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就业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19-12-04 06:24白志华
决策探索 2019年22期
关键词:困难精准家庭

白志华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就业才能稳民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着力破解社会主要矛盾,促进城乡困难家庭就业,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具体实践,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彰显。

一、影响困难家庭就业的主要因素

(一)就业能力不足

一是年龄普遍没有就业优势;二是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三是身体健康状况普遍不佳,慢性病和大病患病率较高。上述问题降低了困难家庭成员的就业能力,使其无法在社会劳动分工中占据有利地位,就业竞争不具优势。

(二)就业负担偏重

一是家庭负担重。表现在家人疾病负担重、赡养老人负担重等方面。“输血”需求大于“造血”意愿。二是心理负担重。部分困难家庭成员与他人交往时会有自卑、情绪沮丧、心情焦虑等负面情绪,影响了他们的就业积极性。

(三)就业支持缺乏

困难家庭社会关系种类单一,社会资源相对匮乏,支持就业的网络普遍脆弱。同时,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专业能力欠缺等原因使社会力量难以给予困难家庭强有力的就业支持。

二、困难家庭就业帮扶中存在的问题

(一)前端服务对接不准,没有触及“痛点”

需求把握不精导致就业帮扶服务同质化,对症下药无从谈起。“信息赤字”使政府相关部门不能有效抓取和筛选出被帮扶对象的核心诉求,进而可能导致岗位供给、技能培训不能与需求精准耦合。

(二)中端信息传递梗阻,没有打通“堵点”

政府层级与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导致的信息孤岛与信息碎片化现象使各类资源无法统筹使用。城乡困难家庭在信息获取方面存在梗阻,就业扶持信息如不能被及时精准有效地对接到目标群体,就业帮扶质量就难以保证。

(三)末端多元帮扶乏力,没有突破“难点”

政府与社会力量在城乡困难家庭就业领域的合作尚有较大提升空间,两者可通过购买服务、抵用券等方式拓展合作深度。当下,政社合作供给公共服务已在各地开展,但进度不一,如何培育社会组织、完善合作模式、加强合同监管、保障服务质量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三、推进困难家庭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以“精准”为立基革新就业帮扶理念

“精准”要求因地制宜,因人、因户施策。要求在服务对象摸查、需求信息定位、服务项目对接方面求精求准。一是服务对象摸查要精准。要通过建立台账,开展系统分类,建立准确的劳动力档案。二是需求信息定位要精准。要弄清楚被帮扶对象的就业行业、就业地域和就业待遇要求等方面的偏好,确保稳就业、就业稳。三是服务项目对接精准。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采取职业培训和技术支持结合、灵活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多层次就业网络。

(二)以“智慧”为抓手升级就业支持技术

智慧政府的核心是智慧民生。将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嵌入就业帮扶领域,能够有效提升就业帮扶的效能。一是建立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数据库和平台。整合就业培训信息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就业需求与就业信息的精确比对,为困难家庭成员及时提供就业培训及就业资讯。二是建立就业监督征信数据库。就业帮扶,需要扶“智”,更需要扶“志”。要严格区别“主动失业”与正常失业,对有劳动能力却拒绝参加就职登记、不接受就业培训、也不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等懒惰散漫群体,要纳入征信数据库。

(三)以“多元”为框架重构就业帮扶运作机制

通过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合作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帮扶网络,在此框架下构筑全新的运作机制。一是促进政府与市场主体合作。可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鼓励企业兴办各种类型的公益性技能培训班,推动企业充分参与困难家庭就业帮扶事业。二是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一方面,在着力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可围绕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就业引导等业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另一方面,可探索政社合作就业培训新形式,由社会力量兴办就业帮扶机构,通过地方政府专项资助推进该类机构开展业务,鼓励困难家庭待就业人员进入培训机构接受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三是鼓励兴办社会企业。社会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投入和运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大大拓宽、加深了帮扶对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渠道,为社会边缘和弱势群体提供了解决就业问题的新路径。

新时代应有新作为。在推进困难群体就业的过程中,多元主体各具优势,政府、市場和社会应理清角色、精准对接,把就业帮扶的网络织密、织紧、织牢。

【本文系2019年度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政府购买服务对政社关系的重塑研究”(SKL-2019-73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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