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的本质及其对传播学建构的意义

2019-07-23 01:24李明德
人文杂志 2019年7期
关键词:传播学本质传播

申 楠 李明德

内容提要 什么是传播?传播的本质是什么?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传播学的学科定位与基本理论立场。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学科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原因,学界对此难以形成共识,导致中国传播学理论建构陷入困境。本文力图从历史与实践的维度来探寻传播活动及其本质特点,将传播与人的存在、传播与人的社会实践、传播与主体自我建构等问题联系起来进行深入的考察,尝试说明传播的定义、功能及其对于学科建构的意义,以期对传播学基础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 传播 传播学 本质

“传播”是传播学的核心范畴,深入研究这一范畴的本质与特点,既有助于阐明传播学的学科性质,也有明确与其他学科界限的意义。近年来,受西方后现代解构主义的影响,有学者认为,本质问题是无解的形而上学问题,以传统本体还原的方式探讨传播的本质容易导致其陷入康德主义的二难困境。①如果对传播及其本质的理解缺乏相对的学术共识,就难以建构相对统一的中国本土传播理论的基础,因此,深入探讨传播及其本质对于建立中国本土传播学理论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传播”定义辨析

传播学的首要问题,是明确阐释“传播”的本质问题,但是,由于西方传播学关于传播本质及其学科性质存在着众多的理论主张,难以形成统一的理论共识,正如克雷格所指出的那样,传播学理论来源于修辞学、符号学、控制论、心理学、社会学、文化理论等多学科的传统,因此很难用某一种体系将不同的理论观点统一起来。②施拉姆也认为,传播学犹如一个可以自由进出的十字路口,不同学科在此交汇,由此产生了诸多不同的传播学理论。③这种情况沿袭下来,造成了当今传播学在传播及其本质问题上的困惑。

关于传播概念及其本质的讨论,存在着两个层面的论域:其一,“什么是传播”以及“为什么传播”。这是传播学的元理论或形而上的问题,涉及人类传播活动的本质及其规律;其二, “谁在传播”(传播主体),“用什么传播”(传播媒介),“怎样传播”(传播途径),“传播什么”(传播内容),“传播效果如何”(传播效果),这些则更多地侧重微观、具体及形式方面的问题。

* 基金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制新闻报道与司法正义的边界问题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2批面上资助项目“媒体监督与司法正义的边界问题研究”

① [德]于尔根·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8页。

② 丁方舟、韦路:《西方传播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及其演化》,《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

③ [美]施拉姆:《传播学概论》,陈亮、周立方等译,新华出版社,1984年,第5~8页。

根据这两个层面的论域,以及历时性与共时性纬度,我们尝试将西方传播学的理论或形式定义分成以下类型,考察其关于传播的主要理论主张与学术取向。

其一,科学主义的定义类型。这类定义突出传播活动中那些可以技术描述的、可量化的形式特征,或传播构成要素的形式特征。例如,著名的“传播就是传递”的定义,将传播理解为类似于运输、运送、运达的活动;拉斯维尔的著名的五W传播模式的理论,说明了传播过程诸要素的关系和逻辑关联,描述与揭示了传播要素在传递链条与传播回路中的作用与意义; [美]哈罗德·拉斯韦尔:《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何道宽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5~98页。维纳从控制论的角度提出“传播就是控制”的观点; [美]维纳:《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陈步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6~17页。香农作为信息论的创始人,将传播理解为在一点重新准确地或近似地再现另一点所选择的消息,并强调“信息就是不确定的消除”; [美]香农:《通信的数学理论》,贾洪峰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第3~7页。麦克卢汉则提出“传播即讯息”的观点,突出传播媒介及技术性要素在传播中的作用与地位。 [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54页。拉扎斯菲尔德、霍夫兰等学者则将社会科学的定量分析与实验方法引入传播学,将传播看作类似自然科学描述与观察的客观对象,并以实证科学的方法揭示其形式化特征。 Bernard Berelson, “The State of Communication Research,” 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vol.23, no.1, 1959,pp.1~6.這类认知的共同特点是将传播活动作为纯粹的客观过程或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相信对于复杂的传播现象可以用科学的方法获得可靠的结果。

