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中小学大课间开展现状研究

2019-09-04 03:57谭小丰
体育世界(学术版) 2019年7期
关键词:课间体育锻炼体育课

谭小丰

(湖南工业大学 体育学院,湖南株洲 412007)

国民体质监测均显示我国学生超重与肥胖检出率继续增长,肺活量水平继续降低,视力不良率有所上升,速度、爆发力、力量耐力素质水平进一步下降[1]。2007年5月7日国务院下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通过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吸引广大中小学学生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走进大自然,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2]。大课间体育活动作为学校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是落实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是政治任务,有效开展是政策落实的根本目标,研究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的开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依据经济发达水平采取分层抽样对象为九所农村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长沙地区包括长沙青宁小学、大成桥中学、玉潭中学,株洲地区包括株洲洲坪小学、南阳桥中学、株洲县五中,湘西地区包括湘西塔泥小学、红岩镇第五中学、里耶名族中学)共计发放问卷760份,有效回收问卷648份,有效回收率85.3%。通过对教育部门有关领导进行访谈,了解到一些政策和提供条件上的支持与补助;向学校体育研究相关专家咨询农村中小学大课间模式构建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大课间开出率调查结果及分析

2005年我国教育部为保障中小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时间,要求全国各个中小学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其实质是阳光体育活动的基础,是体育课程的一种准备形式,而大部分农村学校因受制于场地设施条件的影响,大课间的开展效果并不理想(如图1所示)。

图1 湖南三地区农村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出率情况(单位:次)

从图1可以看出,同一地区不同学校条件的大课间开出率明显存在差异:湘西地区农村的小学每周大课间活动平均只开展一次,而初中和高中每周开出率达到两次;株洲地区农村小学和初中每周大课间活动平均开展两次,高中学校达到了三次;长沙地区农村的中小学大课间开出率都达到了三次及以上。这种差异表明:从年级角度学校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大课间体育活动存在差异;从地区角度地区发展程度不同(长沙、株洲和湘西分别代表的是发达、欠发达以及贫穷地区)学校的开出率也存在明显差异,长沙地区农村学校的开出率要高于株洲地区的农村学校,而株洲地区农村学校也要高于湘西地区的农村学校。存在这一显现的主要原因是受限于场地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的配备。由此可以推定: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是影响当地学校大课间开展的重要因素因素,说明地域差异严重的影响着湖南农村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开展。

2. 大课间活动内容的设置现状

阳光体育运动其特点就是在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上体现出组织的灵活性、运动项目的多样性、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增加学生的锻炼时间,促进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图2 农村中小学学生参与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调查(单位:人)

从图2可以看出,“长株湘”农村中小学学生经常参加的运动项目大球类有篮、足、排球;小球类羽毛球、兵兵球;还有踢毽子、跳绳、武术、田径等为主。长沙地区学校学生基本上都是选择篮球、羽毛球和足球等球类项目;株洲地区学生大部分都是选着篮球、乒乓球和跳绳等普遍的简单的项目;湘西地区学校大多数学生则经常选择一些传统的跳绳,武术等项目。由此可见,三个地区农村学校由于地区经济差异选择大课间的活动内容存在明显区别。而在进行访谈中得知,一些地区的老师并非不会一些项目的技能或不教授,学生也并非不喜欢其它如足球、羽毛球等项目,而是大部分农村学校在场地设施条件上不能够满足学生体育活动的需求,参与项目也只能局限在对场地条件没有那么高且相对较容易实现的项目上。

3. 大课间活动时间、频次设置现状

体育活动的频次是反映学生体育活动行为的有效指标,也是践行阳光体育活动的核心指标。从图中可看(见图3),每周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大部分在5次以上有56.7%,其次是3~4次占20.6%,还有22.7%的在2次以下,然而还有一次都不参加有9人。从性别角度(见图3):男生每周锻炼3次以上的为78.7%,女生每周锻炼3次以上为75.5%,男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次数略优于女生。因此,农村学校应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另外,从图3得知,参与阳光体育活动次数每周3次以上的占30%,这些学生几乎每天都进行阳光体育活动,并且以来自长沙地区农村学校为绝大部分,而45%的学生每周平均只锻炼一次,这部分学生多数来自湘西贫穷地区,说明这些学生受到学校场地设施以及制度的影响导致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受限。因此,农村学校应增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进一步引导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从而真正的实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

