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中托盘应用及循环共用托盘跨境运输问题的探讨

2019-09-03 12:46文/唐
物流技术与应用 2019年8期
关键词:熏蒸进出口货物

文/唐 英

2019年5月15日,第十四届亚洲托盘系统联盟(APSF)大会在日本东京召开。来自中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缅甸以及伊朗等国的近80人出席了会议。

APSF成立于2006年,由中、日、韩三国的托盘行业协会发起,目前已有中国、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印度、中国台湾、越南等共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行业协会代表加入,是亚洲唯一的国际性托盘行业组织。APSF致力于亚洲各国的托盘信息交流、标准制/修订和托盘企业间的合作等。本届APSF会议以亚洲托盘行业发展方向、目标及战略为主线,以研究托盘循环利用和互通互联为主题,探讨APSF成员国之间托盘跨境循环策略。

围绕APSF大会主题,本文从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大背景下的运输包装需求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进出口贸易中的托盘装运要求,调研了我国出口贸易中托盘的使用情况及托盘进出口关税政策,探讨了我国实现循环托盘跨境运输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与跨境物流

2019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根据对外经济部门的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305050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出口164177亿元,增长7.1%;进口140874亿元,增长12.9%。延续着平稳增长趋势。其中,成为亮点的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83657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可以说,“一带一路”战略的政策引领效应逐步显现。

另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中的数据,在2017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额排行榜中,排名前十的国家分别为韩国、越南、印度、新加坡、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阿联酋。在进口额方面,中国自“一带一路”国家进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分别为韩国、马来西亚、越南、泰国、俄罗斯、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南非和菲律宾。从上述进出口贸易数据可以看出,处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APSF成员各国地处“一带一路”沿线,在上述两个排行榜中多榜上有名,是中国重要的进出口贸易伙伴。

各国之间相互贸易最终通过跨境物流来实现。可以预计,随着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增长,跨境物流量在大幅增加,跨境运输包装需求猛增。

二、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运输包装需求及现存问题

进出口贸易过程中,产品需要包装、运送。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调查显示,全球进出口贸易活动中70%左右的进出口货物使用木质运输包装。而在我国,1/3以上的出口商品使用木质运输包装,如木箱、木桶等木制容器,以及木制托盘、木质铺垫与固定材料等。涉及商品面较广,包括五金制品、机电产品、化矿产品和部分农副产品等。其中,80%以上进出口机电与装备制造产品都是采用木质包装等进行运输。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提供的各类进出口贸易分类数据表明,机电与装备制造产品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占重要地位,占总出口额的58.75%和总进口额的45.24%;而且,机电与装备制造产品进出口贸易保持良好增势。据上海木业出口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木包装产品出口总量大幅提升,无论是出口的产品品种范围还是产值都有明显增长,出口范围增加了20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长9.2%,出口品种更多。可以说,快速发展的进出口贸易特别是机电与装备制造产品等带动了包括木质包装在内的包装行业的整体发展。

但是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24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达不到国外发达国家的包装要求而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两个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出口运输包装经过长途运输和搬运装卸后常出现变形和破损,导致产品损坏事件时有发生;我国的出口运输包装与出口国的托盘、集装箱、柜台等尺寸不匹配,无法顺畅进入当地的物流系统。究其原因,很多企业对进出口运输包装的要求不了解,往往按照思维惯性照搬国内运输包装经验。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和跨境物流的急剧增加,以上问题亟需解决。改善进出口贸易运输流通环境,倡导进出口贸易物流中的托盘应用,已被业界认为是减小货损、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的可行抓手。

图1:集装箱运输中的三种托盘使用方式

三、进出口贸易中托盘货物的装运要求

2017年12月15日,马士基航运大中华区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所有出口至尼日利亚的集装箱货物都必须用托盘装运。之所以出台此规定,是因为尼日利亚海关认为,此举可以实现快速过海关的扫描查验机,避免货物在箱内随意堆码造成的查验麻烦。若有未进行托盘化装运的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可能面临的制裁包括处罚或被要求把货物回运。

