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演说家

2019-11-22 23:20
雨花 2019年3期
关键词:希曼大志

想不到大志是为了让我眼睁睁看着他向下跳,才来找我的。他在遗嘱里写到我,说他的死和我无关,并把他最喜欢的那只斗牛犬送给了我。这么多天过去了,我每每出去遛那只狗的时候,都会想起他,想起他最后一次找我。

那一阵子我不想见人,谁也不想见,何况是大志。不愿见大志,是他这几年混得好,我没脸见他。反过来说,他就是想看看我有多惨,好满足他的虚荣心。听到他在电话里和我问好时,我就是这么想的。从小到大,他处处和我比,非要比过我才肯罢休。有时我竟觉得,要是没我,他也不可能混成这样。我们俩在一个村子里长大,后来我们又同时考上了大学,去了同一个城市。上大学离家那天,村口鞭炮齐鸣,不少父老乡亲出门相送,我们笑得合不拢嘴,感觉世界正在我们脚下。在这之前村子里还从没走出过大学生,我们俩算是开天辟地。至今我仍记得大志看我的眼神,那也是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上了大巴车之后,田野和村庄被我们狠狠地甩在了身后,大志和我久久沉默,彼此凝望,我看到他眼圈红了。我们俩心灵相通,正在真诚地祝福彼此。不过这样的好兄弟并没做多久,我们已经心照不宣地开始了另外一个赌约,看谁混得好,在陌生的世界看谁混得好。之前我们比学习,接下来我们要比的就是看谁挣更多的钱,有更高的地位。后来他赢了,赢得很彻底。他不仅赢了我,还赢了他自己,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他最得意的时候,他却选择从那么高的地方往下跳,像是被一阵风吹走了。

上次见他还是在三年前,我记不太清了,那也是我们生平第一次吵架,当然也是最后一次。和他分开后,我已经想好了,从此再也不相见,桥归桥路归路。这也是后来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让我感到错愕的原因,我也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联系我的。那次吵架其实也没具体的缘由,他感觉我处处和他作对,当然我也是有意的,我就看不惯他张狂的样子,那时候他已经小有名气了,已经开始了四处演讲之路。他的主业是在淘宝上卖旗袍,卖得不错,生意红火,可他志不在此,他想当马丁·路德·金那样的人,对全人类说出那一句,我有一个梦想。其实在我说他痴心妄想的时候,已经预感到这个人注定属于舞台,他是个天才,天才演说家,我这么说自有一番道理,事后也证明我是对的。

他坐在我对面,我们一人一瓶啤酒,可他手里的啤酒就是他的麦克风,有那么一刹那,我感觉他不是和我一个人在说话,而是面向更多的人,甚至是全人类。我嫉妒他,甚至有点怕他。他语气铿锵,我对他所说的任何一句都感到不屑,他突然把酒瓶摔了,怒目而视,用浓重的乡音告诉我,你他妈的就看不得我好,我瞎了狗眼才认你做兄弟。我反唇相讥,你也配?你他妈的就是痴心妄想,你不知道你那些愚蠢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后来他就把饭桌给踢了,当时我们是在露天大排档吃的饭,只有我们俩,要是有第三个人的话,也许我们会动手干上一架。分开后,我们没再来往。他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演说比赛,上了电视,那个节目关注度超高,他一战成名。从此他邀约不断,频频现身各大电视台。他离马丁·路德·金越来越近。他的很多消息都是老家那些朋友告诉我的,还有人想借靠近我来靠近他,在他们眼里我们俩好得像一个人,也许不少人根本分不清我们俩谁是谁。

他约我出来,让我陪他走走,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说他就在我家楼下,我不答应也不成。我搬过好几次家了,他还能找到我,看来他为了找我没少费心思。可他看上去却像是不经意路过,顺便来看看我这个倒霉蛋。我说,你这么素面出门,不怕被粉丝们在大街上认出来吗?他没说话,这很不像他,他喜欢说话,更不会轻易在话锋上认输的。他就是靠说话扬名立万的,那张嘴也因不停说话,像刀锋一样薄。他小时候不这样,至少在我印象里不这样。记得我比他能言善辩,他总是在说话上吃亏,他还曾说过,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上了大学后他就变了,焕然一新,听说他为了训练自己,常常跑到公交车上当众演讲,还曾被人当成精神病赶了下去。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说起这些来,让他更理直气壮,每个成功的演说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风雨之后方能见彩虹,他这么说他自己。不过那天他却莫名其妙地沉默,感觉像是我是去找他一诉衷肠似的。

