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谣入刑背景下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培养研究*

2019-12-15 09:42杜进文
法制博览 2019年15期
关键词:言行法律意识谣言

杜进文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网络伴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而出现,并得到飞速发展,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产生着深刻影响。当前,大学生群体已然成为网民中的主力军,每天耗在网络上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欣然享受着互联网发展的成果和便利,但网络上的信息五花八门、真假难辨,稍不小心就会受到一些谣言的误导和蛊惑,严重的甚至会犯罪入刑。对大学生而言,作为国家未来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法治意识的培养不可忽视,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不造谣、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学会客观、理性辨别网络信息,让网络谣言止于智者。

一、网络谣言的产生与发展及其传播特点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范围越来越广泛,受众越来越多。互联网平台的建立使得全球资源得以共享且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海量信息很容易在互联网上获取,改变了时空距离及人际关系。同时,网络谣言的出现及传播,凸显了网络不利的一面,谣言的传播途径与方式、传播内容以及速度通过网络平台而发生了巨大变化[1]。

一方面,互联网成为了谣言的助推器,其通过网络平台能够瞬间传播,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且涉及范围也越来越广,对大学生、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仅作为一种媒介,真正会产生危害的还是谣言本身。随着传播媒介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我们能比以前更迅速、准确地掌握所需信息,但网络谣言的出现使得人们意识到,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有时难以辨别。网络谣言成为了社会的毒瘤,其借助互联网平台肆意传播,尤其是对网络主力军的大学生而言,更是容易遭受到蒙蔽进而做出错误的事情。在当前的背景下,网络谣言传播呈现新的特性,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多样的传播形态渗透到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不同传播领域里,传播的范围更加广泛,危害程度也越来越高[2]。且一般都带有较强的宣泄、攻击和煽动性,它会抓住人性的弱点,或者迎合一些人的心理情感,进而容易产生蒙蔽、误导和蛊惑,使网民容易受到鼓动进行传播,毫无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二、高校网络法治教育的现状分析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校师生可在网络上获得大量丰富的信息,尤其是大学生群体在享受着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遭受着网络上一些不良信息的危害。大学生作为网民中的重要群体,在众多的网络活动中难免会存在着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现象,这对高校的网络法治教育敲响了警钟[3]。

(一)网络中的恶意诽谤现象

网络是一个相对自由的场所,大学生可以在上面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在虚拟世界里有时会把自己心中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故网络中的恶意诽谤现象时有发生,由此会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甚至是危害。对于网络上的某些不良言论信息,部分大学生不经客观理性的辨识就盲目的选择相信并进行传播,尽管是谣言也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所在,以致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二)网络中的侵犯知识产权现象

网络平台是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大学生可在上面搜索到海量的文献资料以用作学习、研究的参考和借鉴。但同时网络中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也较普遍,变相抄袭,使用、冒用他人的作品,皆是违法违规行为。这些现象的发生,跟学校的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以及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很大关系。

(三)网络中的非法盗用他人账号信息现象

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些大学生利用所掌握的网络知识,对他人设备进行恶意攻击,传播计算机病毒,致使他人相关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非法盗用他人账号信息,发布一些具有欺诈性的消息,从而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部分大学生会因为自己的好奇心,盗取周围或网络中的他人账号信息,并做出一些违法违纪甚至是犯罪的事情,既给他人造成了不便与损失,也使得自己走上了一条错误乃至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高校网络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自律”不足

“自律”,即大学生的自我约束意识与能力,主要体现在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不强。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然而目前在中国许多高校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在做出一些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时,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已有过错乃至触犯了相关法律,这与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还有着较大差距。部分大学生利用所学的计算机知识非法盗用他人的账号信息,甚至传播计算机病毒来攻击他人的计算机设备,皆是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使然,其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不但侵犯了他人权益,更是触犯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法’律”不够

“‘法’律”,即高校对于大学生的网络法治教育,主要体现在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重视不足。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大学生能轻易进入到互联网中,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然而高校对于大学生的网络法治教育没有足够的重视,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缺乏,使得部分大学生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不知何种网络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故高校应该更加重视大学生的网络法治意识的教育。

(三)“他律”不全

“他律”,即家庭、学校、社会等对大学生网络言行的管理不全面不到位,未能在大学生的成长过程及阶段中形成“管理”上的闭环。在大学阶段,主要体现在高校对于网络的管理不全面不到位。当前,高校基本都能给大学生提供自由上网的条件,满足其上网需求,大学生能轻易的进入网络世界,从而产生相应的网络行为。在此过程中,高校对于大学生的这些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或管理力度明显不够,在如此巨大的“自由”世界里,大学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信息,难免会受到一些不良信息的诱惑、误导和蛊惑,从而导致一些网络言行触犯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总的来说,存在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在网络中的言行不会被其他人所察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某些言行已经触犯了法律。在高校里,学校对大学生的网络法治教育不足,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部分大学生掌握的网络知识并不多,不了解有些网络言行会对他人、自己以及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在高校的网络管理制度方面,学校对大学生的网络言行没有具体明确的限制,或者网络言行监管不到位,容易导致部分大学生网络言行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现象的出现。

四、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培养的对策分析

党的十八大会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和网络安全,促进网络文化建设。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故加强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

(一)规范自身言行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技术,切实规范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加强自身对于网络技术的掌握,在参与网络活动中担好公民责任,不在网络上制作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情,不断提高自己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知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抵制不良因素的侵入[4]。

(二)增强法治观念

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一系列现实案例,辅以相应的激励办法,让大学生主动去了解相关的网络法律法规,逐渐培养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构建网络平台,让大学生进行相互讨论,对一些网络违规违法以及犯罪现象进行分析探讨,从中受到启示和教育。积极引导大学生抵御网络违规违法以及犯罪现象,倡导网络文明的良好风气,不断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建和谐的网络法治环境。

(三)健全管理制度

高校应该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根据学校学生和教学的实际需要来建设自己的校园网络。对网络要设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负责管理网络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对用户放置在网络上的信息进行相应的管制,防止违规违法乃至犯罪现象的出现。及时建立相关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大学生的网上言行,健全相应的预警机制,制定科学的举措来引导大学生安全健康的使用网络。

(四)完善教育机制

高校应完进一步善现有的教育机制,促进网络技术和大学生公民责任相结合,在网络技术大发展的环境下,让社会正能量与网络技术相辅相成的发展。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大学生正确的认识、使用和参与网络。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上,非法学专业应增设基本的法学课程,由专业的法学教师进行讲授,从而达到相应的教育教学目的。

(五)谣言止于智者

作为当代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抵制网络谣言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在使用和参与网络的过程中,不发布不实言论,不造谣不实的事情,对于网络上的信息要客观理性、实事求是的去分析和甄别,绝不轻易相信一些网上言论,以致被蒙蔽其中,做出一些违规违法甚至是犯罪的事情。真正做到不造谣、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让谣言止于智者。

五、总结

在网络技术大发展的背景下,网络谣言也出现了新的传播方式,大学生作为网民中的重要主体,加强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培养和教育是高校应当注重的问题。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大学生在享受网络的丰富信息时,也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或意识不到其严重性的问题,在不知不觉中大学生的一些网络言行可能就触犯了法律法规,以致酿成恶果。故增强学大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倡导网络文明,切实避免大学生在网络中出现违法违规乃至犯罪的现象,亟需学校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网络言行的正确引导和监管矫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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