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动因研究

2019-08-13 21:43谭小平袁迪田博源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19年1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

谭小平 袁迪 田博源

[摘要]从重点排放企业实际出发,采用质性分析为主的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实地访谈,运用扎根理论对访谈数据进行编码与分析,最终形成选择动因与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关系的理论框架。研究结果表明:对于碳排放權交易这一新型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初始确认阶段,会计合规是其主要影响因素,规模假设、薪酬契约假设和债务契约假设的影响较弱;在后续处理阶段,除会计合规动因外,税务合规是其主要影响因素;在报告阶段,会计合规和信息披露动因则是其主要影响因素。同时发现,审计合规贯穿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全过程,拓展了现有会计政策选择的理论框架。另外,基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特殊的经济业务,政策的确定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完善程度以及相关信息监管制度的完备性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会计政策选择;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9)01-0162-10

一、引言

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的运行,碳排放权交易作为重点排放企业的一项新型经济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重点排放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然而,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全球至今都没有一套统一的标准。

2003年,为了应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问题,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下属的紧急问题任务处理工作组(Emarging Issues Task Force,EITF)发布了“EI-TF03-14”,即《总量和交易制度下参与者获得排放配额的会计问题》,重点讨论了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下的排放权配额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一是配额是否应确认为资产?二是若配额确认为资产,它的资产本质是什么?但是因为EITF的部分成员认为此问题已超出了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的范畴,且达成的共识可能影响其他规定如政府授予的执照和特许权的会计处理等,而后被取消。2004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3号——排放权》,但因会计错配等原因于2005年6月撤回。2016年9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16]41号),对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至今仍未正式发布。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内外都尚未出台一个权威的、公认的与碳排放权交易业务有关的会计处理标准。

综上,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解决企业在碳排放权交易中遇到的会计问题,本文立足于重点排放企业,对当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重点排放企业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当前重点排放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会计处理方法的动因以及会计人员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观点。这不仅可以为我国碳排放交易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有效建议,还能反映重点排放企业在无准则与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其会计政策选择动因,同时验证会计政策选择动因的经典理论是否适用这一新型业务。

二、文献综述

(一)会计政策选择动因

Gordontal较早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进行了规范分析与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公司经理人员选择会计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动因,并提出了五项假设:①管理人员选择能提高他们福利的会计政策;②管理人员的福利随职务保障、个人收入和公司规模的扩大而提高;③管理人员福利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股东的满意程度;④股东的满意程度取决于所报告的利润增长率是否又高又稳定;⑤管理人员选择能确保所报告的利润增长率又高又稳定的方法。

随后,学者们开启了对会计政策选择动因的研究。Watts、Zimmerman对当时会计政策的选择动因进行了整理和归纳,针对会计理论研究中存在的缺陷,将经济学的契约理论引入会计研究,以契约成本为核心概念,构建了现代实证会计理论。他们根据契约理论,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提出了三大假设:①报酬契约假设,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补偿计划的公司经理为扩大个人效用,更可能选择能够使未来的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政策,以便提高其报酬的现值;②债务契约假设,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为避免违约成本,越接近违反债务契约条款的公司,越有可能选择将未来的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政策;③政治成本假设,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政治成本越高,越有可能选择能够使现在的盈余递延到将来的会计政策,以避免因高额利润而受到政府的管制。

Hen、PalepuTM则从财务信息披露角度出发,归纳了资本市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资本市场交易假说、公司控制权竞争假说、股权激励假说、法律诉讼成本假说、产权成本假说和管理层主动传递信号假说。Fieldsa、Lysb和VincentTM进一步发展了watts、Zimmerman的理论,他们将会计政策选择动机分为:①契约动机,即代理成本通常是与契约问题,也就是管理报酬和债务契约相联系;②资产计价动机,即信息不对称通常是与管理者(处于信息优势一方)和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一方)之间的冲突相联系;③利益相关方动机,即其他外部性通常是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契约和非契约关系相联系的。

下文将根据会计政策选择动因的不同观点进行相关文献综述:

1.契约动因。契约主要是用于解决企业的所有者与内部管理者(即薪酬契约)和企业外部债权持有者(即债务契约)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这两类契约都将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

