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的几点感悟

2019-12-13 22:03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
关键词:诉讼请求委托人陈述

胡 超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湖北 武汉 430070

冲突的发生使社会处于一种非正常的状态,也会对每个社会成员产生不利的影响。基于这种情况,人们相互之间在不断产生冲突的同时,也在不断寻找解决冲突的途径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先后出现了自力救济和民事诉讼。最终,人们选择了后者。笔者从事执业律师工作近十年,主要代理民事诉讼。随着执业经验的积累,逐渐对这个领域有了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民事诉讼的实质在于,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合理地解决当事人的民事纠纷,从而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法院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原告起诉,要求法院审理裁判自己提出的特定诉讼请求,是启动民事诉讼的行为条件。诉讼请求的内容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诉讼能否胜诉。提出了诉讼请求,还需要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来支撑自己主张的事实,进而实现自己的权利。被告需要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抗辩,并围绕自己的抗辩组织证据。因此,要想在诉讼活动中取得胜利,需要经过专业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训练。然,当事人一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就为从事民事诉讼事务的执业律师提供了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契机。

一、代理民事诉讼,首先要明确委托人的诉求

为了准确、无误地知晓委托人的诉求,代理律师就必须像接诊的医生一样学会倾听。医生进行诊断前,会仔细倾听患者对自己身体状况的陈述;代理律师在作出法律判断前,也应仔细倾听委托人对事实的陈述。委托人往往没有经过法律思维的训练,不明白何为法律事实,他们在陈述事实时,一般无法围绕法律关系的要素进行展开。因此,这就需要代理律师具备足够的耐性,并且能够从委托人的陈述中甄别出法律事实。倾听完委托人的陈述后,代理律师应该对陈述的内容进行归纳,并向委托人求证,是否存在误解委托人的意思的情形。

在作出法律判断前,代理律师还需要阅览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在全面掌握了基本事实,以及知晓委托人的诉讼目的的基础上,为委托人提炼诉求,并分析哪些诉求合法、合理,哪些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或者不太合理的诉求,代理律师应该建议委托人对该项诉求的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如果委托人坚持自己的诉求,代理律师应该从已有的材料以及法律规定方面,分析本次民事诉讼活动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大体方向。

为了规避执业风险,代理律师应该完整地记录接受委托的整个过程。记录委托人的陈述、诉讼目的、诉求、提交的材料。其中,需要详细记录委托人的有些诉讼目的或者诉求可能无法实现,经过代理律师分析、劝告后,依然不改变初衷的情况。

代理律师处于的地位不同,采取的代理思路也应有所不同。在代理原告的诉讼中,如何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诉讼请求的范围不能过小,也不能过大。诉讼请求的范围过小,不利于全面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的范围过大,一方面提高了委托人的预期,一旦部分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委托人会产生一定的心理落差,从而影响委托人的满意度;另一方面会白白浪费委托人的诉讼费,从而扩大委托人的损失。以笔者代理的武汉某生物公司诉河南某肥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例。刚开始与委托人接触时,委托人要求对方赔偿100万的市场损失。笔者并没有急于否决委托人的该项诉求,而是询问委托人提出该项诉求的理由。委托人称由于对方出售的肥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影响了委托人在湖北恩施的形象,从而影响了在当地的市场份额。笔者接着询问委托人有没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市场损失的存在,委托人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委托人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劝告委托人放弃该项诉求。1.首先为委托人解读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条款。如果销售方出售的肥料存在质量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也就是销售方违约,合同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约定的呢?遗憾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销售方违约时,应赔偿购买方的市场损失;2.接着为委托人解读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委托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我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损失赔偿应相当于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3.明确告知委托人,如果不放弃该项诉求,他们需要支出的诉讼费和律师费会大幅增加。由于委托人无法向法庭提交证明己方存在市场损失的证据,法庭支持该项诉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经过与委托人充分、坦诚地沟通后,委托人最终放弃了该项诉求,并同意了笔者的诉讼方案。

二、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务必简明扼要

民事起诉状最重要的读者是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可以通过民事起诉状初步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法官的审判任务繁重,没有精力“欣赏”长篇大论。因此,代理律师在书写民事起诉状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应该是,如何让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了解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提出的诉讼请求,应该明确无误。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应尽量使用短句,避免使用长句;进行客观描述,无需采用修辞的语句。对事实进行描述时,逻辑要清晰,意思要明了,以便让法官能够轻松地掌握民事起诉状所要传达的信息。如果能够围绕法律关系的要素进行叙述,那就再好不过了。

三、做好证据目录并将证据材料装订成册

民事诉讼的成败,关键在于证据。一名优秀的民事诉讼律师,往往能够恰到好处地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理由组织证据。委托人在向代理律师提交材料时,往往不能辨别,哪些材料对自己有利,哪些材料对自己不利,这就需要代理律师对这些材料进行一一甄别,甄别出能够支撑委托人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剔除那些起反作用的材料。

完成了证据材料的甄别后,再将证据材料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排,提炼出每份或者每组证据材料的证明目的,在此基础上制作证据目录,最后装订成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方面方便法官阅读,让法官清晰地知晓证据的内容,以及证据的证明目的,起到一种先入为主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提供便利。庭审记录的内容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来说,意义重大,法官审理案件或者合议庭进行案件评议时,往往以庭审记录为依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方便了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就是为赢得民事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在进行庭审陈述时,语速适中,务必谨慎

