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甘肃省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创新思考

2019-09-20 05:00肖雪萍
时代经贸 2019年17期
关键词:甘肃文化产业融资

肖雪萍

【摘要】积极探索适合甘肃特色的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道路,必将进一步推动甘肃省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作为甘肃省重要产业之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通过借助互联网平台,甘肃省文化产业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创新中存在一些挑战。本文通过分析制约互联网融资渠道发展的因素,探索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创新的途径与对策。

【关键词】甘肃;文化产业;融资;创新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生活越来越重视,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至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要基本赶上发达国家水平。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甘肃省文化旅游产业占比达全省GDP的7%,已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2018年,甘肃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78.16亿元,增长8.9%:全省旅游接待人数达3.02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2060亿元,分别增长26%、30%以上。甘肃省确定了2019年文化旅游发展目标: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旅游接待人数达到3.7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680亿元,就业人数达到87万,拉动15万人实现脱贫,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占比达到全省GDP的8%。尽管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融资难一直困扰着大多数的文化企业,因此,要继续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帮助我省文化产业不断发展。

一、“互联网+”时代的融资模式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化企业融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除了传统的融资方式外,要积极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互联网融资模式有很多种,比如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它们都有着相似的运作方式,就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就能把资金从供给者转到需求者的手中,并且直接避开传统的金融机构。

(一)P2P融资模式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进行借贷融资。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 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二)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是指借助互联网各大平台向互联网用户筹集相应的资金模式。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一般而言是透过网络上的平台连结起赞助者与提案者。群众募资被用来支持各种活动,包含灾害重建、民间集资、竞选活动、创业募资、艺术创作、自由软件、设计发明、科学研究以及公共专案等。

(三)第三方支付融资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通过与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第三方借助自身的平台优势,与各大商业银行签订协议,通过计算机、通讯等技术,完成客户与银行之间借助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指令的过程。这种支付方式不仅快捷,还能为用户保证一定的资金安全。比如客户在网上购买一件商品,当其通过互联网选定商品后,即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平台即通知商品卖家发货,当客户确认收到商品后,微信平台将把货款交于卖家,即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现如今,唯品会、淘宝等各种网购平台就是利用大数据金融去整合客户的信息,以便完成平台的买卖交易。

二、甘肃省文化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跨专业人才缺乏

“互联网+”时代,跨专业人才的不足是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障碍。既掌握现代先进的互联网知识又具备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而且还要懂得文化产业知识的人才就更稀缺了。某一方面知识点欠缺都导致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在融合过程中困难重重。

(二)相关政策及法律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型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时间并不长,我国在这方面也比较缺乏经验,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保障体制,二者在融合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也缺少成熟有效的管理体制进行监管,这导致了互联网金融和文化产业在融合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

(三)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甘肃省文化企业当下主要是两大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和私人借贷。有一些金融机构不愿意向甘肃省文化企业提供大额贷款,原因是甘肃省文化企业大多没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抵押,而私下借贷虽然简单,但是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使得文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风险。此外,甘肃省文化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实力有限,采取发行股票或债券融资方式的也不普遍。

(四)融资成本高、效率低

甘肃省文化企业贷款多为短期小额贷款,这样就需要多次筹集资金,这无疑增加了筹资代价,而且贷款属于债务性筹资,债务性筹资由于财务风险较大,这又增加了筹资企业的筹资意愿,使得文化企业既缺资金有不敢贷较多的资金。另外一些甘肃省文化企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性,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这样就会使得银行贷款变成坏账,银行往往要求提高贷款利率,造成甘肃省文化企业的融资成本不断增多,融资的效率却不断下降。

(五)版權评估难、处置难

目前,由于信息公开市场空缺,交易规则缺失,无形资产处置及评估难,版权价值难以合理准确地将其量化,导致文化企业难以进行版权质押融资交易:由于缺少公开的权威市场,当文化企业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时,难以将质押的版权处置变现,又加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版权融资的怀疑态度:政府虽然鼓励需要融资的文化企业将版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融资,但这方面的配套服务相对较少,例如对于文化行业的著作权,我国就缺少完善的保护著作使用的政策,著作权不能完整保护和使用,将严重影响文化产业版权融资进程。

三、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创新的途径与对策

(一)加强培养复合型人才

在“互联网+”时代,各人才培养机构一定要根据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情况来培养人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结合,是一个新兴领域,它对人才的要求既要有传统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意识,又要有能熟练使用互联网技术和运用互联网的能力,这就要求从业者必须兼具传统金融专业知识和互联网金融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文化产业的相关知识。因此,要专门培养并建立一支既适应互联网金融又熟悉文化产业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

任何产业发展都离不开政策支持,首先,国家要为文化产业融资指明大方向,各地方也要结合自身文化产业融资状况,出台优惠政策,比如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还要加快出台保障互联网参与下的投融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促进文化产业更好发展。

(三)培育、完善融资平台

目前,大多数文化产业能否运用现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融资,还需要平台的支撑。首先,需要解决相关的一些技术支持问题,还需要搭建切实可行的、便于文化企业使用的互联网融资平台,如征信平台、交易平台、交流平台等等,以保障融资的信息沟通、交易流畅及风险最小化的需要。其次,大多数文化企业用于抵押、登记、质押的无形资产,如版权等,应相应地尽快建立完善的抵押、登记、评估平台,以确保能够将其用于融资。

(四)提升大数据处理信息能力

大数据处理信息的能力一旦得到提升,将使得传统融资模式的高成本、低效率的问题得到解决,也可同时解决众多在线融资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的技术支持问题。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高效及安全运行直接依赖于信息的处理及运作技术,通过云计算技术及大数据的运用,很多平台能获悉一些信用、现金及交易情况的分析跟踪数据。例如,将互联网数据进行搜集筛选、有效整理分析及细分类别,可以进一步掌握借款人信用信息,完成贷前审查流程,从而有针对性地选择融资产品和融资渠道。

(五)企业的知识类产权资产化

文化企业融资难的众多原因中,主要原因就是缺少抵押物。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双方应该是相互信任的。贷方担心资金的安全问题是非常正常的,而在互联网金融中,由于投资者大都是社会公众,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当于是一个中介平台,这种模式下资金的安全問题更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促进文化企业知识类产权资产化,可以解决资产抵押的问题,具体可以通过申请著作权、商标权等作为企业合法资产,凭借此可以向银行或互联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将极大地提高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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