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犯罪为何愈演愈烈

2019-09-10 07:22
文萃报·周二版 2019年37期
关键词:高利贷租客团伙

前不久,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经濟社会发展,扫黑除恶力度在加大,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逐渐摒弃了原来明火执仗、打打杀杀的明显暴力手段,转而采取易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软暴力”,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传统到新型的表现形式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维认为,在司法实践中,“软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传统和新型,传统的包括滋扰、贴身跟随、泼油漆、送花圈、堵锁眼等“可以看得见”的方式,在涉及暴力催债、民间借贷案件中较为常见。新型则使用微信、短信、电话骚扰别人。在淮安发生的一起暴力催债案中,“90后”蒋金明是负责催债的团伙头目。借债人宋安民的砖厂因为效益不好,还不起之前借下的20多万元高利贷。泼大粪就是蒋金明团伙帮人要债的其中一种手段。

在另一讨债事件中,蒋金明等人的催债“软暴力”可谓五花八门。黄生因为欠下5万元高利贷迟迟未还,高利贷主把要债的活儿交给了蒋金明。蒋金明先带着手下来到黄生家里警告,接下来就在晚上将胶水注入黄生家的锁眼,并在门口用红漆喷上“欠债还钱”。几天后,见黄生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再次将黄生新换的门锁用牙签堵住锁眼,临走时,还将黄生家的窗户用石头砸碎。

在福建省首例认定为“软暴力”的涉黑恶案件中,何志文、李建荣等人于2015年开始合伙经营土石方工程,在思明区观音山某地块一带承揽部分工程项目。其间,何志文等人为强揽工程,确立其在该区域内的强势地位,通过辱骂、恐吓等方式以及纠集人员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产、经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继续阻挠施工,何志文等人继续组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10余人在工地上长期驻点,通过抢夺工具、倾倒施工材料、用身体阻拦工人和挖掘设备、言语恐吓等方式滋扰工程施工,导致工程完全停滞,造成可估损失人民币14万余元。最后,何志文等人被判处一年零五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办理“软暴力”案件难在哪里

在江苏苏州的一起涉黑案中,吴女士因为借了高利贷,在3年多时间里,讨债人采取尾随纠缠、强行拦截、辱骂威胁、堵门锁眼、吐口水、到她丈夫工作单位门口蹲守等方式,逼她还钱。最后,讨债人强迫吴女士去这些人家里做家政服务抵债。吴女士的遭遇,只是这个涉黑团伙犯下的罪行之一。办案人员表示,这个黑社会组织以龚品文、刘海涛为首,通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非法手段获取暴利,其中仅寻衅滋事行为就达140多次。他们共造成13名被害人离家出走、3家民营企业被迫关停、5户家庭变卖住房、2人患上严重抑郁症、1人跳楼自杀。该涉黑团伙在苏州常熟地区为害多年,受害人多达数百人,为什么警方一直不予以打击呢?

办案人员表示,虽然有不少受害人报警,但由于“软暴力”尚未在法律文件中明确,处理起来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因此,门口喷漆、拉横幅等讨债纠纷行为,公安机关一度按照普通民间借贷纠纷来对待、处理、调解。受害人报警后“不了了之”,让犯罪分子越发有恃无恐。

在北京“黑中介”敲诈勒索案中,有的租客选择忍气吞声,被坑了几个月房租后一走了之。如果有租客反抗,“黑中介”就会叫嚣着“有本事去法院起诉我们啊!”但由于时间、成本等各种原因,去法院起诉的租客极少。即使有起诉的,“黑中介”并不去应诉,最后不了了之,“黑中介”就更加肆无忌惮。

面对层出不穷的“软暴力”犯罪,最近,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打击“软暴力”犯罪的相关意见,明确提出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处理“软暴力”案件,自此有了依据。

(摘自《检察日报》9.4)

猜你喜欢
高利贷租客团伙
新语
警惕团伙作案 远离非法荐股圈套
收高利贷
收高利贷
找出8名盗贼
“团伙”威力强过“团队”
背影有点像你
团伙侵权中团伙的认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