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起点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2020-03-08 02:29郭艳君
求是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市民社会物质利益

郭艳君

摘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既是青年马克思思想变革的起点,也是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正是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促使马克思去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揭示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及其与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关系,使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与现实社会生活的批判统一起来。在开启了马克思思想变革的同时,也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市民社会的批判提供了基点。二者的统一构成了青年马克思思想变革的内在逻辑,为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变革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性质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关键词:《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物质利益;自由理性;市民社会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0.06.004

对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马克思思想形成中的地位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界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更多的是将其视为“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思想变革的一个准备阶段。近年来对该著作重视有所提升,但更多的是基于政治哲学研究的需要,主要探讨的是其中有关市民社会、国家、法等政治哲学领域相关的问题,而不是其在马克思思想变革中的地位问题。在某种意义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既是马克思思想变革的起点,同时也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

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正是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遇到“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促使他去研究政治经济学,而为此写的第一部著作就是《黑格爾法哲学批判》。如果从严格的学科门类的划分来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肯定不是一部经济学著作,而是一部政治学著作、法学著作,或者是哲学著作。但是,如果我们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实质是一种社会历史批判的视角来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恰恰是马克思的第一部政治经济学批判著作,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其一,黑格尔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是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的德国历史,对黑格尔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批判不仅是对当时德国现实的批判,同时也是对当时欧洲现实历史的批判。因此,通过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和法哲学,才能触及时代问题的中心。其二,黑格尔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作为现实历史的思辨表达,是有其现实的社会历史基础的。这一现实的社会历史基础就是资产阶级的现实运动及其理论的表现形式——政治经济学。“黑格尔是站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的,而国民经济学“不过是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也就是说,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与国民经济学同样是对资本主义现实历史的表达,只不过采取了不同的言说方式和话语体系。作为自己所处时代的思想表达,黑格尔哲学得以确立的现实历史基础就是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及其社会经济现实。古典政治经济学是理解黑格尔哲学的重要的理论参照系。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黑格尔哲学“内含着两种重大现实历史主题,一是法国大革命;二是英国的工业革命。如果说拿破仑是‘马背上的世界精神,那么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则内化为现实中绝对现实的隐性支配,即现代历史发展背后的‘理性的狡计”。对于黑格尔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卢卡奇同样认为,黑格尔思想发展中的转折点是在研究亚当·斯密著作的过程中产生的。正是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黑格尔认识到市民社会与国家二分的历史合理性及其内在的矛盾,并试图借助历史的辩证法来解决这一矛盾。因此,我们有理由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视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

一、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何以是一件难事?

“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之所以成为马克思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困难,传统的理解将其称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失语状态”,简单地说就是在此时马克思的整个学术思想背景中还不包含政治经济学的内容,因此没有能力对政治经济学问题发表意见。这种理解确实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但同时也会带来对马克思思想的遮蔽。因为这种理解严格地区分了经济学问题与社会历史问题,从而遮蔽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社会历史批判性质。因为对于此时的马克思来说,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这是一个他并不熟悉的领域,而在于物质利益问题实质性地触及了其思想的根基——自由理性的合法性。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仍是一个青年黑格尔主义者,其全部的思想均建立在青年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基础之上,并认为自我意识具有绝对的至上性。用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话来说,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凌驾于自由理性之上。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仍然坚持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的立场。其一,在批判《科伦日报》对出版自由的压制、为普鲁士国家的专制辩护的过程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真正的国家是合乎自由理性的存在,它“把个人的目的变成大家的目的,把粗野的本能变成道德的意向,把天然的独立性变成精神的自由;使个人和整体的生活打成一片,使整体在每个个人的意识中得到反映”。因而,国家应是自由人的联合。而哲学研究作为“自由理性的行为”,是对自己所处时代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真正的哲学研究只能遵循自由理性的原则,而不屈从于任何的权威。

