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工医药企业环保综合检查主要关注点与调查方法的探讨

2019-11-29 03:49季亚南张小斌
绿色科技 2019年2期
关键词:废气废水园区

季亚南,张小斌

(1.江苏省如东县环境保护局,江苏 南通 226400;2.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46)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加快,化工、石化、医药等行业的聚集,化工园区数量越来越多,化工园区的体量也越来越大,给当地发展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一系列问题[1],故对于化工园区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尤其重要。

随着中央环保督查工作的不断推进,化工企业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不仅省市政府开展了组织环保部门和专业环保公司合力对部分化工园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调查的专项行动,很多企业也在邀请综合实力较强的环保公司对厂区进行环保问题综合诊断。从源头抓起,切实发现园区内各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以期改善化工园区整体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

本文结合最近几年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调查的专项行动工作经验,提出了相关的化工医药企业环保综合检查的关注点,以期对园区企业自身问题诊断及整改提供相关的参考。

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是企业入园的硬性条件,但也存在建设早期项目不符合现在产业政策要求,故要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环保手续资料,以及产品进出库台账的核查,确定企业的实际生产产品、副产品种类及规格,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判断该企业产品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或允许类。如果是外商企业须进一步参照《外商投资产业投资目录》进行分析。

同时须参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核实企业产品是否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以及参照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判断企业产品是否满足入园需求。

3 生产技术装备及生产工艺先进性分析

3.1 原辅材料基本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须分析企业实际原辅材料种类、规格及单耗是否与环评、验收一致,并判断分析存在不一致的原因,以及对现有污控措施、达标情况、总量控制能否满足要求进行初步判断。同时须结合地方管理要求,判断企业的原辅材料是否属于负面清单物质。最后需要结合企业原辅材料储存情况,判断其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危化品管理要求,以及是否针对突发事故建设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例如南通某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使用了化学物质甲醛,根据《南通市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要求,该物质属于严格控制类,应要求企业须进一步核实是否具有可替代物质。

3.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

根据企业环评及验收工艺流程,逐一核对企业实际生产工艺、产污节点是否与审批的工艺一致,并梳理出实际产污节点和主要污染物因子,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须记录并识别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内容。

同时,现场检查须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二、三批)》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判断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并做好相关的文字和照片记录,例如某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其初混合工段助剂及填料投料为人工投料,投料过程中未设置集气罩,且未对投料废气进行收集,不符合苏环办〔2016〕95号文要求,该文件要求产生VOCs的固体物料应采用固体粉料自动投料系统、螺旋推进式投料系统等密闭投料装置,若难以实现密闭投料的,须将投料口密闭隔离,采用负压排气将投料尾气有效收集至废气治理设施。

3.3 主要生产设备建设情况

主要生产设备基本信息是判断企业产能匹配性的重要依据,现场评估时需按照产品、生产车间、工段逐一核对生产装置,并记录设备名称、大小、数量、材质、工作工况等详细参数,对照环评或验收报告中的设备信息分析,梳理其存在的差异所在,并判断其是否存在重大变动。

同时,现场检查须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2版)》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判断企业生产设备是否属于淘汰、落后设备,例如根据苏环办〔2016〕95号文要求,三足式离心机、敞口抽滤槽、明流式板框压滤机等固液分离装置,须更换为全自动密闭离心机、下卸料式密闭离心机、吊袋式离心机、多功能一体式压滤机、高效板式密闭压滤机、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4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评估

4.1 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化工园区医药农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水具有组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废等特征[2],因此化工园区企业废水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对园区污水厂稳定运行和区域水环境提高尤为重要。

首先,须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状况,梳理企业工艺废水(分质分类)、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公辅废水等收集情况,其中工艺废水须按照车间、工段等不同水质类型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是否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并是否做到了分质分类预处理。例如某农药企业甲哌鎓产品工艺废水属于高盐类,企业则先采用MVR蒸发器进行预处理;过氧化苯甲酸产品工艺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企业则先采用微电解+催化氧化+中和沉淀的工艺预处理,最后再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接管。

