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与职业化建设现状及路径探析

2019-09-10 07:22徐平华
关键词:职业化专业化

徐平华

摘  要:自2006年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规模、结构、职业能力建设以及选聘、培训、考核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然而,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存在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低,政策支撑不系统、落实不到位以及辅导员职业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强等问题。未来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必须从宏观、中观及微观三个层面着手,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强化对高校辅导员政策的指导与监督,以提高辅导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9)10-0064-06

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回顾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从1953年清华大学率先设立政治辅导员时期的“政工干部”身份,到上世纪80-90年代提出“德育干部”身份,以及到现在教师与管理干部“双重身份”,辅导员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在不同时期,辅导员身份定位有所不同,但辅导员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敬业爱生的奉献精神获得认可,赢得尊重。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先后出台系列政策。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为应对大学生数量急剧增长带来的新问题,提高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从2004年起,辅导员队伍开始走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道路。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16号文”)。随后,教育部又制定和颁布系列规范性文件,如2005年下发《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2006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24号令”),并制定《2006-2010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2012年凝练辅导员誓词,2013年制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2014年颁布《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2017年8月修订并颁布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43号令”)。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展十余,既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诸多不足。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效

教育部“24号令”实施以来,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主要有:辅导员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结构日趋合理;辅导员工作职责逐渐清晰、职业能力更明确;辅导员选聘、培训、考核和退出机制逐步完善;辅导员职业归属感和社会认可度增强。

(一)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结构日趋合理

随着辅导员岗位吸引力的持续增强,更多的人愿意选择辅导员这一职业。这逐渐改善辅导员队伍的规模、年龄、职称、学历和性别结构。在规模上,专职辅导员人数从2006年的6.9万人增长至今约14万人。除专职辅导员队伍外,众多高校探索建立了一支兼职辅导员队伍,作为有益补充。这使辅导员队伍的构成呈现多元化、功能角色多样化的特点,基本满足我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成长需要。按照我国目前在校生总数,以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近2900万计算,如严格执行1:200或1:250比例,即使按70%在校生比例配置,专职辅导员数量和规模在未来几年还将大幅增加。在年龄分布方面,年龄在30岁以下是辅导员队伍的主力军,占据53.0%。在职称构成方面,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达到41.8%。[1]就学历层次而言,辅导员队伍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辅导员攻读专项博士学位项目的实施,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比例也在逐步提高。在性别构成上,由早期的女性占据绝大多数,男女比例失衡的状态,转变为到现在的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状态。

(二)工作职责逐渐清晰、职业能力更明确

长期以来,由于职责界限不明、工作内容不具体,辅导员工作千头万绪。“上面千条线下面一个针”是辅导员的工作处境,“保姆”、“消防员”是辅导员的角色。辅导员每天忙碌奔走、疲于应付各类琐碎事务,使其难免产生一些失落、消极悲观情绪。这影响到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教育部第24号令从八个方面规定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辅导员角色,并提出工作要求,为辅导员发展指明方向。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出更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可参照可操作的目录指引。它系统规定了辅导员队伍职业规范、职业身份、职业能力、任职要求和专业知识。此外,还确定辅导员九大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并依据职能功能不同,将辅导员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依次提出每个等级的工作年限、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相关理论知识要求等,以引导辅导员不断加强自我职业修养和提升专业化素养。2017年教育部第43号令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增补辅导员工作职责,突出立德树人的宗旨和使命,使辅导员工作更符合社会主义高等教育辦学方向、培养目标和时代要求。

