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代际外部性

2020-02-25 03:55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4期
关键词:当代人交易成本外部性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65)

代际外部性理论是建立在传统行为外部性理论基础上的,在时间维度上的进一步发展。当存在外部性时,达不到帕累托效率的要求。但是,通过选择某种策略,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可以转移的,即可以将风险转移到其他空间或通过时间转移到另一代人,以便保护自己免受外部性的损害。从时间维度上说,如果风险转移发生在同代人之间,则为代内外部性;如果风险转移发生在代际之间,则为代际外部性。代际外部性既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正的外部性通常表现在人类知识的积累和生产力的提高,而负的外部性则体现在自然资源存量的下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等。当人类活动对后代人的正外部效应大于负效应时,社会就是向前发展的。而人类现在正面临的问题是,代际外部性的负效应大于正效应。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他们在追求当前利益化最大化的过程中总是倾向于“剥削”下一代人的利益,如过度开采不可再生资源现象等,往往难以为下一代人提供优良生存环境,或者,至少是同等质量的生存环境,使后代人面临着一个非常不利的发展空间。

代际外部效应具有累积叠加性。由于历史的沉淀,某一代人受到的前代人的外部性,事实上是所有前代人造成的外部性的总和,也就是说代际的外部性具有累积效应。代际外部效应还具有单向性,是指代际效应的影响必然是由前代人对后代人造成的。由于外部效应发生在时间维度的两代之间,外部效应必然是前代人对后代人产生影响,而后代人对这一影响只能被动接受,没有主动选择权。这也造成了负代际外部问题在解决措施上的单向性。作为被影响对象的后代人也无法发声,只能由当代人意识到这一问题,由当代人提出措施加以改善,比如污染治理问题,后代人无力改变前人的作为,只能付出更大的代价来解决。

负代际外部性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主体缺失,即前代人和后代人是独立存在,后代人作为一个整体难以拥有话语权。所以,代际之间也就难以存在直接的交易协议,以协调他们之间的权益,才导致了外部性问题的存在。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的原因:产权在代际之间不完备,达成直接交易协议的交易成本无限大。代际产权不完备表现为代际产权缺失。对于由于前代人的行为而产生的本属于前代人的相关权益有可能发生在未来的若干代,但由于时间上的代际阻隔,前代人并不能拥有这部分权益的产权,表现为现期主体的未来权益产权的缺失。代际产权不完备还可以表现为代际产权虚置。由于时间上的代际阻隔,权益的直接受影响主体可能随着时间流逝而发生改变。或者,由于种种原因,未来相关权益的产权也可能被划归到了不受相关权益影响的名义所有人身上。由于代际关系的特殊性质,未来权益主体不可能来到现期,参与到与现期的权益相关人进行直接的谈判中,以反映他们的产权意志。即使现期存在着一些代表未来权益主体产权的名义产权人,由于时间上的代际阻隔,他们也不可能充分反映未来权益主体的产权意志。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达成直接交易协议的成本为无限大,也就导致了代际外部性的存在。

前文已经谈到代际外部效应同样有正负之分,正的代际外部性通常表现在人类知识的积累和生产力的提高,而负的外部性则通常体现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方面。当代人为追求自身福利的最大化,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多占用或消费了现存的有限资源,换言之就是多占用消费了本该属于下一代的资源。这些代际外部性问题损害了代际公平的要求,直接造成了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费,损害了资源均衡合理配置的要求,成为了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限于笔者水平,在对代际外部性问题的解决上,本文只能介绍现行的主流方法,分析其局限性,希望其他学者能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

在针对行为外部性问题上,庇古认为市场机制已经无法解决,主张依靠政府干预手段。所谓政府干预,就是通过税收或津贴来调节。对造成负外部性的生产者通过征税来限制其生产,对产生正外部性的生产者则给予津贴鼓励其扩大生产。庇古方法的实质是用征税的方法使外部效用内部化,从而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或私人收益等于社会收益。学者们将其引入代际外部性的领域,利用折现核算基础上的庇古税解决负代际外部性,比如设立代际补偿基金。但将庇古税运用在代际问题上存在一定局限性。确定庇古税的征收与补偿,首先必须对外部性的影响进行准确的核算与测度。只有准确地知道外部性影响对前代人和后代人的成本与受益的影响,庇古税的征收与补偿才能达到有效治理的要求。但是由于代际外部性的单向性和集体性等特点,代际外部性必然是作用在未来时期的一代集体,而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当代人都难以知道代际外部性的未来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在批判庇古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用界定产权的方法来解决外部性的低效率。科斯认为外部不经济问题具有相互性,制止甲对乙损害的行为,会对甲造成损害。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即是将产权界定给甲还是将产权界定给乙。科斯定理指出,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同时交易成本为零或可以被忽略,那么,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自行解决。然而科斯定理也存在众多缺陷。科斯定理认为,解决负外部性问题的前提是界定产权。代际产权缺失与产权虚置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通过完善代际产权制度来克服代际外部性的方法是不可行的。科斯定理需要交易成本为零,但前文已经说明代际交易成本无限大的问题,因此交易成本的条件也无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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