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上亲,真的亲?联盟企业间关系性质及联盟类型对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

2020-01-08 02:08炎,韩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19年6期
关键词:桥接车身股权

赵 炎,韩 笑

(上海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444)

在中国经济新常态转型的背景下,为保持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创新作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已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关键因素。在创新过程中,企业间跨边界合作促进了知识的流动和转移,对提升企业及联盟团体的竞争优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资源流通不畅、交流障碍等因素制约着企业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企业跨边界合作,通常以联盟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企业战略联盟是一种企业间的竞合模式,是在政治经济背景下催化出的产物。从联盟的资源属性来看,联盟有很多种类型,如股权联盟和非股权联盟等。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企业间建立的联盟关系也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如二元关系(dyad)、桥接关系(bridging tie)、齐美尔链关系(Simmelian tie)等。在创新网络中,企业的创新能力不仅受联盟类型的影响,还受到企业间关系性质的影响。

近年,国外越来越多的学者从社会学层面研究企业的联盟行为,而我国却少有学者关注这一领域。本文基于前人研究,把资源属性与社会属性结合起来,探究企业如何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联盟类型和建立正确的关系性质,以提高企业或联盟团体的创新能力。关于跨边界方面的研究,学者有2种观点:①从跨边界(cross boundary)方面获取的知识是组织、事业单位、团队、个人提高创新绩效的重要驱动力[1-2];②虽然跨边界提供了多样化的资源,但在跨边界交流中也存在信息转移、集成等困难[3-4]。通过查阅“跨边界”相关的文献发现,跨边界交流存在的限制可能与联盟类型、桥接关系及二元组的不稳定性有关[5-7]。基于此,本文选取中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联盟数据为例构建创新网络,在联盟类型及关系性质概念界定、创新网络数据处理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假设,对联盟类型及关系性质进行研究,探讨不同联盟类型及关系性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为企业进行联盟类型的选择及关系的建立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

1 理论与假设

1.1 齐美尔链关系与创新能力

齐美尔链的概念最早由KRACKHARDT[8]定义,即基于三元结构理论,如果两个参与方彼此之间相互强烈地联系在一起,并且每个参与方都至少与一个共同的第三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那么这两个参与方彼此之间的关系则为“齐美尔链关系(Simmelian ties)”。DEKKER[9]做了进一步的详细讨论,他认为齐美尔链是被嵌入于派系中的关系。

现今,国外学者对齐美尔链关系的探究主要集中于组织内或组织间的人员关系研究。在组织内,TORTORIELLO和KRACKHARDT[10]对一家大型跨国高科技公司的科研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具有齐美尔链关系的研究人员之间能够很容易地整合和吸收多样化的知识,以促进组织创新能力的提升。在组织间,JAYARAJ等[11]对多个公司合作竞争基础设施项目的研究表明,与二元关系相比,团队成员之间的齐美尔链关系更有助于挫败外部的竞争和内部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合作项目的绩效。可见,齐美尔链关系的建立能够激发和促进参与者之间的知识共享,最小化组织内或组织间合作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知识更容易被整合和吸收,最终促进组织创新能力的增强。

在管理学领域,联盟企业间的知识共享和流动对企业创新能力也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赵炎等[12]对联盟网络中企业间知识流动的研究发现,联盟企业间被引用专利和引用专利的次数越多,企业的创新能力就越强。WANG和WANG[13]对江苏省89个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表明,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都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WANG和HU[14]对供应链网络中236家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知识共享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以往学者的研究结论发现:在社会学领域,齐美尔链关系可以促进参与者间知识的流动,而知识的流动又促进了组织创新能力的增强;同样,在管理学领域,企业间知识的流动对创新能力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本研究认为建立齐美尔链关系的联盟企业很可能会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本文认为齐美尔链关系的建立应当是适度的,不能滥用。如果企业过度嵌入于复杂的齐美尔链关系,可能会出现知识冗余的情况,而且关系的过度紧密,不仅企业行为会受到严格约束,随之带来的过度信任、非理性承诺、过度自信也会使企业产生认知的偏差,这将会严重削弱企业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15]。所以,齐美尔链关系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应该呈现一种先上升再下降的倒U形关系。

综上所述,企业适度嵌入于齐美尔链关系之中能够激发企业间知识的加速流动及共享,以促进联盟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 在联盟网络中,齐美尔链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呈倒U形。

