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的组织隶属关系研究

2019-12-11 07:53朱芳莹
军事历史 2019年1期
关键词:电文南方局办事处

★ 周 云 朱芳莹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国统区的若干重要城市及沦陷区(上海)、殖民地(香港)陆续建立了18 个八路军办事机构。这些办事机构统称为“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当前学术界通常将其简称为“八办”①文中所使用的各“八办”简称均以表1《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情况简表》中所列简称为标准;其有关基本情况可参看此表。。“八办”是党史、军史研究中时常提及的重要机构,但在阅读相关史料论著过程中却不免对“八办”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一个名义上隶属军队的机构会有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博古、陈云、邓发等党的高级领导人参与其中?为什么一个军队附属机构会集中董必武、谢觉哉、潘汉年、廖承志等一大批党的精英工作于其中?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的组织隶属关系究竟如何?其设立者、管理者是谁?其与八路军、中共中央、地方党组织间的关系是什么?这些都是有关“八办”研究的基础性问题。然而,这一基础性问题长久以来存在异议,未有定论,笔者立足现有权威资料,综合考证各方观点,力图彻底厘清“八办”的组织隶属关系。

一、“八办”的组织隶属对象

“八办”的组织隶属对象问题,简言之就是“八办”隶属于谁、向谁负责、听谁指挥的问题。一般认为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是八路军的一部分,是隶属军队的机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中对“八路军办事处”词条的定义为“八路军在国民党统治区的一些主要城市设立的办事机构”②《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7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8 页。。《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③王健英:《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北京:红旗出版社,1983年。是将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列入“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战斗序列”④王健英:《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第315 页。。另一种观点认为“八办”是中共中央设立的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共5 卷),北京:解放军出版社。(下文简称《丛书》)中指出“八办”是中共中央以八路军名义,在国民党统治区建立的办事机构;《中共中央机关历史演变考实》②王健英:《中共中央机关历史演变考实》,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下文简称《考实》)更进一步的认为新疆、武汉、西安、兰州四个“八办”只是中共中央的派出机关(中共中央代表)的对外称谓③王健英:《中共中央机关历史演变考实》,第393~397 页。。由此可见,目前学术界对“八办”组织关系判定争议的焦点首先集中于“八办”的组织隶属对象是八路军还是中共中央这一问题上。

表1 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情况简表④本表以《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为主要依据整理而得;各“八办”的负责人一般为主任或处长,加有下划线的是住在对应“八办”内的中共中央代表,有关中共中央代表同“八办”负责人间的关系,参看本文“‘八办’与中共中央代表的关系”中相关内容;表中各“八办”所用简称均采用当前学术界通用简称。

(一)“八办”与八路军的关系。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是否真的“名副其实”隶属于八路军呢?当前,由于电文资料佚失、解密等原因,除洛阳“八办”有明确电文可查“中央已同意以后办事处由袁晓轩同志负责并直接归前总领导”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3)》,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1年,第436 页。之外,就只有豫北“八办”为八路军前总所辖,即明确隶属八路军前总的“八办”只有豫北“八办”和1940年5月10日以后的洛阳“八办”,其他“八办”并无明确电文文献能够证明是八路军的机构。通过对“八办”往来电文进行梳理统计可知,“八办”同八路军总部或前总等相关部门的往来电文仅占“八办”全部往来电文的15.83%①“八办”往来电文情况可参看表2《“八办”电文往来单位统计表》、图1《“八办”电文往来单位柱形统计图》、图2《“八办”电文往来单位环形示意图》。,可见“八办”与八路军的联系并不十分紧密。而且,进一步考察这些电文内容,可以发现这些电文仅是普通业务电文,所涉及方面主要有以下4 类:一是有关军事联络的电文,如洛阳“八办”的《朱德、彭德怀关于已令八路军、新四军配合友军作战并请卫立煌饬令有关部队多取联系致袁晓轩电》②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3)》,第482 页。(由于篇幅有限,且电文标题具有自明性,故所引电文只引标题以说明问题,下文皆同此例);二是有关军事情报的电文,如重庆“八办”的《钱之光关于香港、黄埔等地敌人动向致朱德、彭德怀、叶剑英电》③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9年,第755 页。;三是庆祝胜利、表示慰问的祝捷电、贺电、慰问电等,如新疆“八办”的《新疆办事处转报八一纪念会致中共中央转朱德、彭德怀及前线将士的贺电》④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第581 页。;四是有关后勤工作的电文,如西安“八办”的《朱德、彭德怀关于领取与运送弹药致滕代远转伍云甫电》⑤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128 页。。其中,筹集转运物资等后勤工作的电文占大多数。总之,综合考察“八办”与八路军方面往来电文的数量及内容可知,除豫北、洛阳“八办”外,其他“八办”和八路军方面的往来电文中并没有涉及组织管理类的电文。即八路军不是“八办”的组织隶属对象,绝大多数“八办”和八路军之间只有军事联络、军事情报、后勤保障等业务往来,并未显示出组织隶属和管理的关系。