与此类似,沙特阿拉伯港务局也规定,凡是运往该国的建材类海运包装,采用集装箱运输的,必须先组装成托盘货物,并且每件不能超过2吨,以便于叉车装卸;凡是运往该国的袋装物品,每袋不得超过50kg,否则不予提供仓储便利,除非这些袋装货物附有托盘或适合吊卸的装置。伊朗港口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规定,药品、化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分别要求以木托盘形式包装。自2017年6月30日起,所有进口至卡塔尔的货物包装单位必须以“PALLET”(托盘)向海关申报。

上述各国对进口货物的托盘装运要求就是人们常说的“强制打托令”。货物的托盘装运便于港口装卸,提高了海关查验效率。实际上,托盘装运要求已不仅是一些国家的海关政策,近年来也成为了亚马逊、宜家等众多公司的货物入仓要求。

例如,作为美国最大的一家跨境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公司对卖家发往FBA仓库的发货要求中规定就有货物的托盘包装要求,并且托盘的规格和要求比较严格,如果不符合要求FBA会拒收。相关的要求包括:

(1)所有零担货运和整车货运货物都鼓励托盘包装,且托盘顶部应牢固平坦以便堆垛进而提高卡车的利用率。

(2)要求使用四向进叉型托盘。并且,木制托盘应符合ISPM15标准,必须熏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破损托盘。不能将货物码放在脆弱材质制成的托盘(如纸托盘等)上。

(3)不同地区的亚马逊F BA仓库的托盘标准不一样。美国标准为1 2 0 0 m m×1 0 0 0 m m,且货物加托盘的高度不能超过1.8 m,总重量不超过500kg。英国标准为1200mm×1000mm,且货物加托盘的高度不能超过1.7m,不接受塑料托盘,总重量不超过500kg。欧洲标准为1200mm×800mm,且货物加托盘高度不能超过1.5m,总重量不超过500kg。日本标准为1100mm×1100mm,限制只使用塑料托盘,总重量不大于1000kg。双层堆垛时,托盘货载高度也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在欧洲,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为3.0m,德国和中东欧国家为2.7m。这也是大部分亚马逊仓库及贯穿亚马逊第三方物流网点的最大托盘高度。

(4)堆码时,托盘上货物所有面都需码放齐平,尽可能采用交错堆码方式,推荐将最重的商品码放在底部。托盘上的货品不能有任何部分突出于托盘边缘。

(5)用缠绕膜进行托盘货物包裹时,应确保缠绕膜完全覆盖托盘上的商品,以确保运输和堆垛时的稳定。优先使用透明的伸展缠膜。使用角板来帮助保护和维持纸箱在运输中的稳定性,且当缠绕膜拆掉后,货物应稳定在托盘上而不轻易翻倒。

(6)每个托盘货物的载体上必须有清晰的标签,标签必须贴在托盘载体的右上角。

货物要不要打托盘,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除了托盘本身的费用、打托费、托盘重量的运费,还有占据装柜空间等。希望能不用托盘时就尽量不用托盘的惯性思维,从成本角度考虑是完全能够理解的。作为亚马逊FBA首个综合服务商的大森林物介绍说,美国最贵的是人工费,亚马逊最忙的是仓库。亚马逊仓库每天很多卡车排队送货,不采用托盘装运的货物入仓费时费力。虽然理论上讲,不采用托盘运输的货物也可以送入亚马逊仓库,只是这样操作的人很少。原因很简单:一般不采用托盘运输的亚马逊首个散货入仓,在预约入库时间上就会安排较晚,排队等候时间长等候费也高,如果安排在后半夜入库,送货卡车的费用也会提高。货物在国内用托盘包装好后运输到国外,虽说由于托盘使用会造成装柜空间减少30%,但无需卸货、打托、装柜等货物倒盘作业,直接从码头拖柜送FBA,仅这一项,每个集装箱的装运费用就能至少省下1000美元。

