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彬彬
[摘要]教师是国家教育方针的执行者,是社会的良心担当。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要认真对待教育过程中的“教”与“育”,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教师应该尽量阅读一些有足够理论、文化支撑的实践型的教育教学书籍,与时俱进,不断进步,做合格的教师。
[关键词]与时俱进;服务学生;成才;教育
教育是教师的“业”,然而,如今在教育行业里“教”的比重似乎更大于“育”。教师是社会的良心担当,那么,如何在“教”与“育”中实现教师的基本价值,做一个合格的服务者呢?
一、“教”与“育”的基本比例
教育,即是“教”与“育”。“教”即是教授知识,“育”即是在教学以及各种实践活动中培养、健全学生的人格,从而为更高学府或其他行业输送全面发展的人才。也就是说,每一个学生都享有这样的机会。但是,如果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追求的目标的话,教师就会把精力都用在“教”上,这样就只成就了成绩好的学生,而本属于所有学生的“育”却被硬生生地剥夺了。我们可以设想,当有一天我们走在校外,碰见教过的学生热情地向我们打招呼,而且我们也回想起这个学生曾经学习不好时,我们会不会问:我们曾给过他们什么?会不会有人问:我们的孩子在进学校之前,虽然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起码是懂事的,为什么从学校出来之后学习依然不好还学会了骂人、吸烟、懒惰?此时,我们何颜以对?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说“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这就告诉我们,在教师眼中,没有学生是应该放弃或无法教育的,如果有,那一定是我们教师的价值观变得狭隘了。
“教”与“育”的比重到底应该怎样划分呢?我认为至少应该平分,条件允许的话,“育”还要大于“教”。一味以高精尖的标准去教育所有孩子,这无疑是偏颇的。我们在创造高升学率的同时,也因该放缓一下脚步,看一看那些注定因成绩不好而落榜的学生,我们应该给他们什么。
二、教师应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近年来,关于严禁校内有偿补课、校外超纲补课的法规越来越多,大有席卷之势。然而部分教育机构却消极抵抗,校长以辞职来抗议、教师怂恿家长告状等现象层出不穷。在中、高考改革形式愈见明朗的今天,这些开倒车的行为阻碍了教育的发展。如果教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那么,口喊“为人民办教育”的人又何来办学的底气呢?就算投机取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又会给学生内心造成怎样的影响?学生心里是否也会形成“只要别人抓不着,谁守规则谁就是傻瓜”的认识呢?这样的学生走入社会,国家的未来又会怎样呢?
教育要变得清明,教师是教育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因素,教师的进步是素质教育成功的关键。在教育大环境出现良好改观的形势下,教师为自身“充电”的行为就变得刻不容缓了。
教师的学习主要体现在理论学习与实践上。现今国内教育理论著作大多停留在“术”上,而教师更应该在“术”的基础上去追寻“道”。
何为“术”,即是各种直接用来操作的方法,如“班级管理的十个妙招”“作文提分大法”“家长学会这几点就一定能教出一个好孩子”等,国内基础教育的讲座很多也局限于此。何为“道”?即是行业的核心规律、理念,这是所有实践的源泉。教师應该尽量阅读一些有足够理论、文化支撑的实践型教育书籍。在基础教育方面,西方有很多教育家的著作都可以参考,如卢梭、皮亚杰、蒙台梭利、苏霍姆林斯基、尼尔的作品等,这些作品如今已被广泛翻译并流传。只有对教育的基本认识确定,才能更好地走接下来的路,否则将在实践中左右摇摆、无所适从。国内同样有很多新时代的教育专家,如魏书生、李希贵、刘绪源等。高中教育阶段北京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的教育实践及其所著的系列书籍都已经走在了教育改革的前列,非常值得教师们从中汲取营养,学习和借鉴。
