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北伐时期的粤北地方社会

2020-02-24 22:08赵燕玲
韶关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民团粤北韶关

赵燕玲

(韶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

粤北是北向出入广东的重要门户,民初以来,特别是1920年代前期,南北政权分立,军阀混战频繁,粤北成为各方力量争夺的重要所在。连年的战争与频繁的权力更迭不仅使粤北地区饱受战乱之苦,也使政府的地方控制体系出现“真空”,商会、商团、民团①“民团”的范围极广,可视为民间武装团体的统称。1924年《广东全省民团条例》将民团分为“农团、工团、商团、乡团”四类。民国时期广东民团问题尤为引人注目。本文所指“民团”,主要指“乡团”,以区别于“商团”。等民间组织和武装成为地方社会的实际控制力量,他们的政治态度,也影响到角逐各方力量的变化。

孙中山对粤北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视。1922年和1924年,曾两次以韶关为大本营,督师北伐,甚至还有过摆脱广州、在粤北建立“一干净土为练军及试行民治之地”[1]248的设想。孙中山对粤北地区的期望,除粤北重要的军事价值外,也与其在广州的被动局面有关,而北伐期间粤北地方社会对孙中山的支持也呈现出一定的反复,这实际上是清末以来地方权势的“自治性”与国家权力之间矛盾的反映。

一、民国初年粤北地方社会的控制力量

民初以降,北洋军阀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军阀割据,政局混乱,粤北地区也因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和军事价值而成为各方力量激烈角逐的场所。从1913年至1924年孙中山韶关北伐期间,粤北先后处在龙济光、滇军、桂军、粤军陈炯明势力以及北军等各方力量的反复争夺与控制之中。连年的战争及由此引起的兵燹、盗匪、苛税等问题,给粤北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粤北人民消灭军阀实现政治统一的政治诉求更为迫切。

各方力量在粤北地区的争夺,也导致了政府对基层社会的失控。商会、商团、民团等民间组织和民间武装逐渐成为地方社会的实际控制力量。

(一)商会的地方权威

商会是商人的近代组织,商会在中国的出现,是晚清政府“新政”改革的成果。1904年,清政府大力提倡并谕敕各省成立商会,以期推动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各地商会成立后,力量迅速发展,至民国初年,商会已经成为全国城镇普遍存在的凝聚商人力量的自助组织。

广东自明清以来,特别是近代开埠以来,逐渐形成了一种“弃农从商、弃儒从商、弃吏从商的崇商社会现象”[2],尤以珠江三角洲一带为甚,因而这一地区商人团体的政治影响力越来越大。粤北地区商贸活动和经济实力虽远不能和珠三角相比,但也是往来于湘赣一带的重要商贸通道。自1904年清政府大力倡导各地成立商会以来,粤北各县也纷纷成立商会或其他商人组织。各地商会不仅担负着“保商”和“振商”的功能,还在各方力量在粤北激烈角逐和政局频繁变更的背景下,代表地方社会与防军、政府交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行使地方政府职能,以下事件可见一斑:

其一,1920年第一次粤桂战争时期,桂军节节败退,曲江知事闻粤军行将赶至,竟先自离署,而由曲江商会会长梁策宣代理篆务,维持一切[3]。沈鸿英在离韶返桂之前,也将镇守使印交由商会保管[4]。

其二,1923年孙中山讨伐桂系沈鸿英,沈军据连州城反抗,滇军围城久攻不克,城中居民粮食已尽,危在旦夕,前县议会议长叶其森代城中百姓向滇军旅长何尽夫请愿,何以为叶系沈军说客,将其逮捕,留押讯办。滇军克城后,由全城各界联名,连县商会会长刘剑虹具保,叶其森被释放。后叶其森与刘剑虹因事远出,何尽夫疑二人串通逃匿,呈请省府立案通缉,连县绅商百姓又联名具保。滇军军长朱培德认识到:“若不代为请命,则以后连城状况,必不堪设想”,请呈孙中山,后经孙中山亲自批示,省政府撤销了对叶其森等人的通缉[5]。

其三,1924年3月孙中山筹备第二次北伐时期,樊钟秀所率豫军驻扎韶关,由于豫军军纪败坏并伤毙人命,引发全市罢市风潮。曲江商会联合其他绅商学界团体两次致电孙中山,请求豫军予以处置,最终事件以樊钟秀同意商民提出的三项条件而了结[6]。

