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代里的丰腴又可另解

2019-11-13 04:10葛水平
火花 2019年12期
关键词:雪茄首饰

葛水平

夏日午后,读一本关于首饰的旧杂志。一篇文章中说胡兰成的女人怀孕了,找张爱玲去倾述,那女人讲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时,脸上有哀婉之色。

张爱玲打开箱子,取出一只金手镯递给那女人。爱,生活的,全都逝去了,寂寞和孤独扑面而来。张爱玲要那女人去当了镯子,取掉那个孩子。那个孩子的出现本就带了一点鬼气。镯子如胡兰成的世井情调,即刻烟消云散。

对胡兰成的认识依赖于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耗尽阳气的男人,嘴角轮廓还算柔和,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张爱玲,我看他时我的嘴角略带嘲讽。一个女人用一只金镯子给他爱过的男人埋单,这个女人容我五花八门去想,始终会想到她的胸襟。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仨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仨字儿,动摇着这个世界建立起来的爱。

这个社会没有一个人敢穿一袭清朝大袍走在大街上,张爱玲敢,她有那份举手投足间的气度。我见张爱玲的照片,她手上戴着的手镯不像是金子的,老照片尽见她的雍容和妩媚,有一段时间我老想她的气质,那腕间戴着的该是什么材质?她的耳环长长短短,倒是都很明朗,每一张照片都可说是配得上经典。

旧杂志里我看见了宋美龄,106岁,那张素脸上,两粒翡翠耳扣,被时间的风雨吹得老旧的纸质上看不见成色,富贵人家的阵容还在。左手腕上一圈翡翠玉镯,右手腕上一圈翡翠玉镯,长长的一串翡翠珠子挂在脖子上,我猜她一辈子是喜欢翡翠的。一个女人,年老时脸上已经挂不住胭脂和薄粉了,她依旧画嘴唇涂指甲油,依旧戴环饰,一辈子颠倒众生,迷惑人心,到老都保持着政治界面中贵夫人的格调。欲望对女人的诱惑没有权力支撑时,首饰可以代替并满足一切。

放下杂志时我想起了林徽因。我没见过一张照片上林徽因手腕上有环饰,最多时候是脖子间的那一粒小巧的鸡心长项链,黑裙白衣,她是以书卷味与才女气质行走在民国。从个人化的诗人转型为北京的设计师,当年她拍案大骂吴晗保护北京不利,并勇闯北京市长彭真的办公室,百试无功下,她痛心疾首地问天:有朝一日,悔之晚矣!尽管有些任性,却恣意得那么可爱。

这个女人,天也妒忌。

我一直无法想像她戴镯子的样子,那么,如果她手上戴了玉镯呢?有人说,首饰很大程度上是围绕人的生殖区而装饰的。假如是,那一定是吸引,不然怎么有人会心甘情愿为她孤独老死。

林徽因不需要戴什么首饰,好看的人不戴什么也好看。

说真的,我很喜欢腕间有悦耳的叮当声。有一位朋友,手腕上常戴着沉香珠子,知道他是什么珠子协会的,珠子协会里的人都喜欢收藏什么样的珠子呢?玛瑙?琉璃?玉石?珍珠?金子呢?水珠、泪珠、钢珠算不算?“泪落连珠子”,我想“泪珠子”也该算一种珠宝,因为它有情感。凡是掉泪珠子的人内心都受到了外伤的冲击。其实任何一种珠子都来自于一次意外的伤害。比如珍珠,当海底一只海贝的身体被无意中嵌进一粒沙子的时候,为了保护沙子给身体带来的疼痛,海贝们开始分泌一种液体包裹那粒沙子,时间的最后让它们凝结成一粒珍珠。还比如琥珀,无端地把一只在尘埃中飞行的昆虫胶死在里面。

“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试把临流抖擞看,琉璃珠子泪双滴。”当年看电影《红河谷》,它的主题曲响起,一听到那句“我的眼睛里含着你的泪水”,我便也想落泪珠子。

