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的夏天》:偶像的秘密

2019-09-10 07:22韩松落
读者·原创版 2019年8期
关键词:王菲乐队偶像

韩松落

《乐队的夏天》在不久前开播,对这个节目,人们有各种期待:有人希望借助这个节目看到新老乐队的作品展示,有人希望它能帮助一些乐队再度崛起,有人希望它能呈现摇滚乐队的叛逆精神。从目前播出的几集看,这些目的已经不同程度地得以实现,它甚至给的更多——它梳理了中国流行乐乐队的发展史,给了当下的流行乐坛新的刺激。而在我看来,它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和给出的最重要的经验是:如何成为流行文化的偶像。

我们的流行音乐正处在一个调整的阶段,而且长达20年。从表面上看,因为制作门槛降低,平台急剧扩容,音乐内容出现了大爆发,每天出现的新歌都以万计,音乐的制作水准也在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觉察到,流行音乐的品质、影响力,乃至它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都在下降。它再也没能提供有力的作品,也没能培养出那种万众瞩目,跨越阶层、趣味、年龄层的偶像。

《乐队的夏天》就用反光镜、痛仰、面孔、新裤子、旅行团、果味VC、海龟先生、刺猬、旺福、九连真人、鹿先森等31支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乐队,来解答娱乐业的重要命题——如何成为有深远影响力的偶像。

节目的开篇其实就已经开宗明义,在新裤子乐队亮相的时候,乐评人丁太升说:“新裤子是跟着时代成长的,是一支不断蜕变、不断引领潮流的乐队。”旅行团乐队的孔一蝉说:“新裤子是一个时尚、音乐、视觉、电影和艺术装置的集合体。”

真正叱咤风云的偶像,都得是一个集合体。

首先,偶像不能只是一个领域的专家,不能只会唱歌或者演戏,在核心技艺之外,必须要占领更多的领地,给自己的形象提供更多的支撑。以大卫·鲍伊为例,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他在音乐元素上吸收了民谣、摇滚、爵士、舞曲的营养,形象上百无禁忌,百般尝试,从妖怪般的中性形象,到冷冰冰的金发西装男,他几乎是个身体实验家,穷尽了一个男性艺术家在当时可以涉足的一切可能。就连他那只受伤的眼睛也被发展成为一种特色,在他的外星人和妖怪造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

作为偶像综合体,也要在电影、时尚、视觉等领域大有作为,大卫·鲍伊在这方面的创造能力很少有人能够达到。在电影《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双峰:与火同行》里,他或者是主角,或者是出场仅仅几分钟的配角,但都延续了他的异色风格。他也创造了很多至今让人津津乐道的特殊形象,他塑造的魏玛时代复古装、和服式披肩、渔网连体衣、斗牛士披风等形象,都被铭记至今。

他的创造力让他成为时尚界的灵感来源,Prada、Givenchv等大牌,都曾以他创造的形象特质作为自己作品的核心元素。而在以专辐封面为主的视觉阵地上,他更是惊世骇俗,每次亮相都让人耳目一新。

《乐队的夏天》从各个角度来说明,成功的偶像都必须是“集合体”。

之所以选用乐队作为这样一个观念的载体,是因为乐队比单打独斗的艺人更能清晰地体现这一点。

一个乐队的成员结合在一起,需要去解决歌曲创作、编曲、演奏、演出流程安排、音响鉴别、视觉效果、现场互动、个人形象描绘、个人故事写作传播,甚至是人际关系、心理疏导等所有的问题。

每一个乐队能够稳定下来,并且成事,都要经过所有这些关卡的考验。甚至连人际关系,都是一个乐队尤其是大编制乐队成败的关键因素。在流行音乐史上,我们看过太多因为所谓“理念不合”解散的乐队。而在《乐队的夏天》里,痛仰乐队的高虎也说,当初他们决定巡演的时候,别人都劝他们别去,因为“一巡演准得解散”。和吴虹飞聊天的时候,她也曾说,协调乐队的排练和演出,要耗费大量的精力。

做过乐队,尤其是做出过一支成功乐队的人,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在《乐队的夏天》里,乐队陆续出场的时候,乐手们都在互相打量,互相评述,虽然只有三言两語,却让我们看到他们最在意什么,他们的形象里最鲜明的点是什么。他们互相评述对方的衣着、做派,偶尔也会说说狠话:“这太不rocker了,教他们怎么做rocker。”

他们都很了解rocker的元素是什么,它不只是一种音乐风格,也关乎个人形象。高晓松关注歌词,张亚东在点评鹿先森乐队的时候说“这一类的歌从未打动过我”,体现着他们在音乐上的要求。乐手们对彼此台风和性格的评述,则体现着他们对个人形象的要求。

在《乐队的夏天》里,王菲被多次提及,她的《流年》和《我愿意》分别被面孔和痛仰这两支大牌乐队翻唱。王菲之所以能够得到乐手们的尊敬,也是因为她是歌手里少数几个以集合体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她能成为偶像,是因为她了解乐队的构成,始终按照一个乐队的标准来打造自己。

很多人认为王菲只是一个撷取能力很强的女歌手,而没有独立的音乐能力。事实上,王菲参与了“王菲”的创造,始终拥有“王菲”的掌控权,她的音乐、造型、性格、表情、动作、生活方式、慈善行为、花边新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她成为舞台、MV、电影、电视、书籍、传言以及一切周边产品消费的中心,这就是一种独立的音乐能力。

彼得·伯克写过《制造路易十四》,在这本书里,他详细剖解了路易十四是怎样让自己成为明星的:他和他的团队,几乎动用了油画、版画、雕塑、文学、芭蕾、歌剧等一切艺术形式来推广自己,“以意识形态、宣传广告、操纵民意来包装君主,清晰地呈现了权力与艺术的互动关系”。他也因此被牢牢镌刻在历史书里,成为耀眼的明星。

在路易十四所在的17世纪,这种力量只有君王、贵族才有可能享有,成名本身就得依仗权力。在我们的时代,所有人都貌似拥有这种“权力”,而那些超级偶像都把这种“权力”运用到了巅峰。他们的艺术可能会褪色或湮灭,但他们成为偶像的方式,却很可能作为另一种艺术流传下来。

这才是《乐队的夏天》的秘密:如何铸造偶像,铸造音乐的灵魂。必须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方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必须让音乐里、表演中有尽可能多的值得一听、值得一看的东西,当这一切齐备,再加上时间的加持,偶像才能成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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