由于各国海关的强制政策,加上物流企业主动推动,出口贸易中的托盘运输应用已经是大势所趋。

四、我国出口托盘的常见类型、尺寸和使用情况

据统计,目前在出口贸易运输中使用的托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按照托盘结构分类,常见有平托盘、箱式托盘、柱式托盘、滑板托盘和特种专用托盘等。其中,平托盘通用性好,使用范围最广,使用数量巨大;箱式托盘的四面有侧板,有的箱体上有顶板或没有顶板,箱式托盘防护能力强,可避免塌垛和货损,主要用于装载异型不能稳定堆码的货物,多用于散件或散状物料的集装;柱式托盘利用立柱支撑重量物往高叠放,可防止托盘上放置的货物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发生塌垛现象,多用于包装件、桶装货物、棒料和管材等的集装;滑板托盘结构也非常简单,为厚度只有1mm左右的平板,由于拥有重量轻、体积小、成本低的特点,可以作为木托盘、塑料托盘、纸托盘等的替代品,但叉车需采用滑板属具。滑板托盘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广泛使用,现在国内多是外商指定使用,也是集装箱带托运输中大量使用的托盘类型;此外,特种专用托盘是应对特殊需求诞生的定制产品,是品系最复杂的一种。以汽车零部件运输为例,在运输保险杠、运输车门等零部件时,为了提高运输效率以及减少货损而定制的托盘,都属于特种专用托盘。

表1: 托盘的进出口税率

按照托盘材质分,常见的出口托盘主要有木制托盘、胶合板托盘、塑料托盘、金属托盘、纸托盘等。其中,出口使用实木托盘时应注意出口国对木质材料包装的要求和规定。例如,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2006年7月5日起全面执行于2005年9月16日生效的木质材料包装规定,所有以有关木质材料为包装(包括装货托板、装货箱、盒子、货垫、木块、垫木等)的货物均受影响(豁免除外)。要求国际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必须:(a)经过热处理,最低木心温度为56℃,最少需处理30分钟,或(b)以甲基溴进行熏蒸约16小时。此外,木质包装材料必须加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标记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双字母国家编号,显示处理木质包装材料的国家。标记又必须包括由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向负责公司分配的独立号码,确保木质包装材料已经适当处理。由于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时间长、费用高,出口使用后的托盘由承运方负责运走或作销毁处理,提高了实木托盘的成本,因此有些企业从采购成本和交货周期等考虑会寻找免熏蒸的托盘来替代。

胶合板托盘、塑料托盘、金属托盘和纸托盘等都属于免熏蒸托盘。胶合板托盘选用的是免熏蒸复合材料,一般是使用多层板、复合板、九夹板等进行加工,不易折断,但是硬性和抗弯型比较差,价格低廉。需要注意的是,胶合板托盘中如有一两根原木或疑似原木时,也有查验被扣的风险。此外,胶合板托盘由于大量用胶,不能出口到对甲醛排放要求严格的市场。塑料托盘整体性好,卫生洁净,易于冲洗消毒,在使用中具有质轻、无钉刺、耐酸碱、不霉变等特点,载重大,寿命是木托盘的5~7倍,但价格相对偏高。金属托盘承载大、牢固好,但自身笨重、价格昂贵,且容易腐蚀生锈、脱落。在承载重型物品时,金属托盘不可替代。纸质托盘多采用高强度蜂窝纸芯与高强度卡纸、纤维板组合而成,具有质量轻便、成本低等特点,缺陷在于承重小,面向出口用时必须经适当防潮防水处理。各种托盘各有特点,在实际使用中可根据不同的用途选用。

出口托盘尺寸由进口国、进口商或进口国零售商决定。据201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全国托盘普查数据,我国托盘在国内的销售量占多数,60%的规模以上托盘生产企业仍局限在国内销售,约35%~40%的托盘生产企业已将产品销往国外,但出口的数量都不够大,而且大多是装载出口货物的一次性托盘。

为了摸清出口托盘在集装箱运输中的使用方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调研了青岛港集装箱货运中的托盘使用情况。青岛港作为中国第二个外贸亿吨吞吐大港,港口吞吐量居全国第二,2018年集装箱量突破1000万标箱,箱量居全国港口首位。因此,青岛港集装箱货运中托盘使用方式具有代表性。调研结果表明,在集装箱运输中的托盘使用方式主要有三种(见图1)。其中,第一种方式占全部的70%。即运送散货到码头,人工卸货并将货物码放到托盘上,然后打包带或缠膜,再出货装柜。从物流作业效率看,第二和第三种方式均优于第一种方式,但占比却不足30%。托盘一贯化是大力倡导的物流作业模式,希望随着港口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企业叉车、装货平台等搬运设备的逐渐投入,业界对托盘使用认识的不断加深并形成习惯,作业效率更优的第二和第三种方式能够逐步提高占比。

