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在英国公使馆的“身份”考

2019-07-23 01:24
人文杂志 2019年7期
关键词:辜鸿铭身份

程 巍

内容提要 辜鸿铭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少有的其思想与言论为欧美人和日本人所注意的学者,不过他的生平却形同迷雾,尤其是其早年经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的辜鸿铭年谱。本文考证辜鸿铭1879到1881年间受聘为英国驻华全权公使威妥玛的“private secretary”的史实,探讨这一“private secretary”究竟是什么身份,并说明1879年到1881年间名义上依然是“大英子民”的辜鸿铭尚处在对中国的“不稳定的国家认同”状态,之后,经过种种经历的叠加,他最终“重新变成了一个中国人”。

关键词 辜鸿铭 威妥玛 翟理斯 大英子民 中国人

一、“私人秘书”“门生”或“助理”?

有关辜鸿铭在归国之初的1879到1881年间曾一度受聘担任英国驻华全权公使威妥玛(Thomas Wade)的“私人秘书”(private secretary)的说法,最早来自1882年2月在香港聘请辜鸿铭为自己所率的“从广州到仰光”探险队担任首席翻译的英国人阿契巴尔德·科洪(Archibald Ross Colquhoun)。探险结束后,科洪在英国殖民地印度停留了数月,9月5日,他应邀在印度联合军种学会宣读探险报告,其中谈到的“Hong Bing Kaw”即辜鸿铭:

我们于[1881年]12月6日离开伦敦,[次年]1月20日抵达广州,因为遇到了一些常见的问题,迟至2月5日才出发。非常不幸的是,我在广州[英国]领事馆的那位朋友由于公务在身没有获准随我前往,而英国驻北京的全权公使威妥玛先生又正式警告我说,穿越中国西南从中缅边境越境出去会冒风险。因此,我被迫四处去寻找一个合格的翻译,在经过一连串失败后,终于在一个叫Hong Bing Kaw的有着[爱丁堡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的中国绅士身上找到了这样一个人。他熟谙英语,精通官话,粤语也掌握得不错。他曾被英国驻北京全权公使聘为私人秘书(private secretary),也曾供职于新加坡辅政司署。 A.R. Colquhoun, “From Canton to Rangoon,” Journal of United Service Institution of India, v.XII, no.54, 1882, p.44.

科洪曾在苏格兰接受大学教育,他提到的“我在广州[英国]领事馆的那位朋友”是苏格兰人詹姆斯·骆克哈特(James Stewart Lockhart),辜鸿铭在爱丁堡大学读书时的校友,也一直是朋友,后来经常为陷入贫困之境的辜鸿铭提供帮助。1879年初辜鸿铭回到福州时,骆克哈特通过了英国文官事务委员会每年例行举行的公开竞聘考试,被英国殖民部派到香港辅政司署当士官候补生(Cadet), Her Majestys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ers, Twenty-Third Report of Her Majestys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ers, London: George E. Eyre and William Spottiswoode, 1879, p.222.旋即又被派到英国驻广州领事馆学习中文,1882年1月他与来到广州的科洪重逢,正是他把此时经由他介绍而在香港辅政司署“打零工” 辜鸿铭不是香港辅政司署“在编人员”,而是类似署中的个人自掏腰包私聘的“中文教师”或此前他在北京英国公使馆时的“临时文书”“抄写员”一类的编外人员,否则,他不仅要经过英国文官事务委员会的考试,而且名字也会被列入英国殖民地官署名录。的辜鸿铭又介绍给了急于为探险队寻找合适翻译的科洪。

科洪从印度返回英国后不久,1882年11月13日夜间,他受邀到曾为他的探险队提供测绘仪器的皇家地理学会就此次探险发表演讲,几乎一词不动地重复了上引文字,只不过将“Hong Bing Kaw”改拼成“Hong Beng Kaw”,并在最后那个句子中间插入了一个“我相信”:“他曾被——我相信——英国驻北京全权公使聘为私人秘书(Private Secretary),也曾供职于新加坡辅政司署。” A.R. Colquhoun, “ Exploration through the South China Borderlands, from the Mouth of the Si-Kiang to the Banks of the Irawadi,”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vol.IV, London: Edward Stanford, 1882, p.714.這一次他把“Private Secretary”的首字母大写了,说明这是一个职位,但另一方面,这个陈述句因为中间插入了“I believe”(我相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所述事件的肯定性。

