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字形演变现象考察与分析
——以雷浚《说文外编》为例

2019-12-27 07:09屈玉辉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形体字形区别

屈玉辉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 410006)

汉字发展至今已有三四千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汉字一直处于发展演变之中,汉字字形亦经历了纷繁复杂的演变。考察汉字字形的演变,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里提及:“关于字形,应分两方面看。第一是字体的变迁;第二是字式的变迁。字体是文字的笔画姿态,字式是文字的结构方式,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1]39本文以《说文外编》中汉字字形变异情况为例,探讨汉字字形演变现象,为汉字发展史的研究提供一点参考。

雷浚《说文外编》一书是集前人“说文学”研究之大成而“专纂一书成巨观者”(俞樾《说文外编·叙》),雷氏将其所见到的经籍中的文字字形与《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所收字相对照,或寻求本字,或找寻本义,或推寻演变痕迹。雷氏广泛搜罗文献,将《说文》所作训释与典籍注疏的词义解释互相参照,是一部补充《说文》收字,沟通字书收字与文献用字的重要字书。雷浚曾亲及江沅、俞樾之门,多见乾嘉学派的老前辈,其学术活动同时受到乾嘉之学中的吴派和皖派两家学说的影响。俞樾赞赏其学,认为“吴中学者,自陈硕甫先生后,断推先生为巨擘”。《说文外编》一书将《说文》未收的先秦文献经典用字的文字形体加以汇总,为汉字形体演变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有利于后世进一步研究汉字形体的发展演变,也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整个汉字系统的变化。

一、隶变

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正如王宁先生在《汉字学概要》中说到:“从篆书到隶书的转变,是汉字史上的一大飞跃,从此,汉字完全失去了古文字阶段的象形意味,摆脱了古文字婉曲线条的束缚,开始步入今文字阶段。”[2]53姜宝昌先生在《文字学教程》里提到:“隶变是汉字由秦篆向隶书演化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形变、省变和讹变的总称。”[3]78隶变是连接古文字与今文字的重要环节,雷氏指出了一些字的隶变情况,为我们研究隶变问题提供了材料。

他《说文》无“他”字。《大学》:“无他技。”陆《释文》作“它”。案,《说文》:“它,虫也。从虫而长,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草居患它,故相问无它乎。讬何切。”此“他”之本字。“相问无它”犹“后人问无恙”,语言转移,若云无别故。又加虫作“蛇”,食遮切。而“它”假“佗”为之,因之隶变为“他”,此字所以多后出也。(卷一)

柝《说文》无“柝”字。柝者,之隶变。《说文》:“,判也。”引《易》“重门击”。案,训判,而引《易》“重门击”者,引《易》说假借也,其正字当作“”。《说文》:“,行夜所击者。”引《易》“重门击”。《周礼》如此作,《易》不一家,故许引不同。案,“”训判,当与《土部》“”字同,丑格切。今与“”字同,他各切。此“击”“”字之音,非训判之音也。大徐此等处甚多。(卷二)

“隶变的实质是汉字打破原有的以物象为描绘对象的篆体字形系统,建立新的以词的音义为表示对象的字形系统的过程。在建立新的字形系统的过程中,由于处于自然演化状态,呈现出的是多途探索、多种改造方式并现的面貌,即同样一个字形成分在便于书写的原则下或者这样改造、或者那样改造,使得同一个单字出现多种形体。”[4]155-159隶变使得汉字的整个面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对汉字的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汉字的演变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讹变

讹变是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它不符合字形演变中的一般规律。林沄先生认为讹变是“在对文字的原始结构和组成偏旁缺乏正确理解的情况下,错误地破坏了原构造或改变了原偏旁,这类现象,习惯上称之为讹变”[5]117。讹变是汉字发展史上的重要现象,它在整个汉字的演变过程中不是个别的、特殊的、阶段性的现象。