五、托盘跨境循环回收利用的难点及对策

托盘是动态物流最基本货物集装器具,托盘标准化是物流系统无缝连接的基础。为了在亚洲各国推进托盘标准化与普及单元货载系统,提高物流系统效率与服务水平,实现亚洲物流系统无缝连接,APSF经过长达十几年的努力,统一亚洲托盘尺寸标准为1000mm×1200mm和1100mm×1100mm,并制定了亚洲托盘质量认证标识系统。APSF的托盘标准化工作为打通亚洲各国贸易物流节点,畅通亚洲物流大通道扫除了障碍,也为在亚洲范围内APSF成员国之间实现托盘的跨境循环回收利用打下了基础。

如前所述,国内企业当前普遍使用一次性出口托盘。一次性托盘出口到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当地政府要向进口商征收高额的垃圾处理费,进一步增加了出口成本,不仅一定程度削弱了国内产品的竞争力,而且也给社会资源带来较大的浪费。实际上,APSF的其他成员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因此,倡导用标准的循环共用托盘代替一次性出口托盘进行托盘化跨境运输,并实现标准托盘的跨境循环回收利用,是APSF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然而,实现标准托盘的跨境循环回收利用,遇到的第一个障碍是关税问题。托盘作为商品进出口时,在一般进出口贸易中,依据托盘材质不同,托盘的商品归类和税率不同(见表1)。表1并未将中美贸易战引起的加征关税统计在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盛装进出口货物的容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进出境的期限。以每次不超过六个月,次数不超过3次为最大限度的延期。暂时进出口的货物有一定的时效性。托盘作为循环使用包装容器考虑,在满足中国海关这项“暂时进出口”贸易政策的时效性要求的前提下,进口不需缴税,出口不退税,但除需要缴纳押金外,还需缴纳报关费、海运费等服务费和港杂费等。

根据国内最大的托盘循环共用服务商招商路凯提供的数据,目前每年从内地带板运输到香港,再入境回流时,仅仅报关和报检等的成本核算到每个托盘是至少40元。由于内地流入香港本地市场的产品以快速消费品为主,库存周转快,以每年每块托盘周转12次来计算,则每块跨境循环托盘每年所产生的入境通关费用达480元,这个费用已经远远高于托盘本身的成本。

其次,如前所述,进出口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木质托盘需要熏蒸等检疫处理。而《熏蒸/消毒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仅为21天,从按货物熏蒸处理完毕之日起计算。对于那些已经做过熏蒸等检疫处理的跨境运输托盘,每次出入境仍然需重复做熏蒸处理。每次熏蒸处理托盘成本增加约为10%~20%。以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托盘回流为例,还以每年每块托盘周转12次来计算,平均一块托盘一年至少要做24次熏蒸处理,检验检疫费用已令企业望而却步。

此外,在循环回流托盘按照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时,需要先行完成报检熏蒸等流程,获取商检通关单后才能进一步进行海关申报、审核、缴税等多道流程,申报时间至少3天,除了上述各种税费外,还会产生车辆占压费等额外成本。实际上,受限于海关对二手商品的相关规定,大部分海关目前并不接受二手托盘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跨境运输托盘一旦出境,即使企业愿意承担上述成本,均无法实现空托盘返回。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虽有个别企业小范围试点托盘的跨境循环回收,但由于成本压力大、不安定因素多,可以说顾虑大于期待。

解除企业顾虑,急需进出口贸易托盘跨境运输新政。一是免税政策,即对于标准托盘在跨境循环回收时给予免税进出关的便利。二是免检政策,即对于已经做过熏蒸等检疫处理的标准托盘在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流程上给予免检便利。当然,免税和免检政策的实施,前提是标准托盘认证制度的建立,只有经过认证的标准托盘才有资格享受免税和免检政策。此外,跨境物流涉及进出口贸易事关国家利益,应坚持对等公平原则制定和实施免税和免检外贸政策。可以说,循环托盘跨境运输目前问题多而复杂,需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等诸多管理机构的跨部门协调协商来解决。因此,循环托盘跨境运输虽然前景美好,但如何加快落地仍需进一步研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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