1.2 齐美尔链关系与二元关系

在社会学理论中,二元组由两个参与者组成,是最小的社会群体。在二元组中的两个参与者可以通过浪漫的兴趣、家庭关系、利益、工作等组成一个战略联盟。关系可以基于等式,也可以基于非对称或层级关系,但是二元组很不稳定,因为双方必须合作才能维持长久的联盟关系,如果二元组其中一个参与方不能完成其职责,二元组就会崩溃。例如,社会中婚姻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因此,婚姻关系往往是通过法律、经济和宗教等条例对双方进行约束[16]。

KRACKHARDT[8]研究表明,以三元组为基础建立的齐美尔链关系相对于二元组有很大的优势。首先,三元组有助于最大化集体利益。因为在有3个或更多参与方的群体中,参与方需通过群体的投票才可以通过决策,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个体的私利。其次,三元组相对于二元组更加稳固。虽然二元关系中双方的议价能力相对于三元组参与方更高,但如果有一方的要求未得到满足,就有可能导致合作关系迅速破裂,但在三元组中,不满意的个体可以退出,威胁是无效的。最后,三元组相对于二元组能更好地解决冲突。KRACKHARDT和KILDUFF[17]曾对3家创业公司的齐美尔链关系进行研究,结果显示相对于二元关系而言,具有齐美尔链关系的双方更易达成高度的文化认同感。

在联盟网络中,企业跨边界交流的障碍主要来自于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对于二元组而言,当齐美尔链作为一个纽带嵌入相互联系的联盟网络派系中时,其能够抑制各方的私利、稳固合作关系以及更好地解决冲突,从而促进派系团体内的无障碍的知识流动,提高联盟企业的创新能力。所以,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 在企业跨边界联盟时,齐美尔链关系相对于二元关系更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

1.3 齐美尔链关系与桥接关系

OBSTFELD[4]认为,桥接是将一家焦点企业与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专业领域和社会圈子的企业联系起来的理论。桥接关系至少由3个节点组成,但两两之间并非都是直接相连的。

MCEVILY和ZAHEER[18]指出,桥接提供的知识多样性不足以解释企业创新能力的变化,其原因在于桥接具有非冗余、交互不频繁、地理位置分散等特点,导致具有桥接关系的参与者缺乏共同的基础去整合多样化的信息,而且也很难去调动分布于组织不同部门的知识[19],所以在缺乏相同背景或基础的情况下,信息的传递是低效的、困难的[20]。HANSEN[21]曾研究表明,桥接关系普遍会导致企业决策成本的增加,甚至出现企业信息泄漏的情况。例如,在组织间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参与者可能会牺牲自己而披露一些有利于他们同行或同行单位的信息。而且,即使在不考虑竞争和保密的情况下,与他人分享知识的决策仍然存在较高的成本[22]。但是在齐美尔链关系中,具有共同第三方的参与者会更愿意分享自己的知识[23],因为在密集连接的结构中,合作成为一种“共享价值”。可见,建立齐美尔链关系的参与方对彼此的信任感较强,知识共享的氛围也更活跃。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 联盟企业间建立的齐美尔链关系相对于桥接关系更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

1.4 联盟类型与创新能力

本研究把联盟类型划分为股权联盟和非股权联盟[24]。非股权联盟是指参与者们为了合作研发、生产、营销等目的以契约、备忘录等形式签订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联盟团体[25];而股权联盟则指参与者们为了获取领先的知识、技术及资源,以相互持股等形式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26]。

中国汽车行业在建立联盟之初大多以股权联盟的形式与国外资本建立了战略合作的关系。洪宪林[27]对国外资本投资与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关系的研究表明,中外合资对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2000年至今,战略联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在这一阶段跨国集团或国内汽车企业间建立了合作研发、合作生产、合作营销等多种形式的联盟合作关系,虽然中国部分自主品牌汽车在激烈的竞争中幸存了下来,但仍然面临着核心技术、质量、品牌等多方面的挑战[28]。

本研究认为,目前在中国战略联盟领域股权联盟相对于非股权联盟仍具有很大的优势。首先,从联盟的特征来看,相对于非股权联盟,股权联盟更容易建立起彼此的信任。因为建立股权联盟关系的联盟企业管理规定严格,交往密切,同时在技术、人才、市场等多方面的共享也有利于促进合作双方的利益共赢[29]。而非股权联盟对联盟企业的控制力差、参与者彼此间的交流不频繁、执行率低[30]。其次,股权联盟相对于非股权联盟更有利于避免企业间的机会主义行为。股权联盟各方按出资比例有主次之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非股权联盟各方普遍有平等的权利,相对具有经营独立性,所以组织管理相对比较松散;在知识的转移方面,COLOMBO和PIVA[31]研究表明,处于非股权联盟关系中的联盟企业会出现滥用知识对企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况。综上,提出以下假设。

