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数据在基层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与研究

2019-10-18 15:25颜海波于萍
环境与发展 2019年8期
关键词:环境管理

颜海波 于萍

摘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获取大量污染源基础数据,充分开发利用这些数据对指导环境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具有积极意义。通过结合文登区环境保护的工作实际,阐述污染源普查数据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领域以及如何有效利用普查成果指导基层环保工作,为基层环境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污染源普查;环境管理;成果应用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8-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8.133

Application and research of pollution source census data in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Yan Haibo,Yu Ping

(Wendeng Branch of Weihai Eco-Environment Bureau, Wendeng Shandong 264400,China)

Abstract:The second national pollution source census fully obtains the basic data of pollution sources and reasonably develops and utilizes the census data,which is of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facilitat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management.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in Wendeng District,this paper expounds how to use the results of census to guid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and provides reference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s.

Key words:General survey of pollution sources;Environmental management;Application of results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涉及内容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五类,通过普查以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1]。充分利用普查数据,将污染源普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及应用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融合[2],对推动基层环保工作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1 区域污染源普查成果

按照普查要求,文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历经清查、入户普查、数据审核及上报等几个阶段,对全区1400余个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585个规模化养殖场、10家生活源锅炉单位、1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个入河排污口、90个移动源进行了有关普查表格的填报,获得包括污染源基本情况、工艺、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产排等有关信息,对全区622个行政村、1处省级工业园区以及农业生产、水产养殖、非规模化养殖等面源污染信息进行了统计,获得有效数据四十余万个。

2 普查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2.1 明确环保监管重点,缓解监察执法压力

环境保护管理方式近年来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作为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对规范企业行为、防止环境违法、保护区域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利用普查获取的排污单位行业类别、污染物类型、产排污量及危险废物分布等信息得到辖区涉重金属单位、危废产生单位、锅炉及炉窑使用单位以及危化品使用及存储单位名录,形成以重点水污染因子、大气污染因子排放量为序的企业名单,确定区域重点排污单位,以便基层环保部门明确监管重点,合理调配监察人员,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和质量[3]。

2.2 掌握污染源分布,化解环境隐患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名单源于工商注册登记、四经普、环保审批及验收、环境统计、散乱污、环境信访、重污染天气应急、畜牧直联直报、入河(海)排污口等十余个统计名单,为确保不遗不漏、应查尽查,清查采用“名单交叉对比筛查+实地走访核查”的方式对有关污染源进行摸底核实,并进行空间信息采集,形成详尽的区域污染源分布图,将敏感目标与污染源分布进行叠加,发现污染隐患。以米山镇为例,使用普查软件“地图”功能获取该镇污染源分布图(图1、图2)及污染源类型、规模等关联信息,结合图例分析看,该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无污染源分布,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企业2个(结合关联信息查到分别为矿泉水生产企业<运行>及渔具生产企业<取缔>),对饮用水源无污染隐患,规模化养殖场2个(符合有关保护要求),为确保零风险,后期可考虑搬迁;而该镇居民聚集区内(附近)工业污染源仍有少量分布,个别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距离较近,污染隐患较大,可作为环保部门下一步监管的重点。

2.3 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是新旧动能转换的基本要求,顺利完成落后产能的淘汰对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污染源普查明确区域污染源底数,并根据生产工艺确定行业类别,环保部门依据普查获得的区域污染源行业类别、工艺过程及生产规模等信息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判断普查对象所属产业结构是否为“限制类”或“淘汰类”,形成淘汰名录。例如,本次普查结果发现,因历史遗留辖区内属限制类产业的低端铸造业仍有较大存量,且聚群分布明显,可作为下一步环境监管的重点。

2.4 核实污染物产排信息,完善环统数据

环境统计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了解污染排放及治理、制定政策、加强监管和污染防治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环统数据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工业源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在统计来源上,环统数据是以“一污普”为基数结合“排污申报”有关信息获取,“一污普”距今已十年有余,社会发展变化较大,其适用性变低,而“排污申报”涉及企业有限,致使环统数据采集面不足;第二,环统数据采用“企业填报+环保审核”的方式,在审核的过程中环保部门重点关注数据的“逻辑性”,对企业排污是否反应真实規模判断不足;第三,针对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污染物的企业,在污染物产排量的核算上,二污普采用最新产排污系数,其计算结果相对于以旧版系数核算污染物的环统数值更为科学。故采用信息采集更具全面性、计算结果更具科学性的“二污普数据”与“环统数据”进行对比,并以普查数据为基础进一步调整环境统计的调查范围来确保环统数据更加有效的反应区域污染状况。

2.5 确认减排空间,指导总量减排

总量减排是基层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包括工程减排、结构减排以及管理减排三种方式,具体操作上通常以企业升级改造、落后产能淘汰、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为主,准确、顺利找出主要污染物减排空间,对推动减排工作开展具有积极意义。利用二污普成果,使用普查软件查询功能以明确区域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工艺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从而找到污染防治短板,通过工艺改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对缺乏污染治理措施的具有行业特点、区域特色的污染源以辖区为单元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区域综合治理实现减排目标。例如,二污普发现辖区内某镇一小型供热企业可通过超低排放改造或采取煤改气等方式实现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削减;而工业涂装行业对油性漆的使用具有行业特点,可通过行业集中治理的方式,采用水性漆替代实现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削减。

2.6 明确产业类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按行业、分年度开展。据统计,辖区2017年度发放排污许可证10个,2018年度为2个,根据要求2019年度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包括牲畜饲养、家禽饲养、食品制造、制鞋、人造板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多个行业,涉及单位数量大、分布广,同时,个别单位因规模小,隐蔽性高,可能影响到排污许可证的顺利核发。二污普通过多名单筛查,基本实现辖区企业的全覆盖,使用普查软件“特制查询”功能可实现对“行业”相关单位的快速查找,从而有效推动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以辖区为例,通过软件筛查,2019年度应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140余个,约占辖区企业总数的10%。

2.7 其他应用

除上述领域,普查数据同时可应用于环境管理的其他方面:第一,环境风险防控,在环保部门原掌握企业名单的基础上补充发现危化品企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环境风险防控;第二,重污染天气应急,筛查大气污染重点企业,指导重污染天气相关企业的限产、限排工作;第三,产业布局指导,掌握污染源分布现状,为工业聚集区规划布局调整提供依据;第四,问题单位排查,发现企业环保设施配套不全、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形成问题单位清单,方便环保部门督促整改。

3 普查数据的使用修正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2017年度资料为普查时点,导致使用普查数据指导当前环境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近两年燃煤锅炉的大规模拆除、煤改电、煤改气、环保违规项目治理、企业的倒闭、新建等,上述情况会导致普查数据与当前污染实际产生一定出入,所以利用普查数据指导环境管理时,应主要发挥普查数据的引导功能,在实际操作中应对有关污染源进一步核实,确保精准管理。

4 结语

污染源普查获得大量珍贵的污染源基础性数据[3],将普查数据的研究与基层环保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普查成果来加强污染源监管、环境风险防控,对提高环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Z].国办发〔2017〕82号,2017.

[2]李保平,刘二明.污染源普查成果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融合[J].河南科技,2010(11)38.

[3]于顺娣,苗万强.浅谈污染源普查成果如何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应用[J]. 黑龙江环境通报,2009(1):55-56.

收稿日期:2019-08-13

作者简介:颜海波(1980-),男,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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