今按,“拒”“柜”形体类似,在传抄过程中容易出现讹误。雷氏以众多汉碑材料说明“规矩”多作“规柜”,“拒”乃“柜”之讹,有理有据。特别要说明的是,雷氏在行文中利用了众多汉碑材料,这是当时人们留下来的原始材料,比传世文献更具有权威性,是极其宝贵的研究材料。

捆《滕文公篇》:“捆屦织席。”赵注:“捆犹叩也,织屦欲使坚,故叩之也。”《说文》无“捆”之。《禾部》:“稛,絭束也。”此“捆”之正字。《齐语》:“垂橐而入,稛载而归。”如此作。一讹为“梱”。《大射仪》:“既拾,取矢梱之。”举《木部》“门橛”字混。再讹,遂为“捆”耳。亦通作“”。《哀公二年·左传》:“罗无勇之。”杜注:“,束缚也。”《八年传》:“及潞之以大。”杜注:“,亦束缚。”(卷二)

薄《万章篇》:“孔子先簿正祭器。”《音义》云:“簿,本多作薄,误。”案,《说文》无“簿”字。“簿”作“薄”,正合六书假借之恉。孙氏疏于小学,故以不误为误耳。《汉书·孙宝传》:“后署宝主薄。”《后汉书·种暠传》:“召署主薄。”“主薄”即“主簿”。汉碑亦多如此。又《史记·酷吏列传》:“使使八辈簿责汤。”苏林曰:“簿,音主簿之簿。”可知传文本作“薄”,恐人误读“厚薄”之“薄”,故注曰“薄音主薄之薄”。若本作“簿”,何必音乎?《说文·寸部》:“專,六寸簿。”《竹部》:“籍,簿籍也。”二“簿”字亦“薄”之讹。(卷二)

岍《说文》无“岍”字。《禹贡》:“导岍及岐。”《史记·夏本纪》《汉书·地理志》皆作“汧”。《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汧山在随州汧源县西六十里,汧水出焉。”然则山因水得名,后人妄以偏旁相合耳,亦作“幵”。《禹贡·泾属渭汭正义》引《地理志》云:“泾水出安定泾阳县岍头山。”此“岍”字,《汉书》作“幵”,在《地理志》“安定郡泾阳”下,陆《禹贡释文》曰:“岍字又作汧,马本作开。”案,作“开”恐是作“幵”之讹。(卷三)

徇《说文》无“徇”字。《庙讳征》:“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此“徇”字当作“伨”,详卷二“殉”下。《史记·五帝本纪》:“幼而徇齐。”裴骃曰:“徇,疾也。”《索隐》曰:“《尔雅》齐、速俱训为疾,今徇亦训疾,未见所出。”浚案,《说文》:“侚,疾也。”“徇齐”当是“侚齐”之讹。《尔雅·释言》:“徇,徧也。”陆《释文》曰:“徇,本又作侚,樊本作伨。”(卷三)

今按,“彳”与“亻”在书写过程中极易混同,造成书写讹误。

张桂光先生在《古文字中的形体讹变》中指出:“讹变使得字义与字形更加脱离,使得文字更加符号化,也就更有利于文字向着更高级的阶段发展。”[6]讹变使得部件混同,破坏了汉字形义统一的构形理据。但讹变也有其合理性,季素彩先生认为:“这种形体讹变(适应了汉字自身发展规律的讹变)受汉字演变的规律所制约,也可以说是为了顺应演变规律而采取的特殊措施。”[7]37-42讹变的特殊性丰富了汉字演变的内容,形成了新的特点,补充了汉字发展演变的规律,使得后人对古汉字形体演变有更全面深刻的认识。