(三)选聘、培训、考核和退出机制逐步趋于完善

1.辅导员选聘制度日益成熟

选聘模式经历了由早期单一的“组织推荐” 到“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模式,再到教育部第43号令规定“组织推荐+公开招聘+基层选拔”模式。这表明,一方面选拔程序趋于规范。不论是组织推荐还是公开招聘以及基层选拔,都必须经过笔试、面试和公示等程序,选拔更公平公正透明。另一方面,选聘标准逐步科学化。早期的辅导员选聘,更强调“又红又专”的政治身份,忽视辅导员的年龄、学历、知识结构要求,导致辅导员队伍参差不齐。2005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选拨标准,标志着辅导员的选拨开始走向规范化。第24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第43号令等对辅导员任职条件不断进行完善,使辅导员选拔标准进一步规范化和专业化。

2.培训体系逐步建立

2006年之前,辅导员的培训是由各高校负责,缺乏全国或区域内的统筹安排。第24号令颁布后,对辅导员的培训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系统安排。2006年颁布的《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对辅导员培训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等作了明确规定。2007年起,教育部建立首批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全国辅导员培训和研修任务,逐步建立起分层次、分类别、分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2] 同时,各省、市、自治区也分别建立本区域内的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区域性辅导员培训任务,各高校负责本校辅导员的日常业务培训。2013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3]38号)。两个文件的实施进一步丰富了辅导员培训的内容,拓宽了培训的途径。2017年教育部第43号令明确规定建立国家、省级和高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对培训内容、经费、次数及师资作出具体规定。

3.考核与退出机制逐步健全

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过程必须强化对辅导员的考核与激励、及时调整或分流不胜任的辅导员。对辅导员的考核由原来侧重于政治立場和思想品德的定性考核逐渐转化为既注重政治立场、师德品德的定性考核,也注重勤、绩、能的定量考核,即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考核指标量化有利于激发辅导员的创造力和活力,提高辅导员工作实效。考核主体进一步明确,辅导员考核机构得到统一。一直以来,绝大部分高校辅导员的考核评定放在二级学院。而第43号令明确规定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导员的招录、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学校工作部门负责辅导员的考核,要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明确规定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这为高校出台辅导员管理办法,制定辅导员考核、晋升、退出等机制提供政策依据。

(四)社会认同度不断提高

随着辅导员队伍不断壮大,辅导员职业群体正逐渐形成,辅导员职业忠诚度和归属感正逐步提升,并涌现出一批敬业爱生、乐于奉献的优秀辅导员,他们的先进事迹、职业发展路径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榜样示范作用。辅导员工作得到国家、社会的认可与支持。2008年开始,教育部启动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到2016年,共评选出92名“年度人物”。这一评选活动社会参与度大、反响效果好,年度人物典型性强、具有强烈的社会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和刘延东副总理分别接见了第五届和第六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对辅导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极大鼓励。这也大大增强了辅导员队伍的社会认可度。此次,第43号令把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纳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层面进行表彰。这在凸显辅导员角色育人功能的同时,也增强辅导员的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现存问题

我国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过近十年的有序规划和稳步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弱、建设周期短等因素,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诸多挑战。

(一)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低

当前,我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低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辅导员队伍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比例严重偏低,中级及以下职称占比过大。学历层次仍亟待改善,硕士及以上学历比例有待提高,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数量较少,本科及以下学历还占据不小比重。二是辅导员队伍专业背景、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我国辅导员队伍中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学科专业背景的占3.8%,具有哲学社会科学(含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背景的占9.6%,而具有其他文科类、理工类、农林医类等学科专业背景的共计86.6%。[3]由于专业知识的先天不足、理论创新能力弱,相当部分辅导员工作还停留在低水平层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进程受到影响。按照辅导员初、中、高三级等级构成看,现有辅导员队伍中,初、中级辅导员仍是主体,高级辅导员比例较少。三是人才培养不科学。辅导员队伍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全而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国高校的学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和学科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辅导员工作和职业的界定不够清晰,同时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也缺乏后劲。[4] 四是培训体系不健全、不成熟。辅导员培训系统性、连续性不够,培训存在专业性、实操性不强,高水平、有深度的培训不多,高层次、高规格的培训受众面过小等问题。五是专业组织建设滞后。健全和成熟的专业组织是社会职业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程度的标志。当前,辅导员队伍的全国性专业协会组织未发挥应有作用,区域性的协会组织也不健全和完善,专业组织在推动职业标准、职业准入、职业自律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难以发挥自治自律作用。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支撑不系统

