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企改革背景下的财务角色转换

2019-08-22 04:30秦崇哲
消费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秦崇哲

摘要:随着当前国资改革的持续深入,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高潮迭起,国有企业活力与动力得到充分的释放与此同时,这也对“管资本”新时代的财务管控范围、方式、手段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变化。针对当前背景下,国有施工企业财务人员面临“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财务风险预警、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新情况与新要求。

關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管资本 财务角色转换

一、引言

随着当前国资改革的持续深入,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高潮迭起,国有企业内部对市场的反馈能力逐步增强,主动追逐市场需求的动力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这也对“管资本”新时代的财务管控范围、方式、手段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变化,如何适时转变财务监管机制,借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国有企业内部与财务管理,是当前国有施工企业财务部门面临的新要求。

按照当前国资改革意见,已经明确提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多方面、多部门的监督,避免国有企业决策层权力过于集中,使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全过程处于监督之下,对负债率较高的投资类业务、风险较高的金融业务等部门及岗位重点监督,通过财务基础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财务风险管控等,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预算管控体系,防范重大财务风险的监督体系,推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不断补充、完善和提升,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针对当前背景下,国有施工企业财务人员面临“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财务风险预警、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新情况与新要求。

二、国有企业改革背景

(一)国有企业稳步推行多元化改革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在充分尊重并适应市场的前提下,国家着重强调国有企业不断优化资本结构、合理拓展市场规模、逐步增强市场竞争力,要求国有企业注重提升自身的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并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要求,提升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加快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支持民间资本入股国有企业,并鼓励民间资本对入股的国有企业进行控股,以便充分调动市场能动性,同时也支持国有企业根据市场拓展需求、投资业务需求等以多种方式入股私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优势和资源优势,使入股的民营企业更好适应市场逐步的做强做大。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

根据“十九大报告”要求,国家逐步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经济资本结构逐步调整,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国有企业逐步完成行业内、跨行业的兼并、重组,有效避免市场风险,国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提高了企业效益和利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完善了相关预算的制度,强化了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细化了对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的责任清单,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行审计全覆盖。

(三)国有企业财务工作要求的转变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正在稳步有序的推行,为了给民营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投资空间和市场氛围,拓展民营企业市场活力,拓宽民营资本投资国有企业渠道,国家以服务者的姿态迎接民间资本入股国有企业并参与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逐步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化。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方面已经不是“国有企业”自身,而是在国家层面推进国有资产实现形式的资本化;国有企业再改革的命题不是政府机构“如何改进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而是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为主”,国有企业财务工作也将不再是仅仅处理单一资本的国有企业的日常财务工作,还需向服务于股东的角色转换,在角色转换同时又要掌握上市企业知识和技能,做好风险防范,确保国有企业增加活力的同时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国企改革背景下的财务角色转换

(一)思想上的角色转换

1.财务工作痼疾难除,企业活力降低

随着经济体制转型,政府管企业的体制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为改变“政企不分”,政府也曾试图在企业法、管企业的体制框架内找到一种“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度”,但多次尝试并不成功。

近十多年来,政府做为国有企业的出资方,一直不断加强对企业管理思想上的“渗透”,视企业做为法人个体的事实于不顾,过分强调企业的“等级”,根据企业的出资方,对企业进行论资排辈、区别对待,导致企事业单位混为一谈,以至于政府为不同国有企业服务时也带着有色眼镜,银行为不同国有企业提供贷款时也采取双重标准。政府有时过分强调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强行把政府的考核目标下达到国有企业,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政府强调自己是出资方,过分干预企业人事任免,导致企业经营日渐僵化,无法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缺乏市场敏感度和反应能力,直接导致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对如此境况,国有企业深感无奈,国有企业财务人员也是倍感纠结。

2.“管资本”推行,解封僵化思维

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过分干预、不肯“放手”,是政府视国有企业为自己财产,希望国有企业在自己的指导下“健康发展”的思想作怪,尤其我国的国有企业经历过政企分离的改革,许多政府人员视国有企业为“后花园”,思想上误认为国有企业不是市场中的独立个体,不愿意让其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希望对国有企业保护起来、干预起来,最终导致国有企业体制日渐僵化,难以充分适应市场竞争。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实现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自我治理,国有企业的“转制”就是由企业法规范转向由公司法调节;政府要摆脱“管企业”的纠结,就要落实管资本为主,推进顶层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从企业法变轨到公司法,从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股权关系,国有施工企业财务人员更是要从僵化的固定的国有企业财务角色,向面向市场化、充满竞争和淘汰的财务角色转换,逐步建立为股东服务的市场化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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