其二,在人与国家的关系论述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国家应是符合人性的国家,必须以人的目光来看待国家,从理性和经验中去发现国家的规律。因此,“不应该把国家建立在宗教的基础上,而应建立在自由理性的基础上”。国家不能干涉人的自由理性的行为,无论是哲学的研究,还是出版自由。因为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英勇的精神喉舌,是人民表现其精神存在的最基本的、普遍的方式。也正是通过在报刊中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日常政治思想,人民的政治思想才能在政治斗争中不断壮大、成熟和定型。因此,不能以书报检查制度来破坏出版自由,而必须承认自由出版的内在规律。

其三,在有关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同样是从自由理性的至上性入手,来阐述国家与法律的本质的。在马克思看来,法是人的自由理性精神的体现,是人的自由理性活动本身的规律,是人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生活的体现。因此,在人的自由理性生活面前法是退缩的,只有当人在现实的活动中违背了自由理性的要求时,法律才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出现,强制人成为自由人。基于法律而对违法者的惩罚是国家不可转让的权力,在其中体现的正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的理性,也就是服从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

但是,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马克思面对的社会现实却与他的自由理性的要求绝对地背离。国家成为个人私利的工具,法违背了自由理性而去维护私人利益,《莱茵报》本身则因普鲁士的书报检查制度最终被查封,这标志着自由理性的彻底败北,从而从根基处动摇了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基础。如果说“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是一个难事,主要是因为马克思思想背景不包含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内容,那么为解答这一难题马克思应该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人手,但事实上他并沒有立即着手去研究政治经济学,而是去批判黑格尔法哲学,这说明对于马克思来说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知识储备的不足,而且在于其思想理论的问题,即现有的理论无法解释其面临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导致其哲学理论基础从根基处开始动摇。“‘物质利益问题实际地、本质重要地介入到马克思先前的单纯理性的世界观中,而且‘物质利益问题的介入第一次以超出这种世界观体系的方式向单纯理性的观念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因此,如果说这一问题之介入的可能性来自于马克思同鲍威尔的区别,来自于理性的思维与存在的世界之一致性的要求,那么反过来说,‘物质利益问题的实际介入立即就在很大的程度上破坏了那种关于一致性的理性要求本身。因为马克思所面对的‘物质利益问题,不仅就其自身而言是内部分裂的和矛盾的,而且是与思有同一的纯理性概念相对立的。”因此,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不能不从其自身的理论根基处人手,即从黑格尔哲学入手。

马克思“从社会退回到书房”时面对的正是这样的难题。也正是对这一难题的解答开启了马克思思想的革命性变革。这一切,正是通过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开始的。

二、马克思思想变革的内在根据

在具体探讨马克思为什么要从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入手来解答自己面临的问题之前,我们还要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同样是青年黑格尔派思想家,面临同样的社会现实状况,何以只有马克思陷入思想的困境?为什么对这一思想困境的解答会造成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决裂,从而开辟了全新的思想道路。

对于这一问题,传统的理解一般将其归结为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接触到了社会现实问题,而在思考、解答社会现实问题的过程中逐步走出了青年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青年黑格尔派的其他成员或者是不了解现实,或者是因为远离了现实(如费尔巴哈),从而没能像马克思那样实现思想的变革。在《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中戴维·麦克莱伦甚至认为,如果费尔巴哈不是由于远离了现实的社会生活,同样有可能达到马克思思想所触及的那个高度。这种解释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是一种外在的解释,而没有触及马克思自身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内在的理论逻辑,即作为青年黑格尔派一员的马克思与其他青年黑格尔派思想家之间的理论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构成了马克思思想转变的内在根据。