表2 “八办”电文往来单位统计表⑥a.本表统计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纂的《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共5 卷)中所收录的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往来电文、书信、工作报告等。b.由于部分“八办”存世电文过少,故不进行统计,此处共抽取12 个“八办”为统计样本,符合统计学要求。c.南京“八办”在长江局、南方局之前成立,长江局、南方局分别住在武汉、重庆“八办”内,直辖“八办”,故本表不统计南京、武汉、重庆“八办”与长江局、南方局间往来电文状况。d.本表将“八办”电文的往来对象依据相关史料划为3 类:中共中央(延安)、长江局或南方局、八路军。其中,计入“中共中央”的电文往来人员及单位有毛泽东、张闻天、任弼时、中共中央、中共中央书记处等;计入“长江局或南方局”的电文往来人员及单位有周恩来、博古、叶剑英 、南方局、长江局等;计入“八路军”的电文往来人员及单位有朱德、彭德怀、左权、八路军总部、八路军前总等(叶剑英历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中共中央南方局常委,1941年2月14日后返回延安并在延安办公,因此,1941年2月14日以前,叶剑英计入“长江局或南方局”,之后计入“中共中央”)。

续表:

图1 “八办”电文往来单位柱形统计图

图2 “八办”电文往来单位环形示意图

(二)“八办”与中共中央的关系。通过统计可知,“八办”与中共中央及中共中央局间往来电文占“八办”全部往来电文的比例高达84.17%⑤其中与中共中央间的往来电文占总电文数的73.21%,与中共中央局间往来电文占总电文数的10.96%。,“八办”与中共中央联系如此紧密,其与中共中央间是否有隶属关系呢?根据管理学相关理论及“八办”具体情况,为判定“八办”具体隶属关系,需对其机构设立、组织管理、工作管理等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考察“八办”的设立者。分布全国先后建立的18 个“八办”中,只有豫北“八办”可以明确是由八路军前总所设立⑥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3)》,第538 页。,其余“八办”虽然历史沿革复杂,设立情况各不相同,但大体而言均可认定为延安中共中央或中共中央局①本文中所有中共中央局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中共中央长江局和中共中央南方局,下文分别简称长江局、南方局或中央局。所设立②18 个“八办”的历史沿革过于烦冗复杂,详细情况可参看《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

其次,考察“八办”的组织管理关系。组织学③本文中所涉及组织学相关理论除特别注明外,均参看张德:《组织行为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相关理论认为,判定一个机构的组织管理关系,需要从政策制定、人事任免、经费批拨等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考察现有电文可以判定,除洛阳、豫北以外的其他“八办”的政策制定、人事任免、经费批拨一般都由中共中央或中央局直接负责与处理。例如,有关方针政策制定的电文,如涉及兰州“八办”的《毛泽东关于目前党的任务及在回民中组织民族性党派问题致谢觉哉电》④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145 页。;有关人事调动与任免的电文,如涉及西安“八办”的《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办事处缩减人员致伍云甫等电》⑤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128 页。;有关经费划拨的电文,如涉及武汉“八办”的《陈绍禹、周恩来、博古关于请求拨发武汉办事处转移经费等致毛泽东电》⑥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4)》,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第94 页。等署名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毛泽东等与中共中央往来的电文占绝大多数。其中虽然个别“八办”的人员任用、机构撤销也有八路军总部的电令,但这类电文极少且只是向国民党当局进行交涉时借用八路军名义的电文,如《朱德、彭德怀关于派叶剑英为八路军驻京代表、李克农为办事处主任致彭雪枫转何应钦等电》⑦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487 页。。