我有一串元青花包银手链,老瓷黑褐色的斑点上带点锡光。我一看到它便怀想蒙古帝国控制下的漫漫丝绸之路,到达亚洲的另一端,已经是七百年前的事情了。青花瓷作为中国古瓷中最茁壮的一支,曾经为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人所迷恋。2009年七月我去新疆看到艾提尕尔清真寺,我突然明白了青花最初的发展壮大,却是为了响应伊斯兰世界的审美要求,包括后来用的“苏麻离青”就很可能直接来自伊拉克那个至今仍然称萨马拉的地方。艾提尕尔清真寺外墙贴满了青花瓷砖,一个叫香妃的女子葬在里面,听当地的人讲,棺椁里葬有她用过的首饰。

我的那串手链,一些时间里成为我着装的一个“眼”,我穿什么样的衣服,它在腕间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婉约。

旧杂志包含的信息量很多,仔细阅读似乎办刊宗旨就是为了取悦女人。依旧说回女人的配饰,下意识地我看胸前的三粒“蜻蜓眼”,出土的玻璃料器,也叫琉璃。琉璃被誉为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也是佛家七宝之一,到了明代已基本失传,只在传说与神怪小说里有记载,《西游记》中的沙僧就是因为打破一只琉璃盏而被贬下天庭。我用粗麻编了一条绳,那三粒琉璃就坠在我的胸口上。它沉积了历史的华丽,早晨一起床洗漱完毕挂上它,抬眼时便看到世界到处是绚丽的快乐。

和“金”比较,我喜欢“银”,并且一定要老。喜欢老银的色调、质地、做工的样式,因为它传达着一个时代更为丰富的民间气息。

有女子手腕上会戴五六只很素的银镯,它的声响不是翠响,是若即若离。举起手,放下,动作里有银的慰藉,真的很好。

手腕上的银镯,如早晨的树,阳光升起来,隐约间闪亮着银的光,那光如喜动的蜜蜂。

那一年我去德国,在海德堡的老店里,买过一只民国特色的卡扣镯,可以开合,有簧片扣着,两端有银链相系。与漆器手镯同戴在一只腕上有意想不到的特殊美感。在海德堡我还买过一只红金手镯,是一条蛇,两只眼睛是红宝石,蛇头镶嵌绿松石,一头一尾是红金雕花,身子是一种麻,我说不出到底它是麻类的哪一种植物。蛇头下有一行英文,大意是1865年打造的,为一个女人。天光迅速流尽的冬日傍晚,它弯曲在我的手腕上,我举着一杯红酒,酒精在体内涌动,情绪在流淌中高涨,它从一个欧洲女人的手腕上来到中国,它诞生的那个时代,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我的女友说,它的出现有可能是为了纪念他的母亲。首饰天生就是为女人打造的,母亲也是由爱情进化过来的名词,终归是和感情有关。我一直弄不懂。我完全相信,这个世界正发生着比我想象还要出格的事情。

我还有一只藤包银的手镯,上面刻有暗八仙、寿字纹、葵花、盘长、芙蓉等纹饰,分别代表着幸福、长寿、多子、吉祥、富贵。它的空白处有一行小字,上面写了“月下美人来”,另一空白处写了“庆爷”,都是后刻上的。我觉得这几句话有些蹊跷,像是一个女人在偷情。银上的寓意已经明白,再写就是多余。何况那两个字“庆爷”江湖味儿很是十足。我不管它的曾经,我戴着它,我想像我和那个“庆爷”调情,我不给他拒绝感,我只能告诉他,我是你想不到的唯一的一个例外,你已旧去,我还半新。

清代到民国时期精工打造的锁片、项圈之类也是我颈上配饰,如果搭民族风的衣裳走出去也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老银耳环中隆重的点翠和嵌宝耳坠我也有,一般不戴,我怕丢失。如果要戴,也要选面料柔软、不带蕾丝或网眼的衣服,以防摩擦或勾拉损坏。老首饰全是老银匠手工一点一点打制出来的,可见古代银匠工艺非凡。

