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鬼文化

2019-11-12 19:07
鸭绿江 2019年18期
关键词:蒲松龄聊斋志异小说

吴 双

一、《聊斋志异》中鬼类小说

“鬼的观念是极为古老的,在人类具有最初的抽象思维能力时就已产生了”。“鬼”字,甲骨卜辞中已出现,《说文解字》释字曰:“人所归为鬼。从儿,田像鬼头,从厶。鬼阴气贼害,故从厶”,鬼之所以出现是源于原始人对梦境和死亡的认识,人们为了缓解对这种未知的、无期的恐惧,便创造了鬼的说法。《聊斋志异》是里有1/5以上的篇幅都涉及到与鬼有关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女鬼的描写,这些女鬼或是韶华之年而死,美丽令人惋惜。如聂小倩、连琐、伍秋月。或是被恶吏、恶霸迫害而死的,如梅女、窦氏、公孙九娘、薛慰娘,这些女子都是美丽动人,却是身世可怜,令人同情。

另外也有一些描写凶恶的恶鬼形象。这些鬼大都描写的恐怖异常如《咬鬼》中女鬼“喙冷如冰,气寒透骨”,且鬼流出来的血“腥臭异常”。《画皮》中的鬼当褪去人皮时,“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巉然如锯。”这些鬼都描写的恐怖异常,而且还喜欢害人,专做恶事。还有一些鬼喜欢作恶,或是戏弄他人或是侵犯他人,如《新郎》中的女鬼,《鬼妻》中聂鹏云的鬼妻,《商妇》的少妇,这些鬼不但恐怖而且恶毒。

《聊斋志异》在描写“鬼”方面的题材事,涵盖内容极其广泛,继承了六朝的志怪小说传统,搜集奇异的鬼狐题材。但是蒲松龄在创作《聊斋志异》时,有其明确的创作目的,即“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亦即“寄托孤愤”。

二、《聊斋志异》鬼类小说的创作原因

《聊斋志异》中鬼类小说的创作,折射出中国古代的文化内涵,创作原因大致分为三点,一是邪不胜正,二是劝恶扬善,三是记录灵异。

1.邪不胜正

蒲松龄除了描写鬼世界的恐怖景象,也显示了人能胜鬼的理念。《捉鬼射狐》中的李著明为敢于捉鬼。《画皮》中的厉鬼最终被道士收服,“以木剑割其首”,化作浓浓的白烟。《谕鬼》中石茂华因为是贤良的官员,一众鬼魂都十分畏惧他,最后纷纷四散。《聂小倩》里金华老妖被皮袋收服。这些战胜厉鬼的小说内容,鬼代表着人间中邪恶的强大势力。

这些邪不胜正的例子,反应了正义的一方能够进行自我保护并且能够战胜邪恶的鬼,人代表着正义而鬼代表着非正义,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才能战胜邪恶的鬼魅。隐喻任何强大的非正义的东西,都会消亡,表达了蒲松龄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作者带有嘲讽的心理,虽然那些非正义的一时取得优势,令人恐惧,但是最会被正义的一方所收服。

2.劝恶扬善

《聊斋志异》中除了那些人鬼之间的斗争,宣扬邪不能胜正的价值观念外,还有反映社会悲惨的现实的复仇类的故事,这类的小说带有因果报应的思想。

《梅女》,梅女被受典史冤屈而死后,在偶然一次机会看到典史,用长簪刺他的耳朵,而典史回家后也得了头痛病,半夜就死了。《三生》里面的刘举人因为生平有失检点,在因果轮回中罚他成为狗、马、蛇,成为畜生,作为惩罚。《续黄粱》中,书生在梦中实现了成为宰相的愿望,然后依靠权利无恶不作,荒淫无耻。死后进入地狱,上刀山,下油锅,还要将其贪污的三百二十五万两银子熔化成水,让他喝下。致使发出“生前只嫌银子少,此时只嫌银子多”。

