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观点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与研究

2020-02-25 13:30唐宁泽
法制博览 2020年1期
关键词:群众观点机制群众

唐宁泽

【内容摘要】在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群众观点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群众观点阐明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主体,揭示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基本规律,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检验标准。当前,群众观点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仍面临着理念、机制方面的现实障碍。可从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通过群众智慧促进治理工作全面创新;遵循社会治理基本规律,畅通群众参与创新治理工作渠道;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对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贯彻和完善群众观点的建设路径。

【关 键 词】群众观点;社会治理;群众路线;主体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02-0245-02

一、群众观点是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导向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群众观点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纲领性作用,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观点体系。在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创新背景下,群众观点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着引领作用,是新时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核心要素。

(一)群众观点阐明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历史观的基本内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就要求在党的各项事业中,必须充分尊重和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创新社会治理是新时期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其主要体现为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知识、机制以及方法,对传统社会治理模式进行改造,有效引导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以提升社会治理成效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标志着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成为新时期社会治理最为鲜明的特征,党委和政府要有序发动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民众积极广泛参与社会治理,进而实现社会多元共治。

(二)群众观点揭示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基本规律。人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社会要实现“善治”,就必须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体作用。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实现社会“善治”的逻辑路径,也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深刻揭示了相关规律:人民群众是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只有遵循社会治理工作运行的基本规律,构建科学、民主的社会治理参与机制,才能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工作创新之根本目标的实现。

(三)群众观点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检验标准。既然人民群众是一切社会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人民群众是否支持,人民群众是否参与,必须成为检验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因此,在评估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评估进程必须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评估结果必须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

二、群众观点引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现实障碍

从现实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其相配套的理念、機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从而导致人民群众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面临一系列障碍。

(一)社会治理理念障碍。第一,人民群众的社会治理理念存在障碍。受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人民群众的民主参政意识还不强,对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缺乏清晰认识,从而导致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第二,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理念存在障碍。当前我国有部分地方政府没有深刻领悟党中央创新社会治理的精神,仍然把社会治理当作社会管理,把广大人民群众当做社会管理的对象,社会治理工作仍然由政府全权负责。其政府的服务型职能建设滞后,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参与度较低,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同时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忽视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工作的重心仍然是经济建设,只要经济发展上去了,其他社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从而导致当前我国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官本位现象严重等问题。

(二)社会治理机制障碍。目前,人民群众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机制还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缺乏全面的信息公开机制,人民群众就无法及时了解各种政务信息,不利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社会公共事务的运行状态,从而降低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第二,社会治理智能化机制缺乏。当前我国一些偏远地区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工具的优势,仍然依靠传统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导致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面临沟通不畅的问题。第三,民主决策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公共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较小,民主决策机制还较为乏力,导致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唯“上”不唯“下”,从而造成相关治理工作的虚化。

三、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贯彻和完善群众观点的建设路径

群众观点要求党中央在制定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必须有效贯彻依靠人民群众的工作路线,以此构建多方主体参与、多种渠道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通过群众智慧促进治理工作全面创新。群众智慧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从群众的社会实践中寻找治理的思路和方法。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根源问题在于基层治理,例如城乡人口流动问题、基层社会矛盾问题、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集思广益,只有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才能找到制约社会“善治”之症结,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第一,党员干部要善于广纳民意。党员干部要深入到基层社区、村镇、企业等场所进行调研,通过定点走访、重点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基层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在此基础之上形成“民意清单”,将其作为优化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二,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我国人民群众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重要形式,充分发挥听证制度的作用可以广泛汇集群众智慧,优化政府公共决策,进而有效推动社会“善治”格局的形成。当前我国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还相对局限,应逐步扩大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例如公共产品的价格问题、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问题等全部都纳入到听证范围,以发挥听证制度在社会公共事务民主决策过程中的促进作用。

(二)遵循社会治理基本规律,畅通群众参与创新治理工作渠道。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与日俱增,当前社会治理工作的参与渠道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因此要在遵循社会治理基本规律的前提下,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创新治理工作的机制和平台。第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对于与民生相关的医疗、住房、交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应及时予以公开。在具体的信息公开方式方面,除了在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发布外,还可以选择电视、报纸、广播、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开,增加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受众群体。第二,搭建智能化社会治理参与平台。政府可以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优势,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网站等为载体搭建统一的社会多元治理平台。例如武汉“城市留言平台”就是智能化社会治理的创新尝试。武汉市民可以通过市政府的官方网站、政务微信、长江日报APP客户端等途径进入留言平台,针对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留言,然后由118家在线驻守单位负责分类解决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城市留言平台”的搭建有效发挥了信息化手段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热情和能动作用,增强了政府与民众间的互动,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听民意、解民忧,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的效能。

参考文献:

[1]曹扬,李效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城市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与路径选择[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2]王勇.社会治理创新与政府积极作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1).

[3]蒋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当代价值体现[J].人民论坛,2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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