早在《博士论文》时期,以古希腊晚期的自然哲学为基础来论证自由理性的时候,马克思就注意到了感性对于存在的意义。马克思认为,与德莫克利特的原子论不同,伊壁鸠鲁更强调原子的个别性、感性。对于伊壁鸠鲁而言,感性知觉是存在的标准,感性是显现着的世界自身的反映,客观现象只有符合感性知觉才是现实的。如果说原子是个别的、抽象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形式,那么感性的自然也就表现为客观化了的、个别的自我意识。所以,正如抽象的理性就是原子世界中的唯一标准一样,感官就是具体自然中的唯一标准。尽管马克思的这一理解是为其论证自由理性服务的,但同时也引导了马克思对现实问题的关注。正是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对哲学提出了一个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哲学必须走出自身,深入现实的社会生活。因为只有哲学作为一种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的力量去面对现实的世界时,哲学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内在矛盾才能真正呈现出来。当哲学作为意志反对现象世界时,哲学体系自身就会成为世界的一个方面——抽象的方面,降低为一个抽象的整体,就会与世界的另一个方面——现实方面相对立。当哲学试图走出自身的抽象而去触及那个现实的世界时,就必然会与其相对的方面陷入紧张的关系,甚至是冲突和对立之中。在这种紧张的关系中,哲学自身的自足、封闭状态就会被打破,使封闭在理论体系之中的理论诉求解放出来,成为变革现实的力量。于是世界哲学化了,同时哲学也就世界化了。因为当哲学变革现实的世界而使之哲学化的同时,哲学也就失去了其自身的独立的存在形式而成为“世界哲学”。哲学与之斗争的那个外部世界所具有的缺陷也就是哲学自身的缺陷,只有当它陷入这个缺陷时才能消除这个缺陷。这对马克思思想后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正是在分析哲学的世界化与世界的哲学化的过程中,马克思意识到哲学与世界的颠倒关系和敌对分裂以个别哲学自我意识的分裂的形式表现出来,最后则表现为哲学的自我分裂和二重化,即哲学分化为两个对立的哲学派别,即自由派和实证派。在马克思看来,这两个派别都没有真正理解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仅执其一端而否认另一端。自由派从哲学本身出发,努力保持哲学的概念和原理,其活动就是批判,对世界的批判。因为他们认为所有的缺陷都是世界的缺陷,必须通过批判使世界哲学化。但是他们忘了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而实践派则使哲学的批判转向自身,把哲学非概念性的、实在性的环节视为主要的东西,因此他们认为缺陷对哲学来说是内在的,必须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哲学本身。尽管当时马克思并没有对两个派别的关系及其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进行阐述,但我们可以明确地意识到,马克思这里所谈的两个派别及其各种附属的形式,不过是黑格尔哲学解体之后衍生出来的两个哲学派别。而对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解体及其后果,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开篇做出了精彩的论述,特别是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上溯到马克思对自由派的批判。

另一方面,马克思通过分析世界化的哲学与其精神承担者、个别的自我意识的关系,系统地阐述了他对哲学功能的理解。哲学的世界化与世界的哲学化始终是一个双向的过程,这是同一个过程的两面。在哲学世界化的过程中,哲学的批判始终具有双重的指向,一方面指向外部的世界,另一方面指向哲学自身。在世界中表现为颠倒了的关系,在哲学自我意识中则表现为双重、自相矛盾的行为和要求。因为当哲学自我意识在发展的过程中、并为发展过程的直接力量所掌握时,它并不能超出这个体系的范围。它在反对这个体系的时候,只不过是实现了这个体系的个别环节。所以,哲学自我意识将世界从非哲学解放出来的同时,也就使自己从哲学中解放出来,摆脱了哲学体系的束缚。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动态的历史性的过程中,哲学与世界才能保持内在的统一关系。

所以,一定会出现这样的时代,即哲学不仅就其外在表现来说,而且就其内容来说,都与自己所处的时代相互作用,从而摆脱了一定的体系而成为世界的一般哲学,成为当代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一个哲学的世界。因此,哲学并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而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文明的活的灵魂”。在哲学的世界化与世界的哲学化的过程中,哲学借助对世界的哲学化而突破了固定不变的体系外壳,取得了现实的存在样态;而世界则因哲学的批判获得新的生命力。及至“德法年鉴”时期,这一思想被表述为实现哲学与消灭哲学的关系。这一表述是結合着对德国的实践派和理论派的批判而展开的。