辅导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宏观政策已逐步完善。2006年至今,教育部等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出台系列举措、有条不紊的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但由于各高校办学层次和人力物力的差异,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条件、力度和决心各有不同。在工资待遇、身份编制、工作强度以及获得感、归属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如部分高校难以按规定比例配置辅导员,出现一个辅导员需要面对500名学生的状况。辅导员负担过重,无精力进行学习和反思。这影响了辅导员专业素养提升和职业技能提高。个别高校,尤其是部分高职院校,未从政治高度认识辅导员角色的重要意义,视辅导员为普通的学生事务管理者或行政管理人员,对辅导员队伍不重视、不投入,缺乏长远建设规划,对辅导员与专任教师区别对待。辅导员不能享受与专任教师在编制、薪酬、住房等各项校内政策的同等权利。此外,辅导员的晋升渠道还不明朗、畅通。教育部24号令明确规定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实行双重管理,可以双线发展,但具体到每个学校,辅导员晋升发展的政策千差万别。部分高校能认识到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积极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辅导员待遇政策,制定辅导员队伍发展的长远规划,设置从副科级、科级、副处级到正处级的职务晋升管理办法,对辅导员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并设置从助教、讲师、副教授到教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鼓励和支持辅导员忠诚本职岗位,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然而,有部分高校制度或出台的有关辅导员晋升规定不合理、不科学、操作性不强、引导和鼓励性不够,如未考虑辅导员工作特殊性,将辅导员晋升的条件设置过严过高,辅导员职务晋升只设置到副处级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到副高级等。

(三)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仍待提高

职业认同感是指个体对所从事职业的目标、社会价值及其他因素的看法与社会对该职业的评价及期望的一致,即个人对他人或群体的有关职业方面的看法、认识完全赞同或认可。职业归属感是个体对职业群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保障某一职业队伍稳定的首要因素,也是促进职业向前发展的动力。长期以来,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问题,一直影响着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部分从业者把辅导员工作视为临时性、过渡性工作。这导致部分辅导员易选择离开其岗位。还有些辅导员分流到校内其他岗位。这些因素使辅导员队伍人员流动较大,不利于辅导员群体职业认同感的建立。归属感方面存在身份归属的矛盾和专业归属不清晰的问题。教育部第24号令规定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但现实的处境是辅导员既不靠教师,又不靠管理的矛盾身份。教师群体认为辅导员是“学生王”、“大保姆”,工作缺乏技术性和专业性,属行政人员,辅导员产生自我否定情绪。而管理部门未给予辅导员应有尊重和认可,把辅导员当“万金油”使用,辅导员产生“低人一等”挫败感。工作的繁琐、身份尴尬、角色矛盾与冲突使辅导员找不到职业归属感。此外,辅导员工作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专门知识和学科理论做指导和支撑,但辅导员具体工作覆盖面太广,涉及多学科、多领域交叉学科知识,难以依托某一学科,辅导员专业归属不清,辅导员队伍层次提高和学术化发展受限。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路径

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落实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社会主义辦学方向,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从国内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与经验看,学生管理队伍必须走专业化发展、职业化建设道路。回顾我国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的历程,展望未来发展道路与方向,离不开政府

宏观层面系统设计、高校中观层面的政策配套与落实、辅导员微观层面的自我提升。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系统建设

