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2019-12-22 19:43
人才资源开发 2019年21期
关键词:经办工伤保险工伤

上海:18项社保业务试行“容缺经办”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即日起,上海市社保中心探索创新经办模式,试行社保业务“容缺经办”,首批纳入18 项常用社保业务。

试行社保业务“容缺经办”模式后,申请人办理社保业务时,如果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欠缺,可先锁定申报事项和申请主体,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全的,经办机构可先予办理和受理。若未按期补全,经办机构将撤销原出具的核定结果,且原结果自始无效,同时申请人将被取消容缺办理业务的资格,并纳入社保信用管理。

首批纳入容缺经办的业务共计18 项,包括参保登记、停止缴费、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集体转移、参保人员(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一般补缴等。(上海市人社局)

天津:修订工伤保险若干规定11月1日施行

近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天津市深入贯彻修正后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人社部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放管服”“一制三化”等工作要求的有力措施,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手段。

一是调整了适用范围。依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和天津市国家机关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实际,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纳入政府令适用范围。二是调整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对照天津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市各有关部门名称及工伤保险职责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三是细化了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人社部有关规定,增加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职工与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预防费提取及管理使用等内容,调整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职责下放给用人单位。四是完善了程序和实体规定。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要求,对工伤保险登记、工伤申请受理和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和受理的程序进行了优化和细化,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和责任。五是明确了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中的相关问题。对上位规定不具体、社会存在模糊认识、工作实践中形成共识的三种具体情形的工伤认定作出明确规定。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增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比例按每不足1年递减20%进行设定的条款。《若干规定》实施后,天津市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得到进一步巩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天津市人社局)

陕西:计划3年培训技能人才超65万人次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出台《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9年至2021年,陕西省将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预计培训人次达65 万以上,其中2019 年有超过21万人次接受技能培训。力争到2021年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总人数的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30%以上。

《方案》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陕西省企业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持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等专项培训;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资金倾斜力度,将适合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职业(工种)列入本地区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目录,适当提高目录内职业的培训补贴标准。

《方案》要求增加培训供给,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等,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省外优质职业院校在陕西省合作办学或开办分校;鼓励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民办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下一步,将组织各市(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不同就业群体设计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李羽佳)

甘肃:出实招稳就业促创业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甘肃省人社厅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活动,并确保专项行动尽早尽快落地见效。专项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专项行动中,各地将全面梳理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项目,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及时公开发布,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项政策措施、服务内容、办理程序的社会知晓度。统筹谋划系列政策推介活动,打包就业政策服务,广泛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地、进社区、进村居活动。通过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强度,推动政策推介广覆盖。统筹各方资源,加载税费减免、劳动用工供求信息等内容,打出政策推介“组合拳”。

专项行动将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扎实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去产能职工等实名管理服务,完善跟踪帮扶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各地将组织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根据市场供求周期性规律,针对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行业领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招聘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提高人岗对接的效率。同时,将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和“不来即享”行动,简化优化补贴申领、就业服务流程,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压缩办理时限,对具备条件能够实现“秒批快付”的补贴政策,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下一工作日下班前反馈审批结果,其他补贴申领时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最大限度减少审核时间的原则作出规定。(文 洁)

江西南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可获一系列补贴

江西省南昌市人社局发布《人社扶贫政策服务指南》,详细介绍人社扶贫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以加强人社扶贫政策的宣传与落实。

在一次性补贴方面,除交通补贴外,南昌市贫困劳动力若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每人可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技校以上毕业生,每人可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 元;贫困劳动力若在南昌市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同时,贫困劳动力在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当贫困劳动力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可获得不少于22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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