Hokhausen、Leftwich研究了报酬契约、债务契约、政府管制行为和政治透明度与会计政策的关系。研究表明,企业管理者在选择会计政策时,既不像人们一贯认识的那样,笃信稳健主义,也不是追求收益数据的平滑化,而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簿记成本、政治成本、契约成本和管制成本等。潘煜5RtsJ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应符合的原则如合法性、合理性、可比性和谨慎性等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经营者激励机制、会计披露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因素影响了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2.政治成本动因。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所考虑的政治成本通常包括使税费最小化和规避政府监管两个方面。

Dhaliwal、Wang的实证研究发现,企业通过调整其会计政策,使可選择性的税赋最小(AltemativeMinimum Tax)。Boynton也发现了公司规模越小,越有可能通过操控应计利润来减少选择性的最小税负。金智研究了地方政府围绕GDP增长的政绩诉求如何影响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并进一步考察了官员异地交流的制度设计在其间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在以GDP增长为基础的政治晋升锦标赛下,地方政府强烈的政绩诉求促使地方官员不断干预当地企业对稳健性会计政策的运用,从而降低了公司的会计稳健性;但是,中央政府制定的官员异地交流制度能通过缓解地方保护主义和削弱地方宗派主义来降低地方政绩诉求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负面影响。

3.其他动因。

(1)资本市场交易假说。Hen、Palepu提出,公司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对于其未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或债券,或通过股权收购其他公司有重要的影响,而这其中的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公司有动机去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Lang、Lundholm在有关公司信息综合披露研究中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分析师对那些现在或将来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和收入规模越大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评级更高。之后,Lang、Lundholm分析了那些即将发行新股的公司,发现在发行新股前的6个月里,公司的信息披露显著增加了。

(2)审计影响。王跃堂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决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行为的不是西方所谓的“三大假设”,而是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水平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3)政策法规影响。Bradshaw等比较了在美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与投资者的倾向性,发现不管公司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程度如何,符合GAAP的公司对美国投资者往往更加具有吸引力。陈冬华用经济学的方法建立模型,分析认为会计政策选择的成本、会计政策的供给和合理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加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授予公司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加强或提高。

(4)管理者特点。王福胜、程富以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为例,从管理防御视角探究CFO背景特征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发现在控制经济因素和盈余管理因素后,CFO背景特征会显著影响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行为;与男性CFO和高学历CFO相比,女性CFO和低学历CFO的管理防御程度更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更低;CFO的年龄越大、任期越长,管理防御程度越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越低。

(二)碳排放权交易会计

Wambsganss、Sanford通过分析发现,如果企业所持有的碳排放权是为了在碳排放权交易中履约,那么将碳排放权确认为存货更为合适。Burritt、Schaltegger等认为,碳排放权作为一种稀缺的资产,只有通过市场价格才能更好地衡量其稀缺性,因此使用市场价格来计量才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所持有的碳排放权资产。张彩平认为,碳排放权的货币属性比商品属性更能反映碳排放权的本质,不仅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制定和实施目的实现了内在一致性,而且实现了减排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得出碳排放权应确认为“碳货币”。苑泽明、李元祯认为,碳排放权与土地使用权具有同质性,主张借鉴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外购排放权以取得成本入账,免费取得的排放权,初始计量比照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后的排放权价值计入无形资产,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后续计量则采用公允价值,并定期对碳排放权进行评估。张薇等通过分析认为,碳排放权具有基于物理量的碳产权和基于价值量的碳财权权能,可以根据获取碳资产的目的分为碳资产的消费方和投资方并分别确认为“环境资产”和“投资性环境资产”。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应建立在技术计量与经济计量的基础之上,以分别获取碳产权对应的物理量和碳财权对应的价值量,初始计量以实际成本入账,后续计量应允许成本与公允价值共存。王爱国认为,碳排放权的会计信息披露应当循序渐进。根据我国碳会计的发展阶段,应先要求企业做出相关的文字性描述,然后披露专题报告,之后在财务制度中建立相关碳资产、碳负债等核算方法后开始要求企业将碳活动纳入传统的报表中。

