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电价改革的相关问题分析

2019-09-10 17:22林素花
名城绘 2019年10期
关键词:电价监管改革

林素花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电价体制的改革已是全社会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之一。新时期的电价体制,应该体现出不同服务之间的价格差别,对电价的构成进行细致的划分,建立出完善的电价构成的比例,协调电力的供应工作。全面的推荐电价的改革,细化电价的构成,加强电力工业的发展,制定出合理的电价是电价改革的基本主题,切实的施行电价的改革,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加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就此展开了论述,以供参阅。

关键词:新形势;电价改革

1我国电价改革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电价管理体制不到位。当前我国电力工业由于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职能配套改革,使得市场监管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当前的《电力法》中对相关问题的规制仍然不完备,还未解决其中关键的定价权限问题。现行定价权限中上网定价和电网销售定价权限的划分是比较粗略的,对中央、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三者的权限界定不明确,存在电价确定不规范的问题。同时,我国电监会已成立,但发电企业隶属国资会,主要是发改委掌握调配和定价权,电监会也就难以发挥市场监管作用。(2)电价制定机制缺乏合理性。过去为了提高办电厂积极性,会按照各电厂实际建造和经营成本进行单独定价,而出现“一厂一价”和“同网同质不同价”现象,增加了用电企业生产成本不公平负担,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市场调节作用发挥。(3)垄断经营对高电价形成保护。当前政府在电力产业经济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在垄断经营下使用的是成本核定电价方法,保护了一些高成本企业,使得市场缺乏降低电价的动力,企业内部也缺乏激烈竞争而不会积极降低成本。这样一来,在价格管制方面缺乏灵活性,在资金流向方面也无法进行积极引导。

2新形势下电价改革措施

2.1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

(1)必须对与电网相关的资产准确进行界定。(2)及时与发改委和物价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尤其是确定相关的测算指标与参数。这些指标对最后的测算结果以及确定合理电价水平造成直接影响,必须对本地经济条件、发展电网目标等因素科学考虑,联系相关部门经过认真磋商进行最终确定。(3)对电网有效资产不足等要素合理考虑,对有关计算制表与参数科学核定,否则在目前电网有效资产不充分的状况下,输配电价的核定不准确,对电网今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4)确定分类电价过程中采取分摊成本收益的方法,应当在科学考虑供电成本、用户接受能力等条件下科学确定,促使分类电解不但可以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以及供电具体成本,还能保持在用户接受范围以内。

2.2做好上网电价管理

根据各地区的电力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促进发电侧市场竞争,并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电力市场运营模式。适当提高水电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生态、移民安置等开发成本,继续完善标杆电价政策,贯彻促进环保的脱硫电价政策,抓紧研究脱硝电价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管理机制。研究与节能发电调度相配套的电价政策,使节能发电调度与电力市场有机结合,促进电力T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环保效益。

2.3加强电力市场的监管

電价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电力市场化,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电价的执行和电力市场化的顺利进行离不开行之有效和调整有节的电力监管制度。我国在电力监管体制方面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授权履行电力监管职责,主要是:制订市场运营规划,监管_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电力企业生产标准,办理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等。《电力监管暂行条例》是国内首创的电力监管条例,许多方面的规定还是粗线条的,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内法制的健全,电力产业结构清晰化和监管机构经验的累积,监管内容将越来越细化。

2.4逐渐对销售侧电价进行理顺

①重新调整销售电价结构,使各类电力用户能够公平负担供电成本,更多地考虑电压等级、用电容量、供电可靠性及特殊供电要求等因素。②扩大峰谷电价及分类分档电价的实施范围,促进用户合理用电。为充分发挥价格配置资源的灵活作用,可根据各地区电力供需情况、用户对电价的需求弹性,大力推行峰谷分时电价、丰枯电价、避峰电价、可中断电价等一系列销售电价形式。如根据峰谷时段的电力成本确定峰谷差价,使用户调整用电行为,进行避峰填谷,提高系统的负荷率。③建立终端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问的联动机制。在开放的电力市场中,销售电价不应该由政府定价决定,而应能够体现市场机制下发电侧、需求侧、输电侧以及政府价格部门等方面对电价的影响力。为了体现需求侧对电力市场的影响,保护输电服务提供商与供电商的经济利益,发电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应能够及时传递给终端消费者,除必要的联动机制外,还需对销售电价进行定期校核。④加强对销售电价的监管。由于销售电价与各类电力细分市场的用户需求、用户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对销售电价要加强监管,保证价格操作公正透明。在涉及销售电价调整时,尤其是居民用电,要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违反电价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价外收费以及损害电力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进行严格监管。⑤我国目前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包括西部地区农业排灌)等电价都比较低,不利于发挥价格的约束机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要进一步探讨低电价用电群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如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这样既能保证弱势群体基本用电需求,又可避免电力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可适当减少其他工商业电力用户的补贴负担。

3结束语

总而言之,电力服务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公共产品,而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思想已得到广泛认同。当前,以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电监会为主体的国家层面的电力行业决策、管理和监督架构,势必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电力体制改革提速的引擎,而电价改革的稳步推进必将进一步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曾敏.新形势下电价改革的相关问题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1).

[2]王研,丁海涛.新形势下电价改革相关问题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2014(10).

[3]王研,丁海涛.新形势下电价改革相关问题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2014(20).

(作者单位: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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