图3 农村中小学学生每周参加体育活动频次统计(单位:人)

图4 农村中小学学生每天参加体育活动时间统计(不含体育课,单位:人)

从图4可以看出,湖南农村中小学学生在参加体育锻炼时间大部分集中在30min-60min这个时间段,而只有34.4%的男生每天锻炼时间达到60分钟以上,女生更要少仅为12.7%,换言之,在阳光体育活动规定1小时的范围中男生有65.6%,女生有87.3%未达标。因此,农村学校应进一步引导学生积极活动,增加体育锻炼时间。

4. 湖南农村中小学大课间活动组织形式设置现状

大课间活动是覆盖全国各个中小学,与学校体育相互协同和体育课程及课外体育活动组成阳光体育,三种组织形式相辅相成主。开展好课内外体育活动是落实好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举措。

4.1 湖南农村中小学体育课程设置调查与分析

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规定:小学1~2年级,确保每周体育课达到四节,小学3~6年级和初中,确保每周体育课达到三节,确保高中每周两节体育课,并要努力开设足体育课,任何地区、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挪用体育课时间,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时间必须得到保证。

调查结果显示:85.4%的学校都能够按照要求开设体育课,但是仍有14.6%的学校出现没有开课或开课数量不足。大部分体育教师都出现过体育课被挤占、挪用的情况,比例高达65.1%。可以说明大部分农村中小学的体育课程都能够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开设,但在实际的真正落实情况没有那么理想令人担忧。在与体育教师访谈得知:体育课被其他文化课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在期末考试前和毕业班中更为明显。可从两个方面原因进行分析:一是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校领导重文化课轻体育,提升学校升学率是第一目标,对体育课程不够重视,忽略体育活动的重要性;二是学校场地器材设备的不足和师资力量的不够等因素对体育课的有效开展也产生一定影响。

4.2 湖南农村中小学课外活动组织形式调查与分析

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规定:学生每天的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不得低于一小时。确保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是阳光体育运动能够有效组织和开展的基本保证,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时间的不同也形成不同的开展内容和组织形式。调查显示,农村中小学开展课外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早操、课间操活动、开展集体项目比赛和设立年级/班级体育训练队四种形式。

图5 农村学校大课间组织形式现状调查(单位:所)

由图5可知,基本上大部分学校都安排了早操活动和课间操活动比例高达95.8%和97.9%,开展了集体项目比赛的学校占54.2%,设立了年级/班级体育训练队学校较少占27.1%。可以看出,基本上多数学校都能把早操活动和课间操活动开展好,组织形式上早操活动主要有跑步和广播体操等,课间操主要有眼保健操、广播体操、集体体育活动等。有一半学校设立课外集体项目比赛,比赛项目形式多样,如校园篮球赛、拔河比赛、接力跑比赛、跳绳比赛等,可积极地调动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还有少一部分学校设立了体育训练队,挑选领导能力、组织能力较强、体育潜质较高的学生担任队长,学生更加了解学生,充分发挥了学生的自主能动性,带领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但是后两种开展的学校比较少,需要引导更多的学校都能够设计出灵活多变的组织形式更好的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5. 结语

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参与者,年级、性别、地域条件,随着经济的不同呈现明显的差异性;由于场地设施的问题,大课间存在内容不均衡,不全面的分布格局,缺乏与地域特色和自主创造性内容;大课间活动的频次、时长,男生明显高于女生,发达城市高于偏远农村;组织形式只限于课间操,广播操,跑步,比较单一,体育活动开展少,加上其它文化课的占用,说明大部分农村中小学的体育课程没有很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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