三、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质性分析为主的案例研究方法,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基于对已有文献的回顾,在自然情景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研究现象进行深入的整体性探究,从原始资料中形成理论与结论。质性研究强调研究的系统性和可验证性,所以在开始研究之初,就按照质性研究的规范制定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标准。具体过程如下:①确定选题并做好现有理论框架的构建工作。在确定选题后,案例研究人员在大量阅读与案例主题相关的文献的基础上,系统地了解研究主题的已知和未知内容。②根据理论架构细化研究问题,并开始拟定访谈问卷。③确定选择的案例公司并多渠道收集案例资料。案例资料可以有多个来源渠道,如被研究对象的新闻报道等二手资料和实地访谈的一手资料。④数据筛选以及数据与理论的校对。⑤构建理论并形成结论。

本文之所以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本文的研究聚集于“选择动因”,即探究重点排放企业如何选择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问题,需要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质性研究特别适用于新研究领域或现有研究还不充分的问题。

(二)案例选择

案例的选择是案例研究中的关键一步。在案例选择上,有学者认为从两个或多个案例中总结出来的观点往往更具有说服力。因此,本文选择使用多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多个案例数据编码的相互验证来提高研究的信度。在案例公司的选择上,首先选择切合研究目标且能进行访谈的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其次选择已纳入全国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重点排放电力企业,同时还考虑到企业的不同类型,如不同资本背景的企业和不同业务类型的企业等。

基于以上条件,我们选择了A、B和C 3家公司开展案例研究。A公司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业务涉及电力相关的建设、生产、销售和投资,自2013年被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B公司也是一家国有电力企业,被纳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B公司在碳资产管理中表现得非常积极,每年都会参与一些碳资产管理合作、托管、置换等升值业务。2017年12月,A公司和B公司均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C公司为一家外资科技类制造企业,被纳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三)数据编码

本文运用内容编码分析法对各种资料进行编码。编码时由两人通篇阅读材料,然后各自独立进行编码。整个编码过程遵守以下规则:①所有编码条目必须和研究主题相关;②对于同一公司的材料,相同或相似的意思语句只编码一条条目;③对于访谈资料,同一受访者相同或相似的意思表达只计为一条条目。

首先,两人独立完成编码后,若两人的编码条目一致,则确定为最终的条目。如果两人的意见相左,两人讨论后,再确定保留或删除。对每个公司独立编码完成后,将3家公司的编码按选择动机、会计处理方法和动因与方法的关系3个分类分别进行归类。

其次,在完成初步编码的整理后,把相关条目分成3大类别,分别是选择动机(M)、会计处理方法(w)和动因与方法的关系(W-M)。遵守以上编码规则,本文一共得到123条有效条目,其中选择动机类别条目55条,会计处理方法类别条目22条,两者之间影响关系类别的条目46条。

最后,对选择动机和会计处理方法两个类别下的条目分别进行编码归纳出子维度。提炼子维度的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①“贴标签”,把条目打散,对其进行简化和初步提炼;②“概念化”,将“标签”化的条目进一步简练化,赋予一个可以代表它们所代表现象的名字;③“范畴化”,范畴是一组概念,把看似與同一现象有关的概念聚成一类形成子维度。表1为提炼子维度过程的示例。

(四)效度与信度

案例研究也与其他实证研究一样,需要进行效度与信度的检验。在效度方面,本文采用了多种来源的数据相互验证,并建立证据链。对于访谈的第一手资料,每次访谈结束后在一天内整理出访谈文字资料,并由另一位小组成员进行复核,以提高效度。在信度方面,由两人对同一资料同时进行编码,做出相同编码时才视为有效编码,两人的编码存在分歧时,经两人讨论后再确定保留或删除,以此提高信度。

四、案例分析

(一)会计处理方法

笔者根据对访谈内容的整理和归纳,将重点排放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分为初始确认、后续处理和报告三个部分。由于在访谈时多用口头语言进行表述,存在不严谨或口语化等问题,因此对于案例公司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我们采用归纳整理的方式,不再列示条目,具体如表2所示。

综合以上3家重点排放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发现当前重点排放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都尽量采用简单、保守的方法,只有在有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时才进行会计处理,对不涉及实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如获得无偿配额等)都不做账务处理,但A公司在年末确认了实际碳排放的成本。

(二)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动因

重点排放企业选择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动因到底是什么呢?通过编码,我们发现重点排放企业的选择动因主要包括合规动因、经营管理动因和信息披露动因3个维度。表3详细列举了选择动因的主维度、细分维度和典型条目。