笔者始终认为,代理律师庭审陈述的听众是法官和书记员,法官没有听明白,或者书记员没有记录,都是无效的庭审陈述。因此,代理律师在进行庭审陈述时,语速应适中,发音应清晰。

在庭审中,代理律师有四个环节需要进行庭审陈述。第一个环节是,宣读起诉状,或者进行答辩;第二个环节是进行举证时,需要陈述己方证据的内容、来源,以及证据的证明目的;或者进行质证时,需要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有无、证明力大小等方面进行说明和质辨;第三个环节是应对与对方互相提问或者法官提问时。在与对方互相提问的环节中,切记不能为了提问而提问,这个需要在庭审前准备好提问大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确保对方是否会作出对己方不利的回答时,最好放弃提问。在回答对方提问前,务必听清楚对方提问的内容,如果不能,应该当庭予以核实。要明确对方提问的意图,避免作出对己方不利的陈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中,作出对己方不利的陈述,会构成自认,所陈述的事实,对方无需举证,法官也可以直接将该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在法官提问时,同样需要明白法官提问的内容、意图,回答时务必谨慎;第四个环节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在这个阶段的庭审陈述,一方面需要紧扣争议焦点,另一方面需要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理由进行,逻辑要清晰,不能自相矛盾,更不能陈述对己方不利的观点。

庭审陈述会涉及到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请求权基础的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掌握往往比代理律师更加全面、准确,对案件事实的陈述由当事人来完成,效果一般会比较好。对请求权基础的陈述,也就是对法律适用问题的陈述,代理律师会更能胜任。

庭审陈述除了采用口头形式外,还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笔者会在庭审结束后向法庭提交代理词,以书面的形式再次陈述己方的观点:1.案件事实比较复杂的;2.双方争议比较大的;3.口头陈述不足以完整、清晰表达己方观点的;4.明显感觉到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以及法律适用方面与己方存在不一致的。代理律师若想赢得民事诉讼,就必须成为法官最好的助手。法官在对案件作出裁判前,需要查明案件事实,并找出恰当的法律依据。如果代理律师能够很好地帮助法官完成这两方面的任务,那么就更有希望赢得诉讼。为了更好地帮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代理律师需要在代理词中简明扼要地陈述双方的证据内容以及想要证明的目的,陈述双方针对争议焦点阐述的意见。然后再分析双方的证据,分析己方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对方,以及为何大于对方。在论述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除了帮助法官找出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外,还应该找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涉及到的观点,将所涉观点具体出处予以注明,竭尽所能地为法官提供便利。如果案件涉及到其他领域的专业问题,还应注明相关专业论述的出处。比如,笔者曾经代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了论述茶叶专用肥料含“氯”元素不能超过3%的原因,笔者在代理词中引用了相关论文及著作的观点。同时,为了让法官更容易理解我方的观点,并最大限度地接受我方的观点,笔者采用了图片、图表的形式进行表达。从心理学角度上讲,文字表达的效果优于口头表达;形象表达的效果优于文字表达。

五、准备好替代方案,做好调解准备

解决民事争议,民事诉讼仅仅是方案之一,民事调解也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重要路劲。民事调解,对于原告来说,可以节省诉讼的时间成本,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对于被告来说,可以减少因诉讼带来的损失;对于法官来说,加快了结案的进程,并且很好地做到了“定纷止争”。不论是原告,或者是被告的代理律师,在参与民事诉讼前,应该准备好替代方案,做好调解的准备。

六、让民事诉讼过程“有形化”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过程,往往是无形的,因为在整个代理诉讼的过程中,代理律师都是在运用他所掌握的法律技术和执业经验,而这些都是无形的,是委托人看不到的。而委托人支付了律师费,往往又希望看到代理律师实际工作的内容。为了解决这方面的矛盾,代理律师除了完成好代理工作日志外,还应该利用现代的通讯、网络工具向委托人展示代理工作的进程。在代理工作的每一个关键节点,及时与委托人通过电话沟通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分享一些代理工作的动态,让委托人知晓代理律师在为委托的事项勤勉地工作。如果接受了一些重要的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律师还可以把代理诉讼的整个过程书面化,制作成册,提交给委托人。

七、案件代理结束后,及时总结、反思

民事诉讼,是对代理律师的法律技术水平和执业经验要求极高的一种活动,律师要想在民事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首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技术水平和不断积累自己的执业经验,而案件代理结束后的总结、反思是增强律师本领的重要途径。那么如何总结、反思呢?笔者认为案件审结后,及时装订案卷是一种有益的方法。装订案卷的过程,也是再现代理诉讼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反思己方在代理过程中还需要改进的地方,可以学习对方代理律师的可取之处,甚至可以学习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模式。同时,装订好案卷,也可以为以后进行案例学习提供便利。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特别是民事诉讼律师的崇高使命。律师,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不断地充实和更新自己的法律以及其他领域的知识,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法律技术水平和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能力,不断地领悟民事诉讼中的奥秘。唯有如此,才能在民事诉讼领域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才能不辱使命。笔者作此文,与民事诉讼律师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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