我们俩去了全城最高的餐厅,名字叫凯撒餐厅,视野开阔,像是站在山顶上,睥睨这个城市。他喜欢来这里,不过并不经常来,自从他小有名气后,就很少公开露面了。这一次他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出来,是为了见我,他这么说的时候,自嘲了一下,说然而并没什么不同,没一个人认出他来,我们对自己总是充满美好的想象。他还讲了笑话,说我们俩都是高人,高人就该在这么高的地方吃饭。他的确让我刮目相看,几年未见,他没那么张狂了,也比之前更幽默,说出的话总让人浮想联翩。

他没怎么把我当回事,对我说什么话毫不在意。也许是我的急不可耐让他最终什么也没说。当他离开餐桌走向天台的时候,我以为他要开始演说了。也许是常在聚光灯下的缘故,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总有个电视镜头对着他。他向天台走去的每一步都像是排练好的。他转头看我,我感觉他就是马丁·路德·金。之前所有的沉默就为了这一刻。我充满期待地看着他,他可能要对我说一番肺腑之言。这一幕被我一次次想起,这是大志生命中最后的时刻。不过他并没开口说话,就这样沉默了一阵子,对我歉意地一笑,这样笑,就像是在说对不起,和我说对不起,和这个世界说对不起。正当我向他走去时,他却猛然举起一只胳膊来,像是举起一把剑,高高举着,随后翻身跳了下去。

其他人开始喊,有人跳楼了,有人跳楼了。后来我想,他把一切都想好了,只是没把该说的话说出来。他没这么做也许有两种可能,一是想说的时候突然感觉没必要说了,二是他找错人了,又不愿将错就错。

我一度想把那只斗牛犬送给别人。它忧戚的样子很像大志在忧国忧民。我想忘了大志,重新开始。这只狗的存在让他阴魂不散。也许这是大志的初衷,他正在另一个世界嘲笑我呢。我还是没把它送给别人。这只狗除了有点像大志,更像我,我们同病相怜。它胖得走不动路了,还在不停地吃,我也是。

它叫希曼,我也知道为什么叫希曼。宇宙的巨人希曼,是我们小时候常爱看的动画片,我们都喜欢。希曼这个大英雄到来之前,总要举起自己手中的剑,大声喊,希曼来了,身后金光闪闪。我也因此明白大志跳下去之前,为什么会举起自己的胳膊,他是想喊一句希曼来了。

又过了一阵子,马晓记来找我。她也像大志一样非要见我不可。她是大志的妻子,是他第二任老婆。他成名后就和前妻离婚了,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在大志的葬礼上见过马晓记,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她。一见她,恍然明白大志的死也许和她有关,红颜祸水。我又觉得大志死得不冤,这辈子有过这样的娇妻死也值了。他是样样出风头,枪打出头鸟,也许他就死在这争强好胜上了。马晓记在葬礼上一直是张冷脸,可能对大志的遗书一直耿耿于怀,大志把财产分了一部分给他的前妻,还把城西那栋三居室也送给了她。这也算他有良心,并没忘本,只是此举惹恼了马晓记。她双手抱着大志的骨灰盒,让我感觉她根本不知道抱的是什么。

这么说下去,我对大志的死似乎有些淡漠。我好像还尝到了一丝胜利的味道,至少我比他活得长。大志被推进火化炉的那一刻,我也在场。那是我唯一动情的刹那,我想掉眼泪,是因为想起小时候的事,不过转瞬而逝。后来我越想越不对劲,何以对他的死这么无动于衷呢?也许正是这样的愧疚感,才让我答应了马晓记,和她谈谈。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也许她是想问问我关于大志和他前妻的故事吧,我无可奉告。在出门之前,我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我说,你这个死胖子,该死的是你。希曼和我一样总是睡不醒,这天却一反常态地清醒,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像是知道我要去见马晓记。后来我带上了希曼。

