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清华
全文通过分析当下大环境下幼儿舞蹈面临的诸多问题,对幼儿舞蹈未来的发展趋势从高校、教学、舞蹈编创三个角度做了理论的梳理,通过探讨舞蹈的价值,分析舞蹈如何从娱乐性转为教育性,教学层面探讨符合幼儿的课程设置,最后从编创角度试着讨论幼儿舞蹈编创的明天。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文化及理论学习之余对精神层次的美育有了更高的需求,无论高校亦或中职、初高中都普遍加强了对美育教育的开展。学前教育专业的育人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胜任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其中,“美”就专指“美育”,也就是艺术教育。舞蹈教育当属其中一个范畴,对幼儿的身心健康及各方面的协调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但目前舞蹈课程在幼儿园课程设置中尚未自成体系,没有统一的幼儿舞蹈教材作为参照,幼儿园教师的舞蹈素养也有限,造成舞蹈没有在幼儿园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对于幼儿舞蹈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点应聚焦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舞蹈课程上,当关键点转接到高等学校上时,我们发现学前教育专业的舞蹈课程相比舞蹈专业在重视程度以及内容设置上存在很大距离,更注重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却忽视了对艺术实践课程的培养。再将视角转移到体制外的舞蹈培训机构,随着舞蹈毕业生的增长,以及“二孩政策”引起的社会需求,全国各地的舞蹈培训班琳琅满目,有专业的也不乏业余的,给人一种会跳舞就能开培训班的误导。然,舞蹈培训机构中教师的舞蹈素质也大相径庭,教的好的跳不好,跳的好的不会教,功利心、赚钱为目的缺乏责任心的教师越来越多,家长对孩子要求也局限在“蹦蹦跳跳开心就好”,对舞蹈老师的素质要求不高,缺乏对舞蹈教育的充分认知。再者,幼儿舞蹈的编创也面临数量增长质量下降的局面。那么,幼儿舞蹈未来的发展动向应该怎样?面对现阶段的病症,我试图从专业的角度,做一个简单的规划。
由娱乐到教育
舞蹈既然是幼儿园的课程之一,必定有它的意义和价值,很多人对舞蹈的认知仅停留在娱乐这一层面,忽视了它为孩子所带来的既得意义和教育价值,作为身体语言的舞蹈,也属于一项运动,运动需要大脑协调配合才能完成,舞蹈更是如此,舞蹈动作经视觉传达给大脑,大脑支配脑神经做出判断,再将视觉影像传递给身体,从而得以肢体呈现。最初的舞蹈是通过模仿开始,孔子言:“温故而知新”,虽然这句话针对理论学习而言,舞蹈也同样适用,当练习者长时间熟练一个动作后,大脑中枢神经会对该动作生成动作记忆,在掌握一系列的舞蹈动作后,可根据所需筛选进行艺术创作。人的幼年、童年阶段是接受新事物、新运动能力最为强烈的时期,通过舞蹈运动可以不断刺激大脑神经,以增强其反应和判断能力,提高记忆力,促进全身各脏器的功能发育和智力发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学舞蹈的孩子比不学舞蹈的孩子反应快”的原因。说到这个问题,不得不使人联想到中国的教育模式——重理论而轻实践,这就造成了很多寒窗苦读的学子步入社会以后很难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以及反映灵敏度较差。
不仅如此,舞蹈还能促进孩子的“执行功能”,“执行功能”是一整套自我调节为核心的神经认知技能,这些技能运用于目标指向问题解决,执行功能构建包括工作记忆、抑制控制、转换三大模块,人们运用决策形成和自我调整技能有意识的控制注意力、思维、行为、情绪。学习舞蹈首先对动作进行认知、记忆从而控制肢体,长期练习有利于孩子执行力及应变能力的提高。儿童期是执行功能发展的高峰期、关键期,此阶段进行系统的舞蹈训练,可为执行能力的提高提供极大的帮助。
目前看来,幼儿园舞蹈老师的舞蹈素养普遍较低,有些幼儿园甚至聘请培训机构的舞蹈老师进行授课。幼儿园教师的人才引进来源于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出现这一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对舞蹈的重视不够。为了提高幼儿教师的舞蹈素质,首先在课程设置上需要规范起来,在课程设置上要与幼儿园课程起到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或者在理论层面将“舞蹈对幼儿的身心发展的意义”做一个理性和科学的梳理,使学生对舞蹈课程引起重视,产生兴趣,同时授课老师在教课的过程中也会认真对待。这样,通过教与学的互相配合提高学生的舞蹈专业素养。