其实,在去北京英国驻华公使馆之前,辜鸿铭在福州与英国驻福州领事馆下设的罗星岛副领事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结识,来往甚多。1898年已回到英国的翟理斯出版《古今姓氏族谱》,其中列入的“辜立诚”即辜鸿铭,说他“曾以类似私人秘书的身份(as a kind of private secretary)服务于北京的T.Wade爵士”。 Herbert Allen Giles, A Chinese Biographical Dictionary(《古今姓氏族谱》), Shanghai: Kelly & Walsh, Ltd., 1898, pp.377~378.“T.Wade”即“Thomas Wade”,也即威妥玛。这一方面袭用了科洪1882年9月和12月分别发表于《印度联合军种学会会刊》和《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的探险报告中的说法,另一方面又使用了“类似私人秘书的身份”的暧昧表述,并小写了“private secretary”的首字母,以表示一种不确定性。翟理斯本人曾先后任英国驻厦门、福州和上海等地的领事馆的代理领事或副领事,知道英国文官事务委员会并未为驻华公使馆设置“private secretary”一职,且以辜鸿铭之资历,也断无可能担任公使馆“秘书”(所谓“Secretary of Legation”,即“一等秘书”),哪怕“二等秘书”(Second Secretary)或“三等秘书”(Third Secretary),所以他并未提及威妥玛的“英国全权公使”身份,只说“北京的T. Wade爵士”,并在“私人秘书”前添加“类似”一词,含混地表示这可能是一种私聘行为,即威妥玛自掏腰包为自己聘了一个“类似私人秘书”的人为自己个人服务,与公使馆事务无关。

不过,就名号而言,英国文官系统里的“private secretary”并非私人雇员,而是一个重要官职,其中“private”并非指“私人的”(personal),而是“confidential”(可信托的),因而“private secretary”(可译为“贴身秘书”或“专属秘书”)不仅可以自由出入其所服务的机构的长官的专属办公室(private office),还可以在自己所属的官署内外代表长官的意见和权威,隐形地位甚至仅次于长官。不过,英国驻华公使为英国政府授权(全权公使),在华代表英国政府的唯一的权威的声音,不会像为其他文官机构的长官那样设置“私人秘书”来分享其权威,所以哪怕是“Secretary”(一秘),也被限定为“Secretary of Legation”(公使馆秘书),并且由英国文官事务委员会和外交部任命。

十几年后的1912年,德米特里斯·布尔格(Demetrius Charles Boulger)在《亚洲评论》发表一篇文章,提到辜鸿铭“三十三年前曾是威妥玛的门生”(a protégé)。 Demetrius Charles Boulger, Asian Review, East & West, 1912,p.408.他给出了一个具体时间,“三十三年前”,即1879年,但这并不确切,而他有关辜鸿铭为“威妥玛的门生”的说法也不好理解:难道几乎每天马不停蹄地奔波周旋于日渐多发而且棘手的外交纠纷的英国公使,会有闲时和闲心来指导一个与公使馆事务无关的青年的学习,收其为徒,并支付他在北京的生活费用,而分内本该由他指导的公使馆里的“见习译员”(Student Interpreters,地位等同于“士官候补生”)却反倒经常没有时间指导?

正如任何情况下我们不可忽视经济的因素,辜鸿铭在北京的生活费用也必须纳入考虑,即便是英国在华最高权力代表的公使本人的薪水也没有宽裕到可以随便供养什么人的程度(这位汉学家的薪水主要用来购买大量中国文物,后经翟理斯整理目录,成为剑桥大学的馆藏),而公使馆内拿薪水的“见习译员”甚至为买一双新靴子而犹豫再三。 A Student Interpreter, “Where Chineses Drive,” in English Student-life at Peking, London: W.H. Allen & Co., 1885, p.30.毕竟,对当时的英国人来说,派驻中国,不像派驻印度那样是一个肥差,而抱怨薪水低、升职难是英国驻华公使馆里低级职员们的一个经常话题。威妥玛的确在公使馆开设了一门“北京官话”课,却是为寓于公使馆内的“见习译员”开设的`,用的教材也是他本人撰写的《语言自迩集》,尽管他常常没有时间亲自执教,但这些“见习译员”也勉强可算是“威妥玛的门徒”。不过“见习译员”并非威妥玛个人可以招收,他们是通过英国文官事务委员会的文官竞聘考试获胜后以公开任命的方式派到北京英国公使馆专门学习两年中文的官费生,学习结束后,还必须通过公使馆举办的中文考试,才可派到各领事馆任职,一般从最低的“二等助理”(Second Assistant)干起。英国公使馆的院子最深处有一栋西式两层建筑,为“见习生宿舍”(Students Quarters),“上下各五个房间”,④ A Student Interpreter,“Where Chineses Drive,” in English Student-life at Peking,London:W.H.Allen & Co.,1885,p.28、30.但见习译员常年只有两三人。

1920年2月8日辜鸿铭把他1879年秋以“一个年轻中国人”(A Young Chinese)为笔名发表在香港《孖刺西报》上的反英国传教士的诗《乌石山事件》重刊于日本人在华所办英文报纸《华北正报》上,并附了一份说明:“此诗写于1879年我刚从欧洲回国之时,写作的起因是福州的基督教传教士与当地士绅就福州城中心的乌石山顶上一块与一座美丽的寺庙相连的土地发生的争端……我这首诗当时发表在《孖刺西报》上,我现在可以披露,正是这首诗,使我结识了现在已故的英国公使威妥玛爵士,我后来成了他的私人秘书(private secretary),供职于英国驻北京公使馆。” Ku Hung Ming, “Wu Shih Shan Affair,” The North China Standard, Febrary 8, 1920.

