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兴起背景下的街道垃圾污染防控机制研究

2020-01-15 04:03梁健德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0年12期
关键词:街道垃圾污染

梁健德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0)

1 引言

2020 年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以及疫情防控即将常态化的背景下,为了解决人民的就业问题,带动经济的发展,在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杨宝玲建议,在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释放“地摊经济”的最大活力[1]。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写入国家宪法中。2018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在2020 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19 年提出建设“无废城市”。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问题,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黄显中、付健认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应该包括源头、中间和末端这3 个环节的减量,而在循环经济视角下我国多数城市的生活垃圾治理总体呈现结构失衡状态[2]。赵国华等认为,应该从垃圾污染产生的源头起,增强人民的清洁生产理念、垃圾分类责任意识[3],同时,李大勇等提出要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从而发挥源头减量的作用[4],实现从垃圾产生源头控制的目的。

就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研究分类政策方面,宣琳琳、马丹阳认为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性法规,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政策都是原则性的,而缺少具体可操作性,导致这些法规形同虚设[5]。孟彩英认为政府应该在制定政策时明确城市生活垃圾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标准[6]。此外,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和意识也对垃圾的源头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7]。高成全提出要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素质,并将相关素质教育贯穿教育的全过程[8]。曲英认为应该从个人感知到的利己的环境价值、利他的环境价值、环境态度、主观规范、公共宣传教育以及个人感知到的行为障碍、行为动力等方面,去加以引导激励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9],才能更好地达到源头减量、控制的效果。

从整体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研究而言,郭伟伟认为,主要存在政企社不分的问题,政府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管理者变成了唯一责任管理者,居民生活垃圾的清洁、收集、转运和处理都依靠政府[10]。而从政府内部管理来看,徐丹认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在整个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存在权责归属模糊的问题[11]。李珍刚、胡佳认为,应理顺管理体制中各部门的权责问题,同时要构建多元化主体参与机制[12]。

综上可知,为从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对垃圾进行有效的防治、减量,学者们分别提出了从源头进行分类处理、实行收费制度、理清管理部门权责、构建多主体参与体系、提高居民环境素质与意识等建议。街道垃圾污染治理作为我国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摊经济兴起的背景下,面对经济与环境发展相冲突的问题,尚缺乏现代化有效防控街道污染的机制,为此,对城市街道垃圾污染防控机制进行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2 地摊经济兴起背景下街道污染防控存在的问题

相比于拥有固定店面及商场店铺的个体经营,地摊经济具有时间灵活、短暂(大多是傍晚出摊,深夜撤市),流动性强(地点的不固定性),种类繁多等特点,这些特点同时给街道环境带来各式各样的问题,给城市环境管理者也带来很大的挑战。就污染防控来说,地摊经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摆摊地点缺乏有效规划

2020 年全国“两会”后,在国家的许可下,众多的地摊经营者蜂拥上街开始摆地摊,造成街道环境存在很大的被污染隐患,主要表现在地摊经营缺少合理的规划。首先,在摆摊地点规划方面,目前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章制度规范地摊经营的地点和时间,导致地摊经营在时间和地点上显得杂乱无章。其次,在准入门槛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规定。划区经营是有效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准入门槛的划定,可以按类划分经营范围,例如餐饮区、生活用品销售区等,对于其产生的垃圾也可以更好地分类管理。目前在这方面的规划明显不足,不仅缺少制度类的规范,也缺少相应的人力、物力进行监管,导致地摊经营存在很大的街道垃圾污染隐患。

2.2 污染防控责任难以明确

地摊兴起的时间和地点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主要是随人而起,随市而兴,换句话说,就是哪里具有潜在生意就去哪里。一般来说,在人员生产生活密集的小区、工厂、商场、学校以及大型繁华街道等附近往往是最好的摆摊地点。而由于经营者出摊时间往往是从傍晚到深夜,这可能是街道环保人员以及商场、小区工作人员等下班的时间,所以地摊造成的垃圾没有人能及时打扫,可能会随风飘走,或者堆放到第二天变酸臭。地摊产生的垃圾污染责任主体涉及消费的群体和地摊经营者,但是负责清洁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的哪些部门负责尚不明确,街道的环保人员、附近的商场和小区工作人员、摆摊的摊主或者是乱丢垃圾的消费者都有责任,但很难具体归类属于谁的责任。

2.3 流动的环保设施与环保人员未能满足需求

在街道上相隔不远的地方就会配有垃圾回收桶,可便于收集路上行人产生的垃圾。但是,到了晚上地摊兴起的时候,人们会聚集在某一路段,并且在该地制造大量的垃圾,包括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等生活垃圾。这时候的垃圾产生量大,且时间集中,单靠街道放置的固定的垃圾回收桶是无法满足需求的。如果没有便捷且足够的垃圾回收设备,且环保人员未能及时清运的话,就会导致垃圾乱丢或者堆积如山的现象发生。由于地摊经济兴起的突发性、随意性以及无法预测性,限于人、财、物力资源的有限性,相关部门不可能提前准备好足够的设备,再加上环保人员未能随时清洁,进而导致污染没能在源头得到很好的控制。

2.4 监管不足导致污染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有效的监管体系可以减少污染的产生,要实现对地摊经济的全程监督,目前还是缺乏专门的人力和设备来进行监管。首先,从人力方面来说,监管主体是谁,监管的对象是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去监管,这些都没有相关规定。其次,从监控设备方面来说,尽管城市街道监控体系已逐渐完善,但是有些地区尚未做到有效的人脸识别,即使做到了也不可能因为某些人乱丢一袋垃圾而全城搜索并惩罚其违规行为,这样的执法成本显然过于高昂。

