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治理: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治理模式的新探索

2020-01-27 06:01李昊姮
锦绣·中旬刊 2020年10期
关键词:政府治理大数据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环境也逐渐变得复杂多变,政府治理面临着多重挑战。大数据时代,智慧治理是政府治理模式的一种创新。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模式,智慧治理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协同治理发展、提供精确的服务、提高治理效能。但是智慧治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着协作困难、人才匮乏、信息不安全和隐私泄露、智慧治理基础设施薄弱等挑战。为了推进智慧治理,政府部门必须树立协同治理的理念,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和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智慧治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信息监管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政府治理绩效。

关键词:智慧治理;大数据;政府治理

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物联网、区块链、块数据等新兴技术不断发展与成熟,催生了一场社会变革。面对社会转型,政府部门不得不加快变革治理方式。大数据技术为数据处理提供了更为科学、有效的方式,新兴技术为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新兴技术在影响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改变的同时,也在渐渐地渗透到政府治理领域中,加速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政府智慧治理不仅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变革,还是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的转变[1]。“大”、“物”、“移”、“云”、“智”、“链”等新兴技术嵌入政府治理,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政府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回应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公众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生活。

一、政府智慧治理的内涵

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对智慧治理的探索。自IBM公司提出“智慧地球”的理念后,世界各国都开始步入建设智慧城市的行列。我国也通过设立智慧城市试点探索智慧治理。我国关于智慧治理的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电子政务阶段,随后经历了政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阶段,再逐渐发展到以智慧城市为代表的智慧治理阶段。学者们往往从多个角度阐释智慧治理。智慧治理本质上而言是以技术为主要导向,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结合各方的力量所建立的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2]。智慧治理是指政府部门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收集城市运行的核心信息,快速回应公众需求,为其提供更美好的生活[3]。智慧治理提供多元化服务,同时也强调以人为本[4]。智慧治理不仅是政府角色智慧化,还是城市管理智慧化和公民参与智慧化,“智慧”离不开技术驱动、制度确认和观念支持[5]。以上觀点均强调现代信息技术在治理中的作用,同时重视以人为本,而非简单的技术治理。因此,本文将政府智慧治理定义为一种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下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以满足公众需要,推动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模式。

二、政府智慧治理的价值阐释

1、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决策科学性。

政府部门将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通信等应用到日常工作中,有利于及时获取社会动态及相关的数据,政府部门可以快速准确地发现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及有效数据可帮助政府部门进行预测,抵御风险灾害,降低损失。大数据技术模糊了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信息边界,便于政府与其他主体加强沟通交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通过深度挖掘数据,可为政府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可靠的决策依据。

2、有助于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

大数据时代,城市智慧治理逐渐呈现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的新型城市治理格局[5]。传统治理模式中,政府部门占据着绝大部分数据资源,其他治理主体缺少话语权、参与意识薄弱。在智慧治理中,信息技术为社会主体与政府搭建了互动平台,逐渐打破政府与社会主体间的信息壁垒,双方可以突破时空限制进行互动。建立一种政府部门为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网络,提高政府治理绩效。

3、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精细化。

智慧治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治理信息系统,通过对数据进行收集、处理与分析等实现了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的清晰化,清晰地呈现城市社会的治理途径,深描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及规律[6],为精细化治理奠定基础。通过大数据平台对社会公众利益诉求整合分析,准确把握公众的需要。根据社会问题的紧急程度,合理分配资源,从源头解决社会问题。用智慧治理推动精细化治理,能精确诊断治理中的关键问题,从而找到成本最低、最便捷的处理方法[7],有利于避免 “碎片化”带来的高成本。

4、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智慧治理有利于政府部门快速整合公共服务中所需的数据信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在大数据技术的助推下,政府信息公开逐步透明化,权力运行“有迹可循”。信息技术使得精细化考评成为可能,实现政府部门工作内容精细化、工作目标具体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等为绩效考评提供依据,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三、政府智慧治理面临多重挑战

1、协作困难,难以实现协同治理。政府内部存在“信息孤岛”。某些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或是为了规避风险,拒绝共享数据。数据共享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跨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平台的日常维护需要较高成本,导致数据难以共享。企业无法从政府所公开的有限的政务信息中获得有价值的内容,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对政府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响应。参与渠道的增加丰富了公众参与治理的方式,但存在参与不足和过度参与等问题[8],主体间互动易出现无序和混乱的特征,导致参与混乱和治理失序[9]

2、人才匮乏。在智慧治理中不但需要各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而且还需要懂得智慧治理技术的专才,这些人员除了要精通智慧治理技术的应用,还要了解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和工作职能。面对现代信息技术对治理方式的变革,政府部门或社区工作人员很难适应新型治理模式下的工作任务。由于缺乏健全的智慧治理人才培养机制,目前我国的智慧治理方向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短缺。