其二, 偏重政治、文化的定义类型。这类定义比较侧重传播活动的政治、文化意义,用诸如权力、游戏、话语、意识形态等来阐释传播现象的特征。例如,伯奈斯在《透视民意》《设计同意》《宣传》等著作中,系统地提出并阐释了传播是“利用公关活动控制公众”的观点,把传播活动视作单向的心灵控制,这种解释在早期西方传播学理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广为传播学界所认同。荷兰学者赫伊津哈则提出游戏说, [荷]赫伊津哈:《人:游戏者》,成穷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页。这种观点将传播活动比作游戏,突出主体的感受在传播活动中的意义,强调从主体角度而非传播客体角度来讨论传播本身的特点。虽然这种形象比喻未能真正揭示传播的本质,但游戏说仍然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有其特殊的意义。影响比较大的是丹尼斯·朗在《权力论》中提出的“传播即权力”的观点,他认为,权力有三种形式,即武力、操纵、说服。传播则是一种通过说服来表达的权力。 [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1~24页。此外,德里达基于消解传播主体与客体不对等关系的后现代主义立场,主张传播应该是一种“平等的撒播”,类似耶稣向人间撒播充满爱的圣水一样。 [英]约翰·斯特罗克:《结构主义以来:从列维-斯特劳斯到德里达》,渠东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88页。杜威从实用主义哲学出发,否认外部世界存在客观的“事实”与“真相”,主张“传播是文化共享”, [美]杜威:《哲学的改造》,许崇清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37页。在这个定义中,主体被赋予了文化传播者的角色,突显出主体在传播中的地位。

上述理论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传播的特定内涵,深化了我们对传播概念的理解,拓展了人们对人类传播现象的认识,为深入研究传播及其本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但是,也应看到,西方传播学作为西方社会科学的一部分,体现着西方的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是西方社会传播现象的理论反映。

其一,西方传播学理论源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特别是信息科学对信息传播的科学界定对传播及其本质的理解有很大的影响。社会科学如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也强调以自然科学的理论或方法来研究社会领域的问题,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成为主流。这种研究方法主张将对象置于客观的位置,尽量减少主体的评价与主观介入,把社会现象作为客观的观察对象,而主体只是观察者与记录者。这种研究观念强调保持价值中立和客观立场。以这种方法对传播活动进行研究,势必导致去主体化的理论倾向,也会造成虚化传播主体目的性的结果。在这类关于传播及其本质的分析框架中,看不到传播活动对社会、对人类文明、对文化进步的价值与作用,“传播即传递”的解释使传播的社会意义狭窄化, 难以反映传播活动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

其二,尽管在这些关于传播的定义中不乏将传播与社会、文化、政治术语联系起来的表述,但整体上表现出实证主义、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理论倾向。这反映了西方传播学研究比较注重具体的、形而下、微观层面的问题,拒斥“宏大叙事”。特别在芝加哥学派以后,传播学转向对研究范式、话语体系、大众传播等层面问题的关注,显示出西方传播理论研究中的去本质、去基础的后现代主义学术立场。在西方传播学的话语体系中,对外主要是通过传播西方文化与价值观来扩大国家软实力,对内则以政党选举为中心,关注如何通过传播影响选举结果、如何获得民意、如何运用各类分析工具对传播做技术层面的分析等,这是近代西方政党政治与选举文化的特征。

不容否认的是,西方传播学的学术主张与研究方法对中国传播学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特别在关于传播的本质研究方面,一些学者将探究事物本质视为哲学游戏,认为触及本质这类形而上问题必然违反康德的二律背反原则,容易导致独断论倾向。这种情况为传播本质的深入研究带来一定的理论障碍。

的确,在西方哲学关于本质的传统理论中,存在着所谓康德问题的陷阱,存在着将本质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将概念的历史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相分离,将本质绝对化、抽象化的形而上学观念。但是,对这种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并非意味着本质问题的终结。

众所周知,在西方哲学思想史上,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在本质特别是人的本质问题方面的观点。在对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人性理论分析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性抽象的、非社会性的形而上学观点,阐释了马克思对本质问题的哲学立场和分析方法。马克思并不反对对于事物本质的探索,他反对的是关于本质的形而上学的非现实的抽象。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总和的观点,体现了马克思研究问题的唯物辩证法视角,即否定本质是某一成不变的凝固物,主张从历史、现实动态的意义上理解人的本质,而不是将事物本质视作一个脱离了历史、现实和实践过程的概念空壳。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28页。

