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增强县级人大监督实效的新路径

2020-02-26 20:50
江淮法治 2020年18期
关键词:类案评查水源地

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县级人大如何行使监督权、如何让监督的实效真正显现出来,一直是来安县人大持续思考和努力探索的重点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强调:“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不是为了唱赞歌,而是要发现问题、找准症结,着力推动问题的解决。注重过程不重结果的监督工作,不是我们县人大常委会想要的,更不是人民群众想要的。”为了把正确有效的监督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七种监督方式的运用对象和实际效用,努力走出一条增强监督实效的新路子。

“一题多解”同心并力出良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方式,多方面“会诊把脉”,多方面“开出良方”,力促打好来安碧水保卫战,为 50万来安人民水清岸绿的理想家园做出最大努力。

随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建议的提出,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聚焦到这块“硬骨头”。在建议督办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深深感到饮水水源地的环境治理、违章建筑整治和畜禽养殖清理等是亟待解决而又非常困难的问题,遂建议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题询问。在开展专题询问之前,县人大常委会以县乡联动的方式开展了拉网式调研,收集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17个。专题询问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部门工作展开询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询问会后,一针见血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着水面养殖污染、厂矿生产污染等“顽疾”,并开出“良方”,要求限期整改。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监督下,县政府逐步取消水库承包养殖,清理水源地周边养殖场,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停产搬迁八仙水泥粉磨站等。目前红丰水库等水面经营权已经收回,并投放40万尾鱼苗,恢复水中生物平衡,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县人大常委会在保护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方面迈出了重大一步。

“一题多解”的监督方式取得了群众满意的成效,鼓舞了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热情。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又把“来河水质提升”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方式推动来河水质改造提升,形成岸绿水清的美丽景观。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化难题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持续监督全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着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全省首个县级120一体化智慧急救平台在来安建成,到实现偏远乡村医疗急救网络全覆盖,再到急救调度指挥平台的良性运转,都凝聚着县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的为民初心。

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结合自己亲身经历和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问题,提出开展卫生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通过实地调研,提出组建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的审议意见。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对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进度和整体设计等进行了跟踪督办。2018年2月6日,来安县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正式运行,初步实现了“县有调度平台、院有急救能力、乡镇有急救车辆”的县、院、镇一体化医疗急救网络。新投入使用的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利用县120指挥调度平台作为中枢,县人民医院等4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分中心,共同构建紧急医疗救治网络。同时运用互联网通讯技术将地理信息系统、GPS定位系统、语音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模块整合于该平台,通过调度平台对分中心急救医院、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实现实时监控,按照就近、救急,患者自愿,医共体牵头单位优先的救治原则对急救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形成一套具有权威性的指挥调度体系。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0和120两台并联,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大大提高应急医疗救助处置效率。“急救病人肩背手抬、拖拉机送急诊”的现象得到了改观。

围绕如何保障偏远乡村的急救网络,如何保障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的良性运转,县人大常委会又开展了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运行情况调研。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发现,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配套经费尚未解决,偏远乡村急救网络保障不够等问题。随后,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完善平台急救硬件设施、尽快成立急救调度中心、健全偏远乡村急救网络等审议意见5条。县人民政府认真办理,设立了120调度中心,并在县人口计生信息中心挂牌,增加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1名;选择半塔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急救点,形成县乡村联动的急救网络,县财政予以经费保障,分年度分批次解决院前急救硬件设施。

“开拓创新”绵绵用力走新路

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召开“大要案”汇报会等常规监督工作,到加强对司法执法案件的监督,是县人大常委会站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持续探索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新方向。类案评议作为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实践形式,在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类案评议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结的性质相近的某类司法案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出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类案评议,可以对司法机关办理类案的情况发表意见,也可以对所评查的案件发表意见。类案卷宗评查意见书、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报告、司法机关办理类案情况的报告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对类案的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办法》的出台,不断把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推深做实。

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难点之一。县人大常委会类案评议工作就从对县法院办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开始,对县法院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情况开展调研走访、卷宗评查、旁听庭审、汇报座谈等系列活动,详细了解县法院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情况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类案评议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选择县法院2017年、2018年执行案件中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开展评议。通过类案卷宗评查和调研走访,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执行情况的报告、调研报告和评查意见书的基础上,对县法院办理案件情况开展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出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等沟通联系,提高终本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丰富举措,以失信惩戒帮助终本案件办理;进一步强化执行,从源头上管控终本案件等意见建议。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目前县人大常委会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如何发挥这种监督方式的监督效果,切实防止一审了之?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又把如何发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这一重要监督方式的作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点。注重完善会前调研机制和“工作测评”的运用,对常委会听取审议的重要专项工作报告,会前组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审议质量,同时对听取审议的重要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测评不满意的,要求整改后重新报告,并再次测评,结果仍不满意的,启动相应刚性监督手段。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履行职责使命的征程中,不断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实践,切实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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