“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二十八)

2019-07-08 03:30刘进林松月
世界教育信息 2019年10期
关键词:中波波兰办学

刘进 林松月

摘   要:作为欧洲中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波兰,地处欧亚大陆十字路口,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是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沟通中欧的重要枢纽。近年来,中波双方在经济层面加强合作的同时,也持续推动文化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尤其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在“一带一路”国别合作年度国家排行榜中,波兰名列前茅。文章通过梳理波兰高等教育发展概况,分析中波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的合作与发展,总结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为中波两国及其他沿线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高等教育合作提供经验借鉴。文章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成果之一,此为第二十八部分。

关键词:“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现状;发展趋势;波兰

一、波兰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一)高等教育体系

波兰设有国家教育部(Ministry of National Education)、科学与高等教育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Higher Education)。前者负责教育管理,制定政策和设置核心课程,在教育领域开展与其他组织和单位的合作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运营、政策实施、教学监督等。后者监管高等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机构,监督科研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机构的运行等[1],管理各级各类教育。

办学体制上,波兰高等教育体系包含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两类高校,均受国家教育部以及科学与高等教育部的承认。目前,波兰有公立大学134所,私立大学297所[2]。公立学校保障全日制学生公费(tax-supported)就读,同时招收自费学习的非全日制学生;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收取学费并提供广泛的课程,主要开展技术类教育和继续教育。

办学层次上,波兰高等院校分为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两类。普通高等院校提供6~8学期的第一学位(学士学位)课程,或10~12学期一贯制的硕士学位课程;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仅提供6~8学期的第一学位(学士学位)课程。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毕业生和普通高等院校学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继续学习3~5学期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学位设置上,目前,波兰学历教育分为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本科阶段至少需要3年,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4年。此前,波兰高等教育实行一贯制学位课程,学生通过5~6年的学习在毕业后直接获得硕士学位。自加入“博洛尼亚进程”后,波兰高校引进和发展了“3+2”或“3.5+2”的双阶段欧洲新学制,即学生学习3年或3年半后获得学士学位,再学习两年获得硕士学位。

波兰著名的高等学府有华沙大学(University of Warsaw)、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Jagiellonian University in Kraków)、华沙工业大学(Warsaw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等。其中,华沙大学与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进入2019年QS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排名分别为394名和411名。[3]

(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波兰议会在1990年后接连颁布实施了《高等教育法》《职称和学位法》《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法》《高等职业教育法》,为高等教育全面彻底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4]。波兰高等教育阶段的适龄为19~23岁,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统计的数据,波兰高等教育适龄人口达24.04万人。[5]

2000-2010年,波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上升(见图1),且在21世纪初毛入学率就已达到50%以上,凸显了高等教育发展的优势。2010-2016年,波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呈现下降趋势,这与波兰人口急剧缩减从而带来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数量的减少有关。此外,2000-2016年间,波兰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一直高于男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见图2)。

(三)高等教育经费

如表1所示,2006-2015 年,波兰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从2006年的5.21%波动下降至2015年的4.81%,基本维持在5%左右。同时,高等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也呈现出浮动变化、略微上升的趋势,从2006年的0.95%增长至2015年的1.22%;波兰高等教育经费支出占政府教育支出的比例从2006年的18.31%增长至2015年的25.28%。在教育经费投入上,虽然波兰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呈小幅下降的趋势,但其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中已属较高水平,且近年来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扩大,表明了政府对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视。

(四)高等教育国际化

21世纪以来,受政治因素、经济利益、学术发展等多方面影响,波兰将高等教育国际化作为高等教育领域的战略目标[9]。波兰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发展期等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学术交流向科研项目合作及课程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从面对人才外流的窘境发展至人才双向流动的良性局面,进入了课程管理、人才培养、学术科研等多方面的国际化进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UNESCO UIS)数据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波兰出国留学人数为24504人,赴波留学生数量为54743人[10],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波兰高等教育具有较强的吸引力。2016年,波蘭学生留学目的国排名前10的国家为英国、法国、丹麦、美国、意大利、奥地利、乌克兰、澳大利亚、瑞士、斯洛伐克,可见其留学目的国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其中,赴英留学的学生数量远超其他国家(见图3)。而赴波兰留学的学生来源国主要有乌克兰、白俄罗斯、挪威、瑞典、捷克、西班牙等国,主要为与之地域较为接近的欧洲国家(见图4)。其中,乌克兰以29253人位列赴波留学生生源国之首。