与马克思相类似,在本质问题上,海德格尔批判了古希腊的传统本体论方法,他認为古希腊的传统本体论是“无根的本体论”,这种本体论的理论逻辑是以抽象的存在来解释其他的存在,并且假定这种存在是永恒的、先在的、固有的。海德格尔认为,传统本体论的思维逻辑无法揭示“存在何以存在”这一根本问题。其原因在于这种“无根的本体论”未能将“人的存在”引进存在的解释语境,未能以人的活动为基本着眼点,而是将人当作客体来看待。在海德格尔看来,要理解存在,只有从人的存在出发才能抓住本质,因为人是特殊存在,是理解与解释“存在”的“窗口”。这一新的诠释本质的方式,开创了现代哲学的新路径。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139页。

因此,否定西方古典哲学中的本质主义致思路径,并不意味着否定了事物的本质及研究的必要性,而是否定了将对象作为抽象的客体看待的形而上学方法论。同样的,对于传播及其本质的研究,不能脱离人类社会历史活动来说明传播活动的本质,以抽象的客体的方式来对待,也不能将传播活动看作具有随意性、盲目性、无规律的偶然事件或事实,从而否定传播作为人类基本的实践活动具有的内在客观规律性。

二、“传播”的本质特征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看,人类传播的实践活动远远早于传播学的产生。对于人类传播活动的本质与特点不能简单地从语义上获取,也不能以康德问题为理由否定对其本质探索的意义与价值,更不能以有关“传播”的本质认识是否达成共识为根据。对于传播这一人类古老的实践活动及其本质的理解,应该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去寻找,从人类存在的本质、人的主体性、人的实践活动的特点来把握。

(1)“传播”是人类存在的表征与本质力量的体现,没有人类传播实践,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存在。传播有两种基本类型:动物传播与人类传播。动物传播是人类以外的动物种群或个体为了生存或与自然发生种种关系需要协调时,往往会通过声音、动作向同类传递讯号,或表达情感、或传达指令、或予以威慑,以趋利避害。但动物始终没有进化出承载复杂意义的自然语言、身势语言,更没有发明运用自然媒介来记录传承动物的简单精神世界和心理活动,其与世界的关系是简单的,它们的全部活动仅仅是围绕生存关系的本能的活动。动物的传播简单且界线分明,基本是在种群之间进行本能的沟通与传播,并且永远是以动物器官或身体为媒介,无法为了传播而使身体这种传播载体或媒介获得延伸。人类传播与动物不同,从语言诞生起,人类便以其独有的交流、传播方式与动物区别开来,传播成为人类存在的基本表征。传播活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体现着人的存在的特殊意义。人类通过发明语言,创造文字、符号,乃至现代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种种媒介,使思想、观念、知识具有可交流、可交换、可理解的属性,在不断拓展传播方式与传播空间的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得到确证与提升。

(2)传播是人类主体性的表达与张扬。西方早期传播学经典理论将传播视为简单的传递性活动,将传播主体因素与其他因素平等看待,忽视了传播主体的自觉、能动的主体性作用,而主体性原则正是人类传播的特点之所在。

所谓“主体性”,其一,指人类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存在物,它能够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创造性的观念、思想、精神,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意识自觉;人类通过意识自觉及内、外传播,同时实现人与自然间内化与外化的双向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6~208页。其二,人的本质是在实践性活动中逐步构建与生成的,不是被规定的、先在的、静止不变的固定物,它无须由别的存在来判定。传播是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传播实践的不断发展,既改变传播的技术条件,也使人的本质及其内涵得到拓展。其三,人的主体性活动是通过“类”的活动实现的。人类主体性的生成与建构,不是个体主体内在的单纯心理体验,或个体活动的加和,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传播,使个体经验不断转化为人类共同经验。使那些个体知识与智慧不断转化为人类共同的生存智慧。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两个双向转化:主体意识由个体向群体,以及群体向个体的转化。其四,传播是人类主体自由创造的确证,人类的传播实践是依据对自然及其规律的理解以及人的目的进行实践活动,传播反映着人们在劳动中不断获得对自然的认识并摆脱自然对人的束缚追求自由的特性,从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的媒介发展过程,到“人人皆媒体”的新媒体时代,初步实现了人类通过传播对自由的追求,是人类解放的重要条件。