H4 在现阶段,企业建立股权联盟相对于非股权联盟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

1.5 齐美尔链关系与联盟类型

从联盟网络的角度看,齐美尔链关系可以理解为嵌入于网络派系内2个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往对派系的研究表明,派系内节点间的快捷连接,增加了参与者之间的信任感,推动了派系内创新资源的快速流动[32]。可见,嵌入派系内的齐美尔链关系的参与者在密集网络中能够收获知识流动带来的益处。

从企业的资源属性来看,建立股权联盟的企业交互比较频繁,知识流动速度快。然而,如果股权联盟关系过多地嵌入齐美尔链关系中,派系内交流过度密集,反而有可能使企业只愿意在自己的派系内部活跃而忽视了更多的外部机会,从而限制整个派系的发展。并且,密集交互带来的知识同质性,反而会浪费参与者的成本和精力。ROWLEY等[33]对美国行业的实证研究表明,如果企业从高度密集的社交网络中获得了回报,那么再通过股权关系得到回报的机会就会非常有限。所以,随着嵌入程度的加深,企业的创新能力很可能不会得到持续的提升。

相对股权联盟而言,非股权联盟具有经营相互独立、合同制约性小等特点,从而可能在齐美尔链关系中能够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REUER等[34]对德国电信行业联盟合作协议的研究表明,非股权联盟企业间签署的合作条款的复杂度平均值与股权联盟相差无几。这也表明随着市场规范度不断提高,非股权联盟企业间签署的合约会越来越规范化。尤其在合作研发方面,企业间合作会直接促进双方知识流动。所以,非股权联盟在关系紧密的齐美尔链关系中会起到较好的调节作用。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H5 股权联盟负向调节齐美尔链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

H6 非股权联盟正向调节齐美尔链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

综上,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框架Fig.1 Research framework

2 研究方法

2.1 数据获取

在借鉴国际研究和对我国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取中国联盟网络数据库2010—2015年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的联盟企业数据为研究对象。按照以往学者的研究方式,企业联盟的时间一般为3~5年,在不确定合作时间长度的情况下,可认为企业联盟的平均时长为3年,故将2010—2015年划分为4个时间窗口,构建企业联盟网络图,最终获得4个创新联盟网络时间窗口,共735个企业样本。采用Matlab软件生成联盟创新网络邻接矩阵,使用Ucinet6软件计算网络指标,最后用Stata12.0软件对数据进行变量描述、相关性分析及负二项回归分析。

2.2 变量测量

2.2.1 因变量 由于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故用专利获批数来衡量联盟企业的创新能力。本研究的专利数据来自“中国知识产权网”。由于专利申请到获批需要2~3年的时间,本研究选取企业参与联盟后滞后2年的专利获批数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

2.2.2 自变量 对自变量的测量,采用以自我为中心的网络测量方法[35],即以受访者为中心,对重要的联盟伙伴进行识别,并对它们的关系紧密程度进行排序。通过对数据的整理,绘制企业联盟网络图,然后从每个节点出发,查询每个节点所连接的具有齐美尔链关系、桥接关系、二元关系的数量,并结合节点间的联盟类型,探究其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

根据OBSTFELD[4]对桥接关系的定义,本研究对桥接关系进行量化处理,即处于桥接关系中的企业A通过纽带企业所能到达的关系数(且可达到的企业不与企业A直接相连),则为企业A的桥接关系总数。如图2(a)所示,2013—2015年时间窗口中,塔塔集团通过枢纽企业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条桥接关系。在二元组中的参与者均有一条二元关系。如图2(b)所示,2013—2015年时间窗口中,虚线圈内的2个节点均只有一条二元关系。

本研究以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中,合资和相互持股的联盟企业为股权联盟研究对象;选取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中,合作形式为研发、生产及营销的联盟企业为非股权联盟研究对象。

图2 2013—2015年时间窗口下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网络Fig.2 Thenetwork of Chineseautomobileindustry in thetimewindowof 2013—2015

本研究采用KRACKHARDT[36]提出的“直接法”原理,当且仅当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Rj,i=1,Ri.j=1;②∃k使得Ri,k=Rk,i=Rj,k=Rk,j;③参与者i和参与者j均有一个共同的第3方k的关系,此时判定为齐美尔链关系。根据“直接法原理”,本文研究发现,中国企业联盟网络基于3方或3方以上的参与者联盟,由于彼此间信息传递频繁,且相互监督和制约均满足以上3个条件。如图3所示,2013—2015年企业联盟时间窗口虚线圈中9个节点两两相连,则每2个节点间的关系均为齐美尔链关系,且每个节点均有8条齐美尔链关系。所以,本研究以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为例,若2个参与方具有合作关系并且2个参与方均与同一个第3方有合作关系,则这2个参与方之间的关系被视为齐美尔链关系。