希曼见到马晓记,直往她身上扑。马晓记和它亲热了一阵子,才顾得上和我搭话。我有些尴尬,说实在的,我这人很少和漂亮女人打交道。和她们在一起,我浑身不自在。我会故意表现出冷淡来,意思是你再漂亮也和我无关,我不吃这一套。不过马晓记并未自视甚高,反而有些灰头土脸,也像个倒霉蛋。正因如此,我才应允她旧地重游,去了那个全城最高的凯撒餐厅。一到那里,其中某个服务员就认出了我,他们对我很警惕。我告诉马晓记,我们就坐在这里。我说的是我和大志。马晓记说,我们也坐在这里。她一点也不忌讳。她不像是我印象中那些娇滴滴的漂亮女人。她让我有些惭愧,我顺势坐下,并向天台上张望,往事一幕幕涌上来。

希曼趴在我们脚下,微眯着眼,半梦半醒。它一直这样。我踢了一脚,它不在乎。也许是马晓记让它活得更踏实了。我突然想起大志坐在马晓记的位子上和我说,假作真时真亦假,这一切像是在哪里发生过,我们也是这么坐着,夕阳山外山。他这么说,当时我还有些不屑一顾,感觉他是拐着弯奚落我。他这人总是话里有话,被他骂了个狗血喷头,还不自知的事也是常有。不过当马晓记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才明白他说的话,人生就是南柯一梦呀。

马晓记一直喊我郭先生。我姓郭,大志也姓郭,我们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姓郭。我们身体里流着一部分相同的血。她喊我郭先生,让我很不自在。一看马晓记就是城里人,出生在城里,长大在城里,将来还会死在城里,她可能到死都不了解我和大志这样的人。我盯着她,想象她和大志的日常生活。有些东西死活也改变不了,别看大志人模狗样,其实他还是那个挂在树上喊救命的野小子。记得九岁那年,他爬上一棵枣树,一不小心被枝杈戳穿了他的手掌,整个人挂在了树上,像只倒挂金钩的蝙蝠,就在马晓记的眉毛上下挑动之际,我想起多年前的这一幕,他大声喊着救命,而我却站在树下向上张望,欣赏他那副无助的样子,他也知道我是故意的,从那时候开始,我们就已经在暗地里较劲了,我想,挂在树上的换作是我,他也会像我一样幸灾乐祸的。

马晓记的眉毛颇为灵活,因眉目过于逼真,让我感觉那两道剑眉像是画上去的。她问我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我知道她会这么问。我说,我丝毫看不出他的异样。她托着腮,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可我又实在想不起来那人是谁。我接着说,在他跳下去之前,我们还在说笑话。她似乎不相信我说的,没人会信。我站起来,走到马晓记身边,我说,他就这么站起来,一步步走向那边。我也像大志那样走过去,接着回头看马晓记。我倚着半人高的天台围墙,身后就是万丈深渊。我猛然觉得,大志也许操练过,模拟过此情此景。我说,他就这么看着我,我以为他要开始演说了,没想到他却翻身跳了下去。我模仿他翻身的样子,马晓记远远望着我,感觉她似乎有所期待,期待我也像大志一样跳下去。我向下俯视,几个月前,大志的身体曾像箭一样射向了大地,那一刻,我像是突然从噩梦中醒来。

等我回去落座后,马晓记突然问,郭先生,您为什么要逃。我忙说,我没有逃。马晓记说,据我所知,大志跳下去后,您就不见了。我说,换作是你,你怎么办,我吓尿了。没错,我逃了,我假装不认识大志,也从未目睹过一个叫大志的人跳楼自杀。我逃回了家,也就是说,我根本没看见大志粉身碎骨的样子。后来他们还是找到了我,说遗嘱里提到了我,那份遗嘱竟然就装在他的口袋里。他的遗嘱写得像个超市购物清单,简明扼要地列举了一些财产物资的分配,并没什么多余的话。我一直疑惑,他为什么送我那条狗呢?难道就是为了让我想起过去,我们那时候在田野里疯跑,高叫着希曼来了。

