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问题”写进美国军规

2019-09-10 07:22许述
科教新报 2019年19期
关键词:军规治军西点军校

许述

下雨打伞,天经地义,简直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可笑”的是,美国海军在很长时期内居然一直禁止在军营内打伞。在争论了二十多年后,才于1987年通过法规,废除了禁伞令。然而就“打伞问题”,美国海军部并非开禁了事,还制定了配套的三条军规:只能打黑色的伞;只能左手打伞(以便右手敬礼);伞上不准有装饰品。

不就打个伞吗,是不是有些太小题大做了?没错,“打伞问题”只是一片小树叶,但不能被这片“叶子”障住了眼睛,看不到它后面的“泰山”——“依法治军”。美军的“依法治军”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学习借鉴。

指导思想“严”。美军的法规十分严格,对违抗命令、敌前行动不良、擅自离队、对军官不尊敬等51种违纪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对其中13种罪名判处死刑。可能有人会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军队混不下去,去地方上干就是了。然而事实是,受过军法审判的军人,不仅在部队的发展晋升受到限制,而且退伍的福利和出路也受到影响。

具体规定“细”。在军队,事无巨细,哪里有问题,哪里就有法规。美军拥有完备的法规,分三个层次:一是国会通过的各项军事法,一般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问题;二是总统和国防部发布的指令,一般根据某一方面的国防问题做出政策与规定;三是各军种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条令,如陆军部制定的规程就有近900种,大到行军打仗,小到吃喝拉撒,都有明确规定,以至于我们认为是鸡毛蒜皮的“打伞问题”在美国海军都有三条军规。

贯彻执行“硬”。美军在军事法规的执行上可谓不折不扣,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1974年,北约盟军总司令古德帕斯任期结束回到美国,有關方面推荐他去当西点军校校长。问题来了,根据美军规定,西点军校校长是三星中将,而古德帕斯已经是四星上将。怎么办?他只好自己拔掉一颗“星星”去当校长。

  有人认为,法规只适用于大事,小事也用法规有损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法规庸俗化。这种观点看似有理,实则不然。道理很简单:法规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看的,与其反复讲,不如一规以定之。与反反复复的训教相比,有用的法规一条顶十句,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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