1.合规动因。合规动因是指企业有满足各类监管的规范、避免受到相应责罚的动因。经过访谈,我们发现受访者在谈到他们选择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时,都考虑到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能通过税务部门的税务核查、能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年度审计并避免政府的监管等。因此,合规动因可分别从会计合规、税务合规、审计合规和规模假设这四个方面来了解重点排放企业在选择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合规动因。具体分析如下:

(1)会计合规动因。通过编码,我们发现有较多条目是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确认为资产这一要素应满足的条件出发。有的受访者认为应将碳排放权无偿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因为它满足上述准则中确认为资产的条件。

也有受访者认为无偿配额不应确认为资产,理由是不满足确认为资产的条件:一是试点政策存在不确定性,碳排放权配额的经济利益不一定能流入企业,如“2013年就碳排放权交易业务与K事务所讨论的时候,我们财务经理就提议是否可以放到金融资产里面,但是因为当时广东省的政策是这些配额只执行三年,到了第三年即201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后,这部分的配额是要抹平的”。甚至有受访者认为碳排放权配额没有价值,不会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二是对于可计量性,受访者谈道:“我们不是担心无偿配额所有权的不确定性,其确实是会发生。因为明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就会启动,可北京40多元一吨,广东才10多元一吨,问题是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确定说它是一个公允的资产。”

另外,将碳排

重点排放企业到底会不会将碳排放权无偿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呢?重要性原则在访谈中被很多受访者提到,如“我们认为不把无偿配额确认为资产,是因为站在企业会计的角度,其重要性程度不够”。也有受访者认为,如果碳排放权配额价格足够高,有准则的要求,那么“可能要设置一个部门,专门监控这个生产要素,就像料工费一样,其中还有一个碳排放权配额这种要素”。重要性的约束不只集中于确认、计量和记录,关于报告有受访者认为:“除非我们政府或整个行业为了管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企业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那么我觉得应在环境会计这方面制定出更多更明确的标准。”也就是说,企业认为当前有关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不够严格,于是企业便不会对碳排放权无偿配额这个不太重要的资产花费太多的精力进行确认和披露。

从以上分析可知,对于碳排放权无偿配额是确認为资产还是不确认为资产?若确认为资产,其贷方是确认为负债还是权益?虽观点不一,但受访者遵循的标准是一致的,即会计的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有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确认条件,而最终到底是确认还是不确认,以及与此相关的披露,还要取决于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重要性原则以及相关法规与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可见,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计合规是重点排放企业选择会计处理方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们的访谈中,关于企业会计合规动机的条目一共有28条,当重点企业面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业务时,重点排放企业会依据最基本的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相关的监管制度来选择其会计处理方法。

(2)税务合规动因。税务合规动机也属于企业会计选择合规动机中的一个影响因素。很多受访者表达了对税务方面的担忧,如“最主要的还是税的问题,所得税怎么算、无偿配额转化成收益(出售获益)税怎么算”。企业为了避免过重的税务或费用负担,调整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是其选择会计处理方法的动因之一。关于税务合规动因的条目有4条,这表明税费管制也是企业选择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时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3)审计合规动因。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企业财务报表的第三方鉴证业务,在重点排放企业如何处理碳排放权交易这一问题上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注册会计师关于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有着显著影响。而且对于一项新型的经济业务,企业也会咨询相关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受访者在谈到注册会计师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的影响时说道:“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就是按照Y集团发的那个审计指示做的……当时交易的时候是2013年开始的,也比较着急,正好赶上年末由K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然后当时就是因为这个特殊事件,他们(会计师事务所)去问政府该怎么样审计,是怎么回事,又去问国资委,国资委也解释不清。后来就跟K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商量,采取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在我们的访谈中,有关审计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影响的条目数为5条,可见其对重点排放企业在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4)规模假设动因。规模假设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规模越大,其管理人员也就越有可能选择那些能够将当期盈余延续到下期的会计政策。规模假设源于Watts、Zimmerman于1986年提出的政治成本理论:企业规模越大,其政治成本相应的也就越高。所以规模越大的企业就会注意控制自身的规模和盈余,以免引起政府的管控。碳排放权配额也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规模。有受访者谈道:“我们不想把碳排放权无偿配额作为独立的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去运作碳资产,把它作为泡沫吹大,就不能指导企业的生产,最后会干扰实体经济。”不过更多的受访者认为:“确定碳排放权(配额),涉及到资产负债率的问题。当然资产在几个亿的情况下,你(碳排放权无偿配额)几百万元的影响是很小的。”不管受访者关于碳排放权配额资产对重点排放企业的影响如何,但有一点,从访谈的分析中可知,重点排放企业在选择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时考虑到了其对规模的影响。与规模假设相关的条目共有4条,这表明规模假设确实也是企业选择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时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2.经营管理动因。通过编码,我们发现重点排放企业选择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时也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主要体现在对会计人员自身薪酬和企业融资方面的考虑。因此,我们通过管理报酬契约假设和债务契约假设来归类解释相应的动因。

