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立法之门越开越大

2019-07-08 05:19俞仁
公民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物业管理业主重庆市

俞仁

初夏时节,一场特别的立法论证会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绿韵康城小区举行。会议的主题是对正在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各方意见。论证会现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重点围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充分发表了意见。

据媒体报道,当天的立法论证会,不仅社区干部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争相发言,而且小区居民也来旁听。公开、透明成為此次立法论证会最大的亮点。

将立法论证会开到了市民“家门口”,这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新时代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举措,是立法为民、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群众呼声。之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600余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吸纳民意的渠道,通过召开立法论证会,让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交流和尊重,努力寻求立法的“最大公约数”,用具体实的践诠释了开门立法的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使每项立法都反映群众意愿、得到群众拥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地方立法而言,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拓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途径,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增进法规的社会认同度和拥护度。因此,地方人大要充分发挥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开展立法工作,走进基层,直接听取市民对立法的诉求,面对面了解和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使立法更接地气,更符合实际,以适应新时代对人大立法工作的要求。

立法论证会,是市民参与立法活动的一种有效方式,有助于保障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法规的制定逐步从由单向的征集和听取意见,到双向的对话和交流,保证了法律的利害关系人从立法调研阶段起,就能够以不同方式关注和参与立法,实现专业意见与民意、宏观声音与微观声音的有效融合,使制定的法规更加全面、科学、严谨、规范,也更具有生命力。

立法论证会,拓展了广大市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树立了我市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新典范。未来,我市的民主立法之门必将越开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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