3、技术风险。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治理效能的同时,带来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我国尚未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数据的共享和开放的规范有待完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大数据立法進程。技术不能从根源上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大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政府部门日后的重要工作。此外,政府智慧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技术,容易陷入“唯技术至上”的误区。

4、基础设施亟需完善。在平台建设方面,我国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缓慢,资金来源、平台维护等成为平台发展的阻碍。我国尚未建成全国性的大数据共享平台,一些地方政府的数据平台存在着信息滞后、功能不够完善等问题。由于信息更新慢、使用体验差使得很多政务APP被称作“僵尸APP”。无论是数据平台的建设,还是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渠道建设,都会影响政府智慧治理工作推进。

四、政府智慧治理的优化路径

1、强化协同治理。转变治理观念,通过改变原有的行政流程,加强治理主体对智慧治理的理解与认识,明确治理主体的责任边界,加强协同治理。同时要加强治理主体之间线上线下的沟通互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了解社会热门问题,回应公众的诉求,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1. 、消弭信息孤岛。目前,我国主要有上海市政府数据网、北京政务数据网和哈尔滨政府数据网等地方政府数据平台。通过规范大数据的数据标准和操作流程,明确不同场景下数据共享的使用规则;健全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渠道,建立全国政务数据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此外,将政务数据共享纳入绩效考核项目,形成问责监督机制,推进政府数据共享。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智慧治理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办学、吸引海内外英才,提升人才专业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不但要学习政府治理知识,还要学习智慧治理应用技术相关知识。建设大数据技术实验室,提高我国在大数据技术、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领域的技术水平。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够胜任智慧治理中的工作。优化人才环境,落实各项激励政策,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

4、增强信息安全。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信息被盗、隐私泄露等风险。要建立健全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加快信息公开、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数据收集、数据挖掘、数据储存、数据保护以及数据交易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确立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权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数据共享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定期评价智慧治理硬件设施和软件设备的安全防护水平,提高防范系统漏洞的能力。明确数据开放面向的群体,含有公众隐私的数据需经“脱敏”处理后公开。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大数据建设中的权责,建立并完善数据保密与风险分级管理机制[10]。严惩泄露信息的行为,加强对非法泄露和倒卖信息等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

5、完善智慧治理基础设施。完善物联网、GIS、人工智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务云平台建设。政务大数据云平台可以应用于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办公、一站式服务、政府职能决策以及城市应急指挥中心等。加快推进国家级大数据共享平台和覆盖全国的大数据中心网络的建设。例如在政府绩效评估领域,可以建立起全国性的政府绩效管理数据库[1],提高政府绩效评估效率。搭建智慧治理线上参与平台,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提升政务APP使用体验,为社会多元主体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参与渠道。

五、结语

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日趋成熟,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动力,也为智慧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这并不代表智慧治理的实践是一帆风顺的。在智慧治理中需要处理好技术理性与情感关怀、信息安全与自由、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智慧治理面临的困境也并非难以克服。在智慧治理中除了重视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支撑以外,还应该重视政府为主导下多元主体共治的协同治理体系的建设,鼓励公众参与智慧治理,加快推进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立法,为智慧治理提供法律保障。智慧治理以技术为支撑,但更强调人在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智慧治理离不开智慧设施和技术等基础设施的支撑,但是更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防止智慧治理造成的情感缺失,回应公众需求,为公众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参考文献

[1]李云新,韩伊静.国外智慧治理研究述评[J].电子政务,2017(07):57-66.

[2]汪锦军.城市“智慧治理”:信息技术、政府职能与社会治理的整合机制——以杭州市上城区的城市治理创新为例[J].观察与思考,2014(07):50-54.

[3]杨冬梅.大数据时代政府智慧治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15(02):163-166.

[4]沈费伟.智慧治理:“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新模式[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04):1-8.

[5]谭成华.智慧治理的内涵、逻辑与基础探析[J].领导科学,2019(24):51-53.

[6]韩志明,李春生.城市治理的清晰性及其技术逻辑——以智慧治理为中心的分析[J].探索,2019(06):44-53.

[7]陈水生.我国城市精细化治理的运行逻辑及其实现策略[J].电子政务,2019(10):99-107.

[8]张峰.大数据:一个新的政府治理命题[J].广西社会科学,2015(08):133-138.

[9]王振兴,韩伊静,李云新.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化:解读、困境与路径[J].电子政务,2019(04):84-92.

[10]杨冬梅.大数据时代政府智慧治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15(02):163-166.

李昊姮(1997—),女,彝族,贵州毕节人,硕士,研究方向:区域治理与政府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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