由于中文词和英文词此时还处在寻找彼此的“对应词”的阶段,因而,对不同的使用者来说,同一个词可能意涵不同,而不同的词可能意味着相同的东西。如1894年沿长江从上海到重庆然后走陆路到中缅边境的G.E.莫理循(G.E.Morrison)中途停留汉口,结识了时在武昌张之洞幕府担任“洋文案”的辜鸿銘,他在次年出版的旅行记中写道:“担任张之洞总督私人秘书(private secretary)的是一个叫辜鸿铭的聪明中国人。” George Ernest Morrison, An Australian in China: Being the Narrative of a Quiet Journey across China to Burma, London: Horace Cox, 1894, p.4.他之所谓“私人秘书”,即“洋文案”或“翻译”。有时,“secretary”还被用作比喻:据英国公使馆里的一位见习译员记载,在公使馆里经常为手头拮据的低级职员和“见习译员”举办的旧物拍卖会上,“一只笨重的带抽屉的柜子被拍卖主持人称为‘secretary”。④

关于“private secretary”一词的中文译名,辜鸿铭本人于1903年5月20日在英文刊物《天朝帝国》重刊自己的一篇有关中西官职译名的旧文时,特意在文末附了一则说明:“在许多省份,正如当今湖广各省的督抚或总督衙门,被任用于private secretaries部门从事日常事务的僚属现在由公共资金支付薪水。督抚或总督的secretaries现在译为‘文案。” Ku Hung Ming, “Body Politic and Civil Service in China,” The Celestial Empire, May 20,1903, p.260.这意味着到1903年中国地方衙署里原隶属于主官个人而非一种“官职”的“文案”,已参照西方的官职设置改为一种拿俸禄的官职了。实际上,1904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本由严复作序推荐的《商务袖珍华英字典》,其中“secretary”的中文释义除“幕友”切合中国衙署内的“幕僚”外,其他各项更切合“secretary”在英国官署中的角色——“书记,大臣,卿,总办,主事”。 Z.T.Woo and M.W.Woo, Commercial Press English and Chinese Pronouncing Pocket Dictionary(《商务袖珍华英字典》),Shanghai: The Commercial Press, 1904, p.1043.

或许正因为英国公使馆未设“私人秘书”一职,因而关于辜鸿铭到底在英国公使馆是何身份,又有了其他猜测。一直对辜鸿铭颇为关注的阿尔弗雷德·达谢在1922年1月《日内瓦评论》上发表《辜鸿铭》一文,其中谈到辜鸿铭早期经历说:“这个年轻的学者成了英国公使馆的一个助理(assistant)。” Alfred Dachert, “Ku Hung Ming”(originally La Revue de Genève, January, 1922),The Living Age, 1922, p.471.1964年《中国论丛》上一篇论文在谈到辜鸿铭早期经历时则不那么自信:“他去了北京,作为威妥玛的助手或者秘书(as an assistant or secretary)供职于英国公使馆。” Papers on China, vol.18, 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 Harvard University, December, 1964,p.197.不过英国公使馆的“助理”(assistants, 分为一等助理、二等助理)也并非一个初入公使馆的年轻人可以担任,例如曾供职于北京英国公使馆的弗雷德里克·布恩(Frederick Bourne)1890年返回英国休假时向下议院调查委员会作证说,英国大学生“经过公开竞聘考试”录用后,“被派往北京的英国公使馆,从见习译员开始干起,学习两年中文,然后,通过考试后,才可以成为‘助理——如果助理的职位有空缺的话。公使馆已有若干助理,你必须等到出现空缺,才可能被提拔为助理”,而这可能“要等数年”。 Fourth Report of the Royal Commission Appointed to Inquire into the Civil Establishments of the Different Offices of State at Home and Abroad, London: Eyre and Spottiswoode, 1890, p.164.