马克思认为,德国的实践派明确提出否定哲学的要求是正确的。但是,它们也仅限于提出了这个要求,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实现这一要求。因为德国的实践派并没有真正理解哲学与德国现实的关系,没有把德国哲学纳入德国的现实来考虑。虽然他们认识到要从现实生活的萌芽出发来批判德国哲学,但是他们“忘记了德国人民生活的现实萌芽一向都只是在他们的脑子里生长起来的”。因此,对哲学本身的批判和否定就必须通过对现实的批判和否定来实现。“你们不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不能消灭哲学。”与德国的实践派不同,德国哲学的理论派犯了相反的错误。德国的理论派虽然认识到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要批判德国的现实,强调要以哲学批判现实,但是,他们并没认识到他们的哲学本身也属于德国现实,是德国现实观念的补充。他们仅仅强调对德国现实本身采取批判的态度,却对德国哲学采取非批判的态度。因此他们根本不可能超出德国哲学的前提,更不可能超出由这些前提得出的结论。换言之,“它认为,不消灭哲学本身,就可以使哲学变成现实”。

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思想家的思想差异,还表现在尽管同样是从青年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出发来建构自己的思想体系,但马克思并没有像其他的青年黑格尔派思想家那样仅仅停留于个体的自我意识,而是始终要求这种个体的自我意识摆脱个体性,上升到普遍性的层次。因为只有摆脱了个别的自由理性,才能成为真正的、普遍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说,马克思并没有抛弃黑格尔完整的哲学体系,特别是其借助于辩证法而建立起来的个体与总体的关系。

综上所述,“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确实构成了马克思思想变革的外在契机,但马克思思想变革同样有其内在的理论根据,从而使马克思的思想走上了不同于青年黑格尔派的道路。而这一变革正是从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哲学开始的。

三、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何以成为起点?

如果说“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是一个难事,主要是因为马克思思想背景不包含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内容,那么为解答这一难题马克思应该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人手,但事实上他并没有立即着手去研究政治经济学,而是去批判黑格尔法哲学,这说明对于马克思来说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知识储备的不足,而在于其思想理论的问题,即现有的理论无法解释其面临的现实问题。

从《莱茵报》的辩论中我们可以看,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国家、法的合理性问题,无论是有关书报检查制度、出版自由,还是林木盗窃法等的辩论都是如此。而“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对这种哲学的批判不但是对现代国家和对同它联系着的现实的批判性分析,而且也是对到目前为止的政治意识和法意识的整个形式的最彻底的否定,而这种意识的最主要、最普遍、升为科学的表现就是思辨的法哲学本身”。因此,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是解决问题的直接方法。退出《莱茵报》之后,马克思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入手来解决问题的:其一是对社会历史的研究,主要表现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其二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主要表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这两个方面的批判的最终的成果,为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思想变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主要是从历史、政治两个层面研究了欧洲历史,特别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欧洲的历史,考察了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所有制、财产的关系与政治结构等。通过对社会历史的研究,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国家观念的唯心主义性质。当黑格尔颠倒了国家观念与现实的国家的关系时,只不过是说出了共同的时代精神。这里同他的哲学宗教泛神论一样,在宗教方面被当成决定性因素的是理性,在国家方面则是国家观念。但是在现实中,国家观念不过是国家存在的理论的表现形式。马克思通过对现实的社会历史研究自觉地确认了一般唯物主义前提,即“人的社会现实存在决定观念的社会唯物主义”。只不过这一社会现实的存在还不是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得出来的,而是类似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对感性现实生活的理解。对现实的社会生活的这种理解,成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唯物主义批判逻辑的真实发源地,成为马克思转到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的重要的思想基础。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考察了国家与市民社会、家庭的关系,揭示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秘密及其产生的根源,不仅解决了“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而且进一步深化了对现实的社会的理解和把握,从而为其在“德法年鉴”时期思想的革命性变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马克思将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顿悟到的黑格尔对国家观点的“主谓颠倒”与批判黑格尔国家理论结合起来,揭示了黑格尔法哲学理论的二元性,从而回答了何以“物质利益问题”会实质性地造成自由理性的困境。换言之,产生这一困境的根源并不在于现实问题本身,而在于黑格尔理论的二元性。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把谓语、客体变成某种独立的东西,也就把它同真正的独立性、同主体割裂开来。而作为结果出现的真正的主体才应该是出发点。因而在黑格尔那里,现实的主体成了神秘的实体,而现实的主体则不过是神秘实体的一个环节。正是由于黑格尔不是从实在的主体出发,而是从人一般的规定、从谓语出发,于是神秘的理念便成了这类体现者。换句话说,黑格尔没有把现实的存在物看作无限物的真正主体,而是把普遍物看作现实的有限物的现实的本质,这正是二元论。正是这种二元论对思存关系的颠倒,使抽象的理论无法解答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的现实问题。由此马克思从哲学的根基处搞清楚了“物质利益”问题的根本之所在。从另一方面来看,黑格尔哲学的二元性也是有其现实的根据的,不过是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裂和对立的抽象的理论表现形式。在黑格尔那里,始终存在着两个永久的对立面,即作为两个完全不同领域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这是现代国家存在的基本状况。但在历史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同一是曾经存在的。只是现在这种同一已经消失了。一方面,黑格尔明确地知道,政治等级和市民社会的同一是曾经存在过的,那就是在中世纪。因为在中世纪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并没有分离,市民等级就是政治等级,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市民社会的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现实的国家和人民的物质生活是同一的。而黑格尔面对的现实状况却是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正是这种分离,使政治国家失去了现实的物质内容,成为抽象的理论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黑格尔将抽象的政治国家作为主语,将其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以寻求二者的统一,在还处于基督教封建社会的德国,确实具有浓厚的保守主义的意味,似乎是在为反动的普鲁士政府论证。但另一方面,黑格尔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立出发来建构自己的理论,恰恰把握住了现代社会的经验状况。同时,他用以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的国家并不是现实的政治国家,而是伦理国家,市民社会作为个别的、经验的环节只有上升到国家才能获得普遍性。因此,其以抽象的国家来消除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统一,同样具有进步的意义。