三、形似而误

古书中会存在字形相近而误用的现象,或是音同而又形似的字误用,或是单纯形似而造成误用,或是增减笔画造成误用。雷氏在《说文外编》的说解里有区别形似的字,对易混字订正分析,见解独到。这对我们区别形似字、理解文意以及语言文字教学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懮“舒懮受兮。”陆《释文》曰:“懮,舒貌。”《说文》无“懮”字。《唐石经》作“憂”。《说文·夂部》:“憂,和之行也。”此“憂”之本义,为“懮”之本字,与《心部》“,愁也”截然二字。《说文》“憂”下引《诗》“布政憂憂”,今《诗作》“優優”。“憂”字正文仅见《陈风石经》,而顾氏炎武以为误字,难哉!(卷四)

一三洽十峽巫峽。山名。 《说文》无“峽”字。《史记·南越列传》:“楼船将军将精卒先陷寻陜。”“陜”即“峽”。《说文》:“陜,隘也,从阜夾声。臣铉等曰:今俗从山,非是。”“陜”与“宏农陝”字异,“宏农陝”字从二入。“陜”,从二人也。(卷十五)

今按,雷氏指出表“隘”之“陜”与“宏农陝”之“陝”形似:“宏农陝”字从二入,“陜”从二人。雷氏辨明二字,古人常混用。张舜徽指出:“陜之本义,谓两山对峙而近,其间甚迫隘耳。世称三峽,当以此为本字。其地两岸连山,重岩叠嶂,下有急流,仅能容舟,故谓之陜也。因引申为凡褊隘之称,今则通作峽字。峽行而陜废矣。此与陝西之陝异,彼从二入,此从二人,形、音、义皆不同也。”[8]3545“陜”“陝”二字,今因“夾”的类推简化统一写作“陜”。雷氏辨明二字之别,洞察之细微,治学之严谨,当为楷模。

角部觝丁礼切。觸也。或作牴。《说文》有“牴”字,无“觝”字。《角部》“觗”为“觶”之重文,与“觝”字易混而有別。“觗”则《汉书》“角觝戏”之“觝”字也。(卷十六)

今按,《说文·角部》:“觗,《礼经》觯字,与觯同,饮器。”与“触也”之“觝”不同,且因二字形体只是多一点少一点的区别,极易混用。雷氏指明二字易混有别,分析得当。

雷氏对形近而误的探讨向我们展示了字形和词义不匹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形误,形近而误在古籍中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对阅读古书也是非常关键的。雷氏从形义统一的原则出发,辨别形近字,这对古籍整理以及文字考释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汉字的构形系统。

四、偏旁位置与形体结构关系

戴侗在《六书故》中将形体变异分为“左右上下虽有变异,不出乎一字”以及“不可变异者”两类。雷氏在《说文外编》中分析了一些汉字构形当中移易偏旁的字,这些字非有二字,只是形体结构不一样。雷氏的分析基本符合汉字发展的实际,有利于我们对汉字结构的理解。

濱《说文》无“濱”字。“濱”即“頻”,已详“頻”下。《大雅》:“池之竭矣,不云自頻。”《毛传》:“頻,厓也。”即“”字省水。《汉书》作“瀕”,移水于旁。(卷二)

棸《说文·木部》有“棷”字,无“棸”字。《小雅》:“棸子内史。”《汉书·古今人表》作“掫子”。盖“掫”讹为“棷”,又移木于下耳。(卷四)

今按,《集韵考正》:“棷,注夜戒守有所击也。案,掫讹从木,据《说文》正。”《佩觿》:“棷,同掫。”《经典文字辨证书》:“棷,正。棸,通。《诗》:‘棸子。’”故“棷”与“棸”同,仅形体结构异。

黂《释》:“黂,枲属。”陆《释文》曰:“黂本或作蕡。”案,《说文》:“萉,枲实。或从麻賁作。”“黂”即“”字,移易偏旁。段玉裁曰:“《周礼·笾人》《草人》作蕡。”(卷十)

