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聚落艺术的“再民间化”

2019-12-25 01:17王钦
西部学刊 2019年16期
关键词:淮海戏

王钦

摘要:“传统聚落”在当代社会发生着不可逆的转变,其自然、建筑、人文、生活、民俗等都产生了表征性的变化。在传统聚落的当代演变中,“淮海戏”作为传统聚落艺术的代表形式,呈现出“去民间化”的弊端。而自“民间”到“剧团”再回到“民间”的“再民间化”探索成为了淮海戏保护、传承的一种有效方式。具体的做法是:让淮海戏重新在节庆、庙会等民俗文化中出现;让演员放下“身段”融入民众中;新剧创作的题材必须得到民众认同,形式上要满足观众的需求。

关键词:传统聚落;淮海戏;去民间化;再民间化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6-0036-03

“聚落”泛指人们为了生存、生产与生活的需求聚集在一起,并表现各种生活状态的场所,涵盖了空间概念里的房屋、耕地、广场、道路等实物,也涵盖时间概念内的聚落文化、聚落精神等。本文所提到的“传统聚落”泛指居民聚居的地理性空间、社会性空间以及历史空间,意指保留诸多传统文化、具备广泛的聚落含义的部分村庄、社区和城镇的集合以及该“集合”内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文化环境。

一、传统聚落的当代演变

(一)传统聚落概念

《汉书·沟洫志》载“(黄河)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1]描述了聚落形成之初的一系列活动。同时暗含了聚落形成的几个因素,其一,聚落是在安全的前提下,无外部较频繁的侵扰而逐渐形成;其二,聚落的地理环境可能更多的是选择具有“水”、“河”、“山”、“田”等适宜的自然地理条件形成;其三,聚落一定是在人们掌握一定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中形成的。因此,传统的聚落既是一种空间概念下的系统,也是具备较为复杂的社会行为、经济环境、文化现象的发展过程,是人类相互之间、人类与自然互相促进的综合过程。传统聚落中的“落”为生态学概念,指住宅、房屋,是具有特色的传统民居以及村落的选址地域等;“聚”为社会学概念,意为“聚集”,指文化、社会形态、人类行为以及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的总和,例如风俗活动、文化教育、历史遗迹、宗教祭祀等。

(二)传统聚落的当代演变

“一种成熟的模式只适应于某一地区、某一历史阶段,若条件改变,旧有的模式比较会被新模式取代,这种建造过程是一种动态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2]129因此,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聚落内部也会随之产生或多或少的变化,表现在几个方面:

1.传统聚落的社会结构产生改变。当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口流动速度增快、数量增多,人口不断迁徙,造成传统聚落因“血缘”、“宗族”为纽带形成的“聚居”状态逐渐消解,打破了原有的聚落格局。

2.文化的不断吸纳与融合。传统聚落文化因其地理环境的封闭性导致发展过程的缓慢。新时期,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地域限制被瓦解,多元的文化形式被传统聚落文化所吸纳和融合,一方面冲淡了聚落文化的民俗性,另一方面提升了聚落文化的知名度与艺术性,改变了居民的审美取向与价值追求。

3.經济升级转化。传统聚落的经济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新时期的经济转型带动了传统聚落的产业升级,使得聚落内部发生根本的变化,人们不再以“温饱”为底线,而是以更好的生活质量为追求。

4.聚落地域发生改变。在历史发展中,聚落呈现出一种“动态性”的流动过程,造成其耕地的增多或减少,新时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土地新的利用率提升,对聚落内土地的性质与利用的形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5.传统聚落民俗的变化。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聚落不可能独守一隅而不被外界所干扰。传统聚落处在飞速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居民在感受信息带来的便利时往往丢掉了他们本地文化内深层的东西,“快餐文化”与“民俗文化”正处在此消彼长的阶段。

二、传统聚落艺术的“去民间化”与“再民间化”

(一)传统聚落艺术的现状及演变

探讨现代文明下的传统聚落艺术现状,需要引用生态学中“适应”的概念。适应是“通过调整式创造以达到相适合的过程”[3],适应是为了发展,适应使生态系统达到稳定与平衡。传统的聚落环境包含了自然、社会与人的多重属性,适应的过程必然会更加复杂。而传统聚落艺术是以“人”的属性作用于社会与自然形成的根植于民间、适应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回馈于民间的形式。随着传统聚落的当代演变,“居民”、“聚落”、“聚落艺术”必然产生不可控的发展态势,出现一系列矛盾。例如“增多的人口与较小的聚落空间之间的矛盾”;“人对多功能社会的渴求与聚落环境无法满足现代化需要的矛盾”;“高速的信息化发展与聚落内人群心理因素不适应的矛盾”;“艺术根植于民间与民间无人继承的矛盾”等。