事实上我并没惊慌多久,很快就平静下来了。我怕脱不掉干系,并且感觉这更像是一场阴谋,大志设局害我,他不得好死,我也没法好活。马晓记接着问我,您去了哪里?她像个警察。我说,你是干什么的,不是当过警察吧。她说,你是不是害怕警察,心里有鬼的人才害怕警察。这人越来越咄咄逼人,认定我和大志之间有猫腻。难道以为是我害了他,那家餐厅的服务员可以作证。我说,反正你也不相信,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忙解释说,郭先生别误会。她倒是挺善于示弱的,这可能也是她惯用的手段。其实她没那么好看,五官过于集中,鼻梁又细又直,似乎做过隆鼻手术。我说,没关系,反正我也无事可做。后来她让我讲讲我们小时候。她一说小时候,我就想起了大志被推进火化炉的那一刻。我眼看着他烟消云散,那一刹那满脑子都想着那口枯井。我们俩坐在枯井里向天上张望,就那样过了一夜。那时我们六七岁吧,还没上小学,一起在野地里玩,我不小心掉到了枯井里,有好几米深,大志为了救我出去,也掉了下去,我们无计可施,死活爬不出来,怕是要饿死在井里了,那处荒园子鲜有人来。

马晓记说,大志在某次演讲里也讲到过你,原来你就是那个让他勇敢起来的男孩。我怎么不记得?我问,我究竟说了什么,让他记一辈子?她说,你什么都没说,你只是抱住了他,他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拥抱,他从那个爱的拥抱里获得了勇气,他还说,也许那个男孩永远也不会明白,这小小的举动竟影响了别人一生。我说,我记得是他抱住了我。她不相信我的话,说我记错了。她说话有礼有节,越来越像演讲中的大志。我感到不安,就告诉了他另一个故事,想泼泼冷水。记得有次考试,考完后他发现自己做错了好几道题,后来趁着天黑又偷偷溜回学校,钻了办公室的窗户,找到抽屉里的试卷,将错误的答案一一订正,为的是和我抢风头。说到这里,马晓记不干了,她说,大志也和我讲过这一段,说改成绩的人是另一个人,是他发现的,他在演讲里也说过这个故事,说嫉妒让我们发疯。我看到马晓记双眼猩红,像极了那天跳楼的大志。我说,我发誓,偷改试卷的人是他,不是我,我要是说谎,天打五雷轰。她面色忧伤,说,你不用发誓,我知道你说的是真的。

我们没再说下去,很快就分开了,有点不欢而散。我知道她见我,不是想听我讲大志小时候的故事。她还会来找我的。果不其然,她又打电话给我了,那时天已很晚,差不多夜里十二点了,我正在观看大志的演讲视频。他的跳楼横死让那些视频更火了。看着他在屏幕上不停对我说话,让我感觉时空错乱。马晓记说的没错,大志总是提起我们小时候,只是总张冠李戴,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这也不足为奇,我很快原谅了他。说实在的,我被他的演讲打动过不少次,他身上有一股魔力,像个陷阱,一听他说话就不自觉地陷落。

马晓记说,你是他最好的兄弟,你们俩一起长大,我想和你说说心里话。我说,洗耳恭听。我想说,我哪是他最好的兄弟,他也不会这么认为。她说,我和他生活了三年,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我想努力做好一切,可他并不领情,有时我竟觉得他不但不喜欢我,反而憎恨我。她说到这里,就开始哽咽,后来一发不可收拾,就在电话那头号啕大哭起来。她哭着哭着就把电话挂了。过了一阵子,她又打过来了,她问我,你知道他曾有过一个女儿吗?我说,我知道。她接着说,那孩子是个脑瘫,后来走丢了,是溺水死的。我说,这个我也知道,我们老家的人都这么传。她说,你能带我去见见他的前妻吗?我说,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她说,我知道,不过我想让你陪我去。我答应了她。她这人总是让人难以拒绝。我也有见不得人的鬼心思,想让她们见见面,也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呢。