最后,考察“八办”的工作管理关系。通过对“八办”工作受领与汇报的电文归纳整理可知,中共中央或中央局是绝大多数“八办”工作受领、请示与汇报的对象。新疆“八办”受领任务的《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争取盛世才和组建调研分局致陈潭秋电》⑧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644 页。、西安“八办”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的《驻陕办事处工作报告》⑨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54 页。等电文都可证明“八办”工作的实际领导者为中共中央或中央局。

综上所述,通过对相关电文史料的细致考察可知,“八办”与八路军间虽然有一定的业务往来,但绝大多数“八办”既由中共中央设立,也由中共中央管理,中共中央就是“八办”的组织隶属对象。

二、“八办”的组织隶属模式

“八办”的组织隶属对象是中共中央,但各“八办”隶属方式不尽相同。根据抗战时期实际情况,“八办”与中共中央间的具体组织隶属模式主要有三种:直接隶属于延安中共中央、隶属于由中共中央派出的中央局或中央代表。直接隶属于延安中共中央的晋、二战区、洛阳等“八办”组织关系简单清晰,在此对较为复杂的“八办”与中共中央局、中共中央代表间的关系予以梳理说明。

(一)“八办”与中共中央局的关系。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部分地区设立中共中央局,作为中共中央的派出机关,行使中共中央的部分职权,负责领导一省或几省党的事务。其中,长江局、南方局与“八办”的关系密切。由表2《八办往来电文统计表》可以看出,长江局或南方局与“八办”间的往来电文占“八办”往来电文总量的10.96%⑩“八办”往来电文情况可参看表2《“八办”电文往来单位统计表》、图1《“八办”电文往来单位柱形统计图》、图2《“八办”电文往来单位环形示意图》。,并且由于长江局设在武汉“八办”内,虽然二者间没有往来电文,但其关系与武汉“八办”非常密切,南方局和重庆“八办”也是如此。所以,长江局、南方局与“八办”间的关系远比“10.96%”所反映出的情况更为密切。

以南方局和重庆“八办”间的组织隶属关系为例,“1939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重庆成立,南方局机关与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合署办公。”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20 页。“南方局和办事处形成了较为特殊的关系:对内,办事处受南方局的领导,一切重大事项,如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人事安排、机构增减等,都由南方局统一研究、确定;南方局的一切行政管理、后勤、保卫工作都由重庆办事处负责。对外,南方局以办事处为依托,大量工作则用办事处的名义进行。这样,重庆办事处一身兼两任,对外是八路军(兼新四军)的代表机关,对内是南方局的办事机构。”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656 页。《考实》也持相似的观点,认为重庆“八办”实际是南方局的机关,“八办”只是其对外名义。③王健英:《中共中央机关历史演变考实》,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第446 页。综上并结合大量有关史料可知,重庆“八办”起到了南方局职能部门的作用,既是南方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南方局对外开展工作的掩护。武汉“八办”和长江局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除武汉、重庆“八办”与长江局、南方局有上述密切关系外,南方地区其他“八办”的工作也受长江局、南方局的领导。通过考证相关史料可知,南方各省其他“八办”的组织关系如下:

1.湘“八办”:“八路军驻湘通讯处受中共中央长江局(后为南方局)和新四军军部领导指示”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16 页。(新四军驻湘办事处没有另设机构,由八路军驻湘通讯处兼办新四军驻湘办事处事宜)。

