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践与探索

2019-08-22 04:30敖明
消费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发展分析对策建议

敖明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逐渐发展,衍生除了多种实现形式,当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都在不断提高,这就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直是党和政府坚持的发展方向,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维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这条道路上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但是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当中,我们能够有信心更加坚定地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集体经济组织 发展分析 对策建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当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理论做了重要的分析,党和政府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给予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相应政策的实施,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工作不断推进,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等方面进行完善,我们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态势分析,不断了解自己的具体状况,还要从发展中的主要障碍入手,不断推进我国农村现代化,将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一、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分析

(一)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相对滞后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建设用地入市进程仍然处在初始阶段,在少数的试点县当中进行推广,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部分是宅基地,从2015年开始,在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工作当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阻碍,比如有很多农民不赞成退出宅基地,有些农民觉得宅基地属于祖辈的财富,他们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这种情感是补偿无法相衡量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基于农村的经济条件,当宅基地退给村集体之后,那么村集体需要给农民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村集体的经济能力有限,补偿工作迟迟没有结果,所以拆基地退出的工作止步不前。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质量有待提高

1.集体股仍然普遍存在。在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当中,有很多农村还保留一定比例的集体股,如果集体股的份额较大,那么农民能够分到的股份分红就会减少,这对农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而且有些农村对集体股的产权不明确,在一些农村地区,是少数的村干部来控制集体股的产权,这些都是集体股存在的问题。

2.股份未完全落实。农民集体成员参与集体利益分配的时候需要将股份完全落实,在一些试点地区,虽然进行了清查财产、核定资金以及界定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工作,将集体经营性的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方式进行分配,量化到每一户集体成员,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这种集体经营收益的分配过程并不严谨,没有对集体成员所持股份或者份额进行分配,而是继续使用改革之前的股份合作制分配法,那么股份落实工作就不彻底。

3.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完整权能在实现上存在障碍。股权预期收益在实现的过程中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所以我们很难对股权的价值进行定价分析,而且有的村集体经济促织的流动资金不充足,有的村集体会对农品退出股权之后的事情表示担忧,担心没有后续的生活保障,所以农民在回购集体资产股份方面存在障碍。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有待明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存在三种方法,可以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来发放组织证明书,不过这方面的法律欠缺,这种方法只是过渡方法。还可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为公司法人,不过它与公司的性质存在本质上的不同。或者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当中的内容登记为注册法人,虽然这种方式能够规避股东人数的限制,但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之间的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分配以及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之处,所以以农村合作社进行名义登记是不合规的。

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策略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我们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到土地开发的工作中,以这种方式来参与联营、联建、入股等形式的工作当中,还要确保数量占补的平衡,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工作,将这类的宅基地转变为经营性的建设用地,另外,我们还要缩小征地的范围,建立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的制度,以优先预留、优先规划、先留后征为原则,不断发展村级集体物业。

(二)探索多種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过程中,我们要探索多种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明确新时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重点内容,对集体成员进行清晰、明确的定位,确立集体产权关系。在土地股份合作制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将集体土地进行量化,并按照这样的方式将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进行流转,在这个过程中,成员能够获得相应的受益。另外,我们还要利用成员股份合作制,让集体统一经营不能够分割并量化至具体成员的集体资产,鼓励农民入股,但是按照农民的意愿自愿入股。虽然有些农村集体的财力有限,但是我们可以鼓励这些地区的农村,不断探索跨集体合作的制度。

(三)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的重点内容是规范股权设置,我们要认真研究集体股的去留问题,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发表自己的看法,要尊重他们的选择。在股权设置方面应该以成员股为主,如果百分之八十的集体成员农机设置集体股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对集体股股份进行分配,落实到每个成员个人。

总而言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探索与实践是与时俱进的,在社会进程当中,我们要不断完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创新举措,让我国农村地区能够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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