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之子官场浮沉:我如同一个推磨的小鬼

2019-11-01 01:27
新传奇 2019年42期
关键词:胡志强起诉书榆林

“我经常与一些商人来往,看到他们腰缠万贯,豪宅豪车,心里有些失衡。这是权力的力量,点点头、签签名就能拿到巨额资金。把官当大了,既会有钱,也会有好日子。我实际上如同一个推磨的小鬼,是老板用钱诱使下为他站台办事的。”

8月20日至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

胡志强是山西省委原书记胡富国之子。与其父在仕途上取得的诸多声望不同,他的仕途轨迹给外界留下了“亿元贪官”“卖官书记”“庸官”等形象。

“我收受那么多的钱财,不知道怎么去花,最终成了法庭的证物,给自己量刑用了。”胡志强说。

曾立志以父亲为榜样

1963年10月9日,胡志强出生在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下霍村。

1982年,其父胡富国出任煤炭工业部副部长。三年后,他出任国家能源部副部长。1990年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了《副部长夫人烧锅炉》一文。文中称,有一天晚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给胡富国打电话说:“老胡啊,我今天看了报纸才知道,你的夫人还在烧锅炉。”胡富国说:“谢谢总理关心,我是农民的孩子,共产党已经对我够好的了,不能所有的官都让我一家人当了。”

1993年9月,胡富国由山西省省长升任省委书记。主政山西时,他在山西推动了三大工程(修建了太旧高速、引黄入晋水利枢纽、阳城发电厂),被老百姓誉为“地上、地下、空中”三条大通道。1999年6月20日,胡富国赴京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时,百姓人山人海沿街相送的视频,至今仍在网上流传。

胡志强曾说:“我在父亲的谆谆教导下,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我在大学同届同学中,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据媒体报道,胡志强从大学毕业后,分到国家工商局工作,担任过处长,后到神华集团工程部任经理。中央决定西部大开发时,他放弃了收入高、待遇好的工作,主动要求去西部工作,整整奋斗了8 年。

“我实际上如同一个推磨的小鬼,是老板用钱诱使下为他站台办事的”

2008年2月,胡志强任榆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又任市长。2011年,他出任市委书记,直到2017年4月卸任。

2018年6月12日,胡志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经常与一些商人来往,看到他们腰缠万贯,豪宅豪车,心里有些失衡。这是权力的力量,点点头、签签名就能拿到巨额资金。把官当大了,既会有钱,也会有好日子。我实际上如同一个推磨的小鬼,是老板用钱诱使下为他站台办事的。”

胡志强被查后,陕西省纪委监委制作了一部名为《蜕变的灵魂——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下称《蜕变的灵魂》)的警示片。胡志強在片中透露,他曾向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荣泽索贿200万,助其当上榆能集团一把手。2013年,王荣泽被查后,他开始心烦意乱起来。“生平第一次产生了这样复杂的心情,因而开始了4年多靠安眠药入睡的日子。”

胡志强被带走两天后,陕西前首富、府谷县煤老板高乃则被带走调查。《蜕变的灵魂》中透露,2008年,胡志强当选榆林市长后,府谷县一名高姓富商以“贺官”为名,向其行贿50万元。这名富商正是高乃则。

此外,胡志强还热衷于政治攀附。片中透露,2010年7月,时任榆林市长的胡志强,到重庆参加一个巡展活动。他准备了名家画作,拜见了老乡——时任市委书记薄熙来,希望在仕途上得到其关照。另据报道,胡志强还和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令计划之妻谷丽萍熟络。十八大之前,谷丽萍多次赴榆林,均由胡志强的妻子陪同。

《蜕变的灵魂》中还披露了胡志强的用人问题。该片透露,胡志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无原则平衡,一团和气,明哲保身,大搞一言堂。他经常违背组织程序,点名推荐干部人选,甚至发明了一个词“蘸水干部”,就是组织拎着脖子培养,在这儿干一段时间,很快完成工作阅历,得到快速提拔。榆林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也上行下效,导致当地腐败蔓延势头难以遏制,全市信访举报量常年居高不下。

胡志强还在片中透露,他家中曾两次被盗,丢失钱财,都不敢报案。

被控受贿过亿,仅认300多万

今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胡志强受贿一案。

起诉书显示,2003至2017年,胡志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和相关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煤炭资源整合审批、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胡志强本人或者通过其配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81.8335万元、美元544万元、欧元98.6万元、港币100万元、英镑1万元、黄金制品3380克、宝马汽车一部、奔驰汽车一部、王西京书画作品一幅、茅台酒10箱、中央空调一套。上述涉案外币数额,以目前汇率折算发现,胡志强被控收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超过1亿元。

但是,面对上亿元的指控,胡志强只承认受贿300多万。胡志强的一名亲属表示,庭审时,胡志强认可的受贿款由三部分组成:逢年过节时,收受多人礼金合计100多万;住在他人提供的北京房产中,大约两年时间,折算房租大约100万;收过100万港币。

关于100万港币,胡志强称,行贿人藏在一个棉被里送给他,他没有及时发现。后来发现了,他就退了回去。但是,公诉人认为,这个过程跨度时间太长。最终,胡志强也只好认可了这部分款项。

对起诉中提到的其他受贿事项,胡志强进行了否认。例如,起诉书显示,陕西省前首富高乃则,是此案中向胡志强行贿最多的商人(超过千万人民币)。

高乃则在供述中称,他先后8次送给胡志强人民币830万元、美元24万元、价值人民币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胡志强则称高乃则的供述完全是子虚乌有。他说:“高乃则声称有一次送钱时坐在我的车上,但是,我在榆林从来不自己开车。”

起诉书称,2012年10月,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华,通过胡志强的妻弟杨志军,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700万元。胡志强表示,他根本不认识李建华,妻弟杨志军也从没跟他提起过此人和他的公司。

针对起诉书中多次出现行贿人通过其妻和妻弟行贿的表述,胡志强回应称,他不知道妻子和妻弟是否收受财物。“我与妻子长期分居,与妻弟来往很少。”据悉,胡志强的妻子和妻弟,已经被取保候审。

8月21日下午6时许,经过为期两天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中国新闻周刊》总第9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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