从上述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地方商会的威望与控制能力,对于这个力量,驻军、政府都不能忽视。

(二)商团对地方治安的作用与影响

商团是城镇商人组织的自卫武装组织。商团和类似的商人武装团体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商人的力量和影响。

近代以来,广东盗匪问题极为严重,进入民国以后,广东政局变动频繁,加之入驻广东的“客军”贪横,盗匪之外又生出种种兵患,兵匪合一,致使匪患问题更为严峻。商人则是匪患问题首当其冲的受害者。由于政府辑盗无力,广东商人形成了“官卫不如民卫”的共识,1912年1月,广东成立了首个商团——广州商团(粤省商团),此后,各地纷起组织商团自卫。

粤北地区商团的成立,在时间上要迟于珠三角一带。但至迟到1920年代初,粤北各地的商团已逐渐成立并迅速发展,不仅县有商团,甚而乡镇、各商业行会也组织商团。如1924年孙中山在韶关北伐时,参加韶关各界召开赞助北伐大会的商团组织,就有曲江商团军、大塘镇商团军、西河自卫商团、南(雄)韶(关)始(兴)船行商团、南韶始杉行商团等[7]。

这些商团拥有比较精良的武装,平时负责巡逻维持市面治安,也进行一定的操练,不仅震慑匪徒,也在市民中积累了一定的口碑,很快发展为一方最具影响力的民间组织。据《清远县志》载,民国九年(1920)2月7日,清远一区署长孙筹芳令商民将营业捐铺租捐交由区署管理,并拘留会长团长,令其遵命。商团即派团军围攻区署,县知事不得不饬令释放商会会长和商团团长,各行营业捐仍由商会主理。事后,“各商民以此加入商团者三百名”[8]342,极大地增强了商团的势力。不独如此,有些商团甚而还会和驻军发生冲突。如1925年3月曲江商团军与驻韶滇军赵成樑部新收编的士兵,在联合会操之际,发生冲突,“当时枪声卜卜,势颇剧烈。虽经长官制止,卒无效果”[9],后被滇军率队平息,但造成30余人毙命的悲剧。

(三)民团(乡团)的力量与影响

“民团”,是对因自卫需要而组织的民间武装力量的泛称。19世纪50年代,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清政府鼓励各地兴办团练以对抗太平军。太平天国失败以后,这些团练延续下来,由当地士绅掌控,成为维持地方治安的重要力量。进入民国以后,由于广东政局的频繁变动,各地民团组织迅速发展,在名称上也是五花八门,如“乡团”、“保卫团”等,大体分为附属于城市的商团和附属于村落的乡团两种类型。本文所言民团,主要是指乡团,以区别于势力强大的商团。但由于县以下商团、乡团界限往往很难划分,在本文的论述中,也难免出现一些混淆。

民团的组织者和操控者,主要是地方绅耆,后来随着民团的逐步职业化,一些土豪、土匪头目也参与其中,民团势力愈益膨胀。1923-1924年是粤北民团大发展时期。1924年孙中山在韶关北伐时,韶关各界召开赞助北伐大会,参加大会的民团组织,仅曲江一县,就有枫湾保卫团、大塘保卫团、曲江城第一团、曲江城第二团、曲江民团总局、曲江西水仁和墟保卫团、河西自卫团、南门沙洲尾水陆自卫团、南水清平约保卫团等[10]。

民团不比商团,有各地商会的资助和商人的捐纳,其经费来源,全由自筹,主要是地方加抽捐税所得。如1916年清远县成立捕属保卫团,其经费即是“抽田亩、耕牛、火笼各捐支给”[8]342。这种经费筹措往往导致民团与乡民特别是农民之间的矛盾,但由于民团势重,农民也无可奈何。1924年后,随着农民运动蓬勃开展,各地农协纷纷成立,民团就成为镇压农民运动的急先锋了。

二、北伐时期孙中山对粤北地区的政治期望

自1917年孙中山举起护法旗帜南下广州至1924年孙中山二次北伐,孙中山先后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并于此期间,两次督师北伐。然而广州政权面临着极为复杂的内外环境,孙中山的北伐活动也受到多方掣肘,困境重重。在此背景之下,孙中山曾设想摆脱广州,在粤北建立“一干净土为练军及试行民治之地”,可见其对粤北的重视和期望。