其次,收集系统须重点关注企业对废水是否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在每个生产车设置高浓废水收集池、低浓废水收集池、车间应急废水收集池、清下水收集池(收集蒸汽冷凝水、循环水等),并设置标识标牌。处理系统应根据《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水卷)等规范性技术文件,判断废水处理设施工艺和工艺参数合理性;并关注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齐全(包括:开机时间、停机时间、曝气时段、进水量、排水量、投加药剂时间和投加药剂量、电表读数和用电量、污泥产生量、设施运行故障原因及修复记录等)[3],查阅相关的在线监测数据和日常监测数据,必要时须取样监测。

4.2 废气治理措施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及微臭气体污染已经成为了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4]。研究探索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理和控制技术,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不仅是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迫切需求,也是完成国家下达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必要措施[5]。如果判断废气治理措施的可行性,首先关注点应该在废气的收集效果上,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泄漏主要包括易挥发物料的逸散性泄漏和各种物料的源设备泄漏两种形式。虽然目前很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源头控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但是现场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源头控制措施不到位,例如某农药生产企业桶装液体料(溶剂)通过真空抽料方式进料,抽料过程采用软管连接,存在原料跑冒滴漏,废气无组织排放。

同时,需要根据企业污染物特征判断企业现有污染设施设施是否具有针对性、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等规范性技术文件判断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和工艺参数合理性。例如某企业甲苯废气采用活性炭装吸附,根据企业提供的车间一吸附装置活性炭更换台账,吸附装置内的活性炭平均每20 d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200 kg;但参考《工业通风》(孙一坚主编第四版)活性炭对甲苯甲苯的吸附容量平均为25%,根据企业实际甲苯产生量,按90%吸附率计算,其每年所需活性炭约为36t,初步考虑活性炭装置填装量为3t,年更换次数为12次,平均每月更换一次,故该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更换量远远不能满足废气的排放量,即污染物去除效率远远不能达到90%。

4.3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相关规定满足情况

园区企业固废类别较多,处置去向也不一样,随着两高司法解释的发布,危废违法的风险极高,危险的管理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6]。对于企业危废管理也是非常之重要,故在企业环保综合检查时首先应核查企业实际固废产生情况是否与环评一致,根据苏环办[2018]18号要求判断企业是否存在错评、漏评等情况,并根据苏环办[2015]256号文要求判断企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中最重要的关注点为企业危废贮存场所、处置去向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例如企业危废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虽分类堆放,但无隔离间,分割区不明确,故不符合要求。

另外,需核查企业危废处置量和贮存量是否与实际产生量一致,其处置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有处置协议的关系。

5 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评估

5.1 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情况

当前,我国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高发,。这类污染事件发生的随机性、不确定性大,应急处置难度大,造成的环境危害和影响也大,是当前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7]。因此环保综合检查中首先会核查企业是否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整治与防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委办[2013]9号)、《关于开展江苏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3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152号)等文件精神,响应了化工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并从风险防控、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下水初期雨水收集措施、生产废水排放监控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5.2 环境监测计划及执行情况

核查企业是否按照环保局对其项目环评的批复以及化学工业园的管理要求,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并上报园区环保局,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做好环境监测。

5.3 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情况

企业是否设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废”处理设施运行制度、环保值班巡查汇报制度、污水处理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环保档案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奖惩制度等。

5.4 排污口及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情况

企业是否设置了符合标准的排口,废水总排口是否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COD以及排水量,并将水质数据上传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监控中心;废气排口是否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雨水排口是否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园区监控平台。

5.5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情况

企业是否参与环保部门组织的无组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经过资料收集、源项解析、建档、检测等过程,最终形成了结论性报告,并核查企业是否进行了修复,确保修复后装置区的所有密封点均小于泄漏浓度500ppm。

6 结论和建议

企业的现场核查,主要是考察企业环保政策相符性、完善其环保审批手续、提升工艺及装备先进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污染控制措施、保障达标排放稳定性;推动其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促进企业环保管理升级全面,规范环保体系建设。该项工作的主要关注点应该有以下几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识别企业产品是否属于国家和省市禁止类、淘汰类产品项目。

(2)生产技术装备及生产工艺先进性分析,筛查出企业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较落后的、环境污染较大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3)污染物防控措施及运行情况评估,分析企业的三废产生及治理情况,对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4)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情况评估,明确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以及应急能力水平,评估其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的情况。

(5)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实施情况评估,了解企业在线监测设备配置,以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进展,评估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整治情况。

(6)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评估,明确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对其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使用环节的监管和处置能力进行评估。

(7)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情况评估,了解企业自身的环境监控预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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