大志的前妻叫美娜,我有好多年没见过她了。我倒还记得她的模样,额头上有块像猫爪子样的青记,不过大志说那更像一片枫叶。我一点也不在乎,在我看来,她比马晓记更有味道。她嗓音很迷人,不像马晓记那么尖声尖气,身体轻飘飘的,像是随时会歪倒在别人身上。有一阵子,我迷上了她,不过她却喜欢大志。她还当着我的面,让我别骚扰她了,她已经跟了大志。她那番话对我打击很大,我又一次败在大志手里。有时我竟会想,大志是为了赢我,才和美娜好上的。美娜不是他喜欢的样子,她过于瘦削干瘪,更让大志难以接受的是,她和我们一样出生在农村,是个村里的姑娘。她努力打扮自己,也没办法掩饰她身上的土气。这一点不如马晓记,她浑身上下洋溢着都市气息。

大志和美娜结婚不久就生了个女孩,如获至宝,起了个名字叫悠悠。那一阵子,大志总是悠悠长悠悠短的,他是故意说给我这个单身汉听的,不过好景不长,这孩子越来越不对劲,去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脑瘫,智商低下的那种脑瘫。乍听这个消息时,我还有些窃喜,一想到那可怜的孩子,又感觉自己可恨又可耻。她这辈子都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了。生活给了大志一个响亮的耳光,不过他这人天性乐观,很快就从挫折中走出来,甚至越挫越勇。他也就是那时候开始着迷于演说的。也可以说,是演说给了他新生。他带着这个脑瘫女儿四处参加演讲比赛,虽说这孩子给他生活带来了不少烦恼,可也让他更惹人注目,在评委和观众那里留下美好的形象,他是个好爸爸,含辛茹苦又奋发图强。有时候,他也说悠悠是他的幸运星。我见过那孩子,她一动不动的时候,看不出有任何异样,大志不止一次在他的演讲中提起过这孩子,每次说起她来,他都像如神附体似的激动不已,看得出他爱他的女儿甚过他自己。想象一下,当他第一眼看到刚从江水里打捞上来的悠悠时,他有多悲伤。听马晓记说,那孩子在水里泡得头大如斗,像一团破棉絮。

我们去第七人民医院看美娜,没想到她一直住在那个鬼地方。那是家精神病疗养院,进去容易出来难。马晓记也是在大志死后才得知了这个秘密。大志在马晓记的眼皮子底下还养着另外一个女人,也出乎我的意料。美娜精神出了点问题,当然这和悠悠的溺水有关系。我想,大志也觉得心中有愧,便出资送美娜去了第七人民医院疗养。路上我们一直沉默着,马晓记开车,我坐在副驾驶。

马晓记突然说,太可怕了,越想越害怕,有时我不知道自己嫁给了谁,那个大志我根本不了解,不知道他在背地里还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说,并非见不得人,要我说,算得上可歌可泣。她说,你们俩还真是好兄弟。我说,我从没把他当成过我的兄弟,我相信他也没有把我当兄弟。马晓记不相信我说的话,说,你们若不是好兄弟,他会死在你眼前?那一刻,我突然感觉自己就是大志的一面镜子,他把我当镜子了。不过我没这么和马晓记说,既然她固执地认为我们是好兄弟,我们就是好兄弟。我说,那你说他为什么跳楼呢。马晓记说,他是个疯子,为演说疯狂,他的死就是留在这世上最后的演说。她说得有道理,我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

马晓记接着说,可我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瞒着我,我又不是不近情理。我说,也许他觉得没必要告诉你,他也是为你着想。马晓记说,我会和一个精神病争风吃醋吗?我说,你喜欢大志什么?其实我想说,大志这种人怎么会被那么多人死心塌地地喜欢。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我不该提这个问题,或者这个问题很傻不值一提。我说,在我眼里,大志就是那个修改成绩的贼,永远都是。我恶狠狠地说,想让她明白没必要大惊小怪。马晓记说,你嫉妒他,嫉妒让我们发疯。我说,没错,大志疯了。马晓记说,是你疯了,你这个死胖子。我说,下车,他妈的,我要下车。她反而开得更快了。她气鼓鼓的样子比先前的没精打采可爱多了。我说,你不觉得他有点嫉妒我吗?马晓记被我的话逗乐了。那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笑,我很想让她一直笑。

