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修养论简析

2020-01-07 08:58□卫
华夏文化 2019年4期
关键词:大丈夫禽兽所欲

□卫 怡

孟子是战国时儒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儒家的地位仅次于孔子,被称为“亚圣”。其一生尊崇孔子,以孔子的私淑弟子自居,他说“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孟子继承了由孔子开创的儒学传统,一生积极弘扬儒家之道。他也曾像孔子一样周游列国,推行自己的主张,但都得不到采纳。直到七十余岁,不再出游,而和“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孟子》一书即包含着其一生的所思所想。本文仅就孟子的修养论做一简要分析。

一、 修养的人性基础

人性论是中国思想史的核心问题之一,孟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性善的理论。

在孟子看来,同类的事物具有相同的一些特征,人作为一类群体,必然也有其共有的品质。“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告子上》)他承认人类有共同的食色之欲,“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也。”(《孟子·告子上》)但孟子并不认为这种近于生理本能的食色之欲是人的特性。他反对告子“生之谓性”的观点,认为如果这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本能就是人的本性的话,那么“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孟子·告子上》)。生理本能作为有机体所共通的东西不能作为人的本质。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应该从人的特殊机能中去寻找。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在他看来,人与禽兽不同的地方,其实只有那么一点点,也就是人有仁义道德,而禽兽没有。虽然只有一点点区别,但正是这一点点区别把人与禽兽区分开来。

孟子认为人心中蕴含的四端即是人性的体现。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在他看来,人心之中都蕴含着“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分别对应着仁、义、礼、智,是人人本来具有的,而不是从外赋予的。只不过由于人们没有意识到,所以才没有发觉。这四心综合起来又称之为“不忍人之心”。他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不忍人之心”完全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根本特质,没有这种“不忍人之心”,人将不成其为人。四端就像人的四肢一样,与人是一体的。由此可以看出,孟子对人所具有的道德品性的论述完全是建立在其人性论的基础上的,人性是善的,这种善就体现为人有四端,四端扩充后,就成为仁义礼智等具体的行为规范。这里不免有循环论证的嫌疑,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当孟子将人应当具有的伦理道德规范建立在人性理论的基础上后,人行仁义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人按照伦理道德规范去行为处事,实际上是在保持人的本性。这种论证比孔子单纯地申说各种伦理道德规范显得更有力,同时由于其建立在人性理论基础上,行仁由义又获得了自主性,这就为其修养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修养的方法

孟子虽然认为人性本善,但他显然看到人性之善并不一定会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出来,这也是他把四心称之为“四端”的原因。在他看来,人的“四端”如果得不到后天的滋养,就会丧失这种本来具有的善。他说:“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惟心之谓与?”(《孟子·告子上》)人心之善就如牛山之木,人们之所以会丧失善良之心,就如同天天去砍伐树木而得不到滋养润泽一样。如果能够得到滋养,善良之心就会如同树木一样,重新滋长出来。所以孟子主张“求其放心”。

如何求其放心呢?孟子提出了“尽心”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孟子这里提出了两条异名同实的路线: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所谓“尽心”“存心”就是保有人的“四心”“不忍人之心”,具体言之是将“四端”扩而充之,落实到现实生活中。能够“尽心”“存心”,就能了解人的本然之性。这种本然之性是与生俱来的,天生的,所以了解人的本然之性,就能了解奉行人天生的品质。孟子进而提出了尽心的具体方法,一是寡欲,“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下》)二是思诚,“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

另外,孟子还提出了养气说:“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浩然之气”并非是一种物质性的气,而是一种经过修养后达到的道德圆满的精神状态。其次,这种气的特征“至大至刚”,一经养育,则充满宇宙天地。具有这种气的人,其人格必将高大、刚强、勇猛、无畏,顶天立地。再次,这种气的获得需要通过自身修养,“以直养而无害”,一旦做了不合于人之本心的事,这种气将会受到侵损而丧失。事实上,只要能充分达到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则浩然之气自然具足,不需要人刻意为之。

三、 修养的境界

孟子把具有最高精神境界和道德品质的人称之为“大丈夫”,“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广居,仁也;正位,礼也;大道,义也”。可见,所谓大丈夫就是广行仁、义、礼之人,这样的人富贵不能淫乱他的心神,贫贱不能改变他的志向,威武不能使他屈从。

具有大丈夫品格的人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甚至在人的生命与义发生冲突时,能够断然舍生取义。他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孟子·告子上》)生与义都是我想要的,但二者不能同时获得,该如何抉择呢?孟子认为应该舍生取义。因为他认为,虽然生是我想要,但是我想要的有超过生的,所以不能苟得于生。死虽然是我所讨厌的,但我所讨厌的有超过死的,所以祸患有所不避。在孟子看来,如果人们把生看作是最重要的东西,那么人们为了生,很有可能无所不用其极,这样显然是不合于人作为理性动物的要求的,因此孟子主张在生命与道义发生冲突时,应该选择道义。无论从对正价值的追求上,还是从对负价值的否定上,人都应该超越自然生命的存在,摆脱现实功利的束缚。为了人生的崇高理想,为了人生的最高价值,必要时应该舍身取义,杀身成仁。在这里,道德的价值超越了生命的价值,具有了一种至高无上性,成为一个有君子品德和崇高人格者的最高追求。同时,要成就大丈夫的崇高人格,必须经历现实的人生磨难。“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要保持大丈夫的人格尊严。“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通过心性、道德上的修养,最终实现“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的境界。

孟子的修养论,系统地阐述了人格修养的基础、方法及最终达到的境界。儒家修养论由孔子开其端,直至孟子第一次建立起完整的修养论体系。其坚持义先于利、舍生取义的价值取向,视道德生命重于自然生命,具有鲜明的儒家特色,从而区别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另一主干——道家——的价值取向。其傲骨挺立、一身正气的伟大形象,光彩照人,催人奋进,成为后世仁人志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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