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2020-03-02 12:51李仙迎罗惠娜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公务员

李仙迎,罗惠娜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基础教研部,陕西 西安 710021)

2015年12月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两项制度,明确了我国公安机关对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并对其招录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即2016年起公安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全国联考,非公安专业毕业生仍可参加面向社会人员的录用考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双轨招警”工作机制,实现了招警模式从单一型向多元化的转变,拓宽了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的渠道。

公安院校开设专业一般以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为主,专业性质决定了公安院校毕业生是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渠道。公安院校要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1]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整合内外资源,完善知识结构,做好教学管理,使其科学的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不仅提高毕业生的入警率,也符合公安人才培养和成长的特殊要求。

一、公安院校构建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必要性

(一)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构建是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规范了招警联考的内容是在公务员公共科目测试基础上,增加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符合不同职位要求的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内容等。同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将视情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招警联考制度是刺激并积极推进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隐形力量,是公安队伍选人用人新标准的直接反映,也是其他入警考试的风向标,它对公安院校怎样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提出了新的标准。[2]

参加招警联考是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的敲门砖,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警务人才,学生就必须达到招考的要求,就必须掌握招考所测查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可以说考试内容即是毕业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精简和浓缩。公安院校应该以公安改革的现实需求为导向,改革现有课程体系,将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科学系统的体现于人才培养方案之中,为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警务人才提供必要支撑。

(二)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构建是学生备考的需要

在“凡进必考”的招录体制下,通过招警考试几乎成为公安院校学生大学几年的终极目标,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的重要性也就愈发凸显。由于考试内容涉及多种学科,具有知识面广泛,时效性强,难度大等特点,学生必须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复习,而这需要在课余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笔者抽样调查了我院694名学生对公考课程的需求情况。其中,公安专业学生中有97.1%的同学要参加招警联考,67.2%的同学希望学校能够增设相应的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非公安专业70.2%的同学有意向参加公务员考试,76.0%的同学希望能够得到学校老师的系统指导。

学校开设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从学生角度来看,有上课方便、无相关费用、时间安排切合实际等优点;从学校管理方面来看,相对于参加校外的辅导班,在学校上课能够兼顾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公安院校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不仅满足学生备考的需求,也是提高学校就业水平和质量的需要。

二、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设置现状

(一)课程定位不明确

长期以来,公务员考试涉及的课程,因不能归入具体的学科大类,导致没有明确的学科归属,因而无法确定其学科定位,处于一种“无根”的尴尬境地。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公共科目笔试中的“行测”“申论”列入了选修课中的职业拓展模块或者招警联考模块。从开设初衷上来看,是针对招警联考或者公务员考试而开设的,教学目的功利性较强,于是被误认为是“考试速成”“短期培训”的应试类课程;从教师授课上来看,在以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为前提下,授课中往往会陷入题海战术的怪圈,出现重试题、轻理论,重训练、轻方法等问题,这种凸显套路和答题技巧,固定思维模式的教学,不利于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在对我院学生的抽样中,仅有10%的学生认为公务员考试课程是一门应试课,大多数学生认为这门课的开设能够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可见公务员考试课程不应简单的归入应试课或者选修拓展课,而教师也应该正确理解课程的培养目标,更新教学理念,调整教学设计,以能力培养为核心进行课程教学。

(二)课程体系不完善,与学生需求不适应

在公务员考试辅导的实践中,我国一些公安院校已将公务员考试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中,但在课程定位以及授课的完整性、系统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部分院校与社会上的某些公考机构形成合作机制,定期为学生进行考前培训,但这种以应试为导向的教学与高等教育教学的目的和规律严重不符。[3]

目前,我院所开设的“行测”和“申论”,公安专业两门课分别授课36学时,非公安专业两门课共计36学时。首先,课内课时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学生持续强化提高的备考需要。其次,授课一般分模块进行,注重了对考试内容的横向覆盖,基本停留在对知识点的系统讲解方面,但是却忽视了公务员考试课程纵向的渐进性、连续性和阶梯性。针对能力的培养应该由浅入深,分阶段、分层次进行,这才符合学生从低级到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认知过程。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于涵盖了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等27部之多,且部分内容涉及专业所开设的各门专业课之中,所以笔者认为专门针对专业科目考试设置一门课程是不现实的。鉴于考试越来越注重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查,学校有必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系统指导之外,有计划地提高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

