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的应用

2019-09-10 03:25伏久益雷菲
科学导报·科学工程与电力 2019年8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路应用

伏久益 雷菲

【摘  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关系到民生问题,责任重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公路建设与设计部门往往不能认识到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在公路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污染水源行为。本文将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旨在降低水源污染。

【关键词】公路;环境影响评价;饮用水保护;应用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公路项目比较特殊,可能因为线路选择、区域地形、施工难度等原因需要穿越区域已设立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笔者根据自己的环评实践,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要求,探索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的应用方案。

1相关概述

中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是联合国认定的“水资源紧缺”国家。在全国有近2/3的城市存在供水不足,且部分城市僅有单一水源,供水隐患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区、二级区及准保护区。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公路建设的进程也在逐步加快,截至2015年,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57×104km。由于公路项目的选线、工艺、地形等原因,在公路建设时有时需要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减少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应重视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者措施。

2公路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文件要求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公路建设应当分外重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对于线路的设计,应尽量绕开水源保护区。为避免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给饮水水源保护区带来的影响与风险隐患,对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技术与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明确规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于已建成的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此外,为进一步加强人们的饮水保护意识,确保具体的部门、人员能充分明确并且掌握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能在具体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建设、避免给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我国的环保部环办函[2008]667号文件也就饮用水源保护与项目建设问题做了明确的阐述说明:任何建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而对于是在受环境限制,无法有效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且必须要建设营运的跨省高速公路或是其它一些重大的基础性、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必须在充分论证、且具备饮用水水源应急方案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规定: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制定有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如四川省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另外,国家环保部环办函【2008】667号文解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只要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建设。但是,对于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跨省公路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

3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的应用

3.1线路避绕

公路工程为线性工程,设计时优化公路选址选线,通过局部路线方案调整,尽量避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最为直接且有效的环保预防措施。若线路无法实现完全避绕,可选择尽量避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3.2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

公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是以桥梁的形式跨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可收集公路的坡面径流水和路面径流水,利用重力流排水方式将其排放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还可以安装优质的排水泵,提高排水泵的自动化功能,确保桥面径流水的及时排出。

3.3修建积水池

在桥梁两侧或地势相对较低的一侧修建集水池,用于收集雨水和污水,甚至事故废水,可避免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污染。同时,要定期净化积水池,可以采用添加高锰酸钾或活性炭的方式。

3.4应急措施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对汇水区污染源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对跨越河流的公路桥,设立桥面下雨水及事故废液的收集管道,修建事故处理池,禁止雨水、事故废液进入河流或库区,事故处理池应做好防渗处理,便于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时,对危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5其他措施

在临近保护区边缘公路沿线设立警示标志;进入保护区范围内的车辆,需限速行驶,尤其是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路段,最高时速需控制在30km/h;对沿保护区走行的小路,应在临近库区一侧公路沿线设立防撞围栏,避免车辆侧翻进入库区。建设和完善水源保护区公路水陆运输管理系统,全面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的公路运输危险品。在经过保护区的公路两端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水源地保护区的车辆实行停车检查,严禁运输危险品车辆进入。对必须运入保护区范围内的化肥农药,实行限量运输,农药运输严格执行《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超载、超限等违法运输现象,应予以处罚并限制进入保护区。

结束语

我国公路数众多,公路里程较长,因此对于相关公路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大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保护工程为主。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则侧重于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以及珍稀动植物的保护,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则相对不足。对于当下的人们应当充分意识到提高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了进一步实现该目标,相关部门应当注重提高对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大众投身于环境治理以及环境监督中,为我国公路环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对公路沿线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主要有三方面的要求,分别是:(1)优化选址选线,避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尽量避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3)修建积水池并定期净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公路建设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梁晓娜.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J].河南建材,2016(05):211-212.

[2]欧阳钦.公路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评价量化模型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11.

[3]王大江.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J].山西建筑,2007(03):329-330.

[4]李升甫.生态公路环境影响信息平台及综合评价模型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6.

[5]王建业.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05):145-147.

(作者单位: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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