(1)管理报酬契约假设。管理契约影响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实施分红计划的企业而言,其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把报告盈余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于是可做出两个推断:一是管理人员的报酬与企业利润之间存在报酬契约约定,则企业当期利润的增加会正向影响管理人员的报酬;二是若不存在报酬约定,则会以其他方式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自然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来影响其在企业中的行为。尤其是做出这一行为的成本不由其自身来承担时,出于自利考虑,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会借用企业新获得的资产来增加企业利润,进而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即管理契约的正向激励作用,如受访者谈道:“作为我们企业会计来说,这个无偿部分给了我们,期末有结余,我们还是很希望能够去确认一笔收益的,尤其是在今年亏损比较严重的情况下。”

若不存在契约约定,则企业的会计人员会选择减少工作量来提高自身的效用。如受访者谈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是希望处理能够越简单越好”,“估计配额的价值,来来回回折腾最后造成行政上的负担,所以不便入账”。可见,薪酬契约假设对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不仅有正面的激励作用,也会存在反向的使会计人员消极工作的影响。有关管理报酬契约的条目数为5条,表明其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确实存在较大影响。

(2)债务契约假设。债务契约影响是指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时,企业的负债权益比率越高,企业的经理人员就越有可能选择将报告盈余从未来期间转移到当期。在访谈中有受访者在提及企业债务成本时谈道:“关于资产负债率的问题,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到融资等。”可见,债务契约是重点排放企业选择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因素之一,但影响较小,访谈中的相关条目数只有3条。

3.信息披露动因。企业对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的最终结果都呈现在财务报表之中,在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资本市场交易假说解释了公司管理层相对于外部投资者拥有更多的关于公司前景的信息,如果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不能解决,公司从公开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成本将相对较高,所以在资本市场上有融资需求的公司将会主动地披露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外部融资成本。根据相关的编码,企业信息披露动机的条目数共有8条,表明这一假说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的确存在较大影响。

企业会计人员在选择碳排放权配额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方式时必然会考虑不同处理方法在资本市场上可能带来的影响,如受访者提到,“因为首先量(碳排放量)估不准,计量上波动那么大的情况下,是会影响整个财务报表损益上的波动,那就会影响到投资者做决策”,“因为作为企业的权益万一三年后突然抹平了,然后从报表里面消失了,不好向公众交代”,等等。这表明会计人员对于碳排放权配额是否进行确认是非常谨慎的,如果确认后在资本市场上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会计人员就会选择不确认这一项资产了。

在谈及是否考虑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时,企业的会计人员也十分谨慎:“那如果我们也把该项目进行披露,而又没有比较公允的价值衡量的话,有的时候这个数字反而是误导了投资者,因为通常情况下附注披露的是重大事项,比如说公司发生了诉讼案件啊、劳资纠纷呀,我们才会在后面披露。”可见,因为担心披露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企业会计通常会做出最保守的选择,即在不违背现有会计规范的前提下,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类新型经济业务会在一开始时就采用保守的做法,以免方法过于激进而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成本。

(三)选择动因与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关系的理论框架

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动因与最终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本文根据以上编码,7个细分维度的选择动因和3个维度的处理方法之间,理论上最多可以建立21个关系维度,但建立关系后发现,选择动因和会计处理方法之间仅有11个关系维度。其中,选择动因和初始确认的关系有5种,合计条目数为34条,即会计合规动因和初始确认的关系、规模假设和初始确认的关系、薪酬契约假设和初始确认的关系、债务契约假设和初始确认的关系、信息披露动机和初始确认的关系;选择动因与后续处理的关系有4种,合计10个条目,即会计合规动因和后续处理的关系、税务合规动因和后续处理的关系、薪酬契约假设和后续处理的关系以及审计影响和后续处理的关系;选择动因与报告之间的关系只有两种,合计共5个条目,即资本市场交易假说和报告的关系、会计合规动因和报告的关系。具体见表4。