2.香港“八办”:“办事处先后受中共中央长江局、南方局领导”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17 页。。

3.广州(韶关)“八办”:“广州办事处由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委员、香港办事处负责人廖承志⑥廖承志后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领导。”⑦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17 页。“广州办事处也随之迁到韶关,遂改称八路军驻韶关办事处,云广英仍为主任。韶关办事处受中共中央南方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和南方局桂林办事处领导。”⑧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18 页。

4.衡阳“八办”:“根据周恩来指示,为了加强同撤退到湖南的国民党军政机关人员的联络,接转从武汉等地撤退下来的人员和物资,联络南方各省中国共产党组织”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4)》,第207 页。设立衡阳“八办”,“该办事处是由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人员⑩由前文所述可知,此处“武汉办事处人员”包括周恩来、叶剑英等长江局成员。在向桂林、重庆转移途中临时设立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与在武汉时大体相同,但人员流动性大”⑪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19 页。。

5.贵阳“八办”:“八路军驻贵阳交通站是由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⑫由前述内容可知重庆“八办”其实即南方局的对外称谓,而将重庆“八办”同南方局截然分成两个机构的这种讹误在有关“八办”的学术论中非常常见。领导的一个主要从事转运军需物资和人员的办事机构。”⑬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953 页。

6.桂林“八办”:南方局“决定在桂林设立南方局办事处,以便联络湘、赣、闽、粤、桂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及香港运输。李克农为主任。两个办事处(另一个指桂林‘八办’)同是一班工作人员,受南方局直接领导。”⑭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20 页。

综上可知,湘、香港、广州(韶关)、衡阳、贵阳、桂林等6 个“八办”也接受长江局或南方局的领导。简言之,南方各省“八办”与中共中央局间有组织隶属关系,且受其领导。即中共中央与“八办”的组织隶属模式之一是通过中共中央局对“八办”进行领导。

(二)“八办”与中共中央代表的关系。由中共中央派驻各地的中共中央代表与“八办”关系十分密切,但目前并无相关中共中央代表的专门学术论著,故此,先对中共中央代表①中共中央代表有关内容可参看表3《中共中央代表情况简表》。予以阐明。

表3 中共中央代表情况简表

经研究,中共中央代表受中共中央委派,负责领导或指导一个地区内党的事务,并以所在地区内的“八办”为依托,同时管理包括“八办”在内的若干党组织。以中共中央驻陕代表为例:中共中央驻陕代表林伯渠由中共中央委派,除指导八路军办事处开展工作外,还负责协调中国共产党在西安的所有机构(中共陕西省委、社会部等),并且“领导陕西省委负责健全和发展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帮助救亡团体和爱国人士进行活动”②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中共党史人物传》第24 卷,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9 页。。即中共中央代表有以下主要特征:1.受中共中央委派;2.住③相当一部分有关“八办”的表述中在提及中共中央代表时,会使用类似“中共中央驻××八路军办事处代表”甚至“中共中央驻××八路军办事处党代表”这样讹误的说法,中共中央代表是派驻于地方的,并管理一定区域内党的事务(后文将有论述),虽然同“八办”联系紧密,但并不局限于“八办”的内部事务,故此,本文使用“住”与“驻”字以示区别。在某一八路军办事处内,并为该“八办”的最高领导;3.负责管理一定区域内若干党组织。由上述特征可知,中共中央代表的主要职能特点同长江局、南方局一样,也可认为是中共中央的派出机关。