(一)孙中山北伐时期的政治困境

孙中山北伐的根本目的,在于讨伐北洋直系,消除军阀政治,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权主义,其中,第二次北伐,更带有“不仅在推倒军阀,尤在推倒军阀所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11]的反帝色彩。然而,两次北伐,孙中山都面临极大的困难:

其一,财政困难。财政问题一直困扰着孙中山的革命政权。护法战争失败以后,广东处在西南军阀的控制之下,他们横行乡里,勒索百姓,各自控制税收,致使广东财政资金奇缺,1920年孙中山重建护法军政府时,广东财政几乎濒于破产。财政困顿严重制约着孙中山的北伐行动和其他革命活动,第一次北伐时期,北伐军甚至面临着“不为流寇,则为饿殍”的艰难困境,第二次北伐时期,财政困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

其二,内部分裂。孙中山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从军事上看,都不同程度地依靠粤军和滇桂西南军阀的力量,因此,在广州政权内部,滇桂军阀之间、滇桂军阀与粤军之间以及粤军内部之间的矛盾此消彼长,成为孙中山北伐行动和革命政权发展的最大掣肘。粤桂战争之后,孙中山和实际掌权的粤军总司令、广东省长陈炯明之间的矛盾就已非常严重,由于陈炯明对北伐的反对和阻扰,孙中山被迫改变北伐计划,将北伐军由桂林撤回,临时改道韶关,挥师江西。1922年6月,陈炯明更是公然发动叛乱,孙中山蒙难广州,第一次北伐失败。二次北伐时期虽然已成立了黄埔军校,但黄埔一系尚未成军,北伐军主要由谭延闿、程潜的湘军、朱培德的滇军、樊钟秀的豫军、吴铁城的粤军警卫军及赣、闽、晋、陕等各军组成。这些军队良莠不齐,目的不一,难以指挥。如当时驻扎在粤北的滇军的赵成樑师,是“完全不听孙中山指挥的。”[12]另一方面,随着孙中山对国民党的改组和国共合作的实现,国民党内部的矛盾愈发突出,进一步加剧了孙中山的困境。此外,政权内部财团势力强大,最终酿成商团叛乱。

其三,外部掣肘。主要包括:(1)北洋政府的压力;(2)列强的压力。在联俄政策提出以前,孙中山一直积极寻求所谓西方民主国家的支持,由于孙中山的革命思想、目标与列强的利益相对立,列强非但不予合作,反而不断施加压力,特别是在“关余”(粤海关关税余额)问题上,牵制南方政府。1923年12月,英法美等五国军舰集结于珠江白鹅潭内,对南方政府进行军事威胁,反对收回关余主权,进一步加剧南方政府的财政危机。(3)陈炯明势力的反攻。1922年“六·一六兵变”后,陈炯明控制广东,1923年1月,孙中山在滇军支持下通电讨伐陈炯明,陈炯明战败下野,盘桓东江,成为广东革命政权的最大威胁。(4)舆论压力,特别是在北伐问题上,以《申报》为代表的所谓“无党无偏”的社会舆论多持反对态度。

(二)孙中山对粤北地区的政治期望

面对广州的困局,孙中山希望在粤北建立“一干净土为练军及试行民治之地”,在此基础上,力图中原,实现统一大业。他在给蒋介石的信中指出,由于广州面临的困难局面,“此地不能一刻再居,所以宜速舍去一切,另谋生路”;“现在之生路,即以北伐为最善”[1]32,当驻守韶关的滇军赵成樑部提出要孙中山发放三千支枪才能北伐时,孙中山即电令蒋介石予以满足,并特别强调此举意义:“不独要他北伐,且同时要他交回韶关防地为大本营练兵之用,实为两利也。”“若此时不把韶关廓清,则以后更难,如此,则吾党欲得一干净土为练军及试行民治之地亦不可得”,故以三千枪“而易一南韶连,其利实大”[1]248。广州商团叛乱期间,孙中山多次严令蒋介石放弃广州,甚至欲将黄埔军校迁往韶关,可见其对粤北、对韶关的期望之高。

孙中山欲将粤北变为可靠而巩固的根据地,也需要得到粤北地方社会的支持。因此,大本营驻韶时期,孙中山尊重当地商会士绅的权力与声望,接受他们提出的合理诉求。如前述驻韶豫军扰民案的处理。其后,孙中山特别颁布训令,要求各军“严饬所部”,“约束士兵,毋得滋扰市场,以肃军纪。切切。”[1]225-226