在诸多的矛盾影响下,传统聚落艺术的性质正在发生演变。一方面,古代的信息流通不畅,民间艺术大多在聚落内部流传或通过走街串巷的艺人传播,其流传区域狭窄,传播速度缓慢,可以长久地保持其原生形态;另一方面,传统聚落艺术中“演员是农民、观众是农民、唱的是农民的事”,它以劳动人民为广泛的受众群体,以劳动人民爱看、喜听的艺术形式生存着,民间性是传统聚落艺术的“根”。当代飞速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传统聚落艺术失去了最根本的民间性,表现在:其一,一些乡下的演出团体或个人经过改制和登记,“脱掉粗布衫,披上大马褂”变成有身份的“艺术家”,不再以农民身份自居,失掉了劳动人民群体的身份认同;其二,过去的民间艺术中,唱词多以“家长里短”、“地主恶霸”、“男欢女爱”、“扮丑耍浑”等“下里巴人”喜爱的内容为主,带有浓浓的乡土气息,表演与唱词十分朴实。新时代,唱词内容变得“高雅”了,受众的喜好却没有变,造成“高雅”的民间艺术与“低俗”的受众喜好之间的矛盾;其三,传统聚落艺术是在广场、田头、村口搭个戏台就可以开演,观众或席地而坐、或三两成群依墙站立、或端坐小板凳,手持一把小食,自由观赏,悠哉乐哉。如今登上剧院的传统聚落艺术,表演形式严肃、观众素质提升、艺术性增强,却也失掉了民间的趣味。

(二)传统聚落艺术的“去民间化”

除了飞速发展的社会大环境因素使得传统聚落艺术失去了民间性之外,“去民间化”还源于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进行民间戏曲等艺术的保护、提取、宣传等目的而进行“成立剧团”、“剧种登记”“民营剧团改制”等一系列举措。“去民间化”有其积极的一面,即保存了诸多濒临灭绝的剧种,给各地的人民带来艺术的“猎奇”与享受,同时也产生了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剧团登记”制度中使得一些地方戏与民间的关系渐渐疏远,以服从剧场审美为唯一目的,趋向于现代化、离心于民间民俗性。“去民间化”中地方戏被纳入体制中来,规范化的演出模式使得它们离民间越来越远,离劳苦大众越来越远。“地方戏所具有的文化特性与审美特征,就在当地人耳濡目染的过程中浸润渗透为其心理结构中的文化沉淀,成为其精神家园的珍藏”[4]因此,过多的“去民间化”导致地方戏成为失去民间滋养的“无根”的艺术。

(三)传统聚落艺术的“再民间化”

传统聚落艺术的“再民间化”已经重新提上日程。传统聚落不同于仅为生存而聚集在一起的普通村落,它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代表着朴实的乡土文化,是乡土文化的文化母本,而聚落艺术则是文化母本最直观的符号表征。我们应该庆幸还有这样一方可以最接近先民、最浸润心理的民间文化“净土”,而对这方净土的保护与传承刻不容缓。

针对传统聚落的当代演变与传统聚落艺术的生存现状,目前有关文化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修正,包括:从专业层面,遵从相关领域专家的基层指导与建议,防止一些濒临灭绝的艺术消失,实行最大化的保护。例如,通过音乐学专家介入,将早已不为年轻人传唱的民间小调进行整理、保存;通过将民间艺术引入剧场、戏院进行旅游推介与宣传,在不破坏聚落原生面貌的前提下,既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效益,又能满足外部人们的欣赏情怀;进行多种模式的传承与发展,业余与专业的剧团、文化馆、学校等单位以保护非遗的决心和信念对传统聚落的文化艺术进行传承。

值得商榷的是,以上这些措施真的能做到对传统聚落文化有效的保护与传承吗?传统聚落艺术的核心特点是“乡土”与“民间”,将这类艺术引入高堂保护改变了其原生的性质,内核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而在剧团、文化馆、学校进行的教学传承也是脱离了其最适宜的民间土壤,无“根”怎活?基于此,笔者认为只有将“再民间化”吸纳到传统聚落艺术上,才可以做到真正有效的传承与发展。而“再民间化”是将传统聚落艺术在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之后再次恢复并呈现出一种原有的文化形态,是在新的历史进程中,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对生活与文化秩序的重建。[5]也可以说,“再民间化”是针对“去民间化”造成的弊端而进行的一种“类圆”的探索过程,是从“民间”自娱的艺术形式经过“去民间化”变革成为剧场演出模式,再经過“再民间化”的探索,使之重新继承传统回归到民间演出状态。

三、传统聚落艺术“再民间化”探索——以淮海戏为例

淮海戏原名“拉魂腔”,自清代在连云港海州地区形成雏形,1954年被当时的江苏省文化局命名为“淮海戏”。淮海戏发展至今,形成了业余与专业两种演出形式。所谓“业余”是指淮海戏的自娱特性,演出多在一些重大节日集中演出,新人成婚、店铺开业、婴儿出生等个人或者家庭的重大时刻也会有淮海戏的演出。所谓“专业”则是由专业的演出团队进行包含艺术性的娱人演出,多出现在剧场舞台上,这一类演出需要策划、排练、表演等一系列形式。