2.5 污染成本小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相比于流动地摊,固定店面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原因是其具有稳定性。相关环保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其可以通过聘请保洁员或者自行处理的方式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如违反相关环保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较高的处罚成本令其不敢违规。但是对于流动地摊来说,由于其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一旦缺乏相关主体对其进行环保监管,则无法对相关污染制造者进行追踪并处罚。或者在缺乏相关规定制约下,哪怕发现其违规行为,也只能对其进行简单的口头警告,其并没有产生实质上的损失,污染成本较小,不利于污染的防控。

3 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构建街道生活垃圾污染防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实现城市街道环境污染的有效防控,必须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协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完善相应的治理依据、监管体系以及责任体系,将个人征信与环境信用相挂钩。

3.1 明确摆摊地点与时间,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为了更好地规范地摊经营,方便对地摊经营者的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地摊经营规范和构建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首先,明确地摊经营的地点及时间,具体规范哪条街道的哪个地方在哪个时间段可以进行地摊经营活动。其次,在地摊准入机制构建方面,要明确划分经营地点,明确哪种商品可以经营,哪种商品不可以,入场经营要具备什么条件,加强对地摊经营者个人环境诚信行为的考核。

3.2 明确污染防控责任体系

为使街道环境污染得到有效的防控,要将污染防控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实现地方党委领导、政府执行、企业和社会群众协同,构建多主体协同防控责任体系。首先,根据地摊经济兴起的地点明确相关防控责任人。地方的党委部门要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相关环保部门要做好巡查监管工作,街道办要负责做好具体监管工作,防止地摊经营者制造大量的污染,并对后期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其次,对潜在污染制造者进行责任划分。地摊经营者主要负责收集清理摊前环境卫生,并将垃圾放到指定位置。再次,街道环卫工人进行卫生兜底。环卫工人负责将收集的垃圾进行转运和处理,同时进行最后的卫生清洁工作。

3.3 完善污染防控规章制度

为了有效防控街道垃圾污染,地方政府可以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第一,规范地摊经营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明确不同摆摊地点的准入机制,防止在公园、名胜古迹以及居住小区附近等地方出现可能带来严重污染的地摊经济。第二,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污染防控责任体系的划分,明确防控的责任主体及其义务。第三,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控惩罚机制,对于乱扔垃圾或者不按要求清理卫生的经营摊主进行一定的惩罚,如进行罚款和限期不得出摊等。街道办可以在依据政府出台的相关防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防控细则。

3.4 构建有效的污染防控监管体系

构建有效的污染防控监管体系是降低污染发生的有效措施,同时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的依据。第一,从监管主体来说,需要协调党委、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四大主体来共同合作,从而形成高效的网络覆盖式监管体系。第二,从监管方式看,需要人力监管和设备监管相结合。通过街道办、环卫工人、志愿者或者专人监督等形式,对地摊经营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结合摄像头等设备进行监督。第三,从监督过程来看,要强化监督的全过程,从准入开始监督,明确哪些可进,哪些不可进;加强过程监督,防止在营业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垃圾污染;重视结果监督,考核商户是否已完成清理任务。第四,从监管内容看,主要包括哪些主体产生垃圾,产生什么垃圾,责任主体是谁,是否进行了处理。

3.5 增加流动环保设施和人力

地摊具有高度流动性,因而一些夜市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在某条街道产生大量的垃圾,因此,需要大量的垃圾收集容器以及人工进行清理,才能维持街道的清洁。为有效应对垃圾污染问题,地方街道办等相关的环卫管理部门应该制定好应急处理措施,增加具有流动性的垃圾桶,在夜市开始经营前布置好,并安排好相应的清洁人员,加强夜市的卫生清洁,在夜市结束后及时将产生的垃圾进行转运清理。

3.6 打造污染防控信息联网系统,将污染防控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为有效防控污染,可以将个人环保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中。首先,要建立信息联网系统,在系统上对摆摊摊主进行实名登记,并将相关的个人环保行为进行网络记录。其次,在摆摊的街道设置临时监管值班点,加强准入和退出商户的信息记录,对摆摊摊主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管。再次,将个人信用值与个人的环保行为相挂钩。当个人恶意制造污染或者屡次违反相关环保防控规定并屡教不改时,可以通过扣减个人信用分的方式进行制约。

3.7 通过有效的奖惩机制提高环境污染防控的效力

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群众之间的相互监督行为,对于主动监督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污染情况的个人,根据其举报的次数和事件的影响程度,可通过物质或金钱的方式对其进行相应的奖励。对于积极配合污染防控行为的摊主,可根据其表现奖励其具有优先选择摊点的权力;而对于违反污染防控规定的个人,可根据其污染的次数和带来的不良后果,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责令更改、限期不得出摊、处罚环境保护金、扣减个人环境信用分等。

4 结语

开放地摊经济,有助于实现刺激消费、增加就业的目的,但是为防止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地摊带来环境污染问题,避免出现“一禁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需要提前做好有效的污染防控工作。提高地方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地方政府要出台具体的污染防控规章制度,构建有效的污染防控监管体系、责任体系。同时要打造多主体协同参与的污染防控体系,通过有效的激励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利用惩罚制度制约人们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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