我朋友的父亲年轻时是一位小银匠,他说,在过去好的银匠没有三年是出不了师的。好的首饰戴在气质般配的女人身上会叫人眼前一亮,会让我有惴惴不安的心跳。

旧杂志上有文章纪念屈原,诗人把屈原当做自己的祖先。多少富贵荣华,多少功成名就,多少道德文章,多少方略鸿图,一概远去了,可是谁的生命能够嵌入历史呢?那些被欲望绊着脚的享乐不能,历史把屈原抬到了文字的高处。

不想那些沉重的话题了,想五月端阳是一个节日。

想起了端阳节前,生得白里透粉的女孩儿手腕间和脚腕间拴上了五彩丝线,温婉清丽的样子。在黄昏苍茫的院子里蹦蹦跳跳,时间和空间在氤氲之中被分割为两段,小女孩最幸福的年龄时段里一无所知。端阳节好像是给女孩儿过的节日。各种丝线粗粗细细,袖管挽了很高,洗脸玩水都不舍得打湿了。我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年龄怎么回忆都是一团影子,只记得腕上最早的首饰是母亲给的。“彩线轻缠红玉臂,小符斜挂绿云鬟。佳人相见一千年。”是女孩儿的另一段开始。苏轼写这首《浣溪沙·端阳》的第二天就是端午节,他写给他心爱的女人朝云。岭南的旧历五月,天气应该是很热了,他的女人要用兰花香草来沐浴,然后用彩线臂缠,以期祛病除灾。

男人是不是每一首诗歌里都要珍藏着自己的情感秘密和生命气息?

端阳节拴五彩丝线,有的地方叫“五彩长命缕”或“五彩续命缕”。“系出五丝命可续”,“五月五日,以五色丝系臂,名长命缕”,后人也称“续命缕”。我小时候戴端午彩线要戴到八月十五,躲过酷夏,在一个有雨的日子我母亲帮我剪下扔进河里。母亲说,五彩丝线可以避邪和防止酷夏五毒近身。我还记得剪下丝线时,我和母亲站在河边,母亲口里念念有词:“叫河刮走吧,刮走近我闺女的邪门歪道。”我看着那旧了的丝线漂在水面上,一个小波浪一个小波浪翻滚着远去了。河流带走了许多,我一直希望,守着一条河流,过世界上最美的日子,我知道我已不能,每个人都无法逃脱命运的悲剧。

说到悲剧,这本旧杂志上也写到了杜十娘,女人一生的财富是她全部身心换得的首饰,她想戴着她的首饰离开那个淫言秽行的下流之地,去寻求清洁雅淡的风流,她不知,世间的“风流”原本都是露水恩情。她只能感叹:“妾腹内有玉,恨郎眼内无珠。”翠羽明珰,瑶簪宝珥,祖母绿、猫儿眼,值钱么?要我看最值钱的是睁着眼看世间百态。我认为,女人自己买首饰某种程度可以助长女性的独立意识和欢喜,男人送女人首饰只能说一时之间可以扩大感情的衍生空间。

有一年去枣庄,去时已是冬天,去看“李宗仁史料馆”。经营史料馆的女人已经逝了,是李宗仁最后一位太太,影星胡蝶的女儿,叫胡友松。她活着时说:“一生有着太多的迷茫,胸中有着万千沟壑。”影星胡蝶告诉她:“记住,你只有母亲,没有父亲。”她是胡蝶和人偷欢而来的。她和李宗仁的婚姻只有两年半。不知道她是否也一样拥有母亲“胡蝶”的花容月貌?我问那个讲解员,那女孩看着我半天想不出来该如何回答。走到楼上的阳台前她突然回转身说:“她手上一直戴着一个绿色的塑料镯子,因为她的首饰都捐献给了桂林李宗仁官邸,就那个塑料镯子,没有人看得出它的贱来,六十多岁的她戴着,衬托得她贵气逼人。”