在等级分明的英国公使馆,年轻人的升迁之路向来障碍重重,这让低职位的年轻人抱怨不已。除了为每一个职位设定的时间台阶,公使的推荐对低职位的年轻人的升迁也起着一定作用。1867年经由英国文官考试而成为英国驻华公使馆“见习译员”的翟理斯多年后在自己的回忆录里谈到1871年(他那时为天津英国领事馆的助理,并指望能够升到领事馆翻译)他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

这一年春天,[天津]领事馆翻译(Interpreter to the Consulate)——那时是一种官衔——被调到了另一个地方,而帕克先生(如今是教授了)则被从北京[公使馆]派来接替他在领事馆的这一职务。但帕克先生比我年轻二岁,我于是写信给公使威妥玛爵士,抗议这是对我的极大的不公正。威妥玛先生毫无理由地回复说,他认为我休假[翟理斯1870年去了希腊几个月]后中文退化了,如果我只要求公正,那这就是公正了。但我觉得我的要求十分公正,部分因为我休假时随身带了不少中文书籍,为的正是时刻不忘乃至增进我对中文这门语言的知识。 Herbert Giles,“The Memoirs of H.A. Giles,” East Asian History,no.13-14,June/December,1997,Institute of Advanced Studies,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1997,p.12.

到1893年返回英国,在驻华多个英国领事馆工作长达25年之久的翟理斯最终也只是一个领事,而“领事的职位相当于公使馆的二等或者三等秘书”,且不拥有后者的外交权威。这一点,在1872年就被英国下议院调查委员会问起:“领事难道不抱怨吗,他们工作了三十乃至四十年,可职位只相当于一个只干了四或五年的年轻人?” First Report from the Committee of Public Accounts, ordered by the House of Commons, 13 March, 1872, p.127.不过,1872年后,随着严格的“公开竞聘考试制度”在英国对华公使馆实施,公使馆里的年轻人也不那么容易升迁了,而连“见习译员”资格都没有的辜鸿铭则根本不可能成为威妥玛的“私人秘书”——何况,英国公使馆未设这一职务。

二、威妥玛、辜鸿铭、翟理斯

不过,辜鸿铭1920年2月8日在《华北正报》重刊旧作《乌石山事件》时有关他在英国公使馆担任公使威妥玛的“私人秘书”的说法——由于他是当事人——后来就基本成了一个定论,例如骆惠敏在1995年发表于《东亚史》的论文中就据此断言,正是辜鸿铭1879年发表的谴责英国传教士的诗《乌石山事件》,让威妥玛看中了他:

在翟理斯现身于福州前夕,辜鸿铭有关乌石山教案的那首诗就发表在了香港《孖刺西报》上,他在诗中谴责传教士的非基督教行为,并进而警告英国政府一贯以“炮舰政策”相威胁。这首诗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也引起了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的注意。威妥玛爵士立即想知道该诗作者是谁。在找到这位年轻的、心怀不满的“殖民地人”后,这位英国在华最高权力的代表并不责备该诗歌作者流露出的对英国的不忠,而是邀请辜鸿铭去英国公使馆供职,作为他的私人秘书(private secretary)。辜鸿铭似乎为威妥玛对他的赏识而感到高兴,而且他钦佩威妥玛的公正和正直。 Lo Hui-Min, “Ku Hung-Ming: Homecoming”(part 2), East Asian History, no.9, 1995, p.79.

骆惠敏根据辜鸿铭重刊这首诗时写的说明(“此詩写于1879年我刚从欧洲回国之时”),推算辜鸿铭抵达福州的时间是“1879年年底”。 Lo Hui-min, “Ku Hung Ming: Homecoming,” East Asian History, no.9, December, 1993, p.163. Institute of Advanced Studies,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但如果辜鸿铭“1879年年底”才抵达福州,他在福州是根本见不到威妥玛的。1874年12月中缅边界发生的“马嘉理案”(Margary affair)让本来纠纷不断的中英关系又处在紧张状态,也使英国公使威妥玛处在“炮舰外交”还是“法律外交”的选择中。作为英国第一次对华鸦片战争时期的“老兵”,威妥玛几十年来一直与中国打交道,深知动辄使用“炮舰外交”一定会一次次激发中国人的仇英情绪,而这对英国在华利益十分不利。1876年9月他与李鸿章在芝罘(烟台)签订《烟台条约》后,返回英国休假两年。1878年9月2日他搭法国邮轮离开英国, The Japanese Weekly Mail, September 28, 1878.赴华复职,尚在途中,便获悉8月底福州发生了“乌石山教案”,面对福州中国士绅的反英国传教士情绪,传教士们一次次发出威胁,要“惩罚中国”,几艘英国炮艇也先后抵达福州。威妥玛不断通过电报,游说英国政府不要被英国报刊叫嚣的“炮舰政策”所误导,他将亲自去福州,采取“庭审”方式,将事件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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