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83年1月,全省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使用权,不断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全省粮食生产量大幅提高,农民收入增加。
黑龙江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战略基地,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促生产,惠民生,全省农业连年丰收。2018年,粮食总产量达1501.4亿斤,实现“十五连丰”,粮食商品量连续突破1000亿斤,为“中国饭碗”“中国粮食”提供坚强支撑。
黑龙江省深化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有效激发了农业发展活力。粮食综合产能、物质装备水平、绿色食品产业、生态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合作、综合配套改革等重点领域保持全国领先,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性重大任务。改革开放初期,兴十四村还是一个贫困的山东移民村,在村党总支书记付华廷的带领下,走农村经济产业化之路,到2006年,全村拥有企业35家、员工1800多名、总资产达10多亿元,成为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的“龙江第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