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经济诈骗的途径*

2019-12-13 20:16赵晓松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关键词:受害者受害人诈骗

赵晓松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计算机教研部,天津 300382

网络的普及与高速发展,给我们当今的生活带来了空前的快速发展,人类的衣食住行越来越多的依赖着网络,然而,高速发展的网络在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也带给了我们很多经济上的隐患。目前网络经济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犯罪成本低,作案区域广,人员分工复杂,为侦破工作带来很多困难,更为重要的是,网络经济诈骗,给广大群众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这就要求我们用敏锐的眼光去探查网络经济诈骗的各种途径。

一、网络诈骗的定义及特点

网络诈骗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区别于传统诈骗的新型诈骗手段,近年来,网络诈骗带给人类的伤害,愈演愈烈,往往是不仅仅损害个人的信息、数据、金钱,而且有可能危害到人身、社会、政府的安全,甚至是影响国际稳定。

(一)网络诈骗的定义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的公、私财产。互联网欺诈和一般欺诈的主要区别是互联网欺诈是通过互联网实施的欺诈行为,没有互联网的欺诈不是网络诈骗。

(二)网络诈骗的特点

依据对历年网络诈骗手法的分析总结,可以总结出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案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变化性、渗透性和不确定性都很强,给社会或者个人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非常严重。

二、网络诈骗的现状

我们来参看一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19年初发布的报告,从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网民规模达在2018年12月已经达到了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其中,中国手机网民的规模达到8.1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伴随着网络交易的数量金额及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诈骗事件的数量及涉案金额也在不断增长。2018年,全国用户提交至猎网平台的有效网络诈骗举报案例的总计数量是21703例,涉及金额共计3.90亿余元,人均损失到达24476元。该数据与2017年相比,网络诈骗的总计举报数量相对持平,而人均损失却增加了69.8%。

综合几年以来的数据,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出,举报数量的变化幅度不是很大,但是人均损失却大幅增长,我们认为,网络诈骗对网民的财产威胁更具有加快加剧的趋势。

面对如此之大的涉案金额,如此之多的受害者,我们必须敲响警钟,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保护每一个网民的利益。而打击网络诈骗,首先就要分析清楚其发生形式及具体的实施途径,这样才能有利于我们进行精准的打击。

三、常见网络诈骗的形式、分类统计及实施途径

针对网络诈骗的形式,分类统计及实施途径,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进行了精细的统计与对比,对2014年至2018年期间的网络诈骗案件做出了全方位的总结。同时,2018年至今,网络诈骗的表现手段除了延续前几年的共性之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形式及途径,更多地由传统的台式机、固定终端转向了移动终端。我们对其总结如:

(一)常见网络诈骗的途径

1.网络购物诈骗,买卖虚拟游戏装备诈骗

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利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或者是利用微信群、QQ群等公共交互平台,开设网站、在线商店、微信商店等,出售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为了提高信誉,往往谎称自己的货物来自走私、罚没、赃物等非正常渠道。网购者如果贪图便宜而进行购买交易,往往是付款之后,钱货两空。

不法分子利用游戏玩家想在游戏中取胜或者是获得较高等级的心理,在众多热点网络游戏网站,发布虚假信息,假借出售各种游戏装备、游戏玩家卡或自称提供游戏服务,实际上是当游戏玩家将钱如数汇入对方银行账户后,另一方则消失了。

2.网络钓鱼诈骗

“钓鱼”网站是不法分子利用与真实网站完全一样的界面,引诱受害者在虚假的界面上输入自己的帐号及密码,从而在后台将窃取到的信息用于转移受害人的资金。这种网站常常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或者是其他宣传方式来进行传播。

3.冒充亲友,或者网上改号打电话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木马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受害人的QQ帐号,或者是通过加入群聊的方式,把自己的微信头像更换成别人的头像,冒充别人向亲人或朋友借钱,还有的甚至是提前录制好受害人亲友的视频,在进行聊天的时候先播放视频,取得对方的信任,然后再并以网络故障为借口,改为文字聊天,从而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电脑改号软件,将自己的电话号码虚拟成为某些公共机关得话吗,谎称自己是“公安局”“检查院”“法院”或“电信部门”等,拨打受害人家庭电话或手机,以各种借口来诱骗受害人,例如声称对方“电话欠费,身份证或银行账户泄漏,被犯罪分子所用,司法部分正在调查”等等,这些不法分子往往还会实现获得受骗人的个人信息,详细的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能在短时间内骗得对方的信任,然后引诱受害人从银行账户转账到骗子账户。

4.股票预测、彩票预测、虚假中奖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炒股投资人想要赚钱的心理,精心策划陷阱,假借“代顾客炒股可获得高额利润”的名义,收取“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会员费”,或者是前期先通过小额的回报获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当收入大额的资金时,不再返还,令受害人血本无归。这种人通过网络,或者通过建立炒股交流群、或者通过媒体广告、电话(SMS)营销等形式,来实施诈骗行为。