选择动因与会计处理方法3个维度之间的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1.选择动因与初始确认的关系。

(1)会计合规动因这一维度对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中的初始确认产生了重大影响,共有23个关系条目数,几乎达到了所有与初始确认相关条目数的一半。这种强关系源于会计合规动因是会计处理方法选择最基本的要求,符合与否直接影响其是否应确认,其次相关监管制度严格与否,直接影响着重点排放企业最终的选择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遵循会计合规动因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碳排放权配额能否为企业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否准确计量、不同试点市场的碳价不一等,这些都依赖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完善,也正因为存在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的相对不完善等原因,增加了碳排放权配额初始确认的复杂性。另一方面,由于碳价还不够高,相关管制与规范还不够严格,从重要性的视角来看,重点排放企业当前还没有太大必要将无偿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访谈中有4个条目认为碳排放权交易还不够重要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2)规模假设与初始确认关系的条目数为3条。规模假设这一维度虽然对初始确认有影響,但是这种影响强度并不高,在相关条目中大多强调其影响较小。这可能是因为受访企业大多规模较大,或者是由于国有企业的总资产规模较大,碳排放权配额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很小。

(3)信息披露动因与初始确认关系的条目有3条,担忧如实披露碳排放权配额价值的相关信息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误导,从这个角度解释了其对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影响因素。

(4)债务契约假设和初始确认关系的条目数为3条,与规模假设相类似的是,在相关条目中大多强调影响较小,所以其影响强度也较弱。

(5)薪酬契约和初始确认的关系,主要是从会计人员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角度解释了碳排放权配额的确认会使其工作量增加,而收入并未相应增长,确认碳排放权配额给会计人员带来的负效用会使其倾向于使用更简便的方法来选择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6)虽然没有直接的关系条目证明审计与初始确认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受访者谈到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的整个方案都有和审计师商议,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审计对初始确认是存在重要影响的,而且这一影响贯穿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始终。

2.选择动因与后续处理的关系。税费管制与后续处理关系的条目数是4条。税费管制主要从税务监管角度说明重点排放企业在担忧将剩余的碳排放权配额出售获利时应该怎样确认收入的问题。审计影响在后续处理中主要体现在审计对于企业确认收入时的关注,所以企业在确认出售碳排放权配额的收入时显得格外谨慎。

3.选择动因与报告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关系,即资本市场交易假说和报告的关系以及会计合规动因和报告的关系。资本市场假说从披露碳排放权相关信息可能对投资者带来影响的角度出发,认为在当前没有明确标准的前提下,披露相关信息反而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因此选择谨慎披露。会计合规动因表明了企业会计人员认为在没有更多相关严格标准与规范的情况下,做过多的披露也是没有必要的。选择动因与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关系的理论框架如图所示。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在初始确认阶段,会计合规是其主要影响因素,规模假设、薪酬契约假设和债务契约假设影响较弱,但由于当前政策的不确定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完善以及相关监管制度的不严格,重点排放企业最终选择只对有偿碳排放权配额入账而对无偿配额不予以入账的简化会计处理方法。

在后续处理阶段,除会计合规动因外,税务合规是其主要影响因素,重点排放企业主要担忧的是出售剩余无偿碳排放权配额所获收入如何缴税的问题。

在报告阶段,会计合规和信息披露动因是其主要影响因素,与初始确认类似,在当前政策不确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以及监管制度不严格的情况下,重点排放企业因担忧披露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信息会误导投资者而最终选择谨慎披露甚至不披露。

(二)启示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现有文献,我们发现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审计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我们无法判断审计师在向重点排放企业给出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的意见时是站在独立第三方的角度,还是投资者利益的角度亦或是企业利益的角度,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一项新出现的经济业务,审计师在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拓展了会计政策选择的理论框架。同时,对源于政府政策与信用的碳排放权交易这一市场化环境政策手段,政策的确定与否以及市场的完善程度对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新型经济业务不仅突破了传统经济业务的范畴,而且对传统财务会计的理论框架提出了新的挑战。另外,本案例研究对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虽提供了有益借鉴,但案例研究的外部效度是有限的,今后可采用更大规模的实地调查方法对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加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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