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创新综合执法体制

2019-11-15 05:28珠海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10期
关键词:横琴综合执法体制

珠海市委编办

珠海横琴新区积极创新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度融合职责,构建“大综合、全覆盖、一支队伍管全部”的执法体制;优化综合执法的运行机制,进行流程再造;引入专业和科技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新管理模式。

自实施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升办事效率,逐步形成了具备横琴特色且参考港澳地区的高效行政服务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服务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

一、深度融合职责,建立运行高效执法体系

着眼解决“谁来管”和“管什么”的问题,横琴新区大胆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在执法主体方面,将安全生产、环保、国土、城管、交通、食品药品、盐业、酒类、水务、生猪屠宰、文化旅游、劳动监察、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质监15个执法主体全部整合,同时有效整合利用人力资源,确保执法人员一专多能、一岗多职。在执法职责方面,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行使27个领域共计4000余项行政处罚权,既可单一业务进行管控,也可多个执法事项综合处置,执法统一、责任明确,具有多途径齐管、多方式介入、响应速度快、处置效率高等特点。在执法过程方面,将从事前审批许可、事中监管检查到事后行政处罚、实施强制执行全链条的所有环节进行整合。

这种“大综合、全覆盖,一支队伍管全部”的执法体制,有效解决了执法横向多头、力量过于分散、部门间交叉执法的问题,有力破除了原有的行政壁垒。据统计,2018年,横琴综合执法局受理投诉案件约4200余宗,投诉办结率达96.89%。

二、优化运行机制,提升城市监管服务水平

着眼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对综合执法的运作机制进行了流程再造。在权力运行方面,采用清单管理模式,推行综合执法权力清单、违法行为提示清单,列明综合执法局承担的法定职责,确保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内部运作方面,积极探索“条块结合、一专多能,综合巡查、专业执法”的运作机制,以工作环节为链条,以务实管用为根本,全面实行“模块化”运作,将工作力量分成执法和服务两大模块。在对外联动方面,建立与公检法司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检法在执法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在对澳服务方面,推出多项对澳交流服务事项,如设置横琴口岸港澳居民专属交通咨询服务、推进澳门居民从事食品药品行业人员健康证明在横琴使用工作、在物业城市APP设立澳门居民服务板块等。

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全方位的信息互享、工作互动、结果互认,彰显综合执法“整合资源、提升效能”的理念,有效消除了执法盲区,实现高密度巡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执法,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创新管理模式,构建全民参与治理格局

融入“互联网+”和“公民治理”理念,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入专业和科技力量,作为推进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的强有力的配套措施。在管理理念上,探索“物业城市”新模式,借鉴“物业小区”的经验,将整个城市的公共空间作为一个“大物业”,引进高水平的物业公司进行统筹运营管理,实现管理、服务、运营三大核心要素的高效统一。在管理手段上,打造城市智能管家APP平台,实现市民与执法人员、现场与服务后台的远程高效无缝衔接,快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该平台从筹建到运营,全流程由公共秩序协会及热心城市治理的企业提供人力、资金投入,实现了政府零投入、企业齐参与、市民共治理,截至2019年8月,有8.3万余名市民,701名志愿者注册使用,受理案件约9500宗,市民参与、物业公司前期处置消化社会各类投诉及矛盾超过80%,需要执法人员介入的投诉仅为9.43%。在运营模式上,推行市场化社区改造,引入专业公司,采用综合治理、物业运营、房屋装修+改造三种方式改善城中村整体环境杂乱、老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等村居落后情况,对公共社区环境进行美化提升,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从而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全民参与,创新管理模式,既提高自主市民的参与性、主动性,又让科技力量、市场化专业团队不断融入到整个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中,从源头上有力化解了各类矛盾,自觉崇尚守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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