(3)传播是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相统一的过程。传播作为生产活动,具有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相统一的二重特征。其一,传播以内容生产为先导,内容是人类知识、思想、观念等精神性的东西,而传播内容的生产主体,往往既是精神生产主体,也是传播主体。他们以思想者的身份创造知识、思想、理论、文化,同时扮演传播者的角色。其二,传播也是物质性生产活动。从人类传播的发展历史来看,媒介生产本身是生产力的内容,也是生产力发展的标志。从最初的语言、符号、图像到现代网络与多媒体平台的产生,每一次媒介形态的革命性变革,都会带来传播方式、内容、效果的改变。从媒介生产体系形成的历史来看,媒介生产本身是生产力的内容,也是生产力发展的标志。从古老媒介到当代新媒介的历史嬗变,其生产本质并未改变,改变的是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各个媒介生产阶段所不同的只是怎样进行生产而已。其三,作为传播载体或传播工具的媒介本身,也体现了精神性与物质性相统一的特征。例如,早期的媒介主要是语言符号(人工语言,自然语言,身势语言)、文字符号(各民族语言)、图像符号(如雕塑、种种装饰材料)等,人类创造的符号记录了不同民族历史与文化的形态,显示了不同文明的特征。 [加]罗伯特·洛根:《字母表效应:拼音文字与西方文明》,何道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8页。作为传播媒介它们不但是实体性存在,也是思想性存在。它们是人的身体的延伸。 [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

(4)传播既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一部分,也是人类的“社会性”交往关系得以建构、展开、深化的前提条件。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是从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意义上来理解并由此获得规定的。没有人类传播活动的维系,各种社会关系无法建立起来,正是有了以劳动为基础的传播活动,它将众多个体联系起来,把分散的活动整合起来,将“无声世界”与“无关的世界”的意义展示出来,從而激活人类的意义及思想关系,建构起人类活动的“社会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传播活动既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要素,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性本质得以实现的表征,离开了传播,人类交往关系则无法建立,所谓的社会性也无从获得规定。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

对于传播及其本质,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但我们认为,只有将其放在历史、社会、实践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揭示传播活动的真正实质。离开了人类社会性实践活动,只能把传播理解为技术意义上的纯粹“信息传递”活动,而无法在传播对社会、传播对文明、传播与主体变革等方面有合理的解释。

三、传播:定义、功能、意义

依据上述分析,当我们将传播作为人类特殊的实践活动来理解时,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的传播及其内在本质不是固定不变的现成存在物,而是根植于人类历史与现实的实践活动之中,是传播活动诸要素之间所显现出的稳定的内在联系。据此,我们尝试对传播的定义、功能及其对传播学建构的意义作进一步的阐释。

1.“传播”的内涵界定及其释义

(1)传播的定义。本文基于前述关于传播本质的阐释,从社会实践的纬度对传播的本质内涵给予如下界定:“传播”,就是社会主体通过媒介力量影响、改变主客体之间的思想关系和物质关系以实现预期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

其一,这个定义着重强调传播是社会主体,即包括了大众传播在内的主体。传统的传播实践活动是以专业、精英、社会传播组织为传播主体的,其活动的特点是“自上而下”,传播主体与受众客体泾渭分明,受众是“被灌输”的被动客体。当代媒介的技术变革使传播主体的外延大大拓展,“人人皆媒体”的现实,表明了传播主体历史地位的回归,通过互联网参与社会治理、政治决策、公共管理,贡献社会大众或“网民”的智慧,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体走向自由与解放的重要表征。通过以媒介革命为基础的社会主体的交互性、多元性、创造性的信息生产与大众传播,社会主体的本质力量得到了明显提升,社会主体是传播的主导力量成为现代传播的重要观念。

