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安行政诉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探讨

2019-12-15 09:42冯艳梅
法制博览 2019年15期
关键词: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

冯艳梅

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辽宁 鞍山 114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从法律上对公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约束和促进,不仅推动了我国民主法治的建设,也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做了有效的保护,所以积极的落实和执行行政诉讼法十分必要。对我国现阶段的行政诉讼法进行具体执行和落实的分析,发现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造成了损害,也影响了其他组织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认真的总结目前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并做问题解决现实意义显著。

一、公安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目前的公安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

(一)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与行政案件的承办人存在着变相“配合”以及“联合办案”,这种情况的出现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与公平性,而且会损害到公民以及其他组织的具体利益。

(二)在行政诉讼的具体执行中存在着人民法院审理公安行政案件顾虑重重,不按规定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执行者,这样的行为不仅不利于对司法公平和公正的维护,还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这对于国家机关的声誉影响显著。

(三)在实践中存在着公安机关违法行政的情况。在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发现,实践中公安机关违法办理行政案件、违法执行行政职能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公安机关是推进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执行者,其“知法犯法”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这对于我国法制化社会的具体构建而言亦十分不利。

二、公安行政诉讼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公安行政诉讼产生的原因做具体分析发现,在执法实践中出现行政诉讼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意识问题

虽然法制的进步与发展使普通群众的认知有了一定的改变,但没有实现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的“官贵民贱”思想的彻底改观,不仅是老百姓,甚至于公安机关对自身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的认知,也存在着比较大的误差。同时人们对于行政诉讼执法的了解也不具体透彻,所以在实践中没有相应的意识,也不敢对行政诉讼进行监督,这导致了相关问题的产生。简言之,意识是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基础,错误及落后的意识造就了目前的公安行政诉讼执法面貌,所以在法制化社会构建中要解决此问题,意识教育,特别是法制意识的教育和强化是必不可少的。

(二)执行问题

调查社会实践资料发现,公安行政诉讼的执行问题主要在两方面有非常明显的表现:一方面是公安机关的执行问题。包括诉讼前的执行行政执法权和诉讼后的执行判决。主要是诉讼前的行政执法,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对行政相对人利益上的侵害。另一方面是人民法院的执行问题。在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容易受到其他人员或者是权力机关的影响。出现这样的问题,固然有执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是社会法制理念以及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带来的。基于此,要彻底了解决公安诉讼执行方面的问题,从法制教育入手做法律意识深化培养十分必要。

三、公安行政诉讼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公安行政诉讼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公安行政诉讼的有效性,所以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有突出的现实意义,以下是基于原因总结的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教育

要解决公安诉讼出现的各种问题,先要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教育。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教育开展主要的目的是让公民和执法者对行政诉讼法有更全面的了解,从而强化其法制意识,实现对法律尊严的自觉维护。就具体的宣传教育来讲,主要有两方面的措施:其一是组织专业性的讲座,利用公安行政诉讼实例进行“以案说法”,在案例的分析中,公民和民警对于行政诉讼的理解会更加深刻,“官贵民贱”的思想得到有效的清除,在思想意识变化的情况下,公民的平等意识会明显的加强。其二是通过相关的社会主题活动以及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行政诉讼法的内涵与作用。目前,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有重要的应用,所以利用这些媒体渠道强化社会宣传能够让更多的人认知行政诉讼法,从而有较为正确的意识。有了意识基础,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执行效果会有显著的提升。

(二)人民法院要保证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受干扰

在公安行政诉讼当中要解决出现的问题,人民法院的执法必须要保证司法的公正。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其具有独立审理行政案件的能力,所以任何其他机关和权利机构都不能够对其的审判活动进行干扰,而人们法院也必须要排除外界的一切干扰因素做出最公正的判决,这不仅是对公民利益的维护,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基于此,在人民法院的具体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抵制诱惑,坚决杜绝托关系、走后门等情况的发生,这样,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得到保证。

(三)公安机关要正视自己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

要解决公安行政诉讼中出现的主要问题,需要公安机关进行思想的端正,正视自己的地位和角色。就现实研究来看,公安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的有力监督,如果公安机关出现了执法不严格并发生了侵犯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利益的情况,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公安行政诉讼当中,原告和被告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所以如果公安机关作为被告且败诉,这正好说明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着问题。基于存在的问题进行补救,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性会有显著的提升。总之,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和普通群众具有相同的地位,所以其需要端正自己的心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对行政诉讼,这对于公安机关提高自身形象有重要的意义。

(四)公安机关的执法力度要加大,执法的规范性要加强

在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中要解决具体的问题,需要实现执法力度的加大和执法规范性的加强。执法力度的加大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积极的认知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执法,使法律的具体应用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其二是行政执法要严格规范,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做到不姑息、不拖沓,实现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执法规范性的加强来讲,首先是规范执法的内容,改正执法中不规范的行为及相应的措施,促使行政法律法规真正价值的发挥。其次是明确规范的执法流程,保证行政执法中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规范性与标准性,以流程的规范保证执法内容的准确、规范,实现司法公正。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安行政诉讼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会影响到我国现代化法治社会的建设,所以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文章分析了公安机关行政诉讼中的问题表现,并基于表现讨论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探讨原因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具体的策略和方案,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为目的在于为实践提供参考,努力实现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猜你喜欢
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以党建促队建、促审判
《海上行政案件查处》书评
高邑县人民法院 7天成功调解17个案件
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案件案卷制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入警训练课程改革与评估——以G市公安局第49期新警行政案件办理课程为例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问题探析——以新《行政诉讼法》为视角
安平县人民法院:知行合一践行“两学一做”
行政诉讼法修法解读
《行政诉讼法》让公权力更规范
以仲裁的视角看人民法院“审执分离”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