中共中央代表是中共中央的派出机关,但作为一个任务繁重的机关,要开展工作,如果只有中共中央代表一人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以组织学相关理论对中共中央代表与“八办”进行科学地考察,不难得出结论——住有中共中央代表的‘八办’承担起了中共中央代表职能部门的职责,共同发挥了中共中央派出机关的作用。虽然目前学术界普遍没有将中共中央代表视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也没有将“八办”视为党组织系统里的机构,但是,通过当前学术著作中大量史实的论述,还是可以看出中共中央代表及作为其职能部门的“八办”在恢复地方党组织和协助地方党组织建设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以中共中央驻甘代表谢觉哉为例,谢觉哉“按照中央的决定和通知,在办事处召开会议,正式成立了甘肃工作委员会(当时名称是兰州工委,设在兰州,统管全省党的工作)”。“谢觉哉出席了这两天的会议,并与彭加伦④彭加伦为兰州“八办”负责人之一。将甘工委组织及分工情况电告了中央。”“甘工委在谢觉哉的具体指导下,规定了秘密工作的条规,严格了入党手续及仪式。”“另外,办事处还直接吸收新党员协助工委积极发展党组织。”⑤徐晶晶:《抗战时期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第12 页。综上,《考实》中认为“中共中央代表是和长江局、南方局具有相等性质的中共中央的派出机关⑥《中共中央机关历史演变考实》第393~397 页中将中共中央代表同长江局一起列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派出机关”的条目下。,而‘八办’则是这一机关的对外称谓”的观点是不为过的,是正确的。由此,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开展大量党务工作也就符合情理,可以理解了。

可以佐证这一观点的证据还有关于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的“新疆办事处的工作由中国共产党代表主持,中国共产党代表通过新疆办事处对全疆中国共产党党员实行组织领导”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549 页。。

关于中共中央驻南京代表的“中共中央代表博古于1937年9月初抵达南京,开始领导南京‘八办’开展各项工作,先后指示成立了平津流亡学生中国共产党特别支部、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中国共产党武汉工委、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工委、中国共产党皖中工委等党的组织并对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中国共产党闽浙边临时省委、浙南红军游击队等组织的工作加以指导”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535~541 页。。

关于中共中央驻武汉代表的“董必武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带领李涛等由延安赴武汉,筹建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③通过查阅大量史料可知1937年9月董必武就以中共中央代表的身份抵达武汉,联络当地中共组织开展工作并筹建武汉“八办”,10月武汉“八办”成立,12月长江局成立并住于武汉“八办”,董必武当选长江局委员。故此可以认为武汉“八办”先为中共中央代表的职能部门,后为长江局的职能部门,但这种转换并不是截然分明的。,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恢复和发展鄂豫皖湘赣地区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14 页。。至此,中共中央驻陕西、甘肃、新疆、南京、武汉等5 地代表与“八办”的关系已基本厘清。

最后再对略有争议的中共中央驻重庆代表董必武予以说明。董必武历任中共中央驻武汉代表、中共中央驻陕西代表⑤《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2)》第326 页“董必武由延安到西安,拟返重庆。不日,中共中央决定,林伯渠调延安,主持陕甘宁边区工作,又因重庆政治环境日益恶劣,董必武留在西安接任中共中央驻陕代表。”,目前是毫无争议的,但是以《丛书》为代表的部分学术论著在提及董必武时,还认为董必武也是中共中央驻重庆代表,但就当前所见史料,并无支持这一观点的有力证据。首先,随着长江局、南方局的建立,南方各省的中国共产党组织逐渐发展并健全,特别是1939年初南方局成立时,南方地区的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已经初步建立,并且由南方局作为中共中央的派出机关加以领导。所以,1939年重庆“八办”成立时,中共中央已经没有向重庆派驻中共中央代表的必要。其次,从目前史料来看,长江局、南方局成立后,董必武参与领导南方地区党务工作时多是以长江局委员、南方局常委的身份。即当时董必武已有开展党内工作的合适身份,其个人也没有使用“中共中央代表”身份的必要。最后,由电文《毛泽东关于周恩来暂不赴渝董必武全权代表谈判一切问题致董必武电》⑥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1)》,第767 页。及相关史料可知,董必武在重庆确实曾用过中共中央代表的称谓,但实际上为对外的中共中央谈判代表,而不是对内的中共中央驻重庆代表,对两类代表的混淆应是相关著作产生这一讹误的原因。