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高校及辅导员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在政策保障、气氛营造、待遇享受、职业素养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学科化和理论化建设。人才培养的学科化、专业化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的重要保障。应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建设,探索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满足辅导员队伍宽口径、多技能的知识需要。加强辅导员队伍理论研究,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推动辅导员队伍工作由简单重复向理论化纵深发展。二是提高辅导员队伍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及专项培训对于辅导员职业认知、能力提升和素养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但当前辅导员队伍培训不够系统和全面。培训资源不均衡,许多辅导员难以获得培训机会。应加强辅导员培训系统性设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规划培训课程,理论传授与实践案例交流相结合,注重培训内容与辅导员实际工作的关联性与指导性,择优选聘既有理论水平又具有辅导员工作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三是加快辅导员队伍专业组织建设。专业协会组织是辅导员根据兴趣爱好、研究特长及职业向往等因素自发组建的自治组织。完善而成熟的协会组织不但是职业群体相互交流的平台,而且有利于促进促进职业自律、行业发展。美国学生事务行业组织:美国大学人事协会(American College Personnel Association,简称:ACPA)和全美学生人事管理者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udent Personnel Administrators,简称:NASPA)在鼓励成员理论研究探索、推动行业标准制定与更新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应进一步推动全国性、区域性辅导员协会组织建设与发展,加快辅导员业务交流与自我提升。在协会组织内部,可按研究兴趣、工作内容及职业专长设立不同的研究分会,定期开展业务探讨、项目合作与理论学习等活动。

(二)加强政策指导与监督,推动政策落实与细化

当前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统筹规划和全局考虑开展较好,但各高校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上的指导思想和实际举措难以达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是无从谈起。未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强对各高校的业务指导。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的高校,不搞一刀切政策,客观分析不同高校在辅导员队伍招聘、配置、培训及建设上的困难与问题,制定分类分层的指导政策,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在落实辅导员有关政策上的监督与检查,提高政策执行力。对于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不到位,行为上不主动落实的高校,应追究高校党政领导的相关责任。通过检查和问责,提高高校党政领导从政治高度认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由此推动高校主动落实党和国家对辅导员的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保证辅导员队伍人员配置整齐、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一是要保障辅导员待遇,使辅导员的身份编制、工作待遇、工作条件不低于专任教师,针对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出台奖励或补助性的激励机制。二是要支持辅导员发展,鼓励辅导员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择优选派辅导员挂职锻炼或交流,允许部分辅导员向专任教师岗或管理岗分流,实现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发展”。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是辅导员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5]

(三)明确身份与职责,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就是把辅导员从目前“勤杂工”、“保姆”的角色中解脱出来,以专业性、科学化为基本要求,以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为目标,保证辅导员角色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使辅导员逐步成为掌握职业知识、具有职业道德、具备职业技能的专业人员。[6]因此,应按照《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标准》和教育部43号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辅导员职业准入标准、职业规范标准和工作评价标准,推动辅导员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素养,以期达到职业能力标准要求,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科学性。同时,要明确界定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使辅导员摆脱“勤杂工”、“万金油”的角色,引导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以及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与掌握,并就某方面深入研究,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努力成为该领域里的行家里手,增强辅导员工作的专业性,并推动辅导员进行理论探索和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凝练理念,形成具有特色的个人教育哲学观念和体系。所谓辅导员的个人教育哲学,实质上是指辅导员在长期的学生工作实践中通过经验积累、理性思考而形成的关于辅导员职业价值和学生发展等方面的比较系统,独具个性且较为理论化的基本看法和观念,是辅导员教育理想、职业信念的高度凝练。它具有鲜明的个性化、创造性、情境性和默会性特点,对辅导员提高学生工作成效、完善专业知识体系、推动专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7]

参考文献:

[1][2]冯刚.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发展路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颁布十年的回顾与展望[J].思想理论教育,2016(11).

[3]李建伟.教师专业引领视域下的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探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1(01).

[4]祁明.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面临的新挑战与新任务[J].思想理论教育,2016(08).

[5]冯刚.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2,4(05).

[6]程利.统一标准 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14(Z3).

[7]李明忠.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与高校辅导员专业发展[J].保定学院学报,2016,29(05).

责任编辑  杨慧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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