其二,强调社会主体的目的是通过影响、改变传播主客体的思想关系与物质关系得以实现的。如前所述,传播是人类存在的方式,当然具有目的性。看似没有目的的“告知”,也往往贯穿着传播者的目的,这个“目的”的实现过程,就是通过对传播对象施加影响,从而改变对象的知识、思想、观念、价值、态度等思想或精神范畴的过程,因此,不论个体还是群体,社会还是专业组织的传播活动都有一定的事实主张和价值立场。同一个事实,基于不同的主体利益与文化背景会得出全然不同的解释。传播的目的,就是传播主体将自己对事实、真理、价值的判断,施加影响于其他主体之上以改变其思想、观念、价值选择。例如,知识传播改变人们的知识结构,政治传播改变人们的政治态度,广告传播改变人们对商品的认识,文化传播改变人们对不同文化的了解并做出不同的文化选择等。

定义中所谓物质关系的改变,主要指通过改变受众的思想关系,使其将这种思想关系转化为物质活动的过程。在一定条件下,思想决定行为,理论决定实践,思想传播的结果必然体现在物质世界的改造方面,这是传播的最终目的之所在。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技术、技能、资本等多种信息的传播,使市场主体改变了与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使用关系、交换关系等物质性关系,在商品生产体系中获得了重要地位,对市场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思想关系,而是物质关系。从改变主体的思想关系到改变物质关系,乃至改变社会关系是传播的整体目标与终极目的。传播学中所谓传播效果,就是以传播目的的实现与否或实现程度来衡量的。

其三,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主体的传播活动与实践,是通过整体的媒介力量及其体系作用来实现的。在传播学的研究中,大多数研究比较注重于传播的微观传播机制,关注单一媒介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或符号的量化特点,这无疑是有价值的。但是,传播媒介经过多次变革后,人类传播进入到网络与多媒体时代,多媒介、全媒体、媒介融合传播成为基本的趋势。整体性、全方位、立体式、共时性及多通道传播成为现代传播的特点,其传播力与影响力是单一媒介无法比拟的。例如虚拟技术并非单一的信息或符号呈现,而是整个现实情景的虚拟再现。在这种虚拟现实情景中,带给人们的不是碎片化的符号与信息,而是对“具象现实”获得的“感觉的复合”,因此,无须在情景感受中对符号或信息进行所谓的“理性还原”或“解码”处理。通过感性的直观,接受者主体的想象力可以在这种情景中自由驰骋,而不受信息或符号的约束。 赵沁平:《虚拟现实综述》,《中国科学》2009年第1期。现代传播的趋势与特点,决定了对于传播中介——媒介在传播中的作用应该有新的理解,因此,研究的焦点与方法也应随之更新与改变。比如,现代传播与接受的复杂性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如何运用复杂性理论与方法、大数据方法等进行质性与定量分析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2.传播的一般属性与功能

(1)传播是社会生产力。按照经典哲学的观点,生产力是以物质生产要素为基本内容的,因此,物质生产的主体被视为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但是传播活动既是物质生产也是精神生产的特点,决定了这种活动对于推动社会历史具有特殊的作用,人类思想、知识、精神活动及其成果,是通过传播实践的物质性生产劳动——媒介技术系统的生产——得到固化与传导的。同时,传播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其效率的提升和价值增殖是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当代传播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与传播相关的专业化生产体系所创造的效益份额不断上升。因此,无论从精神生产还是物质生产的角度看,精神的力量一旦转变成为物质的力量,则会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与历史的进步。

(2)人民是传播活动的主体,传播实践活动具有人民性。相当长的时间里,传播权或传播的话语权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上,人民只是受众,真理及真理的传播渠道为少数精英所垄断,先进思想传播活动受到严格的控制与约束,历史成为统治史,权力约束下的传播成为统治者愚弄人民或学派斗争的工具。在传统的线性传播条件下,制衡这种话语垄断的力量非常有限,现代生产方式及市场经济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权力对舆论传播的控制,特别是当代技术的发展,为每个个体创造了开放平台和现实,使每个人在网络空间兼具传播与受众的双重角色,传播活动中的传统主客关系得到改变,大众作为传播主体的历史地位真正得以体现。人类传播由古及今的历史,彰显了传播权与人民的疏离与回归。此外,传播的人民性也为我们确立了“为什么传播”的基础,传播活动的效果是传播研究最为关注的,特别在西方传播学界,但我们主张动机与效果的统一,传播的目的是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还是为更为广泛的人民服务,体现了传播的制度特性。