(一)淮海戏“再民间化”的实施建议

淮海戏作为连云港市板浦镇传统聚落艺术的代表形式,是一种地方性的文化形态,在民间文化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几乎“处处都有唱,人人都会和(跟唱)”。新中国成立以来,淮海戏从地方小戏逐渐走向了大舞台,从山野乡村走向城市,一批专业的淮海戏表演团体随之成立,在经历社会重大变革的过程时有停顿,试行改革后推陈出新,例如连云港市淮海剧团、连云港市歌舞剧院以及连云港市艺校都有相应的淮海戏演出团队,并继续进行资源整合,使得淮海戏尚有一定生存空间。但是纵观历代艺术史,凡是被保留下来的艺术,往往是通过民间自有的演出行为作为传承、保存、发展机制。由此笔者将“再民间化”运用到淮海戏的当代传承探索之中,以期提供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参考意见。

淮海戏的“再民间化”探索,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继续保留专业剧团的演出模式,整合各类艺术资源,在新科技与新渠道的条件下将淮海戏在成熟的艺术剧种之路上发扬光大,不仅是作为地方性的剧种,还应成为被全国认知并认同的剧种;第二步是将淮海戏回归民间,具体措施为:

首先,要让淮海戏重新在节庆、庙会、丰收时节、婚丧嫁娶等民俗文化中出现,使其重回民间,重回传统聚落内部,在表演形式最大化的采用民间演出通用的手段,做到“原汁原味”;其次,专业剧团的新、老演员要放下“身段”,真正地融入民间生活,将自己的身份与劳动人民的身份相重合,使得演员与观众获得身份的双重认同,找到归属感;第三,淮海戏除了演出原有的剧本以外,在新剧创作的题材内容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受众的群体喜好、审美情趣与接受程度,既要剔除过往“低俗不堪”的内容,也不能过于的“阳春白雪”,要在创作上寻找一个平衡点,既能满足受众的观赏需求,又能达到德行教化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再民间化”不是类似于“文化下乡”、“送戏进社区”等活动,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尽可能“原汁原味”的回归民间。

(二)淮海戏“再民间化”的价值

淮海戏本身来源于乡野,“去民间化”已经使其脱掉了“粗鄙”的外衣,换上了华丽的戏服,被剧院的灯光和舞美所渲染,如今的“再民间化”绝不能“形式化”的让其穿着华丽的戏服去乡间走一遭,而是真正的融入乡间将艺术回归乡野,让艺术重新生根,实现其应有的娱乐与宣泄功能,并体现其代表的传统聚落艺术的诸多价值。

其一,社会价值。“社会”是传统聚落区域内人的集合,是生活在这一地区内的具有同等价值取向、意识认知的人的群体。传统的聚落艺术作为媒介将社会关系中的人、家庭、宗族等连系在一起,形成一种共有的文化、信仰。这其中包含着人际交往、经济来源、邻里关系、宗族血缘,各主体对象在一定地域的空间内通过聚落艺术与其他手段的综合运用实现着其永恒的物质追求、维护着聚落的秩序等等社会价值;

其二,艺术价值。传统聚落艺术往往都是反映当地的习俗、生活方式等方面,这些艺术形式与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是民众精神文化最直接的表达方式。民间的淮海戏情节较为简单、服装乡土,唱词粗鄙多以方言和地方俚语为主,取材于民间,是一种“乡土化”的聚落艺术,展现了农业劳动为基础的聚落文明,以多重形式(宗教、天、地、神)交织的信仰,有着重要的艺术价值;

其三,精神价值。聚落艺术能形成一种氛围,使居民对这种氛围产生认同感和亲切感,拥有归属感的认知。归属感是一种自然的情感,是心理的一种满足情绪。也会形成一种聚落精神——家园意识,这是他们在特定的地域、环境、民俗中形成的一种群体共有记忆的载体。

四、结语

当代,传统聚落艺术的再民间化仍处于探索阶段,关键问题是应该重建传统聚落艺术重新扎根乡野的信念,让地方戏的演出与民俗活动形成密不可分的联系,赞同基层群众去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形式,以此构建一种传统聚落艺术的“再民间化”氛围,重塑聚落居民的审美趣味与文化观念,助推乡村文化的更大繁荣。

参考文献:

[1]曾山山,周国华.农村聚居的相关概念辨析[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1(3)

[2]单德启,贾东.田头屯干栏式木楼集落的改建[A].黄浩著.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第四辑)[C].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3]李晓峰.适应与共生——传统聚落之生态发展[J].华中建筑,1998(16).

[4]廖奔.论地方戏[J].上海戏剧学院学报,2011(4).

[5]季中扬.论地方戏的“再民间化”[J].文艺争鸣,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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