女人手上的指环,在古代,戒指是用来区别和记载宫廷女子被皇帝“御幸”的标志。女人“进御君王”时,都要经过女史登记,女史事先向每位宫女发放金指环、银指环各一枚。如果某一宫女左手着银指环时,表示已安排将要与皇帝同欢,而右手着银指环时,表示已与皇帝同欢完毕。如果右手着金指环时,表示正当月事、怀孕之时,应该暂避君王御幸,女史见了就不将其列入名字,起到“禁戒”作用。

项链和手镯就不用多说了,最早起源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时期所发生的抢婚。在从夫居的制度下,男子往往掠夺其他部落的妇女或在战争中俘获的女子作为妻子。为防止被抢妇女趁战乱或夜间逃走,胜利者往往用一根绳索或树环套住女性的脖子或双手,企图使她们驯服。后来逐渐演变成用金属套住脖子或手。耳环也是驯服女性的“刑具”之一。女人们啊,一路风雨而来,因祸得宠了。生命不可以返回初衷,到后来却点缀得女人风情万种。

看好莱坞大片,会发现好莱坞从来都是混迹着世界上最有型的帅哥,这些人的举手投足包括他们的各种行头通过镜头传递到世界各地,手环、耳环、项链,就是潮流和魅力的标杆;再配上独具个性的发型,一副酷劲十足的眼镜,若隐若现着内敛奢华的袖扣,亦或是标准的六块腹肌……这些面子功课无非是“耍帅装酷”打造出一个型男。只是任何的修饰都不如一款有分量的手表和首饰来得画龙点睛、切中要害。

看强尼·戴普,他可以算是手镯的忠诚粉丝,嬉皮的、西部的、搞怪的……你可以在他手腕上看见各种稀奇古怪又个性十足的手镯、手链。想想看,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必须是一个懂得在合适的场合借助恰当的装饰表达自我的男人。男人的首饰对接了男人的气质,有时候就是女人的毒药。

杂志的封底是一张老照片,旧的月份牌上穿旗袍的女子,旁边放着一包香烟。和中国的香烟比,我更喜欢西方的雪茄。其实雪茄之于男人,正如首饰之于女人。虽然男人表现魅力不在于肤浅的形式,而在于品味和生活态度。可我总认为雪茄在男人身上的表现,可以让生性浮躁的心有收山之势。作家里边陈忠实抽雪茄,抽抽停停,说说话话。似乎李敬哲也抽,记忆不起来。

对陈忠实想起来较多。主要是因为那张脸,沟壑纵横,似乎是霸河水的波纹深嵌到了脸上,他那张脸很适合画油画。想他头顶扑打脸的尘土,一路走来,在一片金黄色的麦地前圪蹴着,嘴里一根长长的汉烟袋,温暖、结实、安泰。可他偏偏抽雪茄。雪茄与他的《白鹿原》的关系,实在容不得我们在阅读中太过傲慢。我和他聊天,雪茄的香气总是在谈话的背景中缭绕,很好闻,有一种促使话说下去的潜移默化功用。那种范儿,不是人人都能抽雪茄。

真正西方现实生活中,能代言雪茄大佬的恐怕只有一人,便是英国首相丘吉尔。历史风云人物,都有自己的嗜好。几乎所有的历史图片中他都是抽着雪茄,因此,雪茄被认为是他的标志性符号。据说,丘吉尔一生中吸过的雪茄的总长度为46公里,吸食雪茄总重量为3000公斤,是世界上吸食雪茄吉尼斯纪录的保持者。一个首相抽雪茄抽出了自己的牌子,为前卫的世界带来了丰富的人文意义。这些都还是其次了,我欣赏二战期间丘吉尔和一个记者的对话:

记者:“莎士比亚与印度哪个更重要?”

邱吉尔:“宁可失去五十个印度,也不能失去一个莎士比亚。”

他之后再没有一个国家领导知道:能够征服世界,主宰世界,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拥有文化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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