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的药事回顾与展望

2020-01-10 09:35杨延音胡世国
科学咨询 2020年25期
关键词:汤剂饮片中药饮片

杨延音 胡世国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 401331)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而成,在中医临床配方后,供患者冲服使用。曾被称为免煎中药、免煎饮片、中药精制饮片、中药浓缩颗粒等,2001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组织命名委员会讨论,正式定名为“中药配方颗粒”,界定为饮片管理范畴。

而在正式命名界定中药配方颗粒之前,中药配方颗粒已经经历了1989-1992 年的课题前期调研阶段,1992-2000年的科研阶段,主要由江阴天江药业、广东一方制药共同承担饮片改革试点生产研发。天江药业从工艺、质量标准、药效、临床、等效性、管理六大方面进行课题设计,临床则按新药研究设计开展单煎、共煎7个经典方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重大重点课题“单味中药浓缩颗粒的制备与临床研究、等量等效性研究”,也由天江药业及一方制药共同承担,至1999年12月课题组完成了410味中药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等效剂量等研究,完成了20个复方的分煎与合煎等效性的对比研究,证实了配方颗粒与饮片疗效基本一致,为中药饮片的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初步奠定了基础[1]。

2001年7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而后首批广东一方、江阴天江两个试点生产企业,计划在三年内完成 400 味品种工艺、质量标准的统一工作。2002年之后又增加了三九、培力、康仁堂、新绿色4家试点生产企业。6家试点企业共承担配方颗粒国家、省级课题及项目,创制具有企业内控标准的配方颗粒品种600余个。2013年6月26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严格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批准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垄断性”的6家试点企业获益颇丰,天江药业2011年~2014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47亿元、18.92亿元、25.08亿元和31.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93亿元、4.18亿元和5.46亿元,2014年末,这一数字已飙升至6.52亿元。

试点期间,尽管“垄断性”的6家企业获益丰厚,患者、中医师对中药配方 颗粒的认同程度不高。刘传明[2]等通过对在南方医院中医门诊就诊的526例患者进行历3年及南方医院中医师56人进行历时4周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50%门诊患者不接受中药配方颗粒。“完全接受”所占比例与中药房实际配方的比例(不到5%)差距较大,医生的认同比例占30.4%,“不接受”的患者中有83.3%认为其价格太贵。69.6%的医生认为中药配方颗粒不能等同于中药的汤剂。“不接受”的患者中有46.5%质疑多种中药配方颗粒混合冲服与中药饮片共煎是否具有等同的疗效。另外,不少患者反映,中药配方颗粒不能完全溶解,口感问题,给他们带来不良感受。

2015年12月24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征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符合条件的中药生产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增加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范围的申请,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中药配方颗粒统一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等内容,计划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其中。两项行业利好政策,使得业界对于中药颗粒剂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浙江、黑龙江、河南、安徽等省先后出台文件,批准中药配方颗粒省级试点企业,30多家药企由此拿到“门票”。据估计,2018年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已达到20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0%。中药配方颗粒目前已有700余种,占中药饮片品种50%[3]。

2016年8月5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全面启动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研究。

2014到2019年期间,探讨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突增,王金[4],攸利民[5]等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中药配方颗粒对于患者来说,取药时间短、安全卫生、剂量准确、贮存携带服用都方便,对于管理人员来说,具有占用空间小、智能化程度高、高精密度调剂等优势,便于质量管理;对于调剂人员来说,卫生条件好、工作效率高、强度小、药物浪费少、剂量准确性高,发放、调剂错误率显著低于中药饮片。黄洁文[6]对院内79例患者进行中药配方颗粒的服用次数、服药依从性、安全性、有效性、价格合理性、竞争优势调查,并比较患者对中药配方颗粒与中药饮片的接受度。79例患者中,有37.97% 的患者为首次服用中药配方颗粒;患者的服药总依从率为96.20%;患者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6.33%;患者的治疗有效率为88.61%;有37.97% 的患者认为中药配方颗粒的价格不贵,完全合理;有84.81% 的患者认为中药配方颗粒可将服用方便作为竞争优势。刘满花[7]、王金[4]等得到相似结论,且患者认为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偏高。

疗效方面,根据循证医学的原则,随机对照试验(RCT)是评价某一干预措施的金标准,中药配方颗粒与传统汤剂疗效纳入的79个RCT报告进行分析后,发现13.92%(11/79)的研究结果为中药配方颗粒疗效优于饮片合煎汤剂,82.28%(65/79)的研究结果为二者疗效无统计学差异,阳性结果合计96.2%。其中,在结局报告为等效的65个RCT报告中,有63.8%的结果显示配方颗粒总有效率大于饮片合煎汤剂。对纳入的79个RCT报告,采用改良的Jadad 量表进行了方法学质量评价。结果显示,相关研究的方法学质量整体低下,表现出配方颗粒优于饮片合煎汤剂的趋向性。这无疑体现了目前学术期刊对阳性结果报告发表的偏好这种普遍的阳性结果报告,因为整体低下的方法学质量,使得其循证医学价值有限[8]。概括文献要点,“单煎”“合煎”的论证依然是核心问题。

2014年4月至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7次召开配方颗粒法规管理专题会,力图以配方颗粒法规管理为契机,寻找出制定更加符合中药特点管理法规的方式和途径。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从政策层面支持传统产业的创新与市场需求、现代化工业接轨,培植与国际制药知名品牌竞争的民族品牌。

2019年1月,在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制定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的政策文件,报国务院同意后发布实施。2019年11 月 8 日,国家药监局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再次征求意见,同一天,国家药典委公示了巴戟天配方颗粒、白芍配方颗粒等第一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试点统一标准。全国规范统一的质量标准,有利于配方颗粒行业的长远发展。

中药配方颗粒从产生至今的研究,相对于数千年的传统汤剂,只是历史长轴的一个点,然而却是承上启下的历史使命,中药配方颗粒需要更多科研的积累,需要更长时间去探索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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