(三)公务员考试课程师资团队不稳定

长期以来,我院公务员考试课程团队存在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方面公务员考试课程教学内容庞杂,涉及面广,使相当一部分教师望而却步;另一方面,由于课程的定位一直被误解,课程不受重视,即使一些已经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师也怕顾此失彼,不敢全身心投入;加之由于没有对应的学科作为支撑,缺少相关培训和交流,课程研究和教学研究尚属空白,不利于教师职称晋升,师资队伍的提高也无从谈起。因此公务员团队师资现状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成为提高公务员考试课程教学的软肋。

三、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一)正确定位公务员考试课程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的表述,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此可见,公务员考试课程主要围绕培养学生日后走上行政执法等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其课程实质为素质养成课程。

(二)构建“点线面一体”的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

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点

根据公务员考试大纲和内容分析,“行测”以客观题形式测查基本常识、语言文字的理解把握能力,分析推理能力,数量关系的解决能力,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等;而“申论”则是通过主观试题的形式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多项基本能力;面试则主要测查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此可见,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点。在公共科目的授课中,教师要跳出“应试教育”的束缚,更新固有陈旧观念,敢于突破考试局限,注重方法的凝练和思维方式的培养,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还要“会学”,更能“会用”。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经过公安院校教育培养和专业训练后,应当具备的专业素质与通用能力,包括职业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警务技能四个方面。可见,在专业方面也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我院在全面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化实战化教学改革,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与实践。采取与多个公安机关签订协议、建立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加大实验实训设施投入、开展各专业技能竞赛、定期选派教师赴公安机关和公安大学实践学习、选派学生支援公安一线等措施,坚持突出专业,贴近实战,不断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培养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好“入口”关。

2.以“横纵结合”的公务员考试课程为主线

公务员考试课程是课程体系的主体部分,课程内部及课程之间相关联,具备了“横纵结合”的特点。

“横”指公务员考试课程的全面性。课程要横向覆盖公务员考试科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因此课程设置应围绕“行测”“申论”、公安专业科目以及面试这几方面内容全方位展开,不同科目、同一科目的不同内容应不留死角。必须说明,由于考试覆盖面广泛、涉及知识点众多、内容更新快等因素,要达到绝对的“横”向全覆盖是不可能的,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由知识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意义构建的组织者、帮助者、促进者,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促使学生构建全面合理的知识结构。例如,针对“行测”中常识部分的内容,教师可采取印发读本、知识推送、阶段测试等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跟踪了解、系统指导、做到心中有数。另外,教师还应认真研读考试大纲中关于考试内容、形式、题型等的新变化,适时更新知识储备,调整授课计划。

“纵”指公务员考试课程授课的渐进性、连续性和阶梯性。社会公考机构在培训辅导上创办了一套成熟的流水线式辅导模式,其在应对不管是国考、省考还是公安联考上都展现了其一条龙服务的特点。笔者在借鉴公考机构课程架构的基础上,将课程从“纵”向整合为理论精讲、强化提升、考前冲刺三个部分。方法精讲是从零开始细致讲授高频知识点,传授实用解题方法,夯实基础;强化提升是对经典真题的精讲解析,高频考点的强化巩固、易错陷阱的快速鉴别和答题方法技巧的有效提升上;考前冲刺则是在考前1-2月梳理必会考点,巩固答题技巧,强化解题思维,讲授临场策略,考前心理疏导等内容。

长期以来,我院公务员考试课程授课只停留在理论精讲层面,加上授课课时有限,大量的强化提升都留给了学生课后完成,且基本上没有对学生进行有组织的、系统的跟踪辅导,导致学生学习压力大、自学效果差等现象。针对“纵”向的缺陷,目前,我院公务员教学团队积极改变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不断尝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课前通过网络完成理论知识的传递,学生自学完成新知识的摄入以及预设的基础题型;课中着重进行知识的内化提升,老师针对学生的掌握情况,把重心放在指导学生解决问题、总结凝练和探究新知上;考前对学生进行有组织的模考训练,针对学生的薄弱环节进行强化,争取突破瓶颈,提高成绩。这种教学模式需要教师优化教学设计,做好统筹安排,使整个线上线下学习过程规范有序开展,确保良好教学效果。

