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时代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问题研究

2020-01-17 15:41李俊鹏天津师范大学武清区融媒体中心
环球首映 2020年5期
关键词:舆情政府

李俊鹏 天津师范大学 武清区融媒体中心

一、网络舆情的基本概念

网络舆情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网络,另一部分是舆情。舆情自古以来就存在,南唐诗人李中写的《献乔侍郎》中“格论思名士,舆情渴直臣”,就出现舆情一词。舆在古代存在多种含义,既指马车,也指牵马的人、社会地位底下的人,后来不断演变发展成大多数民众。而舆情就是指社会大众对某些触及自身利益的事件而所产生的态度、情绪、言论的总和。对于网络舆情,目前国内学者众说纷纭,虽然已经做出相关的界定,但仍未达成相关统一意见。有的学者指出,网络舆情是广大群众通过移动互联网络平台对当前新闻热点所产生的态度、行为的总和。有的学者则认为,网络舆论是社会公众在互联网上对某个事件或者焦点表现出来的具有影响力且带有其个人倾向性的意见或者言论。还有学者指出,网络舆情就是以网络作为发声载体,以当前的热点事件为中心,是广大网民观点、价值观的体现。综上所述,网络舆情是广大公民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事件所发表的言论、看法和态度的总和。

二、网络舆情的特点

在全媒体时代,人人都有一个“麦克风”,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互联网本身又是一个虚拟环境,具有很强的开放性,所以说,网络舆情具有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螺旋式群体极化性等特点。一是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快。当某些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后,可能经过几个小时就会传遍世界各地。网民可以通过浏览各大平台知晓事件、发表意见,同时,事件又经过各大媒体快速报道,形成热点事件,从而形成网络舆论。二是网络舆情波及范围广。当某些热门事件发生后,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了解。在热点事件开始传播时,网民只是知晓事件的一部分,加上由于缺乏有效的网络监督管理,导致谣言四起,使网民陷入无知、恐慌的状态,很容易对当前事件缺乏理性判断,出现极端言论,最终造成社会矛盾。三是螺旋式群体极化性。当前,我国已经实行网络实名制,但在网络中用户的身份是匿名的,因此,网民可以利用网络来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而这些情绪往往是消极、片面的。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网民对事件也越来越了解,对热点事件有了全面的认知。所以,对于事件的认知是动态的、螺旋式的,这与传播学当中沉默螺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三、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治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我国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显得猝不及防,尽管地方政府做出很大努力,但是在应对网络舆情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事件时机把握不恰当。在全媒体时代,移动互联网本身就具有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当事件在网络中持续发酵时,由于当地政府应对网络事件不及时,或在处理过程中采取不合理的方式,想尽快平息舆论,往往会导致个人的作用强于网络舆情处理机制的作用,反而将事件扩大化。同时,当网络事件发生后,需要层层向上级汇报,处理舆情时行政程序烦琐,导致地方政府处理网络舆情时效率低下,延误了处理网络舆情的最佳时机。另外,公民在公共事件当中有知情权,但是在处理网络舆情事件的时候,地方政府往往不能够将群众想了解的事情及时公布,在涉及事件信息时往往语焉不详、信息公开的不到位,这样处理就会让公众盲从,导致网络舆情往不利的方向发展。

2.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监管不到位。热点事件在网络发酵后,地方政府本应该有一套监测机制,能够发现问题,但是这套监测机制也是不完善的。网络监管部门在运用这套机制时,运用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不能有效及时的发现网络舆情,更不能很好的引导网络舆情。同时,由于自媒体等公众账号繁多,对于自媒体的监管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新媒体技术掌握不够,导致网络舆情预警不及时。在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地方政府只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比较传统的方式传播信息,没有太多传播信息的新渠道,造成网络舆情危机的爆发。

四、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论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监管的理念落后。个别地方政府思想观念落后,对网络舆情重视程度不够,对于网络治理没有形成正确的观念,遇到网络舆情时,只会运用遮堵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对于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很多法律规定较为模糊,虽然我国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但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是针对某些突出性的问题,如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对网络空间网民的权责利等界定不够清晰,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2.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缺乏统筹协调。当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处理网络舆情事件往往会牵扯很多部门,这里面既有宣传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也有医疗及其他利益相关部门。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不顺畅,有的部门可能和事件关联不大,而不愿意配合,也有的害怕被问责而推诿扯皮。同时,面对网络舆情事件时,各部门之间也存在协调不一致、方法不统一,单打独斗的问题,这就加剧了矛盾的聚集,导致处理网络舆情更加复杂化。

3.缺乏专业机构和人才。移动互联网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展相当迅速,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管尚处于初步初级阶段,我国相应的网络舆情检测机构和相关人才相当匮乏。目前,在我国网络舆情监测的研究和实践都很少,大部分地方政府处理网络舆情相当少,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同时,网络舆情监测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这就要求网络舆情工作人员有更强的专业性;网络舆情监测的人才培养机构也相对较少,这就造成了网络舆情监测人员的不足。

五、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治理的对策

1.地方政府应树立媒介融合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舆情监控价值取向。在全媒体时代,网民可以利用自媒体平台参与政治监督、发表言论,也可以通过传统媒体了解自己所想获得的知识。所以说,地方政府应该树立媒介融合的理念,对于网络中的各大平台进行监督管理,树立“一盘棋”思想。同时,地方政府应该转变舆情管控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取向,站在公众的角度解决问题,科学合理的引导网络舆情。

2.地方政府应提升网络舆情治理多部门协作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地方政府应该整合资源,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协作机制。另外,地方政府应明确各自职责,做好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个部门之间的优势,提高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应对水平。与此同时,在选择新闻发言人的时候,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新媒体的特点,要求新闻发言人熟练掌握各种交流方式方法,以真诚、亲民的方式应对网络舆情。

3.地方政府应培育人才,建立专业的网络舆情分析团队。地方政府之所以处理不好网络舆情事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缺乏专业化的人才。各级政府应该重视网络舆情人才的培养,吸收注重选择政治素养高、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进入网络舆情分析队伍,定期组织网络舆情人员培训学习,搜集网络舆情相关信息,预测网络舆情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可以邀请网络舆情方面的专家加入团队,为地方政府引导网络舆情提供建议。另外,地方政府还需完善网络舆情队伍保障机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对网络舆情队伍进行考评奖惩激励机制,保障网络舆情队伍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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