这些讲究因果报应的小说,反应的是百姓呼吁公平社会,面对黑暗的现实社会,通过精神力量来伸张正义。另外,同时也是告诫人们不要作恶。

通过蒲松龄写作的故事背景,可以看出作者是对现实不公的控诉,这些人往往含冤而死,通过复仇来发泄自己的怨恨,这些复仇虽然今生今世不能得以实现,但是他世却能成功,表达了作者对理想社会的向往。

3.灵异可信

《搜神记》的创作原则是“发明神道之不诬”,其主要目的是要人们相信,那些灵异非常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在《聊斋志异》里,作者也有这样的思想,把那些灵异的现象记录下来,作为实事。

《山魈》中开篇说明,“孙太白尝言:其曾祖肄业于南山柳沟寺”将故事赋予在人物身上,并且记录鬼的外形,和鬼进行打斗的过程。《鬼哭》中讲述起因,写鬼魂哭泣,对王公的恐吓嗤之以鼻。《祝翁》“济阳祝村有祝翁者”也写出了主人公的出生地,并且文中出现了“康熙二十一年”。《刘姓》中的那个刘某因救人被免去死刑,出现救人的详细时间“崇祯十三年”这样准确的时间,作者有意将小说的内容变成真实可信、可考。

作者的创作目的,一方面作为真实事件记录下来,防止资料的遗失,遵循《搜神记》的写作目的,因为古人拥有鬼神信仰,相信鬼神的存在,记录这些奇异的现象。另一方是蒲松龄要在小说虚构的基础上,赋予写实的内涵,相对于虚假的内容,真实发生的事件,拉近作者与读者的距离。更能让人们更好的接受作者的所宣扬的要向善的价值观念,使用真实的内容,更容易沟通作者与读者的距离,得到人们的信服。更好的发挥作者的写作意图,得到讽刺和劝诫众人的目的。

所以不论是实写还是虚够,作者基本是承认鬼神的可信,通过如此,达到作者写书的寓意。

三、“鬼界法则”在文本的具体展现

1.鬼域

《聊斋志异》中有许多篇目写了人化鬼,这些鬼的行为习惯类似常人,如《叶生》已经变成了鬼,因为自己不知道自己是鬼,所以与常人无异。鬼所寓居的地方是冥界,地狱成为鬼的新居所。另外鬼在冥界中也有等级、刑赏、治理等观念。

在《聊斋志异》中城隍、关公、郡司、阎罗成为评定人在阳间是非曲直的神灵,他们一般秉公执法,评定是非,并且不能徇私。另外成为阴间执法者的人一般是在阳间行善积德,有能力的读书人。《阎罗薨》里面的阎罗在阳间是一位姓魏的运粮官员,因为阴间不能讲私情,他徇私帮助了巡抚,致使死于厅堂。

在鬼域也有同阳间一样有办差的人员,《聊斋志异》里《鬼隶》,两个鬼隶被派往东岳大帝去投送公文。鬼差、鬼隶都是日常负责公文运送,而牛头、马面是负责执行刑责。这些鬼差和阳间衙门里的差役一样,都有明确的分工。

地府里面还有齐全的刑具,如油锅、刀山,用来惩处那些在阳间犯罪的人。在写冥刑惨烈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席方平》,写到用锯解其体,从头开始据,使人头痛欲复裂。另外还有火床,火床是床面通赤,炽火其下,能令人骨肉焦黑,这些刑具惨烈。惩处鬼魂应有具有。

另外有关鬼的一些物品,在书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如鬼的身体如同旧的棉絮,而收纳鬼的物件则是搐气袋,古人认为鬼是由于精魄是由气组成,气可以化成水,然后用囊袋来装,如收服《画皮》里面女鬼。

2.鬼的魂与魄

鬼是由魂与魄做成的。魂独立存在而千变万化,魄较之于魂更加依赖形体。而如果是人一出生就失去了魂,虽然可以存活,但是愚笨不堪,失去正常人的判断力。另外小说中还出现勾魂,这显示出古人对死亡的独特看法。