不法分子利用彩民想要中奖的心理,开设彩票预测网站,或者开设所谓的彩票内部交流群,虚报历史预测、谎称有内幕消息、权威性预测等,虚假吹嘘其历史预测成绩,展示虚假中奖信息,制作虚假中奖图片,从而诱骗互联网用户付款。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虚假网站等公共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利用一些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或者利用他们的好奇心,假借“特等奖”、“幸运奖”等诱饵,收取所谓的“公证费”、“服务费”、“保险费”等,从而达到骗取网民钱财的目的。

5.私募基金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媒体散发虚假广告,鼓吹自己的投资产品,谎称月回报率极高,具有国家认证和批准证书,短时间内可带回本金,年后又奖金,以后吸引网民投资。还有的声称自己市某政府证劵交易机构和国际知名投资公司“网络”合作的“海外网络私募基金”,骗取广大投资者大额投入资金。

6.就业招聘、高薪工作、低价购车、快速办证、低息无抵押贷款、网上低价购物等

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对心切应聘的心理,在各网站或者公共网络平台中散布虚假的招聘启事,建立虚假的招聘网站,以培训费、入职费、手续费、介绍费、押金等各个手段,以向求职者实施诈骗。

由于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不法分子在行骗之前可以准确的掌握被骗人的心理状态,他们会利用受骗人的好奇心和爱贪小便宜的心理,杜撰出这些很多人心中所想但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情况,编出种种似乎合情合情的要求,使得他们一旦接收到这类的信息,便会试探着去尝试,一次又一次的把手里的钱拿出来,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中。并且,不法分子在欺骗的过程中,许多罪犯往往是好几个人,分工扮演各种不同角色,他们模仿使用政府、金融、财税等部门的语音提示来欺骗受害者。令其深信不疑。这种电信诈骗逐渐成为一种诈骗业的主流形式,我们迫切需要严厉打击该网络诈骗行为。

(二)常见网络诈骗的分类统计

对于常见的诈骗形式,我们利用大数据平台,对连续几年的诈骗案件数据进行分类的统计。结果表明:虚假兼职、虚假购物这两类诈骗方式,几年以来一直占据着发案率较高的比例。

以2018年为例,某网购先赔服务机构收到了21703起全国性的用户欺诈举报,总金额为3.9亿余元,人均损失24476元。通过对2018年度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报案用户数量最多和报案金额最大的网络诈骗形式,分别是金融理财和虚假招聘。值得注意的是,涉案金额排名第六的是身份冒充,今年来这类案件的数目及金额都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信诈骗。骗子通常是通过木马等方式窃取受骗人的购物信息,然后通过电话,或聊天工具如微信短消息方式(电话是主要形式),假装自己是卖方,与刚刚完成了在线该购物的用户进行联系,并编出各种借口,比如谎称其刚刚购买的商品出现交易异常、付款异常、发货异常等,并会发送虚假的网站链接给用户,要求其按照引导进行相关的处理,从而诱骗用户登录骗子提前制作好的钓鱼网站并进行相应的交易操作,而实际上,却是利用钓鱼网站的界面,获取用户的账号信息及交易密码,最终骗取用户的钱。其实,主流的电商网站不会使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某互联网安全中心的数据监测显示,自从2015年起,便有多起大型网站系统被入侵的事件发生,导致用户账号密码大量泄漏。因为这些用户或卖家的账号被盗,骗子可以准确的指导用户购买的商品和购买商品的时间,这使得不熟悉这种诈骗行为的用户确信他们接触的人就是真正的卖家。至2017年,以“午夜幽灵”为典型代表的电信诈骗团伙,将电信诈骗走向了更高的层次,该团伙依托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产业链,将运营商副号业务、手机云服务及互联网金融服务集结成高科技、高智商、跨平台、遥控式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并且,由于单个业务没有盗刷的安全风险,所以这类盗刷综合利用各个平台服务商的不同业务,组合起来形成多重盗刷,同时,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全是在深夜,受害者难以察觉,整个过程不需要与受害者有任何接触,受害者也无需回复任何短信,因此防范起来有很大的难。

(三)常见网络诈骗的实施形式

我们还是对2018的数据进行分析,占比60.3%的受害者是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主动给不法分子转账;位居其后的是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被劫财。另外,还有些受害人是由于无意中被安装的木马软件从而被盗刷,或者是在钓鱼网站上填写了用户的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后,银行卡被盗刷。其余还有小部分受害者是遭到勒索或者恐吓而被盗刷银行卡。

就涉案金额而言,受害者被骗金额在念收入中的占比排名情况时,排在首位的是小于等于10%,占比46.0%;第二位的是界于10%至30%之间,这部分人占比19.1%;但是,通过数据,我们发现,大约有12.5%的受害人,他们的被骗金额超出了他们一年的收入总和,大于100%,甚至达到400%,这意味着这部分受害者不仅在财产上受到很大的损失,在心理上也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四、结语

综上,我们分析了近几年以来网络诈骗的常见实施途径,通过对这些途径的分类及对比,可以有效地指导们在网络世界中尽可能的避免各种伤害。然而,2018年以来,伴随着各种黑科技的发展,从事网络诈骗的不法分子也积极学习新技能,让自己的知识与时俱进,使得网络诈骗愈发难以防范,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总结过去的基础之上,更快速更敏锐地探究出新出现的各种网络诈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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