综上所述,通过派驻中共中央代表对“八办”进行领导也是中共中央与“八办”的组织隶属模式之一。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分别向南京、武汉、陕西、甘肃、新疆等地派驻了中共中央代表,这些中共中央代表分别住在南京、武汉、西安、兰州、新疆等5 个“八办”内,以“八办”为职能部门履行中共中央派出机关的使命;同时,“八办”也是中共中央派出机关的“合法”掩护。至此,“八办”与中共中央代表间的关系得以厘清。

现对18 个“八办”的组织隶属关系梳理总结如下:晋、一战区、二战区等3 个“八办”由延安中共中央直辖;重庆、湘、广州、香港、桂林、衡阳、贵阳等7 个“八办”由中共中央局(长江局、南方局)管辖;西安、兰州、新疆、南京、上海⑦上海“八办”由中共中央驻南京代表负责领导。等5 个“八办”由相应的中共中央代表负责领导;武汉“八办”前期由中共中央驻武汉代表负责领导,后期同长江局合署办公,由长江局直接管辖。此外,洛阳“八办”前期由延安中共中央直辖,1940年5月后交予八路军前总管辖;豫北“八办”由八路军总部管辖。

三、“八办”与其他相关组织的关系

(一)“八办”与八路军代表间的关系。与“八办”相关的除有中共中央代表外,个别“八办”还配有八路军代表,主要有八路军驻南京、武汉代表叶剑英,八路军驻湘代表徐特立。八路军代表与中共中央代表是两类性质绝然不同的代表。中共中央代表是对内的,即林伯渠、董必武等人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领导区域内党组织开展工作;而八路军代表是对外的,即叶剑英、徐特立等人以八路军代表名义向国民党当局进行谈判交涉。虽然八路军代表在“八办”工作期间也领导了党组织的工作,但是以其党内职务开展工作的,当时叶剑英先后任长江局委员、南方局常委;徐特立为南方局委员。总之,“八路军代表”更大程度上只是其开展工作的掩护身份,在“八办”的组织架构中,“八路军代表”一职并不具有实际职权。

(二)“八办”和地方党组织间的关系。通过研究发现,所有“八办”都或多或少地配合过地方党组织开展过工作。“八办”组织健全、人员精干、能够联络中共中央或中央局,且又有“合法”的地位,天然地成为了一定区域内党组织的联络中心。抗战初期,国统区地方党组织和“八办”关系较为紧密,很多地方党组织都是由“八办”恢复和建立的,这段时期“八办”开展党的工作较多。抗日战争后期,“八办”和国统区地方党组织间的独立性都有所增强,“八办”开展党的工作有所减少。一方面,是因为抗战后期党的地方组织都已基本恢复,大多省份都已有健全的党组织系统,可以独立担负使命、开展工作,故从工作需要方面来看,已不再需要“八办”继续承担大量党务工作;另一方面,随着国民党反共高潮的发起,“八办”自身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到1942年底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就仅存西安、兰州、二战区、重庆、豫北等5 个“八办”,从“八办”自身角度来看,“八办”也不宜再开展党务工作了。如抗战后期洛阳“八办”的《中央军委关于制止洛阳办事处与地方党联络致彭德怀等电》①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3)》,第484 页。就是佐证。

至此,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的组织隶属对象、组织隶属模式、与相关组织间的关系已基本厘清:八路军驻各地办事机构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八路军的名义,在国民党统治区、沦陷区(上海)、殖民地(香港)建立的办事机构;除个别外,绝大多数“八办”组织隶属于中共中央,由中共中央或中共中央局设立并管理;具体隶属模式有直接隶属于中共中央、隶属于中共中央局、隶属于中共中央代表三种;其中住②中共中央局与中共中央代表都是中共中央派驻地方的,并不是派驻“八办”的,故本文使用“住”字以示区别。有中共中央局和中共中央代表的八路军办事机构在事实上起到了中共中央派出机关(中共中央局、中共中央代表)职能部门的作用;这些“八办”既是中共中央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中共中央派出机关的掩护;与地方党组织关系方面,大部分八路军办事机构事实上成为了一定区域内党组织的领导和联络中心,为地方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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