魂属于鬼魄,这些鬼魄通常在僵尸上,他的举止怪诞而不计后果。在《尸变》那具新死的儿媳妇,她使用蛮力而且不计后果,四个指甲弯曲如钩,深深地扎入树中,指甲深入洞穴,已经看不见了,好几个人同时用力拔她的身体才拔了下来,而指穴像是凿出的洞一般。魂聪明而魄糊涂,魂有灵性而魄则是空有蛮力。在《周克昌》中,被其他鬼魂附身的周克昌聪明,可以考上举人,而真实的周克昌却是不喜欢读书,逃学嬉闹。

魂与魄都是鬼,然而在《聊斋志异》中,很多鬼处于魂鬼和魄鬼之间,形象上更具有真实性。

3.鬼的法力

鬼是有强大的法力的,因为它们脱离肉体,显示出非同一般的法力。如预知掌控的能力,变化事物,隐身现形的能力。

首先是预知未来的能力,帮助他人免除某些灾祸。作为异类的鬼,常常能预知姻缘、寿命、福禄、吉凶,进一步掌控人的某些命运,她们既能够为人间男子救治疾病和解除苦难,还能够给人带来生活安康和荣华富贵。如《伍秋月》中,伍秋月指点王鼎,通过劝告或通风报信这样的一些侧面的援助,使王鼎免除了一场灾难。《吕无病》中,鬼妾吕无病面对正妻对她和孙麒独子阿坚的暴虐,在阿坚奄奄一息,吕无病悄然而入,告诉孙公子发生的事件,最后“纵声大哭,倒地而灭”,使孙公子知道内情。《鲁公女》中鲁公女告诉张于旦“妾已忧愤死。烦向土地祠速招我魂,可得活,迟则无及矣”这几位鬼女之所以能预知生死、姻缘。还有,鬼女也能给予人间男子在荣华富贵方面一些间接帮助,《爱奴》中,徐生从爱奴的坟墓中得到“黄金数铤”。

其次,变化事物。鬼有变化事物的本领,她们可以将墓冢殡宫变为宅院屋室,如《巧娘》中,傅廉“至门外,则院宇无存,但见荒冢”。 聂小倩可以把罗刹骨变化成为黄金来迷惑他人,《薛慰娘》中丰玉桂,晚上看到的是两间平房,而白天一梦醒来发现躺在一堆乱坟岗中,鬼这样的变化能力,一般也只是发生在夜间,时间很短,光天化日之下便能发现真相。这也是鬼具有的特殊能力。

鬼通过这些能力或是迷惑那些心存不良的人,或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鬼可以用法术进行变化也彰显了鬼的特殊的能力,表现了人们对与鬼所寄予希望。

再次,鬼隐身无形与显形的能力。

异类的鬼可以隐身无形,也可以显出形体。这些能力都是异类的一项基本异能。通过现行,这些异类以人的形貌直接现身于人间,如《莲香》中,鬼女李氏来见桑晓时,桑生“一夕独坐凝思,一女子翩然入”,本应生存在阴间的鬼女现身于阳间人世。鬼的形体常常不受庭院门窗的阻挡。

鬼出没的时间一般是夜晚,而现身的形貌,一般是他们曾经为人时的形貌,白天需要回到属于他们存身之地的阴曹地府。

至于这些鬼的活动范围,一般比较窄,局限在人的住所或是尸体所停放的墓冢殡宫中及其周围。除了《房文淑》中的房文淑、《爱奴》中的爱奴等少数鬼女外,能够远徙他地的鬼女很少。

本文通过对《聊斋志异》中鬼的形象进行探讨,可知这些鬼的形象是中国古代文化中鬼文化的延伸,他们除了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还有蒲松龄在这些鬼的形象中赋予了特定的理想文化,这种“鬼文化”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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