虫部螵毗交切。螵蛸,螳蜋子也。又抚昭切。蜱同上。《说文》无“螵”字,“蜱”亦別体。《部》:“,蛸也。从卑声。匹标切。或从虫作。”为“螵”之正字,俗即“”字,移虫于旁为“蜱”。《尔雅·释虫》“蜱蛸”如此。(卷十四)

楂《说文》无“楂”字。《内则》:“楂棃姜桂。”字作“楂”。“柤棃曰攒之。”字作“柤”。《尔雅·释木》:“樝棃曰钻之。”字作“樝”。《说文》:“樝,果似棃而酢。”此正字。作“柤”者,假借字。而陆《尔雅释文》曰:“樝字亦作查。”此即“柤”字,移易偏旁,后世查姓不知所自出,要其字则始于此也。《广韵》九麻:“楂,水中浮木。又姓,出何氏姓苑,查槎同。”此恐是“楂”训水中浮木,则与“槎”同,姓则与“查”同,非“查”可作“槎”也,后人多误会。(卷十六)

今按,《康熙字典》:“查,与柤同。”《汉字源流字典》:“查,篆文从木从且……隶变后楷书写作柤。后来木旁移到上边,且又讹为旦,俗遂写作查。”可备一说。

五、汉字字形演变原因分析

第一,“简易律”和“区别律”的共同作用。文字是为交际服务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希望作为交际工具的文字更加简单,更易于书写,这就是文字的“简易律”。汉字在发展的过程中,符号化的特点逐渐凸显,理据性逐渐消失。特别是“简易律”使得汉字笔画变少,字形相似度增大,形体不易辨别,汉字所承载的信息就不清晰。基于这种情况,人们就会增强文字的表意性,通过增加部件明确汉字的意义,区分汉字。这就是“区别律”。“简易律”和“区别律”是推动汉字字形演变的重要原因。正如王凤阳先生所说:“人们总是要求文字简单、方便,驾驭容易,使用效率高的。我们把文字的这种注定的发展趋向叫作文字的‘简易律’——趋向构造简单学习使用容易的规律。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文字又是在书面上记录语言的符号体系。要使口头语言能在书面上反映出来,这就要求文字有良好的区别性能;凡是语言里有区别的,就要求文字在书面上能把这种区别表达出来,甚至在语言形式上没有区别而在意义上有区别的词,有些易混的,人们也要求文字能把它们的区别反映出来。我们把文字史上这股要求普遍地、精密地表达语词的力量称作‘区别律’——用不同符号在书面上精密、准确地区别语言中有区别的词的规律。”[9]817

第二,国家政策的推行。从古文字阶段到现在,除了民众从汉字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汉字形体进行改造,国家推行的政策更是会影响汉字整个形体系统的变革。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大规模地规范文字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改变各国汉字简繁不一、一字多形的情况,创制了统一文字的汉字书写形式——小篆。这次变革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形的现象,也使古文字形体有了很大的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行的汉字简化运动是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推行的语言政策,这一政策给汉字体系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显著的。

第三,人们审美意识的驱动。汉字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意蕴,饱含古人的思想结晶。汉字发展到一定阶段,已经不单单是一种记事符号,更储存了人们的思想、情感,表现出人们审美意识的上升。人们在审美意识的驱动下,调整汉字的形体结构,有意识地对汉字的形体进行美化加工,使得汉字整体更加协调美观。汉字的书法艺术体现了人们对汉字审美的极致追求,这种对美学的追求影响汉字形体的演变。

汉字在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中,由于“简易律”“区别律”、国家政策以及人们的审美要求等原因,其字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或是增补、省并,或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讹变、分化等情况。雷浚在《说文外编》中条陈的汉字字形变异的种种情况:隶变、讹变、形似而误以及偏旁位置与形体结构关系。厘清这些汉字形体演变问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汉字字形演变的过程,掌握字形与字义的关系,进而帮助我们理解汉字丰富的内涵。

注释:

① 本文一律使用规范简体字,个别例证涉及字体保留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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