图3 2013—2015年时间窗口下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齐美尔链关系网络Fig.3 The Simmelian tiesnetwork of Chineseautomobileindustry in thetimewindowof 2013—2015

2.2.3 控制变量 ①样本企业进入联盟前5年内申请并获批的专利数量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的创新积累,而一个企业的创新积累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②限制度即参与者机会受限的程度[37]。比如,企业A花费大量成本与企业B取得密切的合作,而企业B与企业C的关系也十分密切,那么企业A的投资最终让企业C大为受益。所以,中间企业B就对企业A的投资产生了约束,而一个企业的受约束水平也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③集聚系数描述网络中的节点间集聚的程度,本文用加权的网络集聚系数来衡量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的集聚程度[38]。④企业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隐性知识及显性知识的积淀,对企业创新能力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⑤使用虚拟变量对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的企业类型进行界定,把汽车企业类型分为自主品牌企业和合资企业,分别以0和1表示[39]。

3 实证结果

3.1 变量描述

本文对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2010—2015年4个时间窗口下的桥接关系、齐美尔链关系、二元关系及齐美尔链桥接关系(该企业同时处于齐美尔链关系和桥接关系之中)进行统计。图4显示了4个时间窗口下齐美尔链关系、桥接关系、二元关系的数量趋势,可见二元关系的发展速度缓慢甚至停滞;桥接关系在2011—2013年和2012—2014年期间发展最快,但之后发展趋势相对变缓;齐美尔链关系与桥接关系发展态势整体上是比较相近的。从图5可知,联盟企业中齐美尔链桥接关系的数量也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但数量规模相对较小。综合上述关系数量变化的趋势,本研究发现二元关系在企业联盟中的地位逐渐消失,桥接关系和齐美尔链关系被企业频繁地采用。

从联盟类型的角度看(见图6),股权联盟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而非股权联盟在4个时间窗口下始终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趋势。可以看出,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的联盟形式呈现出由初级阶段的股权联盟迅速向结盟方式多元化发展。

图4 联盟网络中3种关系数量趋势Fig.4 Three kinds of ties quantity trend of alliance network

图5 联盟网络中齐美尔链桥接关系数量趋势Fig.5 Simmelian-bridging tiesquantitytrend of alliancenetwork

图6 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股权联盟、非股权联盟数量趋势Fig.6 Equity alliance and non-equity alliance quantity trend of Chinese automobile industry

基于上述变量的发展趋势,本研究尝试回答以下重要问题。在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结盟方式的多元化是否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什么二元关系发展变缓,而桥接关系和齐美尔链关系发展迅猛?为什么股权联盟呈现了数量递减的趋势?

通过表1对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样本数据的平均值与方差值差别较大,说明数据的分布比较离散,所以拒绝泊松分布,采用负二项回归对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735个联盟企业样本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此外,从表1相关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都低于0.7,故排除多重共线性的可能。

表1 相关性分析结果和描述性统计Tab.1 Resultsof correlation analysisand descriptivestatistics

3.2 回归分析结果

本文通过对模型进行豪斯曼检验发现,p值均小于0.01,所以选取随机效应的负二项回归模型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此外,采用最大似然估计(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ion)对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发现最大似然估计值极小,所以该模型的拟合度较好。