三、北伐时期粤北地方社会的政治选择

孙中山北伐时期,粤北地方势力、社会势力鉴于民初以来“客军”对粤北的危害及孙中山的威望的损害,总体上是支持孙中山和北伐的,但由于利益的矛盾与争夺,他们的立场也出现一定的反复。

(一)粤北地方社会对孙中山的支持

其一,为北伐驻军解决实际问题。1922年孙中山改道韶关北伐,北伐军抵韶后,由于人数众多,不得不占用校舍,韶关绅商学界等集议筹款搭大棚厂数座,解决军队住宿问题[13]。第二次北伐时期,南雄县长杨嘉脩和南雄绅商各界还主动筹建北伐兵站,筹措物资[1]214。

其二,支持平叛。1923年孙中山在北江平定桂系沈鸿英叛乱时,得到粤北地方社会的大力支持。韶关绅商学界公推曲江商会邓会长为主席,通电各界:“后誓拥护孙公,保卫桑梓”,“并通告各属民团,联合一致抵抗沈北贼军,救国救乡,义无反顾。”[14]而北江民团,则因“截击沈北贼军厥功甚伟”[15]而受到孙中山的多次嘉奖。

其三,声援北伐。1924年9月孙中山赴韶后,韶关各界即召开大会,发表《韶州各界协助北伐大会宣言》。《宣言》称韶民“对于革命政府为打到军阀、打到帝国主义以解除人民痛苦而北伐,当视竭力所及,协力赞助”,并号召全国同胞,“齐起团结,协力赞助”[16],9月 29日又召开韶关各界赞助北伐大会,韶关各商团、民团几乎悉数出席,场面极为隆重[17]。

(二)粤北地方社会立场的反复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在国家权力衰微的背景下,以商会、商团、民团为代表的粤北地方社会对孙中山的支持,是建立在保持自己自治利益的基础之上的,一旦他们认为这种利益受到威胁,立场就会出现反复。在1923年孙中山讨伐沈鸿英的战斗中,谭延闿部湘军为支持孙中山,由湘入粤,却遭到仁化县乡团的武力抗拒,广州商团事件发生后,粤北各地商团立场的转变则最能反映问题。

广州商团是广东成立最早的商团,至1924年已发展成为拥有常备军4 000人、后备军4 000人的强大规模,其实力是历届广东省政府都无法小觑的。孙中山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之初,也对商团实行优容政策。然而,随着商团势力的不断膨胀,商团“自治中立”的利益与革命政府政治统一宗旨之间的矛盾愈益显现,特别是1924年8月,广东各地商团在联团基础之上成立“全省商团联防总部”,全省商团军计有17万之众,且具有一呼百应、同时进退的强大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鉴于此,广州政府开始对商团发展采取限制措施,而商团则将此说成是政府迫害商民的专制“暴行”,策划并促成了全省大罢市风潮,公然要求孙中山下台,进而于10月10日发展为武装暴乱,使孙中山及革命政府面临入粤以来的“第一生死关头”。

在全省商团联团风行之时,粤北的南雄、曲江、始兴、连县、仁化、乐昌、英德、仁化、清远、佛冈、乳源、连山等县也成立了北江联团,各县商团成为“全省商团联防总部”的分部。商团事件发生后,广州商团通电全省商团,要求各地驱逐县长,宣布独立,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连县、清远、仁化等商团曾参与其中,对广东革命政权和北伐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综上所述,1920年代孙中山在韶关的两次北伐活动,是其在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为实现政治统一所采取的重要军事行动,北伐期间,以商会、商团和民团为代表的粤北地方实际控制力量对孙中山的支持呈现出一定的反复,其实质则是自清末以来地方社会在保持自己自治性的同时对国家制衡作用的反映。两次北伐最终都失败了,孙中山生前未能实现政治统一的心愿。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巩固后方的基础之上,于1926年7月组成国民革命军再度北伐,随着北伐的胜利推进,国民政府对地方势力的控制和改造也随之展开,各地民间武装被逐步改编为“地方警卫队”,成为国民党维持地方控制的政治工具,国共两党合作破裂后,他们又成为国民党镇压共产党人和工农组织的急先锋,国民革命最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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