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路径
——以贵州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2019-12-19 07:45
中国公路 2019年23期
关键词:办证专班贵州省

杭瑞高速公路北盘江第一桥

贵州是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省份,截至2018年年底,贵州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6450公里,建成和在建总里程达8532公里。其中,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高速集团”)负责建设并营运的总里程是3879公里,占贵州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62%。

贵州高速集团办理了45条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将固定资产变为经营性资产,增加公司的资产总量,降低资产负债率。针对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现行政策下确权登记困难等情况,贵州高速集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并对贵州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登记流程提出简化方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出台了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的指导意见政策文件,对今后国内其他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不动产确权办理现状

贵州高速集团安排了45条高速公路土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及作价出资相关工作,该工作的推进将为高速公路划拨土地办理不动产证后,完成作价出资(入股)注入公司资产,增加公司的资产总量,降低资产负债率,对推动贵州高速集团多元化经营发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处置今后不动产的转让、出租、抵押、出资入股等提供很大帮助,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同时确保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经分析整理台账,发现贵州高速集团45条高速公路中,有5条高速公路为在建项目,由于前期相关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条件。剩余40条高速公路中,有22条在通车后未开展宗地图测量,需要重新开展测绘工作。在可办理不动产证的18条高速公路中,施工过程中实际用地范围与审批范围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资料完整程度仅达到87.6%。

在办理不动产证的过程中,贵州高速集团与各地自然资源局在高速公路用地图斑核对过程中,核查了已建成高速公路主线用地,发现部分高速公路主线占地范围中的图斑存在属性为基本农田的情况。

贵州高速集团在组织测绘单位对部分通车项目宗地图实测过程中,叠加对比测绘单位测量出的宗地面积与原勘界单位的已测面积,发现实测宗地面积与原勘界面积存在不相符情况。

不动产确权办理存在的困难

高速公路企业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思想认识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高速公路建设经历“三年大会战,县县通高速”历程。高速公路企业前期高度重视建设,但对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思想认识不足。同时,高速公路项目线路长,涉及的权属单位众多。具备高速公路土地确权登记条件时,项目基本交(竣)工通车,前期项目管理过程中仅安排了与地方征拆指挥部相关土地征拆工作人员,没有安排专人办理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相关工作。项目通车后,经办土地征拆人员陆续调离后,此项工作就此搁置。

协调各方的工作量大,办理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人员对相关程序不熟悉。贵州高速集团权属路产涉及80个县市区,更因权籍调查需要村级组织与地邻工矿企业签章,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阻碍大,协调工作量较大,每次协调工作会均有几十项特别具体的琐碎问题出现。截至2017年上半年,贵州高速集团所属的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仍未实质性地开展,也没有专职人员办理。

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登记过程中历史问题较多,缺失全国统一规定的简化办理手续。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前期重建设轻办证,征拆用地工作存在粗放管理情况,导致遗留了很多问题。

办理不动产确权的方式

提高认识,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建成立土地确权办证专班机构组织(简称“土地专班”)。为了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确权办证工作,贵州高速集团根据《中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调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确权办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对土地确权办证工作整体统筹、部署。同时,土地专班制定了专班机构组织图,制定了办证总体目标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从根本上保证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运转机制。

系统梳理历史存量问题,分类分批汇总问题并提出解决方式方法。贵州高速集团在全面梳理高速公路主线及沿线收费站、服务区、附属设施土地资源情况的同时,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分类、分批汇总,提出解决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做到底数清、数据准。对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请示、协调省直属相关单位进行解决。针对不同时期建设项目遗留的土地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片区土地办理组开展权属办理工作。研究相关土地政策,总结问题经验对正在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指界、图形复核、测绘资料收集整理等进行指导。同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考核土地办理推进工作情况。

积极争取相关办证部门支持,探索出台适合当地的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7月16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贵州省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在依法登记的前提下,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贵州省加快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对权属来源合法、用地界址清楚、权属没有争议、基本要件齐全的高速公路正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全部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高速公路正线及附属设施内建筑物、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一并登记,暂不具备条件的,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对于高速公路正线及附属设施按不动产登记“房地一体”原则登记,可认可交通部门的交通规划、交通报批程序,以及交通质量监督程序代替城市建设程序相关资料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该通知下发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土地确权办理得到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办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为土地作价出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大型国有企业已办理完成高速公路不动产证的有六七家。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办理面临测绘复核量大,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等困难。解决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是一项创新性工作,需要各级自然资源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担当意识,准确把握有关政策,及时研究存在困难问题并加以解决,加快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各省高速公路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的内容不尽相同,今后亟待国家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出台意见,指导全国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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