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医药类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范化的研究与实践

2020-03-11 09:28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顶岗医学院校基地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 楚雄 675005

高职医药类院校作为一种高等教育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医疗卫生健康行业培养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的人才。而顶岗实习作为“医教协同、产教融合”的重要途径,在促进学校与医院充分发挥各自人才培养优势,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习管理规范化工作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内涵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制度研究建设、实习基地遴选、师资培训开展、实习考核评定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管理工作为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系列概述,为同类院校在实习管理规范化方面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制度建设研究

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在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方面加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实习工作涉及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明晰各方的责权利,维护实习相关各方权益势在必行。为此,2016年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1],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实践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加强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同时,为使该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18年初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2018-01-12)[2],2018年底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6号)。三个重要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明确各方权责。

为深入执行教育部三个文件,结合学校自身建设需要,调研各医院教学科(医务科),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斟酌特聘律师意见建议,反复研究后制定并执行符合文件规定的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要求的《实习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医教协同合作办学管理办法》、《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等管理规定。

二、实习基地遴选

为规范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1992年11月15日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高[1992]8号),2008年8月18日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科教发[2008]45号)。两个规定颁布后,各省市也发布了本省的《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了《管理办法》、《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申请表》、《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合格审定标准》、《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考核评估标准》。以上文件(办法)对附属医院(含直属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进行了界定、审定认可程序、建设及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与规定。

以上是从国家及省市层面对医学类和医学相关类专业临床教学基地的申报、建设、管理进行要求,其它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参照执行。到学校层面就可以结合医药卫生类院校专业设置的特点及特色,成立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的领导、规划、协调和监管,成员由教务处、专业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院系的管理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因学校实习单位主要包含了医院、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关、疾控中心、医药制造(销售)公司、口腔医院等,为使管理规范,分门别类,实习基地布局合理,在本省的《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基础上,纳入见习基地,将《设置申请表》、《合格审定标准》、《考核评估标准》等进行适度修改(主要针对非临床类专业及非医院类单位),修订颁布新的《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医院可申报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基地、见习基地,进行审定合格与测评、考核评估与测评;其他类型单位申报实习基地、见习基地,进行审定合格与测评、考核评估与测评。

根据《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开展实习基地遴选,截止2018年底从学校近些年具有合作关系的153家实习单位中遴选出附属医院12家(已考核评估合格7家),教学医院4家,实习基地75家,见习基地97家,逐渐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特点。

三、师资培训开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及《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文件要求,顶岗实习管理规范化深入开展与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习计划修订、专业建设方案修订、教学标准制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满足学校专业建设需要,实践教学基地还应承担对专业建设的指导,达到教师培养规划与教师能力提升的长期互助机制,对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的系统培训,为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年安排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到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相关单位对口岗位进行一个月至半年不等的进修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回校后对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实习计划》进行修订。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带教教师培训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带教教师教学理念及教学技能培训,邀请省内外专家开展讲座,在实习就业工作会上深入研讨《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内组及校外组考核专家交叉互评,激发教师的内生动力,同时促进了课程改革、师德修养、教研科研、社会实践、专业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

四、实习考核评定

教育部办公厅自2016年以来,分两批公布了《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共计136个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有关专业顶岗实习目标、时间安排、实习条件、内容与要求、考核评价、实习管理等提出基本要求,是职业学校组织开展顶岗实习的主要依据。标准对整个专业的顶岗实习过程提出了规范的要求,要开展实习学生接受实习单位“临床带教老师”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的双重指导与管理。同时还要求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材料要求包括: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周记、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

顶岗实习标准发布后,学校组织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对《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手册》进行修订,将标准中的具体要求融入到实习计划中,并在实习手册中融入了实习周记、实习小结、实习巡查记录、综合考核鉴定等。

总之,顶岗实习工作需要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开拓思维,加大人力物力上的投入,引入新的信息化手段;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从源头上保证顶岗实习管理的积极有效,并对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深入挖掘,编纂出适合顶岗实习学生的档案汇编;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很重要,它可以提升学校管理质量,和规避学校风险;顶岗实习不是就业,它是实践教学的一部分,是多部门必须参与形成合力的一项工作,其资料收集与规范工作,需要有制度要求、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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