我们见到了美娜,她一眼就认出了我。去找她之前,我还有点担心,怕她根本不想见我们。她喊我一声胖子,在我们相识的多年前,我还很瘦,不知这些人为何喊我胖子。她一喊我胖子,我差点掉眼泪,那些过去的时光一股脑映入眼帘。我说,美娜,你还好吧?我想说,和一群疯子住在一起能好吗!美娜直冲我点头,幸福溢于言表,她似乎是真的开心。我相信,也许和一群疯子在一起才会真的开心。马晓记手足无措,可能是没想到美娜对我的热情吧。后来美娜死死盯着她,说,胖子,我早就知道你这家伙不得了。她把马晓记当成我的老婆了。我刚想矢口否认,马晓记却将计就计承认了。

她对着马晓记骄傲地说,胖子喜欢过我。她神采飞扬,让我想起她过去和大志谈恋爱时的样子。其实她曾脚踏两只船,也就是说,她在我和大志之间迟疑过,不知为何她选择了大志,我至今没弄明白。马晓记说,我知道,胖子跟我说过,你当初应该选择胖子的。美娜说,是啊,我后悔了。她望着我们俩,点头致意,是真心在祝福我们。我说,大志的事,你知道了吗?美娜神色一沉,说,不要提他。马晓记在路上和我说过,城西那栋三居室的房子已经有人住进去了,是美娜老家的父母,他们说,那是美娜该得的,像是连大志的死也这么天经地义,这让马晓记怨恨不已。不知道美娜对这事知晓吗。我说,我也没想到,大志会这样。美娜说,要是因为大志来看我,那你们就走吧,我无可奉告。和她见面之前,值班护士告诉我们,注意她的情绪变化,不要故意刺激她。可要是不和她谈大志,我真不知道再和她说些什么。

马晓记却有话说,她问,你为什么拒绝他呢?美娜望着我,就像我还是曾经那个我。她说,有人说他坏话,我竟信了他的鬼话。马晓记知道那个人就是大志。她接着问,他说过他什么坏话?美娜转向她,像是要穿透一片浓雾才能看清对方。那一刻,我知道美娜永远不是从前的美娜了,她病了。

后来我们都没有谈论大志,气氛竟也其乐融融。美娜说得多,一直说那些疯子的故事,笑得前仰后合,就好像她不是他们中的一员似的。分别之际,美娜问了我们一句,你们有孩子了吗?说完一脸忧伤,我知道她想到了悠悠。我说,没有。她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有了孩子才有家。说完这句话,她鼻子抽动,眼看要哭,我忙抱住她,说过阵子再来看她。她也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还用力拍我的后背,说,死胖子,死胖子。

从医院出来,马晓记长出一口气。她说,我都忘了为什么来这里了。我说,我倒是才明白为什么来这里。她说,那你为什么来这里。我说,不是你让我来的吗?她说,你知道我问的什么。我说,也许和大志找我的想法一样,和过去的一切告别。她说,那你的意思是,你是来告别的。我说,那你说大志为什么找我。她说,我倒觉得他是为了证明自己。我说,证明什么。她说,证明他还是他。我说,他有话和我说,可他没说,我知道他很想说。她说,你是怎么想他的。我说,他是个天才演说家。她说,你知道我想问的不是这个。我说,我只知道这个。她说,你和我想的不一样。我说,你是怎么想我的。她说,我以为你是个小丑,大志同情你。我说,那现在呢?她说,我不知道。

我们分开前,她郑重地向我道谢,说,也许以后我还会找你。我懂她的意思,她不会再来找我了。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感觉没必要再苦苦纠缠,毕竟日子还要过下去,生活还要向前看。车窗摇下来,她戴上了墨镜,和我摆了摆手,强挤出一丝笑容。我感觉她有话没说,她像是知道了某个秘密,却不愿意分享给我。马晓记开着车走了,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三个月后,希曼也走了。我眼睁睁看着它闭上了眼。闭眼之前,双眼汪汪,也像是有话要和我说。我是在动物医院送它走的。不愿让它再苦撑了,就让医生给它来了一针安乐死。那几天它老是用脑袋撞门,我知道,希曼不想死在我家里。我把希曼安葬在大志的墓旁,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没过几天,我竟接到了马晓记的电话。她问我,知道我是谁吗?我假装没猜出来,更重要的是,没想到她还会来找我。她说,能出来陪我走走吗?大志最后一次找我也是这么说的。我说,有话就在电话里说吧。她说,电话里说不清楚。我说,你真的是马晓记吗?她说,难道你真的不想再见见我吗?我说,好吧。