第二,马克思重新阐释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由于黑格尔是在精神、理论领域来探讨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的,因此他所说的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冲突并不是现实的、经验的冲突,而是抽象理论内部的冲突。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理解黑格尔所说的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外在必然性”和“内在目的”。在黑格尔看来,家庭、市民社会是从属、依存于国家的。因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存在的特殊领域,所以它们对国家的关系是违反事物内在本质的那种必然性的关系,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的关系。

正因为“市民社会和家庭”作为特殊领域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是有其真实的、独立的和完全的发展历史的,所以依存于一定的国家性质的、用于规范市民社会和家庭关系的民法依存于国家的性质的关系就属于“外在必然性”的关系。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正确地运用了‘外在必然性这一概念。“从属性”和“依存性”不过是表现了强制的、“外在的”、表面的同一性。因此,黑格尔借助“从属性”和“依存性”这两个概念不过是发展了二重化的同一性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国家又是市民社会的“内在目的”这一方面则受制于国家的外在强制。因此“黑格尔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一方面是外在必然性;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目的”。黑格尔的解释是国家是伦理性的存在,是实体性的存在和特殊性存在的相互渗透。对实体性的存在来说,它在国家中所受的约束也就是它特殊自由的定在。正是国家将自己分为理想性的、有限性的领域,分为家庭和市民社会,并超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有限性而成为自为的无限的现实精神,作为内在目的的国家才能成为现实。用黑格尔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国家将自身外化,并超越这种外化而达到自身的同一。这不过是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变成了独立的主体,是国家从自身中分化出家庭和市民社会,而家庭、市民社会则是国家想象活动的结果。对此,马克思指出,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才是活动者和原动力,才是所谓的意志所具有的现实的精神实在性存在的根基,是国家的真正构成部分。如果没有作为天然基础的家庭和作为人为基础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就不可能存在。国家是从家庭和市民社会存在的现实基础中产生出来的。这样,马克思就揭示了思辨法哲学的唯心主义性质,为恢复唯物主义的权威确立了方向。