通过对数据的负二项回归分析(见表2),本研究发现以下的实证分析结果。

表2 负二项回归结果Tab.2 Resultsof negativebinomial regression

模型2显示,齐美尔链关系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呈倒U形关系(见图7),故H1得到验证。可见以三元组为基础的联盟关系,维持得更持久更稳固,稳定密切的交往关系更有利于联盟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但联盟企业却不能嵌入齐美尔链关系数量比较大的派系中,否则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具有抑制作用。模型3显示,桥接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不显著,所以联盟企业间齐美尔链关系的建立相对于桥接关系更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产生,同时也揭示了近年来桥接关系数量增长速度变缓的原因。故H3成立。模型4显示,二元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可见,二元关系的不稳定性对企业创新能力的确产生了负向影响,企业选择二元关系的结盟方式已不再具有优势,传统的股权对等型联盟及其他权益相等的联盟形式已不能适应企业创新能力快速增长的需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联盟中“二元关系数量递减”的现象。故H2得到验证。模型5~模型6分别是股权联盟和非股权联盟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股权联盟对企业创新能力呈显著的正向影响,而非股权联盟则相反,故H4成立。正如本文在理论研究中所指出的,我国汽车联盟仍处于多元化联盟的萌芽期,在全球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仍需长期的发展才能凸显出多元化的优势。模型8~模型9分别是以股权联盟及非股权联盟为调节变量,研究其对齐美尔链关系与创新能力之间关系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股权联盟负向调节齐美尔链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而非股权联盟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图8为股权联盟对齐美尔链关系与创新能力的调节效应图,当股权联盟关系数量较多时,股权联盟削弱了齐美尔链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积极影响。故H5成立,H6不成立。综上可以得出,股权联盟虽然对企业创新能力有积极的影响,但是在如今多元化联盟的新阶段,随着齐美尔链关系数量的快速增长,嵌入密集网络派系中的股权联盟已无法展现自身的优势,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自2010—2012年时间窗口以来股权联盟数量逐年迅速下降。

图8 股权联盟对齐美尔链关系与企业创新能力的调节作用Fig.8 Moderatingeffect of equity allianceon therelationship between Simmelian ties and innovativeness

图7 齐美尔链关系与企业创新能力的倒U形曲线Fig.7 Inverted U-shaped relationship between Simmelian ties and innovativeness

4 研究结论与启示

4.1 研究结论

本文主要研究了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联盟企业间的关系性质、联盟类型及关系性质与联盟类型的交互作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

从联盟类型来看,非股权联盟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负向影响,股权联盟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正向影响,此结论与目前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非股权联盟数量增多、股权联盟数量递减的发展趋势是背道而驰。其原因可能在于,在企业联盟方式的转型期,非股权联盟的创新优势还未凸显出来,也可能在于随着齐美尔链关系增多,企业选择非股权联盟来规避股权联盟关系繁杂、关系过度紧密带来的潜在风险。所以本文建议,已参与股权联盟的企业能够注意控制紧密关系数量的过度增长,以规避关系冗余带来的发展瓶颈;而对于参与非股权联盟的企业而言,希望能够辩证地看待目前的利益得失,在稳固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坚定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

从关系性质来看,联盟企业间建立不同的关系性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孤立的两两企业联盟或仅仅做企业纽带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对创新能力持续快速提高的需求。正如以往学者所指出的,二元关系的不稳定性特征及桥接关系的机会主义行为、交互不频繁、地理位置过于分散等特点严重制约了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而嵌入适度的齐美尔链关系网络会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这也印证了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齐美尔链关系逐年增多的原因。但是也应当注意到,齐美尔链关系是一把“双刃剑”,虽然齐美尔链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有积极的影响,但嵌入数量过大的齐美尔链关系网络会对自身的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限制。这与ROWLEY等[33]对美国钢铁和半导体行业的实证研究结果也是一致的,关系的过度密集反而对企业创新能力起到削弱作用。

4.2 理论贡献

在企业联盟过程中,联盟的类型不同、企业间的关系性质不同,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程度也会有所区别。本研究结合社会学领域及管理学领域的相关理论,首次对关系性质进行了界定,弥补了联盟网络中微观层次关于关系理论研究的空白。此外,本文把联盟类型与联盟企业间关系性质结合起来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到不同层面的因素是否会在其中发挥调节作用。另外,本研究也了解到目前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联盟类型及关系性质的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联盟网络演化的过程。

4.3 现实启示

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及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目前联盟方式多元化的环境,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处于联盟关系中的企业要建立适度的齐美尔链关系网络,以免因关系冗余而造成派系团体局部信息的拥堵。因为齐美尔链关系是直接关系,适量的直接关系有利于知识的共享和转移,但是过量的直接关系会造成信息及资源过剩,而且中国文化背景下的羊群效应、从众心理也会增加直接关系的过度集聚,所以传统上的“亲上加亲”并非都是好事。其次,虽然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已经进入多元化联盟的初级阶段,股权关系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却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应该注意到股权联盟对齐美尔链关系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发挥负向的调节效应,而非股权联盟并未对齐美尔链关系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产生负向调节作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测,未来非股权联盟的发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股权联盟与齐美尔链之间的关系,削弱股权联盟负向调节带来的冲击。

4.4 研究局限

本研究是第一次在正式的组织领域对齐美尔链关系进行研究。如何基于现有的研究选取更好的研究方法,是未来需要提升的一个方向。另外,由于专利数据的滞后效应,本文只选取了我国汽车车身与零部件行业2010—2015年的数据进行研究,未来须进一步进行跟踪。最后,研究结果能否广泛适用于其他高新技术行业,也有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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