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水电工程投标报价间接费调整模型

2019-10-21 13:19杨涛
理财·财经版 2019年10期
关键词:投标报价营改增

杨涛

摘 要:本文以营改增后水电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为研究对象,讨论将附加税费计入实际测定的间接费,而产生对实际测定的间接费率进行调整的机制,建立间接费率调整模型,并以示例说明。

关键词:营改增;投标报价;间接费;调整模型

一、引言

随着全国范围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对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报价的计价依据进行了重大调整。根据国家政策,2016年4月27日,水电水力设计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发布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可再生定额[2016]25号),规定营改增后,水电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销项税,税前工程造价按照“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均以不包含进项增值税的价格计算,规定将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可再生定额[2016]25号”文件给出了不同建筑安装工程调整后的间接费费率,该费率适用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而各个水电施工企业的管理状况均有自身特点,因此在将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间接费后,施工企业原来投标报价综合测算取定的间接费率势必需要调整。

二、现行水电行业建安工程招投标计价方式

2014年8月15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印发了《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2013年版)》(可再生定额[2014]54号),该文件在参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的基础上,对水电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费用构成进行了调整,规定水电工程建安工程费全费用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但根据“建标[2013]44号”文件,建安工程造价按照费用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二者存在差异,这是由水电工程的特点决定的,由于水电工程投资额大,工期长,情况复杂,经过多年经验数据积累形成了一套自有的费用构成及计价规则。另一方面,水电行业建安工程招标文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为与设计概算相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价构成依旧沿用“可再生定额[2014]54号”文件的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如白鹤滩、乌东德、两河口等一系列在建水电工程招投标基本采用这种全费用计价方式。

但可以预料到的是,随着建筑市场计价方式逐步成熟,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划分终究会朝着与房建、市政工程等相统一的方向调整。随着我国水电行业的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水电建设管理模式不断涌现,以及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全面推进,迫切要求水电行业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文件进行相应修订与调整。目前修订工作已于2018年4月启动,主要对水电行业7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文件(相关定额及标准)进行修订。

三、营改增后间接费调整模型

(一)附加税费与间接费计算依据的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在营改增后,建安工程中增值税附加税费的计征依据是其应纳增值税税额,即:

应纳附加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附加税综合征收率 (1)

在现行水电建安工程计价方式下,企业投标间接费的计算依据是直接费或者人工费,如下:

水电建筑工程间接费=直接费×综合间接费率=(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综合间接费率 (2)

或者:

水电安装工程间接费=人工费×综合间接费率 (3)

可见,增值税附加税费与间接费的计算依据不同。根据指导文件,在营改增后将附加税费纳入间接费中,则必须适当提高间接费率,而间接费率调整幅度需要计算确定,以保证中标后企业的利润指标。

(二)综合间接费率调整模型

根据“可再生定额[2016]25号”文件,营改增后水电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公式不变(见表1),招投标评标过程也要求间接费计算遵循一定规则,因此,投标间接费计算必须遵循公式(2)、(3)的计算方法。

水电施工企业在测算利税前实际除税成本(即除税直接及间接成本)后,计算计划利润总额及销项税额,并根据甲供材情况及直接成本构成测算进项税额,以便测算增值税附加税费总额,从而确定投标报价总额的大小。但由于增值税附加税费及间接费计算依据的不同,如果将增值税附加税费计入间接费以适当提高间接费率后,根据计算公式,必然会导致利润总额及销项税总额增加,最终导致投标报价总额增加,将降低施工企业中标的可能性。

因此,应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间接费,即:

附加税费调整前投标报价(D+Q1+P1+Tx1+A)=调整后投标报价(D+Q+P+Tx)(4)

可得到如下算式:

其中,t应满足:

t≤(1+p)×9%(5)

其中,t应满足:

0

公式(5)对应水电建筑工程,公式(6)对应水电安装工程。

式中:q为调整后的间接费率;q1为调整前实际测算的综合间接费率;a为综合附加税率;p为计划利润率;t为利税前成本综合进项税率;9%为现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β为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

如果施工單位经过投标策划以及市场调研,在计算出利税前施工总成本时,即已知调整前实际测算的综合间接费率、综合附加税率、计划利润率、现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等参数,上面的公式(5)、(6)可作如下简化:

q=q1+B-C×t

其中,t应满足:0

上式中,利税前除税成本综合进项税率t是一个变动量,该值受到拟定各类购进服务的比例、购进服务采用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获得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票的多少、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影响。

公式(7)满足线性关系,如图1所示:

四、案例说明

某水电站坝址位于距某县城2 km处,项目经过核准后,建设单位拟对大坝工程进行招标,某水电建筑企业拟进行投标并购买标书后,根据企业生产水平以及市场情况测算,该标段投标不含进项税的直接费为1 000万元,根据对工期以及拟配备的管理人员、各项预计管理开支等的测算,投标间接费率为12.5%,计划利润为5.7%,现行建筑业增值税率为9%。该施工企业在投标策划时,拟定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该企业对分包商及拟采购物资潜在供应商进行了市场询价,订立了意向性协议,在此情况下根據测算,预计利税前成本综合进项税率为5.5%。该项目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综合费率为10%。施工企业经过计算确定了投标总报价为13 006 608.75元(见表2)。

递交投标文件前,由于需将确定的附加税费计入间接费中,以满足建设单位招标报价格式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述公式(7),经过计算调整了间接费率,调整后间接费率从实测的12.5%调整为12.89%,计划利润率不变,经过重新计算,投标总报价为13 006 608.75元,与附加费调整前相等,满足施工单位投标要求(见表2)。

需要说明的是,将增值税附加调入间接费后,适当提高间接费率,但根据利润及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利润及销项税额势必产生小幅度变化,这是由增值税附加税费与间接费计算依据的不同、性质不同而导致的。上例中销项税额较调整前增加了3 727.67元,较调整前销项税额增加了0.35%,对中标后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五、结语

实行营改增后,对水电行业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报价产生了较大影响,投标报价时不仅需测算施工成本,还需对企业实际税负进行测算,增加了投标报价的复杂度,由于进项税额测算不容易确定,本文给出了调整间接费率的方法,且由于附加税费与间接费计算依据以及性质的不同,将增值税附加税费计入间接费,个人认为理由还值得商榷。

参考文献

[1]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Z].建办标[2016]4号,2016.

[2]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Z].建标造[2016]49号,2016.

[3]水电水力设计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Z].可再生定额[2016]25号,2016.

[4]马晓霞.浅谈营改增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7(23).

[5]龚长领.浅议如何做好施工企业“营改增”后标前成本测算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6(36).

[6]王荣华.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中增值税附加的计算探讨[J].工程造价管理,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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