第三,马克思通过进一步分析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元性,明确指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以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在黑格尔体系中抽象的统一,不过是现代社会现实状况的表现。政治国家作为独立的领域的抽象化是近代的产物。只是伴随着私人领域摆脱了政治的(也是宗教的)束缚获得独立存在的地方政治制度才能发展起来。在商业和地产还没有获得自由、还没有获得独立的地方,也就不会有政治制度。政治国家的唯心主义完成与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完成是通过同一个过程实现的。因此,对黑格尔政治国家的批判就必然转向对现实的社会生活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根本任务就是消除政治国家的虚假的普遍性,使之返回到现实的世界。因为政治国家虚假普遍性无非就是要确定这些特殊领域的异化的存在形式。因而相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来说,政治生活始终是与人们的现实生活相对立的“天国的生活”,在这种天国的生活中,人是没有真实性的现象,丧失了一切现实生活的特征。因此马克思称政治国家是丧失了其现实的内容的、抽象的共同生活,到現在为止一直是人民生活的宗教领域。正是基于对政治国家的这种虚假的、异化的存在的状况的认识,马克思才会非常明确地指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这样,马克思就将对理论的批判与现实的批判结合起来,从而为其思想的革命性变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为在黑格尔的国家哲学中以思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恰恰是现实的社会生活的表现,是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国家与市民社会对立的表现。

另一方面,马克思正是在分析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过程中,看到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立背后的人的自我分裂和对立。在马克思看来,国家只有通过个人才能发生作用,只不过国家中的个人并不是肉体的、现实的个人,而是国家的个人,或者说是异化了的人的社会特质。国家的职能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活动方式和存在方式。社会组织也是一切人所共有的,表现为人的现实普遍性,人永远是一切社会组织的本质。国家的普遍性也就是人的现实的、社会的普遍性。但是对于黑格尔来说,“市民社会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因为在市民社会中人是作为私人进行活动的。而具有私人利益的人是与普遍物相对立的。作为“完备的个人”的市民社会的成员也就与国家相对立。也就是说,通过分析黑格尔法哲学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对立,马克思明确意识到这种对立不过是人的自我分裂和对立,是作为公民的人与作为市民社会之个人的人之间的对立。实际上这里已经触及了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思想变革直面的那个问题,即个体与社会的分裂和对立问题。

第四,在分析市民社会的结构的过程中,马克思触及到市民社会之个人的存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揭示了私有财产的异化问题。正是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消除了市民社会的政治差别,从而使政治生活与市民生活完全分离开来。因此,市民社会的等级并不具有政治意义,只不过是没有政治意义的私人生活的差别。“市民社会的成员在自己的政治意义方面脱离了自己的等级,脱离了自己在私人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只有在这里,这个成员才获得人的意义,换句话说,只有在这里,他作为国家成员、作为社会生物的规定,才成为他的人的规定;因为他在市民社会中的其他一切规定,对于人,对于个人,都表现为非本质的外在的规定。……现代的市民社会是彻底实现了的个人主义原则,个人的生存是最终目的;活动、劳动、内容等等都不过是手段而已。”在市民社会生活中,虽然个人获得了绝对的主体地位,但这种主体地位并不是人的主体地位,人不过是私有财产的人格化而已。因为在市民社会生活中,物质财产得以存在的根据并不是因为它是人的意志的体现,而恰恰相反,只有人的意志体现在物质财产中才能存在。人的意志并不是拥有支配物质财产的权利,反而要受到物质财产的支配。因此,当政治国家确定“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这一最高原则时,不过是确认了市民社会成员的独立性,只是这种独立性是从抽象的私人权利的本质中、从抽象的私有财产中获得自己的独立的。

综上所述,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分析,马克思解答了自己在《莱茵报》时期面临的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发现了国家、法与现实的物质生活的关系、黑格尔体系内在矛盾的现实基础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与对现实社会生活的批判统一起来。因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既是马克思哲学革命变革的起点,也是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这为理解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性质提供了前提。如果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批判哲学双重逻辑的起点,那么“德法年鉴”时期则确立了其思想的总问题——解放何以可能的问题。正是围绕这一总问题,马克思展开了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一般形而上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通过批判政治经济学确立的对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历史性的理解为一般形而上学批判奠定了现实基础,使马克思的哲学超越了一般形而上学而深入到历史的维度中去;而一般形而上学批判对于人之存在的历史性的内在逻辑的展开,同样使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而成为一种社会历史批判,即通过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而形成的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以此为基础去分析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庞大的手稿群,为理解马克思的思想提供了一个新的逻辑线索。

[责任编辑 付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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