如果以高考为中心,教师可能十年就能成为一代名师,但如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我们就会发现学生的问题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地去研究学生的行为,因此,这也注定教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如果教师成为为高考而存在的做题机器,那么某天就会发现,百度百科已经完全可以把教师替代,如果这样,教师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三、学校与教师应做好服务者的角色
教育,其本质也是属于第三产业,核心是服务。只是很多教师还未从传统的师道尊严的认知中转变过来,于是就出现了总是抢占道德制高点的现象,如学生就要尊重老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打你是为你好……既然说到服务,可能很多人会想,教师怎么能是服务,教师应该是引领、塑造。在基础教育阶段,对学生进行引领和塑造确实占一定比重,但并不能否定教育是服务这个本质,因为我们同样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家长的诉求。确定好这个基本理念,在教育过程中才会避免许多尴尬的事情出现。
而今,师生对抗的事情屡有发生。前不久,网上报道一个十四岁孩子因为教师没收手机,以跳楼威胁,结果不慎坠楼身亡。那么,教师到底有没有没收学生私人财产的权利?这一点在法律法规中是没有明确界定的,我们姑且把它列入教师有监管权力的范围内。那么,学生有没有不交手机的权利呢?这谁又能说得清呢?在说不清的问题上,教师是否应该更多地考虑被服务的对象的感受呢?教育是服务,是春风化雨,是给学生提供适应社会的能力。如果采取极端的方式,那么学生还没学会适应的能力,就已经夭折在学校里。
我们可以试着为上面的事件做这样的假设:教师可不可以让学生做选择,比如要么没收手机,要么送交政教处,要么转交家长,这三样选择都已经是惩罚的极限了。其实,在学校里能做到这样已经是一种失败和悲哀。但即便是这样,学生也会因为有选择而犹豫,从而去斟酌并最后做出决定。在发生激烈争端时教师给学生以选择,向来是解决问题更好的方法,而且这种选择并不是纵容,而是教师与学生都做到了三思而后行,为教育留下了一个缓冲带。
触目惊心的“米脂校外杀人案”让世人再次对校园安全引发严重的担忧。一个已经毕业的学生,因为在校时曾遭遇校园暴力而怀恨在心,于是从校外网吧出来后,对正在放学路上行走的学生施以毒手。这个案件媒体的关注度大多从施暴者的家庭教育、游戏暴力倾向入手,而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承认公共媒体对这件事情评价的基本观点之后我更愿意从学校层面去考虑这一事件所涉及的教育问题:
一是学生身体素质、安全意识没有得到有效培养。
学生受害人数之多让人唏嘘,我们不禁思考:孩子们如果身体素质再好一点,会不会有更多的人逃掉。如今中学生的体育课经常被挤占,长时间大强度地学习让很多本已疲惫不堪的学生甚至没有精力再去体育课上玩耍。德、智、体、美教育一直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可如今我们却看到了更多戴眼镜、柔弱不堪、甚至娘娘腔的男孩子,这是何等的悲哀。精神与肉体羸弱的孩子越来越多,是我们的教育难以弥补的痛。
二是校园暴力背后,隐现的其实是校园里的重教轻育。
校园暴力,已经让人们草木皆兵。为什么施暴者在校的遭遇成了此次暴行的导火线?我们不禁设想:如果教师能多抽出点时间家访,如果学校能给孩子多上几堂人生价值的心理课,如果校园里能多组织一些能让学生团结协作的活动……
谈论起教育,话题总是沉重的,因为我们正经历着时代的转型、教育的转型。而学校与教师无疑是这转型中的主体力量、良心担当。在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办学目标中,已经陈述得很清楚明白,即学科素养、生存技能、人生价值都是以学生作为服务的对象而展开的。这些说明里唯独没有考大学这样的字眼,也就是说,是部分学校、教师硬是把一个自然的育人过程变成了丛林厮杀。
我们常常去回忆儿时的学校,那里有家访,有放松的课堂,有选择放牛羊而不继续读书,有教师的和颜悦色和慈爱的眼神满屋……然而时代毕竟是向前的,短期的成绩只能带来知识的丰盈却换不来人性的富足,而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精神力量才是其永久前进的动力,而作为教师的我们,应该承担起这样的使命,因为我们是划船者,而不是看客。
参考文献:
[1]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
[2]李希贵.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