由形式主义到兴趣培养
现阶段,幼儿园的舞蹈课程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舞蹈教师不知道教什么的烦恼,平时随意上课,每次学校组织活动或者迎新晚会临近反而强拉着学生进行高强度的排练,有时候甚至占用休息的时间随意加课。枯燥、难度较大的成品舞学习让孩子有了很大的强迫感,不仅要注意队形、舞蹈动作还要有美感,很多排练舞蹈的老师甚至因为孩子迟到早退便随意换位置。现在孩子因为生活环境的变化,自尊心普遍较强,这样的方式其实会对他们内心带来很大的伤害,原本对舞蹈满腔的热爱也被一再打压。这种形式主义的舞蹈训练方式减弱了舞蹈本身的训练价值和意义。要想提高舞蹈对幼儿智力以及执行功能的开发,应循序渐进合理安排课程,掌握舞蹈的基本要素及训练方式。儿童发展存在着个别差异,每个儿童的行为、兴趣、爱好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在舞蹈课程中教师不能统一要求,实行一刀切,要根据每个儿童的不同情况实施教育,因材施教,激发、引导式的促进儿童对舞蹈的热情。
其次,幼儿的注意力不够集中,被动的上课模式不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因此,还应采取多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舞蹈课程。学界认为:‘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儿童在体力、智力、情感、社会性、道德的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成人,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不能因为儿童的弱小,需要保护就轻视他们,使他们被动发展,儿童应有主动发展他们潜力的机会。’[学前教育学,李生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2页。]这要求舞蹈教师在上课的时候不能只局限于单向灌输,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开发他们的舞蹈潜能,比如游戏的方式,拟定游戏环境,设定情节,使孩子用舞蹈动作表演某一场景或人物形象,通過这种游戏娱乐的方式,启发孩子对舞蹈的理解和兴趣,这种开创性的教学模式比枯燥乏味的上课模式更有效率,这就要求学校要为儿童提供适当教学活动的机会,随着年龄增长,教学活动的内容也要逐渐增加。这是从教学方面启发孩子的舞蹈灵感,培养孩子对舞蹈的兴趣。
由趣味性到文化性
就幼儿舞蹈本身来说,只追求量的增长却忽视了质的提高,造成业界缺乏优质的舞蹈作品,问题根本与编导有很大的关系。众所周知,趣味性是舞蹈编创的一大要旨,有趣味的舞蹈会激发孩子的兴趣热爱,启发孩子的舞蹈潜能,但舞蹈只有趣味性还是远远不够的,同时兼顾营养和文化内涵的作品才能真正称得上是艺术品。优秀的舞蹈作品能让其成为一种潜移默化的文化教育手段,起到传播文化的意义。所以,艺术的文化传播功能我们不容忽视。想要编创出有文化内涵的幼儿舞蹈作品实际并不容易,不仅要了解不同阶段幼儿的心理特征、教育背景还要考虑他们的接受能力以及适用性。这对编创者是一个考验,不仅要熟练掌握舞蹈编创技法,还要对学前教育专业的理论知识有所了解,同时还应有意识的去学习中国文化、传统文化以及当地的民间文化,编创出符合适用于儿童所需的,能够发扬中华文化同时又不失趣味性的艺术作品。或许这个概念有些宏观,那么从微观来说,舞蹈编创老师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地区都有他们独特的文化,山东有儒家正统文化、安徽有徽商文化,相同省会不同区域又有不同的文化,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华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多姿多彩的文化促成整个中华文明,并不会随着时代变迁、社会发展就走形统一。舞蹈编创者若能深入了解当地文化,并采取编创手段灵活的将其渗透到舞蹈作品中,中国幼儿舞蹈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灿烂,幼儿教育也会在艺术教育的带动下更富生机。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