二、中波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1989年波兰发生剧变,中波两国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坚持尊重波兰的主权和波兰人民的选择,坚持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的差异,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保持和发展国家关系[13],为中波双方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互信的基础。

在教育合作协议方面,波兰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较早与中国签署教育合作协议的国家。中波双方于1987年签署《中波1987年至1989年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00年,两国教育部代表在华沙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波兰共和国国民教育部2000-2002年教育合作协议》;2003年,双方代表在波兰举行会谈并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副部长和波兰共和国国民教育与体育部部长华沙会谈纪要》,推动了两国教育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进程;2004年,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波兰共和国民教育与体育部长2004-2006年教育合作协议》;这些教育合作协议均为中波两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广阔平台。2010年和2011年,中波双方相继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波兰共和国科学与高等教育部合作意向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波兰共和国科学与高等教育部教育合作协议》(2011-2015年),为两国在互派留学人员、加强学历学位互认和校际交流、提升科技合作水平、深化教育合作等方面奠定了政策基础。2016年,中波签署《中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增加了双方教育的认可度,助推中波留学教育的发展。

在留学往来方面,中国于1950年就开始向波兰派遣留学生,这些留学生是新中国向国外派遣的第一批留学生。20世纪80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后,中波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合作也得到恢复和发展,双方再次启动互派留学生进修生机制[14]。由UNESCO UIS和《来华留学生简明统计》的数据可得,2016年中国赴波兰留学人数为814人,位列波兰国际学生生源国的第13位;近年来,波兰的来华留学生人数也呈明显增长趋势,从21世纪初每年只有100人左右增长至近几年的每年1000多人,呈现出较高的年均增长率,表明波兰的来华留学事业处于蓬勃发展阶段。

在合作办学方面,根据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信息,截至2019年5月,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中国与波兰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数量为9个,其中机构数量1个,项目数量8个;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办学项目数量为4个[15]。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以及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中,共涉及1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波兰为其中之一。与其他沿线国家相比,波兰已属与中国合作办学水平较高的国家。

在交流合作机制与加强民心相通方面,中外大学校长论坛是中国与世界各国高校开展教育交流的一种模式。近年来,“中波大学校长论坛”“中波大学校长对话”等交流机制为双方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其次,两国于2017年3月成立了“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旨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并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成果,由中波共23所高校组建而成[16]。“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有利于加强中波两国乃至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的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2017年,我国与波兰达成的友好城市关系数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里排名第五,且我国与波兰在人文交流指标上的得分高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平均分,排名第五[17]。在孔子学院拓展方面,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与波兰共建6个孔子学院、2个孔子课堂。上述合作概况表明中波两国在双边文化交流方面较为活跃,在文化与民间交往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夯实了民意基础。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波高等教育发展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中波高等教育合作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因此,为更好地发挥“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和完善我国与波兰高等教育合作。

其一,继续深化中波双方教育合作的水平,扩大开放力度。健全双边合作机制,聚焦可持续发展战略,如建立稳定的办会机制,构建相对完善的合作体系。同时利用既有平台,根据“一带一路”倡议规划设计的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努力创新合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18]。此外,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强中波双方在教育、科学、文化等多领域的合作;拓展专门面向波兰的教育交流渠道和活动,丰富高等教育交流机制,完善传播体系,发挥各方智库机构和舆论传播平台的作用[19],为实现双方协同和可持续发展续航。

其二,进一步推进中波双方学生流动、人才培养、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进程,给予学生留学、教师交流、合作研究等方面的协议更多关注。在促进波兰来华留学教育方面,中方应完善留学生入学考核标准,建立多样化的辅助教学形式[20],开设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课程。例如,通过实施产学研国际化教育,有针對性地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所需要的国际化人才等,力推波兰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此外,尽管我国与波兰在合作办学方面已有基础,但办学项目数量较少、层次较低的问题突出,因此,要加强顶层设计,各地区统筹规划,积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鼓励多种类型高水平大学参加双方合作办学的建设;提高各高校的国际化意识,增加国际化人才储备,严格把控中波合作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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