她来接我,说是去她家。她家就是大志家,大志的新家我没去过。她说,我搬家了。我没说话,她接着说,我待不下去,房间里到处都是大志的影子。我仍旧坐在副驾驶上,想起上次一起去看美娜,我说,时间过得真快。她说,看来你过得不错。我说,你也是。我们好久没说话。等红灯的时候,我说,希曼死了。她不以为意,说,大志为什么把希曼交给你,我一直没想明白。我说,也许是觉得我和希曼同病相怜吧。她说,你真这么想的?我说,宇宙的巨人希曼,这个动画片你知道吗?她说,不知道。我和她说起了这个动画片。她恍然大悟,没再接着问我。我说,大志跳下去之前,像希曼一样举起了手中的剑。她说,他哪来的剑?我说,就像手中有剑,我猜他是想喊一句希曼来了。

我去了马晓记的新家。那是个三居室,我没从她家里发现有其他男人的痕迹,看来她独居。她又养了只狗,不是斗牛犬,是一只吉娃娃,和我也很亲。马晓记说,这家伙见人就亲,有点贱。我坐在沙发上,一直在想,她为何找我来。马晓记坐我旁边,不说话,却打开了电视。电视里正播放大志的比赛视频,看来她早有准备,难道她就是为了让我看这个?我说,我看过了。那是档名叫“天才演说家”的综艺节目,更是一场万众瞩目的比赛,大志就是借此一战成名的。她说,我昨晚一夜没睡,一直在看,反复看。我说,我还以为你早把大志给忘了。其实我是想开句玩笑,可一说出来竟像是挖苦她。她开始抹眼泪,情不自禁。我忙说,一切都过去了。她抬起头来,指着大志演讲的视频,让我注意看。她摁了暂停键,大志那张脸就被定格了。她说,你看出什么了吗。我说,没什么。她又摁了快退键,几秒钟的画面反复播放。我还是没看出什么来。她说,你有没有发现,他那张脸上有一股奇异的光辉,他像是在笑,说笑又不太对,确切地说,他很陶醉。我说,这又有什么呢?她说,难道你不知道吗,他在做这场演讲的时候,悠悠的葬礼刚结束。接着她又让我看上一个视频。

视频里的大志正在谈论他的女儿。他一脸忧戚,对女儿充满无限的爱意。这也是他擅长的,他擅长在日常生活中就地取材,从中提取他想要的深刻意义,他屡试不爽,那个脑瘫女儿似乎是他取之不竭的素材之源,当然他谈得多了,谈得再好也会让人腻烦,他并没得到最高分。评委还告诫大志,下一期再拿不出像样的东西很可能要面临淘汰。他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如果一步之遥却没有得到那就太可惜了。从那张脸的镜头特写中,我看到他对成功的无限渴望,想赢的表情一览无余。也许那一刻他已经下定决心,非赢不可,绝不让唾手可得的“天才演说家”的头衔旁落。

到了下一场演讲,他的女儿就意外走失了,悠悠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没的,他像是惊闻噩耗似的在舞台上即兴地说起消失的女儿。他在说悠悠,又不像在说悠悠,那一刻他是马丁·路德·金,悠悠不止是他的女儿,更是千万人家的女儿,这一段低沉呜咽的对命运无常的控诉,乍看似乎是即兴的,可我感觉他经历了不知多少次的预演,才如此炉火纯青。他打动了观众,也打动了评委,更打动了他自己。他成了无可置疑的天才演说家,他赢了,当他得知自己赢了的那一刻,哭倒在舞台之上。我在电视屏幕前呆住了,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他斜倚在天台上的样子,那是他人生最后的几秒钟,他对着我充满歉意的笑。我明白马晓记要和我说什么了。

她说,昨天我收到一封信,我还以为是你寄给我的。说完她拿出一封信来,上面没有署名,字是打印的。信里说,悠悠那孩子是被人推到河里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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