(3)在阶级与民族国家存在的条件下,传播具有民族与阶级的属性。传播是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任何形式的传播活动,都内在地贯穿着传播主体的价值取向与政治立场,反映着传播主体的情感,及其对真善美的基本态度,完全的价值中立是不存在的。从当前围绕国家利益展开的大国博弈来看,各民族国家的传播机器和话语体系无不服务于国家的利益及其目标。西方传播学主张保持价值中立,主张超越左、右,超越国家、民族界线。但在现实中,西方传播活动特别是国际传播中,充满了意识形态偏见和霸权主义立场,对那些它所认为的竞争对手或敌人在传播方面口径高度一致,其所主张的价值中立、去意识形态化的理论立场荡然无存。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遇之变局,传播领域的话语体系的对立与冲突还将长期存在,围绕着国家利益展开的话语权的斗争并未消解,而且随着大国崛起,传播领域的意识形态属性将更加突显。为何传播?传播为什么人的利益服务的问题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应该始终保持清醒。

3.对传播及其本质再认识的学科建构意义

(1)回归对传播本质的认识有助于明晰中国传播学的理论方向。本文强调传播本质的历史性、社会性、实践性的特点,旨在寻求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传播话语体系,回归传播的本质与目的,坚守中国的立场。同时强调中国的传播学应当以服务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与民族复兴为宗旨,以关注当代中国传播领域的问题为旨趣,偏离这个方向,中国传播学将失去自我。从当前传播学研究领域的现象来看,有的人错把中国当美国,将中国的问题当成了美国的问题,将西方政治选举中带有规律性的传播理论不加分析地运用在中国传播实践的分析中,本来是西方选举中概括出并适用于西方政治环境与政治模式的局部规律理论,却成为分析中国社会传播活动的圭臬,一切都以西方为标准,必然水土不服。在中国传播学的研究中存在一种现象,人们较少关注“为什么传播”“为什么人的利益传播”这类与价值判断有关的问题,主张所谓价值中立原则,强调所谓客观性,注重描述事件与过程,拒斥价值判断,否认传播学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突出西方传播学理论的普适性而否定国情的特殊性,这些情况表明在传播学理论建构的学术取向上,存在着学术立场与价值取向的分歧。

(2)对于构建中国传播学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建构中国的传播学话语体系,需要确立中国的传播话语逻辑,中国传播学的话语逻辑是以中国社会变革与历史进步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中所表现的民族精神以及当代中国崛起的光辉历程为前提的。这决定了如何看待中国历史与现实的理论立场,也决定着每个传播者评价历史与现实的基本态度。离开了这个逻辑前提,在传播理论建构的方法论上就可能将局部放大为全局,片面当成了全面。我们应该以科学的历史观、社会观、发展观为原则,以整体、系统、全面的眼光看待自己与世界,以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话语逻辑的出发点,积极建构富有建设性的传播话语体系。

(3)影响传播学的学术理念与方法论取向。如前所述,当前的传播学研究中存在着突出微观、具体、实证、技术的倾向,对于本质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往往为现象的数字化描述所遮蔽,在拒斥“宏大叙事”的理论主张影响下,对偶然的、表面的、现象层面的“数字化”研究成为时尚。在对后现代主义的盲目崇尚下,否认事物的绝对性、稳定性,夸大事件的相对性、流动性,否认本质、规律的可知性,进而形成崇尚偶然性的非决定论及相对主义的理论倾向。我们主张传播学要确立科学的理论立场与价值取向,提倡运用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但不唯实证,倡导进行微观、细节研究,但更要关注社會发展的总体走向和宏观态势分析,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传播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性认识实现社会主体所设定的发展目标。从当前国际、国内舆论传播领域的复杂现象来看,利用媒介力量与现代传播工具推动一个民族国家走向动乱与分裂是近年来我们非常熟悉的政治传播套路,话语传播权的掌控关乎民族国家的生死存亡,不可不察。

综上所述,传播学的发展,要求建立相对稳固的学科基础理论,而对传播学基础性范畴的持续深入的研究,对于传播学是否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体系成熟、范畴明确、框架清晰、方法独特的完整学科具有重要的价值。本文只是对涉及传播基础理论的本质问题做了初步的思考与再探索,供学界商榷与讨论。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秦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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