3.以各相关学科的补充构成辅助面

以各相关学科为辅助,以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为补充,形成一个多学科参与的“辐射型”网络结构,实现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立体化。

一方面,学校所开设的其他很多课程也渗透了大量的公考内容。比如,针对面试中对应试者仪表仪态、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测查,可以在“警务礼仪”“演讲与口才”“应用文写作”等课程中有所体现。这样不仅可以丰富这些课程的内容,增强课程之间的关联度,也能弥补公考课程课时紧张的难题。另一方面,可围绕公考展开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比如,开展政策解读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此外,结合公安院校“铸警魂”爱国主义教育、警务化管理等特色校园文化,将思想教育贯穿于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培养学生政治素质过硬,纪律意识深厚的警察职业精神。

素质和能力的养成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它渗透于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我院结合公安工作新特点,调整办学理念,逐步形成了政治引领、育人为本、质量为先、突出实战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质量文化,这都构成了学生整体综合素质提升的隐形力量。

(三)积极搭建网络课程,实现“面授+网课”实时交互的授课模式

网络教学能够打破传统教学的界限和限制,轻松实现教学资源的积累与共享。在授课方式上,我们要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才能充分发挥“横纵结合”主线的优势。

近几年来,随着信息化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为混合式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便利和保证。我院目前已建设有较为成熟的网络教学平台,“行测”课程已建设成为学院优秀课程,“申论”也是目前正在建设的优秀课程,已经形成了包括教学课件、教学视频、习题库、真题库、解题技巧、专题资源、考试资讯等内容丰富、全面的网络教学资源。学生也可以登录手机端“优慕课V8”进入课程参与课程活动,师生的线上“教”与“学”正在全面展开。

一是利用网络定时推送时政、言语基础、常识等晨读资料,使学生对知识的积累日常化。比如“申论”,在网络课程中设置“每周文章推送”和“名言警句积累”栏目,向学生推送优秀文章和名言警句。搜集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媒体的优秀评论和反应国家重大发展动向和举措的文章,进行网络推送。这不仅能够引导学生了解时政要闻,关注国家发展方向和政策焦点,而且有利于学生积累文章素材和政策观点。二是针对知识点及时上传课前导读和课后补充资料,让学生及时自学、复习、巩固。比如“行测”中数量关系模块,由于具有知识点众多,题目变化多样等特点,我们课前将知识点以视频或者文本的格式进行上传,并配备相应的基础题型,让学生课前完成;课后也会进行总结拓展,使学生可以有针对的进行课后刷题。三是为学生提供服务,包括对网络上的海量资源及信息进行甄别删选,分享优秀资源;及时推送招考信息、政策解读、报考指南,进行在线答疑指导等。线上课程的日常维护和常态化使用,使得公务员课程体系得到很大程度的扩充和延伸。

(四)致力打造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公务员教师团队。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对课程体系的发展研究,培养学生的行政职业能力素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要改变公务员团队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局面,一要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其课程定位,增强该课程教师的自我认可度。二要“走出去”,加强对公考课程教师的培训和对外交流。公考辅导课程以历年真题内容作为课程主要剖析对象,其内容多、更新速度快,要支持教师外出或以网课的形式接受专业培训,以保障教师知识内容的经常更新。三要“请进来”,选拔高素质的兼职教师或专家为补充。选择经验丰富的专家以专题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灵活授课,打造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团队。四要保障公考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学校在职称晋升时,应考虑到其学科的特殊性,真正使公务员团队成为学校有能力、有热情的优秀教师施展才干的从教平台。

四、结 语

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考试课程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表面上它是围绕提高学生入警率展开的课程教学改革,实际上是培养高素质警务人才的内在需要,是为学生走上公安工作岗位所做的有益准备。面对国家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应该继续发挥公安院校的优势和特色,在持续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的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探索、总结和实践,切实提升公安院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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